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儒学治国特色:外媚内压

中国儒学治国特色:外媚内压

外媚内压,是儒学特色。此乃一种理念、一种文化自觉。

外媚内压当然是统治者的一种心态或统治行为,出现在满清末年,其时社会产生了这么一个“怪圈”——官员怕洋人,洋人怕民众,民众怕官员。中国的外媚内压曾在1949年的革命胜利后一度消失。彼时因为与世隔绝,外国人基本都是敌对分子或可疑分子。一个人或家庭,与外国有联系,就如今日与本 拉登恐怖分子有联系一样。非常不幸的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儒学价值观在中国的复苏,满清的外媚内压又死灰复燃。并且清末的“怪圈”也再度复活。

本文力求遵循韦伯先生的价值中立、价值无涉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实证精神来研究外媚内压这一奇怪现象的来源与特性。

中华民族一向有内外有别的观念,外人是宾客,在外人面前不可丢面子,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形成了中国人的礼的观念。中古时期,中国周边的蛮夷自然没有这些礼的观念,他们可以在外邦面前为内部事务斗得不可开交,全然没有家族、部落、邦国的整体观念。深究下去,我们会发现内外有别、家丑不可外扬这些礼的观念与集体主义、而非个人主义的价值观有关。因此,外媚内压的第一个来源是家族、集体主义价值观。

但外媚内压最重要的来源是专制主义中的集权制。专制主义可以有两种形态,一种是封建制、一种是郡县制,只有郡县制这种集权体制与集体主义这种价值观结合,才会形成奇特的外媚内压。

中古时期,专制统治是各民族的普遍政治组织形式。每个君主、诸侯,都想利益最大化,因此其内部组织最易形成一种金字塔结构。一个大王要征服天下,必然会在行动前向其跟随者许愿、在胜利后兑现诺言。分封封建制是最能调动下属积极性的方法。于是阿拉伯、奥斯曼、蒙古这些帝国先后出现。在封建制的体制内部,不仅将军的积极性被调动了起来,就是基层的团长、连长、百夫长的积极性也被充分调动起来了。于是帝国的疆界无远弗届。因此,封建制又是一种分权制。在分权制的情况下,不可能有外媚内压的现象产生。

郡县制不是分权制,而是集权制、中央集权制。郡县制的条件下,各级官员都是皇帝的雇员,在皇帝面前一律平等。严格来说,郡县制的组织结构不是金字塔形的,而是点面形,即皇帝一极点,面对臣民一大面。当然,实行起来,官吏不免要捞要贪,各级官吏依据手中权力大小,形成事实上的金字塔结构。皇帝对下面的官吏贪腐不是不知,但要驱使人家为你卖命,就不得不默许其存在,实际是变相的分封制。反腐败不过是帝王南面之术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腐败,任何一个中央集权制帝国都是“不可不反,不可全反”。但在农业社会,郡县制无疑要比封建制更合理、更具有可持续性。

在对外的征伐掠夺上,封建制要强于郡县制,因为从士兵到将军,每个人的贪欲都被调动了起来,因而会出现阿拉伯、奥斯曼与蒙古这样的疆域辽阔的大帝国。而郡县制的情况下,对外扩张的欲望只皇帝一人有,顶多再加上些高级将领。中下层的军官只是拿俸禄的雇员,对于拿自己的生命去博取功名利禄,远不及皇帝与将军积极。因此往往会向上级强调客观条件的困难。而皇帝虽然想建立霸业,也要顾及成本与长远利益。所以在一番衡量后,其贪欲会受到合理性的限制,表现出一定的克制。帝国疆域的扩大与皇帝要付出的辛劳成正比,帝国疆域扩大却与带给皇帝个人的边际效益成反比,因为皇帝个人的享受是有限的,而且纳贡、掠夺及开疆拓土带来的物质与精神上的愉悦逐步递减。所以,郡县制更能减少战争、更有益于社会的和平。而封建制只会带来无休止的杀戮。

由于郡县制的中国基本只有一个人的贪欲是合法的,而且这个贪欲受到地理自然与人力等一系列条件的制约,因此中国历朝历代的对外扩张都是有节制的,整个帝国的对外政策,一直有一种和平主义的传统。严格说来,近代以前,中国人并无欧亚大陆上其他民族的国家观念。中国人有的只是天下的观念。天下可以有许多邦国,但中国皇帝是代表上天来统治天下所有的国家,而天子居住的国家位于天下的正中,故谓之中国,有中央王国的意思。天子不仅是中国的最高统治者,同时也是天下所有邦国的统治者。华夏中国有天下最发达的文明,四方诸国只是未开化的番夷。皇帝对四方番夷并无领土要求,只是要求他们能称臣纳贡,领受仁义的教化。所谓纳贡,也非皇上要占番夷的物质便宜,而是一种要他们表示臣服的礼仪。实际上为显皇恩浩荡,皇上在接受贡品之后的赏赐,价值远远高于贡品。

集权的郡县制在中古时期欧亚大陆的其他地区也曾存在,但实行得最彻底、延续时间最长的,只有中国。这显然与大河流域的农耕生产密切相关。因为是大河流域的农耕生产,因此集权制在上古时代就成必须,否则无法协调大河上中下游各地的水利。而集权制发展到取郡县制的具体形态,也与这种依赖自然的生产方式密切相关。反过来,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又促进了这种农耕生产的稳定发展,使其达到了工业文明诞生之前生产力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

有人以为中华民族能一脉单传、绵延二千多年而不中断,关键是儒家学说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实际上,第一位的作用是独特的地理条件,第二位的作用是集权的郡县制,儒学的作用只能是第三位的。如果没有秦始皇创造的郡县制,中国一直实行儒学崇尚的周朝的分封制,中国也会如欧洲一样,分裂成20-30个小国。当然,起源于分封制的儒学,也成功地支撑了郡县制的帝国。但不是如一些人所认为的是阴法阳儒或儒表法里(类似现在的打左灯,向右拐),儒学对郡县制帝国的成功是实实在在的,并不仅仅是为了骗人。这就是儒学的“仁理性”。

所谓“仁理性”主要分为三个方面:1)统治集团内部强势集团与弱势集团之间,不是强势者通吃、把弱势者赶尽杀绝,而是分清主次尊卑的前提下,双方共存共荣;2)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不是行暴政、苛政,而是行仁政,在上尊下卑的秩序中和谐相处;3)汉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之间,具体说来就是汉族对少数民族的两手政策:一是武力征服,一是和平安抚。武力中有消极防守(筑长城)也有积极进攻(征服、驱赶、遏阻);和平安抚中以和亲方式最为普遍,如昭君出塞、文成公主远嫁吐蕃等,这是一种低成本、也是较武力更多被采用的手段。但无论是武力征服还是怀柔和亲,都不是为了对外扩张,而是为了阻止游牧民族对中原地区的掳掠。

因此,外媚内压的第三个来源是儒学。有学者据此总结出了中国传统文化有对外和平、宽容的传统,以为这是中国文化高于西方文化的一大优势,其实这只是中国文化这枚硬币的一面,它的另一面则是对内残忍,合起来形成外媚内压。

集权郡县制是前工业文明的产物,在工业文明诞生前,一直具有先进性与优越性;但在工业文明诞生后,其反动性、腐朽性立现。这种统治方式扼制人性(无论人性中的善恶)遏制自由,阻碍发展。仁理性的统治实际就是黑格尔所称的“普遍的奴隶制”。在初次接触这种文明的西方人(如利玛窦)看来,它确实显现了和平宽容的一面,但在此背面,却是残忍暴戾。在本系列文章的《西化后的中国之二:东南亚》中所引的西班牙人在菲律宾屠杀华人的史料,就是对内残忍的证据。

儒学不是讲究仁理性吗?怎么会对内残忍呢?儒学缺乏西方的人文主义与基督教的价值观。它是一种建立于经验主义、实然主义基础上的伦理哲学。儒学根据人在社会中的实然差别,把人分为君子与小人(精英与草根)两个阶层,主张由君子来统治小人。所谓仁理性不过是在这种差序格局中,君子小人各自的权利义务,这就是“礼”。亚圣孟子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民本主义思想,但民为本毕竟无法与人是目的的民主主义相提并论,也无法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观相比。仁理性不过是强调统治者要爱民如子,要像农夫爱护耕牛一样爱护人民。但农夫绝不会让耕牛成为自己的主人的。统治者对人民施仁政是有条件、有前提的,这个条件、前提就是人民不能犯上作乱,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则就要严厉镇压。满清前期的统治者对于来华传教的西方教士,总体而言是宽厚得体的,但对自己的臣民却相当严苛,文字狱即是一例,这是令西方传教士无法理解的(西方人认为犯罪要有故意,文字狱中的受害者大多却是无意的)。在实行仁理性的帝国内,臣民对于皇帝而言只是奴才,只是工具,因此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道德律令。而这即使在同样专制的穆斯林国家,也是不能想象的。

外媚内压在洋人凭武力打过来之前,并不取外媚的形态存在,因为当时的中华帝国不需要对外谄媚。当时朝廷对外国、外人基本持平等热情的态度,因而表现出和平、宽容的面貌,以显示中华为礼仪之邦、天朝上国。但到了清末国力衰退之时,平等热情变成了谄媚——洋人是上等人。也因此出现了“官员怕洋人,洋人怕民众,民众怕官员”的怪圈。

外媚内压的高潮在帝国崩溃前夜,表现为满清统治者的“宁赠友邦,不予家奴”的统治信条。满清为一小撮少数民族。为了维持“家天下”的统治,他们知道,洋人只是要钱要地,并不要他的权;而汉人作为家奴(严格来说,旗人是奴,汉人连称奴的资格也无,汉人只是“臣”),要的是满清的天下。因此他们宁可“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也不肯虚君共和、让出天下”。所以,专制、腐败、卖国,必然是三位一体,是一种制度造成的结果,而非某个人的邪恶品德。而造成这种制度的,是将国家这种公器私有化的结果。

专制集权的另一恶果是国民性的堕落与不开化。外媚内压这种对内对外的两副嘴脸,也造就了国人喜好“窝里斗”的无耻特性。华人在海外,一向有“一个华人是条龙,三个华人是条虫”的口碑。虽说华人奉行集体主义的文化观念,但相比于海外的其他少数族裔,华人是最不团结的族群。一遇外人欺压,华人很少团结一致、共同对外的。可怜的是,这种喜好“窝里斗”的劣根性至今未被国人抛弃,反而大吹大擂,恬不知耻。

19世纪70年代,满清重臣李鸿章在出使德国会见俾斯麦首相时,大肆吹嘘自己在镇压太平天国与捻军中的功绩。其时俾斯麦也是刚击败奥地利、统一德国。不料俾斯麦的一席话令李鸿章羞愧难当。俾斯麦说,我们德国人认为,屠杀自己的同胞(奥地利也是德语民族)不是一件值得夸耀之事。

俾斯麦主张的是一种民族大义,而从外媚内压文化熏陶中成长起来的愤青,整天为自己前辈的“窝里斗”业绩欣喜若狂,他们不想想,60年前被杀的那些人不都是自己的血肉同胞吗?

这种不懂民族大义、喜好“窝里斗”的现象说明了什么?又与外媚内压有何关系?实际这正是专制统治的结果。如果说外媚内压是统治者表现的丑态,那么不懂民族大义、喜好“窝里斗”就是被统治者的丑态。

集权专制的统治下,民众最根本的道德就是忠(不知忠君就是野蛮人),或曰顺从。忠是从孝发展过来的。但其骨子里实际就是奴性。虽然中国人的文化是集体主义的,但与此专制主义结合,形成的却是利己的集体主义。为何没有形成利他的集体主义观念呢?这就与集权专制有关。

原来在集权专制的统治下,民众个人的对外责任只有对君与朝廷的,对社会或他人,作为一个臣民,他是没有责任的(顶多只是对宗族乡亲的责任)。社会或他人的事,自有官府会管,轮不到升斗小民操心。因此,中国民众离开官府,都极端自私自利,必然呈一盘散沙状。海外华人社会为何不易团结?除了缺乏利他主义的传统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让大家臣服的官方权威。

中国的现代化是在革命的条件下开展的,基本是革命压倒了启蒙,因而理性极度缺乏。理性不昌的现代化,必然是一锅“夹生饭”。外媚内压与缺乏民族大义这种前现代的现象盛行,正说明人文理性启蒙之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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