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援朝志愿军到底牺牲了多少/邝飚
[史海钩沉]
2009年10月5日,在朝鲜访问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前往朝鲜平安南道桧仓郡,凭吊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陵园。看到这则消息,我内心感慨万分,我的父亲是49年入伍的老军人,当年差点上了朝鲜战场,尽管当时父亲强烈要求“保家为国抗美援朝”,但还是因为有点文化而被上级安排进了黄埔军校……
看到国家总理亲自到烈士陵园凭吊牺牲在异国他乡的志愿军战士,我油然生起一个我不完全知道的这段历史的一个疑问——中国到底牺牲了多少志愿军?
于是我百度了一下,搜到这篇文章,贴过来让不知情的我们了解下吧……先默哀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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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美韩方面的志愿军伤亡数字不可信,那么中国官方公布的数字就一定是准确的吗?也不尽然!否则,不会有这么多人对中方公布的数字持怀疑态度。我认为,中方公布的志愿军伤亡数字有三个问题:
1.失踪人数增加4000人
过去,我国公布的失踪人数是0.4万人,后来失踪人数又改为0.8万人。
2.死亡人数有三个:
一个是上面提到的战死加病死14.36+1.3=15.66万人;
另一个是通过民政部门统计的17.17万人,而且,这个17万的牺牲人数甚至细化到了每个省有多少人,见下表:
四川 30789名(含重庆) ,山东 19685名 ,吉林 18260名,辽宁 13374名,湖南 10687名 ,河南 10673名,河北 10155名,黑龙江 8222名,江苏 7268名 ,山西 5835名,
湖北 5167名,安徽 4151名,浙江 3732名,广东 3186名,广西 2915名,陕西 2802名,贵州 2799名,江西 2162名,内蒙古 1683名,上海 1634名,云南 1482名,
北京 1438名,甘肃 1041名,福建 982名 ,天津 461名,新疆 61名,青海 48名
另外,最近得到的消息,丹东抗美援朝纪念馆历时六年,征集到首套完整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名单。纪念馆已对外公布该馆最新烈士征集统计名单,牺牲在朝鲜战场上的志愿军烈士由原来的171669人,增至183108人。
由于中国政府通过不同??:15.66万,17.17万和18.3万,而且相差2.64万人,这就使人对中国官方的数字产生了怀疑。有人说这2.64万是民工等非军人的死亡人数,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官方的正式说法。
3.战伤人数是估出来的,而且不符合一般情况下伤亡比2:1的比例。
前面说过,志愿军战伤人数是根据医院共接受伤员38.3万人次,再考虑到重复统计和非战斗负伤因素,最后估计出来的。而且这个估计出来的战斗负伤人数25.2万人,不符合一般情况下伤亡2:1的比例。所以,不少人觉得这个数字偏低。
4.非战斗负伤人员
另外,现在网上有文章说,志愿军还有38万-40万的非战斗负伤(减员),我不知此数据究竟从何而来。但这也引出一个问题,即类似第二次战役时9兵团大规模冻伤这样的非战斗减员一共有多少人?这些非战斗减员是否应记入志愿军人员损失?如果上面说的民工等非军人死亡2.64万人是确实的,那么,民工负伤(或非战斗负伤)人数是多少呢?
5.我估计的志愿军最大伤亡数字
据说网上所传我军非战斗减员40多万人、总计减员近百万人的说法来自一套《抗美援朝卫生工作经验总结》,精装16开本,四个分册:
第一分册《卫生勤务》,第二分册《野战内科 卫生防疫》,第三分册《战伤外科》,第四分册《卫生统计资料》。
该总结上志愿军减员数据为:
总减员 978122
阵亡 114084
伤员 383218
病员 455199
失踪(含被俘) 25621
其中 伤员有21679死亡 病员有13210死亡
志愿军总死亡人数 148793 其实,上述数据很可能就是我们通常所见的志愿军伤亡数字的最终出处:
阵亡:114084,即阵亡11.4万人;
伤员:383218,即医院共接受伤员38.3万人次,但这个38.3万含多次负伤重复统计,也有非战斗负伤。
失踪(含被俘):25621,即被俘2.1万人,失踪0.4万人(后来又改为0.8万);
伤员有21679死亡,即因伤致死2.16万;
病员有13210死亡,即病死1.3万人; 可见,除了伤员人数应是累计38.3万人次,这一点容易误解外,数据是完全一致的。
所不同的是病员455199,有人把这个数字当作非战斗减员,我认为不对。《卫生工作经验总结》中这个数字实际上就是卫生部门救治生病人员 45.5万人次的意思。在3年战争期间有45万多人次到医疗部门看病诊治,这很正常。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每年还会因发烧拉肚子去一两趟医院,休几天假,何况战争时期。
所以,这45.5万人次,除了病死的1.3万人外,不应算作部队损失。如果非把它当作减员数字,也不应和伤亡人数混在一块作为志愿军损失人数的一部分。另外,45.5万人次不是45.5万人,有重复统计成分。
所以,现在唯一的谜团就是非战斗伤亡人数(象长津湖之战9兵团的几万冻伤人员都没有包括在作战伤亡人数中)。
非战斗死亡人数我们已知是18.3-14.36(作战死亡)=3.94万(含1.3万病死)。
非战斗负伤人数不妨按最大数算(不考虑多次负伤重复统计):38.3-25.2(作战负伤)-2.16(因伤致死)=10.94万
即非战斗伤亡总计:3.94+10.94=14.88万人
所以,抗美援朝我国总计伤亡人数:
39.56(作战伤亡)+14.88=54.44万人(其中死亡18.3万人) 如果再考虑被俘人数,抗美援朝我军总计损失:54.44+2.1=56.54万人。
56.54万人已经是我们能够得出的抗美援朝我军损失人员的最大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