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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灌茶:「孔子」難覓「知音」
電影《孔子》,聲勢浩大,票房平平,非官方媒體老百姓反應裡,更是知音難求,充斥著批評和嘲駡。這不算做四面受敵,也起碼三面不討好。復興儒學的正經人,很難接受沾上一點歷史,便天馬行空的孔子。愛國青年,看孔子尚武固然過癮,但剩下來的不文不火,盡都是扭捏作態的假正經。離經叛道的猛博,更加看不順眼,正如累積點擊量達二億五千人次的寫手韓寒,便對這塊翻新神主牌,狂砸不留情。
《孔子》的失敗,不只因為錯誤的時間:既有阿凡達珠玉在前,又有賀歲喜羊羊2在後,更是在錯誤的地點:中國。毛主席一句「我不贊成孔子!」就把文化大革命風潮推向批林批孔的浪尖;林彪說,主席句句真理,一句頂一萬句,他終嚐到了主席說話的厲害。雖說如今不會再以為毛主席的話句句是真理,但毛澤東思想仍在四個堅持裡,他不贊成孔子,就是不贊成,這話卅四十年後,威力猶在。現在中國的大地上,孔子雖非必是反面人物,但久已代表了封建腐朽,與進步的時代格格不入。別見政府正在全球各地興辦孔子學院,那只是教教洋人漢語的產業品牌,內外有別,孔子回國還不怎麼香,缺少正面認識的群眾基礎,這是根本國情。《孔子》再是在佈景服裝不惜工本,挖苦心思用平民化的編寫角度注入親切感,無奈近代歷史無情,國人批孔的心理障礙病得太深。
孔子在中國,一直充當人云亦云的「化身」,儘是塗抹髹色,人們不外看化妝,臉譜反派正派變著玩。群眾不僅缺乏讀通論語原文的能力,更不具親炙孔子真貌的興趣。那朽老頭一個,有啥好看?再帥的發哥,扮雞皮鶴髮,徒令人心裡起疙𤺥。然就算願意翻翻儒典,都不過是望文生義,執今議古,莫道看出個所以然,就連起碼的知其然,亦有困難。
故挑一句話,斷章取義,如見孔子說「子為父隱」,便指他主張隱惡,圖包庇罪行,鼓吹家族共犯。我們如讀〈子路篇〉原文,孔子可有說過要「隱惡」?那裡只是講,葉公告訴孔子,家鄉有一人非常正直,父親偷羊,兒子搶先告父親一狀。孔子直接的反應,沒有說這樣告發父親對或不對,他唯說我家鄉的人認為,父為子隱,子為父隱,也自有一種正直于其間。孔子並沒表示應隱惡,只是道父子家人中之私隱,無必要一定拿出去張揚,這是人情之常,人性裡率直的一種正當表現。好比兒子偷東西,父親要不要先播110?他可以告訴兒子,快把東西還給人!別人若另有附帶的損失,老爸這趟會代賠贘,但偷的壞事,絕對一不可再!老爸偷東西,按孔子〈里仁篇〉的原則,「事父母幾諫」,要苦苦相勸,用委婉的態度,希望他重歸正途。偷東西不對,不對的事非以付之法辦為唯一之直,一心要為他好,保護他,亦為直。這種「直」,來自人性親情之實,是父慈子孝的根據,人倫之大源,如要民風歸厚,應有認知,必當正視。人為的法律下之正直,不是不重要,孔子何時有過丁點的輕視之意?他一心要從周學禮,內含法的觀念,客觀法理,他並無否定之可能。只是天生人性由人心呈現之仁,是親情裡最易體會的正直,應先立其本。孔子為人坦蕩無隱(述而),對己對人,哪裡會主張隱惡?「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季氏),該說卻不說才叫隱。幾諫父母,該說的一定要說了又說,那才正是無隱惡之直。子為父隱的隱,有它本身前言後語的講法,絕不隱惡,也非彰惡,而是指點隱隱然的親情人性!
又拿一件事,離開時代,拼命引申。如聞孔子受人之禮,「卻之不恭」,便說孔子受賄並替受賄編造大道理(《孟子.萬章》)。其實「卻之卻之為不恭」一語,非孔子說的也非孟子說的,而是萬章拿一句俗話:推卻再推卻,堅決不受,表面像客氣,其實是不恭敬,問孟子的意見。按萬章本來的想法,是以為人送禮,若用不義之財,我就應當推卻,卻之不恭的說法,似有問題。孟子的看法,是從禮俗常識入手,原則上人若以禮相待,是表示善意,我堅不受禮,便不合理,于禮不合。來人若是強盜,以贓物作禮物,不義之財就是不義之財,根本不屬于禮不禮的問題,而是法律的問題,何止不受,更應予以刑處。至于諸侯取之于民,轉手又當禮物,來歷非必事事清白無瑕,也不都是強取豪奪,違法違紀,如果簡單等同強盜之殺人越貨,那是「充類至義」,把表面某點相類似的現象,無限放大上綱上線以至其極致之義。所以孔子當時見諸侯來獻禮聘請,他多不會冒冒然予以拒絕。當然這表面禮貎背後,有真要取賢納諫的,有只為擺擺姿態的,有姑且養些人材,備不時之需的,一下子我們不易分辨出其用心,所以孔子只是個禮來禮往的平常心,見你有禮,我何妨回謝受之,試試看日後這禮是真情還是假意。所以孔子他做官,不曾事君會有超過三年的,當發現對方缺乏诚意,便馬上告辭,從無戀棧。「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里仁),他沒有必從之凡是,也無立異之定反,只以義為準,這才是真正的孔子。
再有取一觀念,無問立義,隨便撻伐。如讀《春秋》見「為尊者諱」,即以孔為子崇尚代尊者避諱罪惡。查《春秋》經文,並無「為尊者諱」。註釋《春秋》的「三傳」,善于經的《穀梁傳》無,善于禮的《左傳》亦無,唯善于讖的《公羊》,上有「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句,後人更予蛇足成「為尊者諱耻,為親者諱過,為賢者諱疾」。故東漢以降,在上者日漸偉大、光明、正確,沒有缺失,甚至連生病也不生,萬壽無疆,直到有天突然不得不公佈死亡。《公羊》好言尊王一統、撥亂反正、微言大義這一大套,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因之,追慕天人感應,宣揚三綱五常。即使如此,董氏之言春秋其「義之大者」,也是指它「視其溫辭,可以知其塞怨。是故於外,道而不顯,於內,諱而不隱。」故所謂「諱」,不等同「隱」,是一種「溫辭」,乃屬向人呈示「塞怨」的修辭表現、獨到手法。孟子稱言「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贼子懼」,眼光如炬,直透暗角,禍心黑手,盡皆無逃無隱。公正不阿的「春秋史筆」,素為中華文明的亮點,垂範千古。然它揭發罪惡不隱,非如今人想象的要用潑婦駡街叉腰篤指的方式,而是「諱而不隱」的「溫辭」。諱在此不解釋作隱瞞;以諱即是隱,只不過是諱之衍生義。諱之本義,誋也,忌言猶違言,要說但不多說隨便說,故諱實即「微言大義」,精簡慎言,不多不少,便能抓到要害。《春秋公羊傳》「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一句,是評論孔子在經文中「閔公元年」小段的筆法,其中「冬,齊仲孫來。」寥寥幾字,已把人物針砭說到透處,是「諱」一史筆的楷範。「齊仲孫」,實即公子慶父,為魯閔公之前任莊公三弟中之長弟,那年冬天,他由齊回魯省難慰問。孔子不直呼名慶父,改稱「齊仲孫」,公羊的註釋是,刻意把他向外連繫于齊國,不認為必魯人。慶父與莊公夫人哀姜私通,哀姜齊侯之女,後返齊,慶父常上那裡鑽。慶父攻心計,假他人之手殺了莊公之子般,法律上無法告他弒君罪;他又立哀姜親戚為閔公,據推算即位之新主,才不過八歲。這種假外國勢力操縱國政的亂臣僮樱瑔栴}是他太聰明,法律究罪誅殺不到,又不能在沒有公開的罪證下直斥其非,孔子便用史筆稱名「齊仲孫」,使與齊為一系之子;所以嵌一「仲」字于中,蓋他的身份仍貴族,就依舊以伯仲叔季這些表述長次的褒語嘉之。故何謂為尊者「諱」?是有所不言,言則點穴說到妙處,要叫那些大人物,必須彰彰于眾目睽睽之下!
如果孔子真是教訓人要為尊者賢者隱諱耻辱缺失,那孔門弟子記錄夫子言行的《論語》,便絕對不該記載夫子遭人引詩譏諷,自認說不過人家(憲問篇);又他的學生,人尚給點面子,反而老師是誰,全無視不管,極盡奚落之能事(微子篇)。還有一次人問孔子有關魯昭公的事,孔子答說他知禮,事實上昭公違反了周人同姓不婚的禮法,娶吳國姬姓者做夫人。孔子是因一時大意或想替昭公說好話,我們今不得而知,但這次確有疏失。事後人予以指出,孔子馬上認錯,說:我真有幸,犯過人必發現,並加指正(述而篇)。大家如好好唸《論語》,孔門可有為夫子隱惡諱耻呢?孔子哪裡教人去替大人物遮掩呢?
何為諱誋?何以受禮?何謂隱親?皆有立意所本,時代脈絡,文章理路。不能把古書字面瞄一瞄,便以為可信口開河。孔子身處之世,禮崩樂壞。那不是禮樂的罪過,也不是看見事到這田地,也就算了,讓它去罷。孔子反而感覺更加需要珍惜禮樂,誓把禮樂的真義再找回來。史筆當諱,他就以極慎重極嚴肅的語言,衡之尊者。禮尚往來,他不以為虛文,來往之間,力求诚信之實。父子一家親,至隱的直道是甚麼他先予定住,人倫之常,不容稍有走失。聖人的惦掛,他的胸襟,放開的眼界,都非這世代競名逐利狗苟蠅營者有耐心有識見領會之事。「孔子」今天熱賣不熱賣,所依然無改的,仍是他那千年孤寂之情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