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话200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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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30日 星期一 阴

昨天的日记讲到陈碧波因自己上访可能影响儿子当兵,深圳的一位网友看了这篇日记后,给我发来电子邮件,内容是深圳市《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这位网友对陈碧波很同情,也很担心。他说:陈碧波今后的上访之路将更加艰难和凶险。

深圳的这个“通知”是本月中旬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布的。“通知”所列“非正常上访行为”有14项,包括:穿状衣、静坐、自残、自杀、无理取闹、拦截机动车辆、纠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而且明确禁止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新华门、外国驻华使(领)馆等政治敏感地区和省、市、区党政机关等非《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场所上访。对于这些行为将进行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劳教等严厉处罚。

看了这个“通知”,我马想起了20多年前,被誉为“中国的良心”刘宾雁先生,1986年10月8日,刘先生在“法制文学研讨会”上有个讲话,其中有这么几句:“受了欺负没处诉冤,封建社会还可以击鼓鸣冤,他敲鼓,县太爷就得升堂,你现在到哪儿去找这面鼓呢?现在是写信,这个信往往是石沉大海。……”(湖南省委办公厅:刘宾雁言论摘编)

刘先生的这个讲话一出,就被当作为自由化言论进行批判。批判的结果呢,23年过去,如今“受了欺负没处诉冤”的人日益增多。有学者说当今中国访民有三千万。不要说三千万,就是三十万也是够惊人的数字了。如何对待众多的访民,及时解决访民的问题,本是执政党的一大责任。可是,执政党却束手无策。地方政府“暴力截访”,“严厉处罚”,其结果是民怨沸腾。当今社会的不稳定,很重要的一点是不能解决访民的合理诉求。

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游行的自由,可是访民静坐都不允许,连喊冤都不允许,这不是对公民权利的剥夺么?深圳这个“通知”显然是违法!人之生命是保贵的,上访者为何要自残?自杀?难道不是被逼的吗?对生命的伤害,不但不被同情,还要被“严厉处罚”,这是什么世道?什么叫以人为本?良心何在?呜乎,赤裸裸的暴政也!只会更加激发社会矛盾。        

冤民之所以要上访,是因为对“上”信任,如不信任“上”,他是不会去“访”的。可是“上”却不准“访”,这无异于宣布:“上”是不可信了。这原本是合乎逻辑的解释,可是访民们至今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由此,我又记起孙东东的名言:99%以上上访者属于偏执型精神障碍。这“精神障碍”如是指对“上”抱有幻想,孔东东就不会被挨骂了。比如陈碧波吧,上访16个年头了,北上100多次了,他仍痴心不改,我真的怀疑他有严重的“精神障碍”。 现在,他又在筹划近期再进京。我准备打电话给他,告诉深圳“通知”精神,并提醒他:北京很有可能转发深圳经验。

历史和现实说明:古人击鼓鸣冤,今人集体上访,都没有、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间冤情。冤民应觉悟,揭杆而起,击毙那制造冤情的魔鬼!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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