击剑:防守反攻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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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剑:防守反攻的艺术

·廖 康·

国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之于大国往往是委婉语,因为它实际上明明是筹备、计划、发动战争的部门,远不如以前叫战争部(Department of War)或军部、兵部(Department of the Army)来得爽快。有人认为击剑的英文名称(fencing)也是委婉语;的确,fencing就是防守、格挡的意思。然而,以我练佩剑的体会来看,这一名称恰恰道出了此项运动的精髓,真正是名符其实。

道理很简单,击剑进攻时,所需的动作比防守要大得多;无论挺刺,还是劈砍,都要往前迈步,至少也要大幅度前倾。腿,手臂和上身都有大于一尺的动作。而防守一方只需略微移动臂膀,或左、或右、或上、或下,半尺左右,就足以挡开对方的剑锋。而且此时对方已经很接近了,反攻无需大动作,只要一伸臂,一抖腕,便可奏效。

话虽这么说,实际操作起来并不是这么简单。进攻者主动,在时间上占先,而且还可以佯攻,把你的剑调开,再从另一方向出击。动作迅捷者,往往一举成功。防守的对策是,在格挡的同时,后退半步,抵消对方在时间上的优势。格挡的动作要尽量小,这样,那怕格挡方向错了,也来得及回防。所以,在练基本功时,防守者总是且战且退。但更重要的是,格挡之后要立即反击。身体重心向后移动了,当然很难迅速前倾。可是伸臂反攻并不难,只要动作于对方回位之前就行。同样,对方要把重心收回来,也应该比你伸臂反攻费劲。击剑后发制人的道理就在于此,关键是反应,是判断,对体能并没有特殊要求。

我们俱乐部里的“踏墓死”(Thomas)就会一味地进攻,跺着脚凶狠地突刺、劈砍。他劲道很大,我们剑锋相撞,往往碰出火花,产生刺鼻的气味。一旦被他击中,留下的就不仅是一个红色斑点,而是淤青一片。若打在手指上,就要疼上一个星期。两年前,我还真有点儿怵他,尤其不习惯他那不大正规的全侧身上下直劈,因为他稍一转腕,就能变线为左劈或右砍。但多次交手后,熟悉了他的路数,能够有效地防守反击了。无论他进攻得多么猛烈,劈砍的角度多么刁钻,适时地后退半步,不就躲闪得干干净净了?随即反攻,他简直不知所措,步法乱了,格档过大,隔着面罩我看到他紧张得嘴都歪了。此时,轻而易举便可以让他就范。击剑,还是要让不持剑的那半边身体朝着对手。虽然暴露的部分较多,但你只须主要防守这半边就够了。完全侧立,目标虽窄,可左右两边都成了攻击目标,防不胜防。“踏墓死”那不正规的姿势让他吃了大亏,他无法判断我反击的剑锋会从哪边过来。

“乱敌”(Randy)半年前才开始学习击剑,我也指导过他。现在,他颇象个击剑手了。到底是年轻,学得快,又有进攻意识(killer's instinct)。但他太爱显青,显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急于打败我们这些老将,总是企图毕其功于一击,猛冲猛撞。我说了他两次,别把击剑搞成刺枪(joust),他口服心不服。我知道他是一心想赢了我,让事实证明他对,这对他成长可没好处。于是,我跟他对打时,表面上漫不经心,而暗中非常认真。我注意到他在突刺前,膝盖会紧张得抖动;便准备好后退大半步,让他突刺的剑尖差一寸够不着我,随即反腕抽打他小臂,屡试不爽。有几次打中他的手腕,把剑也击落了。他才逐渐明白,光凭勇猛进攻,未必就能取胜,还要动脑子。但我也知道,他早晚会超过我,而且不会很晚。

谁都不愿意和“窥死”(Chris)用佩剑交手,他哪里是击剑?简直是把剑当作链锤抡圆了砸过来!还喜欢学电影《特洛伊》中阿基硫斯那一手,纵身跳起斜刺下来。这类大动作当然较慢,他的剑还没到呢,我早已击中他了。按说此时就该停下来,重新开始。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拼死力砸下来,非要给你也来一下子不可。但击剑毕竟是体育运动,不是你死我活的决斗。大家都心照不宣,点到为止。比如我抽打“乱敌”的手臂手腕,要是用力,他早就受伤了。“窥死” 的大力击打,看着可怕,其实很容易对付,都不必后退,持稳剑,迎上去就是了。此时的剑,如同一面盾牌,上下左右防护,只要动作到位,对方力量再大也没用,只会反弹得更远,给还手提供更好的机会。一翻腕,就可以击中他。“窥死”实在是自找苦吃,因为宇宙间,物理的原则无所不在。作用力越大,反作用力也越大。除非是圣人,我们这些凡夫俗子都难以控制自己的这种正常反应,跟他打起来,自然要加力。他的小臂便受了伤。休养了几个星期再来,他还是不接受教训。最近又让我给他雪上加霜了,正应了“性格就是命运”那句话。

黑黝黝的伊朗人劳伦斯,我叫他Lawrence of Arabia,嘿,跟他交手,那才叫击剑呢!他步法好,轻盈的象只波斯猫。相比之下,我简直是头笨重的北极熊。主动出击,我几乎碰不着他。好几次,我的剑尖就在他身前半寸处晃动,功亏一篑;让他拨开我剑刃,反手一击,着着实实地击中我的头盔。我只是仗着打冰球和乒乓球的底子,平衡好,手腕灵活,才能与之匹敌。在他进攻时,靠反应快,兵器亢啷一撞,便迅速反击,方可得手。唯有一次,他大败亏输。那天他带来一位俄国姑娘,两人卿卿我我聊了半天,他又手把手地指导那姑娘好一阵子。理论完了,他来跟我实战示范。我注意到那姑娘崇敬爱慕的眼光,也看得出来,他有点急于求成。向霍梅尼保证,我是真心想给他些面子,有好几次他急中出错,露出大空当,我都故意放弃了突刺的机会。对此,他也心知肚明,心存感激。但防守反击是练出来的本能,而且对他的佯攻,我也熟悉了,知道他左晃右劈的伎俩,挡开他的剑刃,自然而然地就会还击。法国有句谚语:“情场得意,赌场失意。”看来此话有心不在焉或心猿意马的心理根据。

击剑也许比其它运动更需要心智,而不需要块头,更需要灵敏,而不需要暴力,更需要防卫,而不需要进攻。两人对峙,如同电影《英雄》所示,对打已在意念中进行。在跃跃欲试中,往往要看谁能沉住气。与熟悉的对手交战,肢体语言无意透露的信号可让金风未动蝉先知,而有意发出的信息又能令芳华略颤蝶自迷。进攻在时间上虽占先,防守在空间上有优势。霍金在《时间简史》中简述时空之不可分离,在击剑中可以深刻体会。防守也可以说是利用空间赢得时间,利用三维战胜一维。胜负取决于交手的瞬间,根本没有武打片中的数十回合。击中后便重新开始,不象拳击那样要打到爬不起来,狼狈不堪。使用兵器产生的距离,避开了过多的身体接触,自然形成礼貌的传统;不象拳击那样粗鲁,更没有咬掉耳朵的可能。同时,又与拳击一样,可以培养尚武、勇敢的战斗精神和强烈、直接的竞技意识。现代社会,很少有其它运动可以让你既锻炼心智和体能,又保持优雅的骑士风度。

正如唐吉诃德所感叹:火枪发明了,骑士没有了!现代武器比刀剑复杂得多,所谓“人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早已植入武器之中。而且总是先发制人,把进攻作为防守的最有效手段。凯撒在论述运动战时有言:“胜仗是用脚走出来的,手只是把它拣起来而已。”现代战争更不是手持刀剑的武士赢来的,而是诸如那些在硅谷整天盯着荧光屏编程序,或埋头苦思冥想,手无缚鸡之力的上班族设计出来的。他们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在小小的芯片里,决胜于千里之外了。派遣到敌国的士兵,只是去收检战果。而敌国纵有拔山举鼎的力士,连对阵的将官都没见到,就烟消灰散了。塞万提斯如若再世,定然长街当哭。

2005年9月24日 刀客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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