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改不动富农土地财产政策有关情况致中南局分局电 /张云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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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改不动富农土地财产政策有关情况致中南局分局电(1)

195057日)



中南局分局:
  最近报纸公布我党对土改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的政策后,许多民主人士表示,认为这个政策的改变是好的,但又怀疑我党过左,对富农的政策是错误的。故现在必须加以改正。
  我个人的意见,应向党外人士解释这个政策的改变原因,是现在和过去的情况不同了。过去是战争环境,需要发动广大群众支援战争,首先要解决占农村人口70%左右的贫雇农的困难,故用过去的政策以适当满足贫雇农的要求,以达迅速恢复发展生产,以支援前线。今天战争得到胜利,我们更有力地动员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与参加今天全国范围的和平建设。因为既鼓励了中富农的生产,而贫雇农不够的生活与生产资料,可由政府发动互助与必须的贷款及帮助的办法解决之;第二是过去我们处在国民党的包围与严重的破坏下,对敌作战那些地区多是老区与半老区,农民要求加强生产又是非常迫切的,干部又比较老而且多。今天广大地区是新区,国民党的破坏没有过去老区农村的严重。所以用现在的规定是能够解决无地少地农民的一般要求的。再就是鉴于过去有些地方因干部少与经验不足,而动富农土地财产,容易发生侵犯中农利益。现在为了慎重起见,不动富农土地财产,则可完全避免侵犯中农利益的错误。本来富农多余的封建部份是应该拿出来分给贫苦农民的,这是正确的,没有错误的。但为了以上原因,现在不动富农的土地财产,是好多坏少。故改变规定又是对的与必须的。因为时间、地点、条件不同,而采取新的措施,就完全是马列主义的毛泽东思想的方法,是完全适合于今日的情况。故我党作此新的规定,是为着今后革命运动更好的开展与进行,和过去的规定并无矛盾,更非否定过去的正确性。
  我以上的意见是否对或如何解释,均请示。

  张云逸

  注释:
  (1)题目是编者另加的。


朱明国主编:《张云逸研究史料》,广西人民出版社
19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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