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欧洲华侨华人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欧华联会”)在柏林召开了第15届代表大会,来自欧洲各地的500多名华侨、华人代表参加了大会。大会公布的对欧洲华人社会状况的调研报告指出,目前在欧洲的华侨、华人总人数约有250万人,侨团组织有800多个,中餐馆有4.3万多家,华文报刊杂志社有101家、华文学校有340所,就读的华人子弟有5.5万多人。当代欧洲华侨、华人社会的总体构成由此可见一斑。进人21世纪以来,伴随着中国国力的大幅度增强,欧洲华人社会也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要而言之,规模壮大、实力增强、地位提高、多元分化、相互竞争、跨国化生存成为常态,这些是欧洲华人社会发展变化的基本趋势。
一、欧洲华人人口规模的壮大
20世纪的统计数据显示,全欧华侨、华人总数在50年代时仅为1万余人,60年代增加到5万余人,70年代后,由于以法国为主的欧洲国家接纳了大批以华裔为主体的印度支那难民,全欧华侨、华人总数猛增到50 万人以上。之后,来自中国大陆的新移民源源不断地涌入欧洲,时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般认为“欧洲华侨华人已达百万”。
进入 21世纪以来,欧洲华人的统计人数继续直线攀升,近年较保守的说法是“150万人”,而有些惊人的说法则是“500万人”。笔者认为,欧华联会通过其隶属社团进行广泛调查后得出的目前有“250万欧洲华侨、华人”的说法相对较为可信。如果进一步将欧洲华侨、华人的人口规模按国别进行划分,则大致存在三个不同层次及一个特殊类别。
第一层次是法国和英国。按照比较保守的估计,进入英、法两国的华侨、华人群体各已形成大约40万人的规模,但也有人认为,英、法两国的华侨、华人群体已经分别达到60万人以上的规模。法国学者皮埃尔更在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出,“2007年光是法国就有 100万华人”。根据笔者分析,统计上的差别主要涉及是否将以下两类人统计在内:一是英、法两国数以万计的中国留学生;二是数以10万计的无证移民和通过短期劳务合同进入这些国家务工的中国人。
第二层次是荷兰、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这些国家的华人总数分别在10万人—20万人之间。其中,德国、荷兰的华人人数基本上属于稳步增长,而意大利、西班牙则因为多次大赦非法移民,使华人人数呈现突兀性增长。自1982年以来,意大利各类大大小小、条件不一的非法移民身份合法化行动几乎就没有完全停止过,仅2003年到2006年就大赦了100多万非法移民。西班牙从 1985年到 2007年实施过多达7次大赦,其中仅2005年进行“大赦登记”时,就有约70万“黑工”提出申请,并有约60万人获得了有限期的居住准证。据当地学者介绍,通过大赦将身份合法化的新移民中,来自中国大陆的人约占5%—8%。伴随着每次大赦,一是获得合法身份的华人总数猛增,二是为获得大赦而通过“灰色途径”进人相关国家的新移民人数也随之出现跳跃性增长,三是获得合法身份的新移民随即设法将国内的亲朋好友等引入所居国。
第三层次则是一大批华人人口总数在3万人以下的国家。比利时、瑞典、奥地利等国的华人人数大约分别在3万人左右,而华人人数较少的国家,如东欧的捷克则仅有约 6000人。西欧的比利时、瑞典、奥地利等国对移民的进入控制较严,也没有实施过大规模的大赦,中国新移民进入的渠道相对比较有限。东欧国家则处干转型期,容量有限,如匈牙利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过高达5万人的中国新移民群体,但很快就因市场机会有限而分流了,到90年代中后期基本上保持在3万人左右。
俄罗斯华人社会的发展则属“特殊类别”。关于俄罗斯华人人数的统计出入较大,多则认为达到50、60万人,少则认为仅 10万人。一是因为大多数华人在当地并无长期合法居留权,流动性较大;二是对于远东地区大片隶属干亚洲版图的华人如何统计,各说不一;三是留俄学生流动性大,变数也大。由于俄罗斯与中国有着漫长的边界,与中国接壤的西伯利亚地区,地广人稀,与相邻的中国东北地区的人口密度形成天壤之别,越界往来的商贸、劳动人口众多。因此,俄罗斯的中国新移民总人数一直是两国政府都十分谨慎的话题。但在民间则不同,无论是中国媒体,还是俄罗斯媒体,出于各自不同的目的,都有许多不负责任的报道。2007年2月,在俄罗斯西伯利亚的伊尔库茨克市,一群激进分子占领了该市移民局办公大楼,要求驱逐当地华人。当时的相关报道甚至提出:“在俄罗斯的中国人人数从1989年的数千人增至2002年的326万人。”俄罗斯的中国新移民人口众多是不争的事实,但绝没有达到几百万人。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中国媒体既不了解实际情况,又不加分析就照章引用,可能导致负面影响。
二、欧洲华人经济实力的增强
目前约250万华侨、华人几乎遍布欧洲各地,在欧洲各主要国家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华人世界”,成为欧洲社会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近十年来,欧洲华人社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推动力来自于物美价廉的“中国制造”。许多欧洲华人借助“中国制造”的强劲竞争力,纷纷投身于进出口和批发、零售业,成为近年来欧洲华人社会经济结构中增长最快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南欧、东欧地区,进出口商品批发、零售业已成为华人社会的经济主体。
位于巴黎北郊的欧贝维利耶市聚集了超过600家批发商家,是法国最大的批发商集中地,其中绝大多数由华人经营。位于该地的“巴黎中国商城”是目前法国最大、设施和管理最完备的华商批发中心。西班牙马德里拉瓦别斯区的华侨、华人贸易批发区有批发店300多家、小商品店3000多家。意大利罗马胜利广场周边地区大约有150家中国公司。俄罗斯的华侨、华人是促进中、俄民间贸易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类中国商品通过他们进入俄罗斯市场,繁荣了当地的商品经济。
中餐业在西欧国家中已有长期经营的基础,近年来全欧4万多家中餐馆的发展趋势为:一是提高档次,以正宗、精致的中餐吸引高端顾客;二是拓展分布,继续走适应当地普通民众饮食习惯的大众化路线。中餐已经在不同程度上进入了普通欧洲人的生活。
欧洲华人的皮革、皮鞋、服装制造业也有较长的历史,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通过大量使用低廉的新移民工人进行贴标生产,以低廉价格占据市场,曾一度相当兴盛。但是,随着中国大陆的制鞋、制衣业在设计质量等方面的水平大幅度提升,各类鞋、衣以更为低廉的价格进入欧洲市场,欧洲华人经营的同类工厂在竞争中的优势逐步丧失。不少这类工厂开始转向,或为国内产品做推销,或将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商品更换品牌,进行分销。
华人超市的兴起是近年来欧洲华人社会经济发展中另一个引人注目的趋势。在英、法、荷兰、意大利等国,大型华人超市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从过去的占地数百平米、一两个收银员的“东方杂货店”,扩展到现在占地数万平米、十来个收银台一字排开的现代超市,带动了华人商圈的发展及影响力的增强。新一代受过工商管理教育的超市经营者,引进大型连锁店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现代企业化的经营方式,致力于让华人超市走出“东方杂货店”的窠臼,向集团式、连锁式、多功能、多元化的方向迈进。
近年来中国大陆的“出国游”源源不绝,欧洲以其悠久的历史、多彩的文化吸引了众多中国游客。欧洲华人从经营旅游公司、销售旅游纪念品到进入需要大投资的旅馆业,发展势头强劲。目前,欧洲各主要城市都有由当地华侨、华人开设的旅游公司。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奥地利、德、法、英、意大利、瑞士等国的华侨、华人先后成立了“华人旅游同业联合会”或“华人旅游协会”,在此基础上,2008年,来自欧洲各国以及中国等十多个国家的近400名代表在法国巴黎相聚,成立了“全欧华人旅游联合总会”,标志着欧洲华人旅游业走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华人群体人口规模的壮大、自身消费能力的提高,也形成了一个不断扩容的、以华人为主要顾客的经营市场,除了以华人基本生活需求为经营对象的大批中国商品超市、地道中国风味的餐馆之外,还出现了大批以华人餐馆为主要顾客群的装修公司、面向华人的中西医诊所药房、中文印刷店、美容美发店以及珠宝首饰礼品店等。一些学有专长的华人还在当地开设了律师行、会计行、翻译公司等,服务于华人客户。欧洲华侨、华人经过多年努力创业和精心经营,经济事业呈现长足进步,他们在发展各自生意的同时,客观上也推动了中、欧之间的经贸往来,繁荣了地方经济,活跃了当地市场,丰富了当地普通人民的日常生活。
三、欧洲华人社会地位的提高
随着中国自身的发展与国际地位的空前提高,欧洲华侨、华人的社会地位总体上也比以前有了明显的提高,从参政议政、文化传承到与当地人民共庆具有中华传统特色的节庆活动,从不同层面展示了华人在欧洲社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欧洲华人在自身经济地位提高、社会交往增加、突破了经济能力和语言文化能力两大局限后,参政意识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成效也已开始显现。越来越多的华人从切身经历中认识到,以参政议政的形式反映诉求是争取自身权益的最有效途径。欧洲华人参政最早在英国开始,且成效较突出。参与地方议员竞选是英国华人在基层参政的主要方式,自1986年华人吴美莲竞选伦敦路易斯汉姆区议员成功后,20多年来,英国各地先后有约20位华人担任过地方议员,年纪最小的还不到30 岁,最大的约60岁。在2007年5月的英国地方议会选举中,英国东萨塞克斯郡华人成世雄一家三口同时当选为区议员(48岁的成世雄和年仅 24岁的儿子成德仁双双在惠灵顿选区获胜,成世雄的夫人张莲爱则在普尔盖特成为区级议员)一时传为佳话。英国华文报刊载文指出,英国华人每年为国库创造15亿英镑的收入,随着华人人数和经济实力的提升,英国各党派已不敢忽视或放弃众多的华人选民。2002年,英国议员迪斯莫尔发起成立多党派英国华人议会小组,致力于在英国议会中推动英国华人的利益;英国选举委员会也特别资助一个名为“选出华人明天”的项目,吸引华人参加选举投票。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以华人社区利益为主的议会游说逐渐成为英国华人“集体发声”的开始,在新一轮《移民、庇护和国籍法》草案征询意见的过程中,华人代表纷纷投书到相关立法机构,游说议员,并与印度移民、土耳其移民等少数族裔群体联手向英国议会递交请愿书,促使政府接纳了华人提出的多项建议。
法国华人参政近年来也有明显进展。2008年初进行的法国市镇选举表现出两大特点:一是直接参选的华人人数比以往多,且来源广泛;二是不同政党推出的主选人都更重视华人代表,并将他们纳入其竞选班子。此次选举中,巴黎20个选区的竞选活动中首次涌现出多达7名华人竞选者,在巴黎以外其他省市还有6名华人被列入当地市镇选举候选人的名单。结果,华人陈文雄成功当选巴黎十三区副区长,另一名华人颜如玉连任巴黎东郊艾斯波利市主管公共关系的副市长。华人何福基长期致力于促进中、法友好交流往来,陪同法国政界人土到中国访问,向法国朋友介绍中国和中国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绩,萨科奇当选法国总统后,何福基应邀担任了他的亚裔顾问。
在南欧的意大利、西班牙等国,虽然当地华人主要是近一二十年的新移民,但在参政方面也表现出积极进取的态势。1997年底,由政府提名,意大利华人季志海成为弗利市议员的候选人并成功当选,成为该市的常务外籍议员。2006年,来自温州年仅21岁的刘成当选为意大利安科纳市议员,并因此在当地创造了“两项纪录”:意大利最年轻的华人议员、安科纳市历史上首位华人议员。2007年,西班牙华人谷维纯当选托雷莫里诺斯市议员。
一批华人政治人物通过民选登上居住国的政治舞台,成为社会公众人物,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事务,对于改变欧洲华人原先那种只顾埋头赚钱、自私封闭的形象,提高华人的社会地位,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四、欧洲华人社会内部的多元分化
随着欧洲华人社会人数增长、经济实力增强,欧洲华人社会内部也在纵、横两个层面上出现了多元分化。
在横向层面上,欧洲华人的身份、新移民的来源地以及由此延伸的社会网络均出现了多元分化。近年来,进入欧洲的中国新移民主要分为四类。
一是企业家和工商业者,他们十分注重利用祖籍国的政治、经济优势,运用由亲缘关系造就的特殊社会资本来拓展事业、提高地位。他们频繁往来于居住国与祖籍国之间,从跨国贸易中获利。
二是专业移民以及完成学业后留居当地的原留学生。近年来,荷兰、丹麦、德国、爱尔兰等国相继出台了以“年薪收入”选择“专业移民”的新政。荷兰2007年的新政是,申请人不论来自哪个国家,只要在荷兰的个人报税年薪达到46541欧元以上(30周岁以下的人则为34130欧元以上),即可获准移民,并享受一系列快捷、便利的移民服务。丹麦的规定是45万丹麦克朗(约6万欧元)以上,德国是8.5万欧元以上(移民部门正呼吁降低至6万欧元以上),爱尔兰是4万欧元以上。身为“专业人士”,这些移民大多可过上体面的生活,与以普通劳动者为主体构成的华人社会存在一定的隔阂。
三是通过“正式合同”在一定期限内进入欧洲某一国家特定企业的“短期”务工者。因为中、欧之间迁移的成本相当高,因此他们的合同不会短于1年;但是,又因为超过3年的合同可能导致正式移民申请,因此长期合同也不过两三年。他们虽然通过合法的途径进入欧洲务工,但因为多头抽成,往往拿着比当地人甚至比某些非法移民还要低的工资,并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活动。他们对于居留、入籍等既不了解,也没有明确追求,赚钱回家是其主要的精神支柱。只要待遇还过得去,这些“移民工人”可能就满足于当一次欧洲社会的过客,但如果遭遇中介的欺诈或雇主的过分盘剥,则可能酿成社会问题。
四是为数众多的草根阶层人士,包括非法移民,他们心中怀着强烈的改变命运的愿望,却只能进入移居国社会的底层“从零开始”(有些负债迁移者甚至是“从负数开始”),因为语言障碍,不少人只能受雇于华人经济圈,对于“受自己同胞的剥削”十分不满。如果说那些通过亲缘纽带实现迁移的人对于那些“帮助”自己实现迁移的“老板”还抱有“回报、感恩”之情的话,那么,通过各类“中介”实现迁移的人则完全没有了温情脉脉。此类人越来越多,在理想破灭,缺乏精神寄托,与社会又没有沟通的情况下,有些可能走上极端道路。近年来在欧洲华人中发生了一些恶性事件,不少均与此相关。
欧洲华人社会的多元构成还反映在新移民的来源地向“侨乡”之外的其他省份拓展。由于目前各类移民中介在跨国移民中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传统的纯民间以“友情”为纽带的运作,基本上被有偿商业经营所取代,因此,欧洲中国新移民来源地的广泛拓展也就在情理之中。笔者关于巴黎中国新移民的一项人口调查显示,巴黎的中国新移民来源地的特点是“大集中、广分布”,“ 大集中”即指来自传统侨乡浙江的中国新移民仍然最多,占58.5%;“广分布”则表现为中国新移民的来源地已经涵盖中国各省、市、自治区。
此外,在纵向纬度上,也存在两类不同分化:一是不同年代移民群体之间的分化,二是老一代移民与其子女之间的代沟。笔者在调查中深刻感到,虽然同为来自中国的第一代移民,但是,不同年龄层的新、老移民之间存在明显的代际隔阂。大约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年轻新移民(套用国内常用的说法,即所谓的“80后” 和“90后”)与20世纪改革开放初期的移民之间,已经出现明显的不同。对年轻一代的移民而言,好些人已不再以赚钱为唯一目标,不再“认命”接受超时、超量的苦活、累活,他们看重生活享受,维权意识也明显增强。因此,华人社会内部雇佣关系的矛盾屡屡出现,并可能进一步发展。代际矛盾还表现在移民家庭的父母与子女之间,尤其是成年后才移民欧洲的父母与他们在定居国文化氛围中实现社会化过程的子女之间,代沟矛盾更加突出。年轻一代的思想观念、文化意识等往往令其出身于底层仍在辛苦劳作的父母们难以接受。
五、欧洲华人相互之间竞争激烈
虽然欧洲华人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华人经营的种类、进货的渠道、营销的手段,从业人员的素质等都存在很强的同质性,而当地社会中能够让华人经营的空间毕竟相对有限,因此,在有限空间内追求高速、高额的经济效益,是长期以来欧洲华人社会内部纷争不断的根本原因。
以欧洲中餐业内部的竞争为例。近年来,欧洲华人中餐业在发展中逐步分流。
第一类是少数走“高档”路线的经营者,他们从餐馆的装修、餐食到服务质量,都力图以当地国的高档餐馆为标准,努力融入当地主流餐饮业。由于此类餐馆需要大投入,因此能够参与竞争的人相对有限。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难以聘用到合格的高级厨师,难以聘用到熟悉当地语言、文化的称职的餐厅服务员。另外,如何降低成本也是其一大难题。
第二类是人手需求较少的中式快餐馆或自助餐馆,节省了昂贵的人工,以薄利多销争取客源。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近年在欧洲各国一度相当火爆的“WOK”(锅)自助餐厅。此类餐厅多设于近郊地区,占地面积大,设置开放式厨房,在可以同时容纳数百人进餐的宽敞大厅内,数十、上百种生加工食品一盘盘摆放,让顾客自己挑选,再交由开放式厨房的厨师,当着顾客的面现场烹调。根据笔者的体验,“WOK”餐馆的所有菜式都是“一炒即成”,味道只有非常辣、辣、微辣、不辣之分。然而,因为此类餐厅开放、干净,烹调过程一目了然,比较符合欧洲顾客的心态需求,开张之初相当兴隆。但是,此类餐厅主要是满足欧洲顾客的新鲜感,难以成为多数顾客的长久选择,因此好景不长,三五年下来,“WOK”餐厅在欧洲多数国家的生意已明显下滑。
第三类则是传统的外卖与堂吃并重的小餐馆,此类餐馆多设于小城镇,以当地居民为主要客源,看重回头客,重视适应当地人的口味。此类餐馆是竞争最为激烈的一类,因为餐馆小、投资少、技术含量低,主要取决于地点选择与亲情服务,因此,看到一家中餐馆的生意好,往往有人就会在旁边开起新的餐馆,结果顾客一分流,大家都不容易挣到钱。此类竞争多年来一直延续不断。
近年来,欧洲华商高速发展的进出口批发、零售业的内部竞争也相当激烈。如前所述,目前在欧洲已形成多个华商高度集中的大型批发市场,发展空间已十分有限,但是,一方面,新的华商批发企业还在建立,另一方面,中国大的商贸公司或直接进入欧洲,或与欧洲国家的大型超市、进出口商等联系供货,形成与当地华商之间的竞争。尤为重要的是,随着近年来中国国内能源、环保、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曾为欧洲华商带来巨大利益的低成本“中国制造”已成明日黄花,再加上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必将使从事进出口业的欧洲华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六、欧洲华人跨国化生存的趋势
虽然海外华侨、华人对中国长期怀有浓厚情感已是人所共知,但笔者近年来对欧洲华人的调研中则显示了另一值得关注的新趋势,即不少海外华侨、华人都争取享有事实上的“双重国籍”。这是全球化时代跨国移民社会业已存在的一个倾向,即“跨国化策略”或“跨国社会空间”在欧洲华人社会中的具体表现。
近年来出现了“海归潮”,首先,这是中国自身国力大幅度提高的直接反映,中国经济实力增强,国际地位提高,形成了吸引海外华人回归的强劲拉力;其次,许多“ 回归者”出于对自身实际的考量,做出为“追求利益相对更大化”的理性选择。回归者有多种类型,以欧洲华人中的回归者为例,可分为下面五类。
一是想回国发展的人。一些在欧洲学成后回国的一般专业人土,如果仍然保留外国国籍的话,在工薪待遇、住房福利等方面,都不能享受与中国公民一样的待遇。例如,进入高校工作的回归者,虽然每月工资可能高于同等资历的同事,但按照相关规定不得享受基本工资之外的其他待遇,不得参与各类职称评定,其子女上学须按外籍人士收费,不得享受住房、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的优惠,因此他们时常会有身处“体制外”的失落感。那些下定决心立足国内发展的回归者一般都会申请中国国籍。
二是想回国创业的人。自从实行“两税合一”政策后,外资企业所享受的一些特殊优惠已不复存在,反之,外资在贷款、经营等方面,外籍投资人在参与社会活动、获得社会荣誉地位等方面,可能还不如本土企业及其经营者。笔者在调查中接触到一些欧洲华人,尤其是来自温州地区的新移民,他们时常感叹在家乡的温州人能“发大财”,他们说:“我们只是小老板,辛辛苦苦,他们才是发大财的人。”近年来,中国国内关于外籍人士(实则主要指海外华人)限购一套房产的规定,以及关于城市近郊地区开发后没有当地户籍者不能参与享受开发权益等成文或不成文规定的出台与实施,都是吸引一些新移民希望重新申请获得中国国籍的重要原因。
三是由父母送回中国学习的未成年人。有些人在欧洲日夜辛劳,将未成年子女送回中国由祖辈抚养。他们认为,为孩子申请获得中国国籍,就可以享受国内的义务教育优惠政策,以后如果需要的话,在孩子“未成年”时,可再以“家庭团聚”为由进行移民,或以孩子在欧洲国家的“出生证”申请相关国家的居留权或国籍。
四是落叶归根的人。一些老华人退休后,以退休金在欧洲国家生活,虽然温饱不愁,但生活质量不会太高,如果以同等数量的退休金回到中国生活,则无论是雇佣保姆,还是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都不成问题,而且还可以经常与亲朋好友相聚。笔者在温州文成农村调查时就接触到大量此类事例。对这部分老华人而言,他们绝不会放弃自己的外籍身份(这与养老金相关),但需要的是在中国长期居住的便利。
五是非法移民回归者。这部分人在国外没有合法身份,他们为了申请难民资格或“大赦”,曾经设法做了各类假证件,其姓名、原籍地等基本信息都是假的。这些人在欧洲打工多年后,觉得经济上有了一定的积累,决定回中国,但是因为其回国后所持身份信息与其来源地所登记的信息不符,便沦为在中国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在身份认定上存在一系列问题。
以上五类人中,前三类人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一种策略性行为。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一种趋势,一些已经在当地国入籍的欧洲华人家庭,想方设法让其家庭的某个成员重新恢复原先的中国国籍,以享受作为中国公民的权利,实现事实上的“双重国籍”,同时享受到两国对本国国民的优惠待遇。
根据目前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政策,外来移民只要具有移入国的长期居留权,就可以自由出入国境;只要遵守欧洲相关国家的纳税义务,就不会影响其长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因此,如果能够同时再获得中国国籍,那么,对移民家庭而言就是“双赢”。中国政府在原则上是不允许“双重国籍”的,但目前在部分欧洲华人中存在着事实上的“双重国籍”,或曰一家人同时兼有“华侨”与“归侨”两种身份,这种现象是对我国侨务工作提出的新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作者:李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