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领导耗时近半年的找工过程,今天终于告一段落。手里拿着工作合同,就像待嫁女终于拿到一纸婚书一样,心里总算踏实了。
雇主是位美国人,此君行医二十载,救死扶伤无数,绝对是大好人一个。唯一缺憾之事,就是此君有点儿马大哈。举例说明之。一次,这位医生把自己的摩托车借给谁谁谁了。转身回头,他居然把借主是谁给忘了。这种事情,你信吗?腰包再鼓,你也得看住摩托车呀。
和这样的雇主打交道,我家领导就比较费事。比如咱绞尽脑汁考虑的事情,这位美国医生就把它当做小菜一叠。再举例说明之。上周五,我陪着老公去签合同。那天,孩子爹刚刚做完胃镜检查,麻药作用还没彻底消失。一向严谨的他,那天做了一件特糊涂的事情。那天,这位美国医生居然只带一份空白合同去赴约。签完合同后,他乐呵呵地拿着合同走了,俺家老公却两手空空。有这样签合同的嘛。
美国医生在签约时的马大哈行为,害得我们两口子分析了一个周末。经过反证,旁证,我们觉得这位美国医生不应该是个落井下石之辈。这位美国医生特绝,每次他和俺家领导讨论合同之处,都选在人来人往的美国商店里。那天,他们签约时,我正在带孩子们逛商店。如果我在场,肯定会提醒老公纠正这个明显的漏洞的。所谓签约,不管合同大小,哪怕只是个租房合同,一定是一人一份的。
这位美国医生的马大哈行为,今天得到了彻底纠正。孩子爹下班后,只好到他的诊所再去签一次合同。
美国医生的找工故事特别多。有时间我再写写。
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