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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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房,是指我广而泛之的爱所有的房,我自己的和市场上待售的等等。但是遗憾的是我不能把我所钟情的都收下,幸好这么多年我也没看到几栋我喜欢的。不过,爱房如我,是绝对不会放弃拥有自己喜欢的房子的机会。

我们的第一套房就是到了多伦多之后买的。闪电交易,没有经纪人的情况下,94%的要价拿下。60年代的TOWNHOUSE,3睡房1.5baths;2-storey;basement partially done;condo fee 300 a month。7年前刚登陆的我们对上面那段描述其实不是太有概念。只知道房子的地点很重要;结构也很重要。凭着这些非常有限的知识,加上我们在社区溜达了两个来回;傍晚在小区里再次实地考察,我们总结:不错,很好。于是就找了房东大哥开始了拉锯。ANYWAY,我们买下了她。

交房后第一件事就是请装修师傅在地下室修出了厨房,洗手间,卧室和洗衣房。然后出租出去了。地下室680,楼上1300。我们的“房奴”生活正式拉开了序幕。其实奴不奴的,还是只有自己最清楚。反正我是一个对数钱的兴趣远大于看账单的人,感觉还挺凑合,只是收check的成就感刚开始不强,总想如果是真金白银就更好了;LD是爱自由也应该爱数钱,但是更爱LP的人,感觉也还不错。所以买房出租在当时让我们实现了自力更生;还帮助了如我们一样的移民。和房客的良好关系以及正向的现金流,让我对6个月的冬天少了些抱怨。所以考虑出租与否主要应该决定于这个小家里面的风气是否会保持蓬勃向上;而不应是其他任何。

前几年的出租生活很有趣。我们和房客们一起经历了2003的新年大聚餐。接下来是2003年的那次大停电,一屋子一共17,8个人把冰箱里的食物集中起来在后院BBQ;把桌子抬到不大的厨房窗下打牌;天黑之后到街上欣赏大都市里难得一见的星空;总之我们愉快轻松的挨过了大停电。2004年摇滚音乐会直播,我们在后院把酒吃肉,围着一台小电视猜拳行令。直到后来我怀孕生子,才慢慢把房子全收了回来。之间我们把地板和楼上的厕所都更新了,迎来了我们的小公主和她的外公外婆。我们也正式的转入了另一角色-为人父母。小家也越来越显得可爱和迷人了。

在这个 小家里,我们从一开始的和同龄人分享快乐和幸福,到享受家庭新成员带来的幸福和快乐;我们对她的感情也是日益深刻,难以割舍。现在老二也是快10个月了。由于他的到来,我们意识到这个小房不再能满足我们对空间的要求,我们买下了第二套房。二房拥有所有我们想要的:CUL-DE-SAC,南北朝向,双层DECK,walk-out 地下室,主层图书馆,5睡房,后院有池塘和树林 等等。LD说了,其他的房买了也就是买了一房子;这个那可是我们的新家!的确,她是我们的梦想之房,不过代价却是要放弃现在的这个。我曾经在签下OFFER之后,一直耿耿于怀,连和朋友聊起来都是无精打采。但是又想想,生活的蒸蒸日上应该还是无可抱怨的吧。于是我将我的不舍也就转入了积极为她找到下一个好房东的准备中去了。这又包括将厨房换成我一直心仪的GRANITE 台面和实木柜的组合;进门,厨房和洗手间换成大理石地面;加POTLIGHTS;给外墙加保暖棉等等。下一位房东也一定能在这个小房里找到他或她的幸福!

我爱房,也选择了拥有我的梦想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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