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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外三 人生悲喜剧(2)
2010-04-12 07:12:21
渐渐地,我发现允鑫这人最大的特点是有什么话不肯直说,吞吞吐吐,遮遮掩掩。有几次他陪我去买衣服,我看中的衣服问他的意见,他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见。几次之后,我才有些明白他是不是嫌这些衣服贵。
我记得他以前说过他的前妻喜欢风花雪月不切实际的东西,就问他:“你的前妻喜欢什么牌子,一般买什么价位的衣服?”
没想到他这么说:“她从来不买名牌。她做服装,买衣服基本上只花成本价。”
我问:“那你怎么说她很讲究?”
他想了想才说:“她讲究质地,贴身的衣服非棉的丝的不穿,有时候内衣比外衣贵,买衣服一定要看纤维含量。”
内衣比外衣贵?内衣穿得那么好给谁看?穿衣只花成本价,她一定省很多钱。那么在允鑫看来,我大约比他前妻更浪费更能花钱。
现在我发现,嫁给一个有过婚史的男人并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也许身边的男人正在拿你的缺点跟前头人的优点对比。
当然恋爱的时候,他会拿前头人的缺点跟你的优点比。
他看我不高兴了才打点精神哄几句,拿了信用卡去替我把那件价格不菲的衣服买下来。
但是我看得出他很勉强,并非从心里愿意付这个钱。
尽管婚前已经有些不太和谐的因素,但是我们似乎都没有什么后退的余地。我周围的亲朋,都知道我的男友是个成功的海归博士,在美资公司任高管,我将来要跟他去美国生活;他那边已经跟前妻离婚,他的工作忙碌压力大,也没有精力再来一段感情。
并且前妻似乎已经紧锣密鼓地准备再婚,他的个性,似乎不愿意输她一把。
结婚以后我在想,他是爱我跟我结婚,还是跟前妻赌气跟我结婚?他在感情上并不是太主动的人,我们俩之间是我先追他。
我们也举行了很盛大的婚礼。他在上海只有同事同学,没有亲戚,所以出席的一方大多数是我这边的人。婚纱是买的,旗袍是定做的,那一天我很漂亮。女人一生只得这么一次,我当然要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些。
据说当年他们结婚的时候没举行婚礼没有摆酒宴,一切从俭,也许正是因为这种马虎才让他们没有到头。
他的前妻这次婚礼是穿了婚纱摆了酒宴的。想象不出一个过了三十五往四十奔的女人穿婚纱是什么样子。我婉转地问黎真有没有去参加婚礼,她的婚纱在哪里买的,多少钱。
黎真说:“我当然去了。她自己搞礼服设计,那款婚纱是她自己设计的,所有的东西都是真材实料,无价。他们这次搞这种婚礼,一来是她现任婆婆的意思——她现在的婆婆是她的干妈,从小喜欢她,就喜欢看她打扮得漂漂亮亮;二来她做礼服设计,顾客大部分是娱乐圈的明星,也是借此机会给自己做推广——她这次穿得婚纱旗袍全是自己的工作室设计制作的,在娱乐圈已经小有名气了。”
我还是别跟她比了。我怎么也比不过她的,我能跟她比的不过是青春与美貌。但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现在我们并没有在竞争同一个男人,所以就这么点优势,我也发挥不出来。
我所能做的就是过好我跟允鑫的日子。
蜜月期间,我们去海南旅游,回来过了几天两个人的世界,我学着作粥煮饭,做菜给允鑫吃,看着他吃得津津有味,我有一种满足感。
他主动洗碗,这让我感到很甜蜜,虽然他洗得到处是水,还要我重新再清理一遍。
但是重回单位上班以后,我们发生争吵。
自然还是为了家务。我想请一个保姆做清洁煮饭,因为我上下班路上单程要一个多钟头,回到家很累,不想再做家务。而且看着床铺乱糟糟,心情也不好。他上班近,起床晚,可是从来不整理床铺。
允鑫不同意,说我们只得两个人,为什么要请一个全职保姆?如果那样,还不如把他父母接过来同住。
我头一次发现他的脾气很暴躁,会突然发火。
最后妥协的结果是我们请了个钟点工。他事后为他的坏脾气向我道歉,说不想请保姆的原因是不想有人来打扰我们的两人世界。
我们的两人世界确实弥足珍贵,因为一到周末,两人世界就要变成三人世界。他的儿子南山要过来跟他共度周末。
我一开始很紧张,怕这个已经懂事上学的那孩子对我很敌视。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对我不亲热,但是很客气,叫我“小吴阿姨”,显然是他妈妈教的。
每次南山过来都是允鑫去接他,有时候我陪他去,他也不反对,似乎对方也没意见。我们把车子开到他们小区门口,她家的保姆会把南山送出来,看着他上车。
我很好奇他在家里怎么称呼他妈妈的现任老公。据说以前他一直在外婆家养,自懂事起就记得这个男人,比知道自己的妈妈还早。他以前称呼他“大舅”,现在叫他什么?
黎真的回答让我大跌眼镜。她使劲想,想了半天才说:“我好像听南山叫他 ‘ 老爹 ’ 。”
我晕倒!
黎真过了一会儿又说:“他现在叫他妈妈是 ‘ 老妈 ’ 。”
老爹老妈,倒也相称。南山叫自己的父亲倒是老老实实地叫“爸爸”,不乏亲热。
南山对我很客气,我给他水果零食,他说谢谢,但是从来不主动要我帮他做事。他有什么要求会直接跟允鑫提。
他很自觉地做功课,允鑫还给他布置了课外题,他虽然不情愿,勉强地做好,接着会自己玩游戏。
我发现允鑫真唠叨,对着儿子抱怨他在游戏上花太多的时间,抱怨他妈妈不管他的学习,要把他宠坏。
南山给他说急了会用英语顶撞他。小孩子对环境的适应真是惊人。他才上国际学校小半年,居然可以用英语跟父亲吵架,说得还那么流利,像发连珠炮。
我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浑身不舒服,只好找借口出门买菜,避出去。
原来婚姻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浪漫,早上匆匆忙忙像打仗,没有吻别,晚上回来筋疲力尽,也没有问候的拥抱。允鑫的舌头很硬,吻起来根本不舒服,他也不会主动来吻我——当然我指的是结婚后。结婚前他还是蛮主动的,会时时地来个惊喜。结婚后我要求,他才会在醒来的时候来一下。我不暗示他不会做,渐渐地我失去了索要的兴趣。
有一次我试探着说要不我辞职在家里专心做主妇,全力支持他算了。他工作很辛苦,每天在办公室要做到七八点,回到家吃完饭还要在家里工作一会儿,有时候要跟美国方面通话联络,睡下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筋疲力尽。
他哼哼哈哈不明确表态,只是说:“上上班跟同事交流交流也好,在家里容易跟社会脱节。”
我问他:“那怎么那个时候你说要让你前妻辞职在家里做全职主妇呢?”
他顾左右而言他,被逼急了才这么回答:“那个时候她身体不好,我想让她回家养病带孩子。”
他的意思大约是我这么年轻健康,又没孩子,实在没有必要待在家里。我出去工作,至少还能帮自己的父母还还贷款。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为了跟我父母扯扯平,也替他父母在他老家靠近他妹妹家的地方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每个月的贷款由他来还。当然这个数额非常小。我问他怎么回事,为什么不跟我商量,他说那是他结婚前买的。
言下之意不用跟我商量。
这样算起来,他的薪水拿到手,百分之三十要给儿子做抚养费,一部分再给他父母还贷款,给他父母生活费,剩下来开销我们的生活,房子,车子,虽然我们的生活水准还算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但是每个月的结存折算成美金的话并没有多少。
据说他给儿子的抚养费不算多。南山读国际学校的费用他前妻还没跟他算,如果全部跟他算他还要付更多。
他花钱的时候根本不像他这个阶层的人那么爽气,总是在心理默默地算计。有一次我跟黎真抱怨,她忽然笑了。
我问她笑什么,她这么说:“大约他们美国回来的人都这样。志醒的姐姐也这样呢,反而是她的现任老公对金钱不太有什么概念。她看中什么东西,站在跟前算半天,犹犹豫豫,搞得她老公不耐烦,替她拎起来就走。”
接着她又说:“据志醒姐姐说,美国的中产阶级过的日子都差不多,薪水下来税扣去一大截,听听好听,拿到手里没多少,付房租或者房贷,水电,交通,人工贵,保姆请不起,什么事都要自己做,一个星期大约出去吃一顿两顿,饭钱加上税加上小费,是可观的一笔,也不能常吃。买东西买打折的特价是常有的事。小美,你不要对那边的生活抱太多的幻想,过舒服日子还要在中国。张允鑫在那边不过是个普通中产,人称 office worker ,高科技民工,扔在人堆里找不着的那种。”
半年的婚姻生活,已经让笼罩在允鑫头上的光环渐渐褪去。似乎我也不能抱怨,因为人是我自己选的,我只能过下去。他的脾气很硬,如果我跟他吵,他大部分时间不会再像恋爱的时候那样哄我,也会跟我吵。但是我看得出他已经在尽量克制。也许他的婚姻已经失败一次,经不起再失败一次。
妈妈说我们该要个孩子,孩子的出世会改变一切,让我们之间有个血肉连接,感情更亲密。我跟允鑫商量,他有些犹豫地说:“再过两年吧,现在有些吃力。”
他还说:“要生到美国生,我现在只是绿卡,生在中国很麻烦。”
这是很现实的问题,我还要再等。
也许这就是生活,层层面纱掀开,背后的面目如此平常。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10-04-16 05:45:27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国内很少有关于这方面的理论知识,我想组织编写一本关于家暴的书,故事配着理论和点评的那种,如果能配上漫画也好,总之做得比较通俗易懂又有可读性,认字的就能懂,配合电视宣传的话,能尽快在全民范围内普及。"
That's a great idea. Go Mi-gua go :)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23:13:27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喜欢来蜜瓜这里混就是因为有一些脾气相投的姐妹可以互相学习,互相鼓励。还等着看你的故事呢。不过慢慢来, 很佩服你的勇气。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9:32:38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橘子MM客气了。希望你能够以自己的经历,教育一大批正在压迫中受难的同胞姐妹,让她们都能够勇敢地站出来反抗并脱离苦海。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9:29:47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我也是气得七窍生烟。不过我觉得不是“中国女人集体宠坏了一批猥琐男”,而是中国社会现在一切都向钱看,先有年轻女孩们前赴后继去做小姐二奶,然后才有中年女们无奈之下去找老男人凑合过日子。现在我再看见类似的题目,就决定绕道儿走,自己不能改变现状,索性眼不见心不烦,俺这人气性大,别再把自己给气出病来。:p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8:18:11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好呀好呀。我这段时间也正好多想想多写些。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8:08:07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可惜国内的电视主持人大部分都是绣花枕头,有深度的不多。否则我真想呼吁哪个电视台做一个妇女专栏,专门讲家暴的事,有具体事例,有专家评点等等。
国内很少有关于这方面的理论知识,我想组织编写一本关于家暴的书,故事配着理论和点评的那种,如果能配上漫画也好,总之做得比较通俗易懂又有可读性,认字的就能懂,配合电视宣传的话,能尽快在全民范围内普及。
我夏天回国,会有意识地见见这方面的人,看看这个想法可行不可行。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8:00:58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中国文化中没有一种individuality的意识。什么都要有个榜样,大家都赶潮流。离婚女人就常常被Label为Failure,最多一个让人同情的角色。BatteredWomen 更是因为自己蠢,活该,上辈子欠了别人的。越是如此,女人更不敢反抗。听任自己被欺辱。
是该有人站出来的时候了。蜜瓜你说打算做些这方面的工作,QQH交流一下吧。这里一帮多才多艺的JM,we can do something to make a difference.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7:35:40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其实我们国家以前的环境真的不好。" 现在也没好到哪去,而且越是上了一点年纪的男人自我感觉越是良好。看看那篇“国内的男人都成了香饽饽”,气的我是七窍生烟。四十的嫁了七十的还得忍气吞声,连自己女儿被强奸了都不敢言语。跨坛有个老流氓(或者假装的老流氓),四十好几了一口一个要找九0后,说什么女人过了二十五就太老了。那归坛就更不能看了,有个人跟剩女干上了,连转带贴的发了不少谬论。都tnnd什么东西!
中国女人集体宠坏了一批猥琐男。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7:33:51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也Hug一下,花雨MM! 你有相关的知识,切身的体验,文章也写得好,就很有说服力。还有一些大家没有探讨清楚的事情,是可以平心静气的去交流的。这里没有谁是专家,每个人能贡献不同的东西。很高兴认识你,蜜瓜,小泥山还有WXC里很多有智慧,正义感的JM。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7:20:03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雪狐没有砸扁桔子,是手下留情了。桔子回帖之前就领教了雪狐的厉害。做好了牺牲的准备。本来吗,雪狐并没有直接针对着桔子说些什么,而桔子是点了名的批。要说冲,雪狐是对着梦醒,桔子是对着雪狐,哪跟哪呀!
握个手吧!如果不是你话里的“S”,桔子会道歉。人很复杂,外表刚烈的可能有颗柔和的内心,看起来温文尔雅的,心也会很倔。总之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要去轻视不一样的人。也谢谢你给我上的这堂课。For our difference, let's deal with issues instead of our emotion. Thank you.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6:51:54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你说的很有道理。雪狐,生理治疗尚且需要一个过程,何况精神治疗?受虐者意识到了问题,走出求救的一步,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接下来她们需要独立坚强,更是一个过程。
看任何事任何人,都不能脱离他/她所处的环境。其实我们国家以前的环境真的不好。你看看吧,前几天原创有个叫“舒怡然”的文章,评论李银河,对人家的观点她不赞同,不是去反驳人家的观点,而是攻击人家说人家因为失去丈夫的关爱,所以研究方向越来越怪癖。
我们中国人是最讲歧视的一个群体,离婚女人,丧偶女人,大龄未婚女人,在生活中无处不被歧视着,这也是造成女性总体比较软弱,男性总体比较猖獗的原因之一。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5:53:54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我父亲并不是凤凰男,orange88的ex好象也不是凤凰男。abusive personality 可以发生在任何出身背景的人身上,但多半可能都是有过不幸童年的吧。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5:43:14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下部小说俺就写个好凤凰男。
说实在话,好凤凰男的在概率上来讲太少。比如说俺姥姥吧,农村的,俺也在农村长大,但是俺现在回忆起来,像俺姥姥这样讲文明讲礼貌从来不骂脏话人穷志不短不挑拨儿子媳妇关系的农村老太太,凤毛麟角地说。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5:41:00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病态就是病态。人格性格有问题的人不是说本质怎么样就可以原谅,就像精神病人,不能因为她发病以前是个好人就不承认她有精神病,会危害家人配偶及社会。
这种人自己固然是受害者,但是他没有理由去害人,被害人并不DESERVE IT。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2:06:57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我觉得蜜瓜你有很强的按出身编排人物性格的倾向,一直以来你对所谓的凤凰男都有一种又是贬低又是轻蔑的成见和态度。"
I have the same observation and I did talked to her a few days ago. It's not fair to label pepole with their originated families. This is discrimination.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1:02:31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还没来得及看你父母的故事,不知道怎么说好。
也可能我自己的家庭里,从未遇到过家暴的问题,连跟家暴类似的问题都没有,我们家的男人往上数好几辈都是既勤劳又善良的农民,到我爸这辈就全是蜜瓜时时提及十分轻蔑的凤凰男了,可是,我的叔叔伯伯们,好象没有什么人对自己的女人整天恶语相向拳脚相加的,就我所知,我没见过也没听过我的父亲以及任何一个伯伯叔叔,对自己的女人动过一指头粗的,所以我还真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家庭的暴力问题会愈演愈烈到姐妹们所述说的程度。所以,其实每个人都可能有偏见,根据自己的经历不同,以偏概全地给人贴标签,乃至臆想别人的生活。我承认我有我的不足,但是也希望这里的姐妹们,看问题有时也要换个角度。
Whatever,希望所有的受害姐妹们都能够最终走出魔障,开始新生活。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0:46:29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梦醒一开始就不该出国,那时了断是多好的时机,她偏偏拿不起来放不下,多少次错过了机会逃出樊笼。
张允鑫生长的环境他自己也不能挑选,严格点说,他也算是一个家暴的受害者。而且中国的教育,一向又是重智商而轻情商的。张不是本质恶劣的人,只是情商实在太低,不知道怎样爱人,怎样在婚姻中和爱人相处。的确,教育张的责任不在梦而在他爹娘,但也不能说张就是一种病态。性格的形成非一朝一夕之功,同样,要改变它也绝非易事。光是号召姐妹们远离张允鑫,恐怕起不到什么作用,因为张允鑫们的性格,有很大的两面性,一面是天使,一面是魔鬼,结婚前你连分辨都难。莫不成要所有的姐妹们按出身来挑老公,你这不是又变成成分论了么?我觉得蜜瓜你有很强的按出身编排人物性格的倾向,一直以来你对所谓的凤凰男都有一种又是贬低又是轻蔑的成见和态度。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0:30:50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有信仰挺好的,把灵魂寄托给主,至少从此可以求得心灵的安宁了。
过去的旧伤疤,重新揭起应该是挺痛苦的,那么量力而行吧,或许忘却是最好的治疗。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0:27:30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Well said! Hug you, my dear!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9:50:18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我觉得一般家暴受害者的通病,还是性格太软弱,精神上不够坚强独立(参考你的经独和精独女人),做决定老是拖泥带水的,最后终于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orange88 说的很好:
"有些软弱是性情造成的。有些是环境导致的。
精神也是可变的。有支持有帮助的人,更有力量。
人做决定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在其位,你很难想象。
处境也是一样,越陷越深容易想象,走出深渊,需要动力和援助。"
如果你看了我写的我父母的故事,我可以告诉你我母亲的性格一点都不软弱,相反很刚烈,而且她从经济上和精神上都不依赖我父亲。有时候我想可能这些都是让施暴者变本加厉的原因:他们就是想从精神上和人格上打垮受虐者,你越不肯屈服,他们越是觉得自己失败,于是更加疯狂。我觉得施虐人格也是一种精神疾病,他们的想法不是正常人可以用逻辑来解释的。
为什么不走开?以我父母为例,我父亲在很多人眼里也是好人:顾家,没有不良嗜好,为人慷慨,不吵架的时候对我母亲甚至可以说体贴。你说的张的小毛病我父亲都有:器量小,多疑,在大家眼里这些毛病和不务正业、酗酒、吃喝嫖赌比起来太可以容忍了,所以我母亲要离婚得不到任何人的支持。大多数国人觉得两人吵架时动武也很正常,而且这种武力也是循序渐进的,从开始的一耳光到后来的拳脚相加,到最后的棍棒伺候。连当事人甚至都有些麻木了:吵了,闹了,最后还不是要过日子。可这种暴力对感情、对心灵的折磨是外人无法体会的,而且是日积月累的,最后很多人就真的在精神上被摧毁了。我母亲也不是没有试图改变他,自己试过,也借助过亲人朋友领导的力量,施虐者每次都承认错误,可一有诱因又旧病重发,施虐对他们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发泄愤怒、解决问题的方式。
在这里不是说受虐者没有缺点毛病,但这些缺点毛病不是被施虐的理由。文明的底线是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侵犯别人的身体,侮辱别人的人格。我很理解orange88对一些言语的反应,很长时间里我痛恨别人用“愚蠢“,“傻瓜”,“傻 x"等字眼,因为每次我父亲暴怒时都这么骂我母亲和我。这些感受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会理解的。
能出来寻求帮助、并摆脱施虐者的行为本身就是勇敢的表现。orange88写那些经历的过程大概如同那种旧伤重揭的痛。我以前说过,旁观别人的生活、并指出当事人的错误是很容易的,但身陷其中的人各有各的苦衷,不排除有些人是自己软弱。我们穿的不是人家的鞋子,真是不一定能感同身受,还是多一些理解吧。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6:52:17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张这种人,等你把他改造好了,大约已经被伤得体无完肤了。所以不建议采取这种方案,还是趁早掉头转身比较好。
他的教育工作是他父母的责任。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6:45:53
晕,俺今天有事,来不及看了,橘子和雪狐好好说,不要吵架。
雪狐,你温柔点。
橘子,雪狐个性比较火爆,但她不是家暴支持者。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4:30:08
一早爬起床,就来看看昨天我的稀泥抹得有没有效果,没想到你们又写了一大篇,等我慢慢来读。
先谢谢雪狐和桔子给我面子,我回头再来聊。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1:43:07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从小到大,对山永远有一种亲切感。
好比现在对大海一般。
问候一声。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1:32:07
给雪狐:还漏了哪些,雪狐你再说吧。
想告诉你的是,也许在你眼里看的很傻的女人,有自己的信仰。
人善人欺天不欺 人恶人怕天不怕
我活着, In:
INTEGRITY - 无怨无悔
Humanity - 不忘人性善与恶,
And Generosity - Like You, willing to share.
祝愿你的笔,跟随你的心。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1:11:22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我觉得一般家暴受害者的通病,还是性格太软弱,精神上不够坚强独立(参考你的经独和精独女人),做决定老是拖泥带水的,最后终于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有些软弱是性情造成的。有些是环境导致的。
精神也是可变的。有支持有帮助的人,更有力量。
人做决定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在其位,你很难想象。
处境也是一样,越陷越深容易想象,走出深渊,需要动力和援助。
"说实在张允鑫应该还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国男之列,方法得当可以教育成很好的父亲和老公,不该被列为坏典型。当然他性格中的有些缺点比如小气啰嗦什么的可能是改不了的,作为女人若能容忍就容忍若觉得自己无法忍受那么就早断早托生,性格不合就找性格合适的。咱国男中比他猥琐,比他坏得掉渣根本不可改造的多着呢,应该把那些人揪出来显了原形狠狠批判才对。"
我最早告诉你,张某不是最恶劣的,我写那个帖子的时候你还不懂我为什么那么说。但是,对张某是不用报幻想的。他不能被教育好,只可能被管住。你没看到吗?梦醒和张某没有什么思想情感的交流。同张谈爱永远找不到。象梦醒一样对爱有求的女人,教不好张某。张某也实在是能力,见识有限。谢天谢地!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0:52:19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我也算得上蜜瓜的老牌粉丝了,跟读蜜瓜的小说从《断指》到《蒹葭》再到《咖啡》,参与讨论从《全职太太》开始,到《孽情》算是躬逢其盛大过了一把斗嘴瘾。至于读了这么多,到底有没有、能不能看懂她的小说,这恐怕不是你能够正确评论的。每个人看小说都有自己的角度,不同性格的人,看了同一部小说也许会有完全不同的理解,你怎么就能断言别人没看懂而你看懂了呢?”
真不知道是老前辈!抱歉的说一声:Alex15 读懂了。但是雪狐还没有。不是雪狐理解力差,而是雪狐对梦醒排斥力大。不一样的人,不同的性情。梦醒对你太面,你对梦醒太猛。可能就是两条平行线!
“另外,你认为我是不想讲理的人,怎么我自己就觉得我偏偏是最爱讲理,非讲理,不把理讲清楚都难受的人呢?你如果真有意跟我讲理,我一定奉陪到底,绝不会半途而废随便妥协,这也就是我为什么特别看不惯苏梦醒的地方,她就总是莫名其妙地妥协了再妥协,最后几乎把自己逼到绝境。聪明勇敢果断的女人,就该对WSN零容忍,早早跟他一刀断绝,哪还有后来那么多罗里罗嗦的。就是你们这些同情了又同情、宽容了又宽容的,纵容苏梦醒们姑息养奸,把魔鬼们一个个都养肥了,然后姐妹们一起抱头痛哭。有用吗?切!”
讲理不在声高.也不在笔锋。真正从家暴中走出来的JM,没有人是为了讨同情,换眼泪。你读一读别人的见证,多少人勇敢的站出来,为的是大爱而非己恨。
魔鬼也不是一个梦醒姑息养奸就能造就的。梦醒走人他生活的时候是魔鬼现形的开端。梦醒只是appeal to him, at wrong time, fulfill his needs. 不是苏梦醒,就是刘梦醒。。。
要梦醒们都对WSN零容忍。需要的是告诉梦醒们怎样去判别。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一种性情。需要的是提高大众的认知。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0:24:35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关于苏梦醒不该回归而回归了后,发起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一不肯抛弃前嫌,二不肯修补感情,三故意处处跟老公作对,把离婚诉苦天天挂在嘴上.
如果梦醒不是这么做会更惨!相反地,苏梦醒坚持开拓自己的事业,不再依靠张某。才有能力为自己和孩子找到出路。如果梦醒回归后,作乖乖女,张会更变本加厉。那就是个杯具版的梦醒了。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0:13:41
不了解雪狐的来历,只感觉出场就咄咄逼人。文笔也是极其锋利。那时候放眼过去,就看见一只只白狼扑向着小妹妹。好是揪心!
想不通哪来的气势,仅仅了解海归,家暴很有限的知识。桔子试着想讲的具体深入一些,马上就发现性情和思维相差太大。能对自己充满信心很好,但是对不同的事物不愿奉献想象力,理解力,就很难沟通。桔子率先打出和平旗帜。
偏偏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雪狐一句:太笨,脑子实在不可救。桔子的新仇旧恨都涌上心头!当年那男人边打边吼, 说的也是这句话,往日的情形仿佛又回到眼前。桔子一边流着泪,一边写到:“当你是MM,才发现不过是只狐狸”。 雪狐只读懂那种恨,但是看不到那个痛。
等读了JM们的留言,再回头瞧瞧雪狐。仿佛在目光里依稀看到了一份注目和探究。其实桔子不会那么脆弱。雪狐既是大家的MM,砸砖就请便。举起的时候想一想,你自家MM被人打了,你拿砖打谁?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3:12:15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我觉得一般家暴受害者的通病,还是性格太软弱,精神上不够坚强独立(参考你的经独和精独女人),做决定老是拖泥带水的,最后终于越陷越深难以自拔。说实在张允鑫应该还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国男之列,方法得当可以教育成很好的父亲和老公,不该被列为坏典型。当然他性格中的有些缺点比如小气啰嗦什么的可能是改不了的,作为女人若能容忍就容忍若觉得自己无法忍受那么就早断早托生,性格不合就找性格合适的。咱国男中比他猥琐,比他坏得掉渣根本不可改造的多着呢,应该把那些人揪出来显了原形狠狠批判才对。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2:58:09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哦,才看见小泥山MM的帖子。唉,雪狐的确是性子有点急,说话有些冲,跟妹子你的理性通达比,确实有些惭愧!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2: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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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被伤了很难修补的。她还没走出自己的心魔已经生病了,万念俱灰。
明天还有事,早点睡了。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2:22:27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我刚才又大略复习了一下从苏梦醒出国到上部结束前的几章,把前面已经遗忘的细节捡了些回来。我觉得吧,苏梦醒整个儿就是个软硬不分脑筋一团浆糊的女人!受到如此侮辱的当夜,居然就能半推半就地由着老公“强奸”了自己?OMG,莫名其妙地软弱!既然离家出走了吧,既然斗如此决裂了吧,那你就一硬到底,任他肝魂俱断,你也不能就此心软妥协了事!好,既然心里又顾到孩子,做了决定回归婚姻了吧,那你就谈个清楚,摈弃前嫌,从此好好过日子,如果这魔鬼还肯回归人相跟你好好过日子的话。可是苏梦醒不!自从出走回归之后,我看来看去,貌似张允鑫还是一个正常的老公,爱孩子爱老婆,也在努力克制自己照顾家庭的同时努力上进,好象是没再发现什么越轨的暴行。可是不该回归而回归了的苏梦醒呢,发起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一不肯抛弃前嫌,二不肯修补感情,三故意处处跟老公作对,把离婚诉苦天天挂在嘴上(这时苏梦醒的语言,有没有点language abuse的倾向呢?),动辄爱咋咋的的架势,反正姑奶奶就是不打算好好过日子了,折磨别人的同时也折磨着自己。你说她不为孩子想吧,她为了孩子留在婚姻里了;你说她为孩子想吧,她偏偏就愿意跟老公这么别扭着、梗着脖子硬着心肠不要看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唉,真不知她是咋想的,我也想学张允鑫问一句:你到底想怎样?你到底是要过日子还是找难受?你不想过了你就走,你若想留就好好留,你就是别这么整天脑筋不清发神经好不好苏梦醒?
最后总结一句:我看到的现象是:从魔鬼回归之后的张允鑫,是切实努力地、几年如一日持之以恒地在为挽回婚姻、挽回老婆的心、为儿子创造一个幸福和睦的家而改变自己的。相反,看不到苏梦醒为缓和改善婚姻、家庭关系所作的任何compromise和努力!活得这么不明不白的女人,活得如此痛苦挣扎的女人,你到底为什么在挣扎,又为什么如此痛苦得不到解脱,你到底如今是明白了还是仍然不明白?还是说你心死了,脑筋也跟着死了么?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1:48:23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我本来是象按橘子MM提议的来休战的,反正本来就是斗口水,我没有对她个人的意气,那两段有关魔鬼和温水煮青蛙的议论,本来是心平气和带开点玩笑说的,偏偏橘子MM不知怎么就恼了,先气乎乎地说我不是MM而是狐狸(如果她正常说个狐狸,我可以当她开玩笑不计较,可是她的语气,显然带着一种人类对有些不太名誉的动物类的有侮辱人格之嫌的蔑视),这听起来象是她“动粗”了吧?可是她居然倒对花雨MM数落起我“动粗”来,还把我跟张允鑫类比,所以我才还嘴的。:)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1: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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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 911不受理语言暴力的报警电话。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1:16:03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哎,雪狐,你不能温柔点吗?人家橘子MM哪见过你这样的阵势啊?
俺还指望着橘子MM写一些斗争经历,用来唤醒苏梦醒们早点认清张允鑫们的真面目,早日脱离苦海呢!
你这么一顿砖头乱飞,把人家吓得不敢写了。
国内这方面是冷门,很多国人不具备这种知识,需要引导教育,俺打算做做这方面的工作。
跟你提的那个“情断西雅图”里的男女主,女主似乎离婚前也是个女版张允鑫。不过那个男主貌似受害人,但是我看他离婚过程说的话,大约跟女主不相上下。
所以我说,国人确实需要这方面的知识,不光男人,很多女人也有这种ABUSIVE的性格和人格,都不自知。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1:13:18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蜜瓜,不管你怎样为苏梦醒开脱,反正一个污言秽语如此侮辱我的男人,我是无论如何不能再让他上我的床的,还怀孕?开什么国际玩笑么?苏梦醒还是不够自立自尊自爱,否则焉能让姓张的一再欺凌,动作暴力要求女人必须拿岂电话来报警,语言暴力就是女人应该软弱容忍的借口吗?你怎么不让梦醒忍受不了张允鑫百般语言暴力的情况下拿起电话来911?还为了身份就忍了妥协了?这么现实那你苏梦醒就只好自己买单别怨魔鬼了。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0:56:37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没错,这苏梦醒貌似生长在城市里书香门第,可是看她婚姻里的表现,的确是一副旧时妇女受气包小媳妇的模样,她比人家那些真正的旧时妇女过得还痛苦,因为人家反正觉得不可反抗,就逆来顺受了,可是她不能,她老想反抗,老也反抗不彻底,结果就整天在水深火热之中煎熬,岂不是又可怜又可恨?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0:49:47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要说我不嘴下留情,那也是对小说中的人物。我讽刺挖苦虚构的人物苏梦醒,目的也是为了警醒现实中的姐妹,千万别重蹈小说中人物的覆辙,因为实在不值得同情,有很多女人你越同情她越软弱,最后就是一滩烂泥扶不上墙。我评论书中人物,言辞是不客气呀,可是MM你为何那么恼怒呀,除非不自觉地把自己代入了,这可不是我期望的效果,那您怪不得我。我讨论问题,不针对任何一起讨论的人,骂苏梦醒笨啊软弱啊,那也都是她应得的。我不是苦口婆心的邻家大婶,不会把苏梦醒抱在怀里拍一拍二拍三四。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0:41:55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当你是MM,才发现不过是只狐狸。"
哦,这么说您真的是只橘子了?这才奇怪了,这本来是人的世界,怎么一只橘子,一只狐狸倒可以分别坐在电脑前打架?其实我从没想过MM可能是一只橘子,连一点可能性也没有。那么MM这么想俺,不知是真的不明白,还是有所居心?
“蜜瓜的小说你没看懂,我要讲的道理你也不能理解。我不同不想讲理的人论战。”
我也算得上蜜瓜的老牌粉丝了,跟读蜜瓜的小说从《断指》到《蒹葭》再到《咖啡》,参与讨论从《全职太太》开始,到《孽情》算是躬逢其盛大过了一把斗嘴瘾。至于读了这么多,到底有没有、能不能看懂她的小说,这恐怕不是你能够正确评论的。每个人看小说都有自己的角度,不同性格的人,看了同一部小说也许会有完全不同的理解,你怎么就能断言别人没看懂而你看懂了呢?另外,你认为我是不想讲理的人,怎么我自己就觉得我偏偏是最爱讲理,非讲理,不把理讲清楚都难受的人呢?你如果真有意跟我讲理,我一定奉陪到底,绝不会半途而废随便妥协,这也就是我为什么特别看不惯苏梦醒的地方,她就总是莫名其妙地妥协了再妥协,最后几乎把自己逼到绝境。聪明勇敢果断的女人,就该对WSN零容忍,早早跟他一刀断绝,哪还有后来那么多罗里罗嗦的。就是你们这些同情了又同情、宽容了又宽容的,纵容苏梦醒们姑息养奸,把魔鬼们一个个都养肥了,然后姐妹们一起抱头痛哭。有用吗?切!
还有说我说话不顾及别人感受的。我怎么不顾及了?至少我就没有跟人打架恼怒之下说:哦,原来你不是个MM,是只狐狸来着。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9:33:05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我同意你的分析,合情合理。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9:29:19
不知道你们在这儿开小会,补课了半天!
听说过雪狐在讨论《孽情》时伶牙俐齿,果然厉害!
我可以理解为什么雪狐要“挖苦”梦醒,要说她笨;我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桔子会生气。
雪狐可能不知道,桔子是家暴受害者。从桔子的角度看,受害者需要的,不是骂和挖苦,而是对施暴者的谴责,对受害者的安慰和鼓励。
我不知道雪狐准备挖苦梦醒,是为了和蜜瓜抬杠呢,还是为了震得梦醒早点醒,还是想说梦醒是活该。
我想对雪狐说:MM请嘴下留情,人各有各的难处。
我想对桔子说:MM请坚强大度,内心强大的人,苦难是暂时的,最终定会幸福。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9:00:12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在张和苏的例子中,如果苏是个心硬的,早就走了。但她不是,她心太软。
而且张的VERBAL ABUSE和MENTAL ABUSE,是循序渐进式的。因为一个开始在国内,苏有工作,赚钱多,离父母近,所以他挑起的口角都是一些小事,这些东西一般人不会认为是ABUSE,觉得那是新婚夫妻之间的磨合。
一直到出国后,张的本来面目才彻底暴露出来,因为国外梦醒没有任何后援,所以他说话肆无忌惮。
苏也没说要忍受,不是离家出走了嘛!至于又回来,你也要看看当时她是什么处境。如果她在国内,也许很轻易地把孩子流产,直接跟张允鑫离婚了,因为国内生存不需要身份,有娘家做后援,经济上也没什么问题。
她生存都成问题的时候,当然没有那么多砝码去争取所谓的自由和新生活。
很多在这个处境上的F2,都要忍一忍,有些尽快上学转了身份再离婚,也有些拿到绿卡再离婚。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8:39:01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mm别生气,雪狐说话是很冲,心其实满好的。大家都是一伙的,没必要为辩论伤了和气。
JJ不是生气。是不愿接受任何不尊重人的态度。真正好心人不会说话完全不在意他人的感受。而且一个人抱了成见,不愿意客观地看问题时,你说东他说西,实在浪费精力。
你的话也让我联想到另一个有趣的现象。往往男人动粗了,女人受欺负时,旁人也是这样劝:“他也不是坏人,只不过。。。你不要计较”。说实话能关心的已经是好心人了。大多数人都不愿直接介入别人家里的事。很少有人站出来说男人动粗不对。大都是劝女人忍耐。仿佛好人理该更好,恶人还不是太恶就对了。总之,受欺负的女性走也有人骂,不走也有人骂。做什么都是她的错。明明是受害者,里里外外都被人欺负,长此以往,走不出怪圈,不病才怪。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5:10:41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mm别生气,雪狐说话是很冲,心其实满好的。大家都是一伙的,没必要为辩论伤了和气。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5:08:16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按说梦醒家庭环境很好,父母感情也不错,从小没受过虐待,应该知道不是人人都出口不逊的。再说那都九十年代了,离婚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是很奇怪。我那会就骂她给自己找借口不离婚,一再为生活妥协,象个旧式妇女。
我今天就是一墙头草。听谁说话都有道理。:))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5:04:08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当你是MM,才发现不过是只狐狸。
蜜瓜的小说你没看懂,我要讲的道理你也不能理解。
我不同不想讲理的人论战。ByeBye了您!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4:46:06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MM怎么又转向了?人蜜瓜很久很久以前就说了:男人是需要被教育的,教育得好了,可以化腐朽为神奇;教育得不好,可能把本来的好苗子,毁灭成野草垃圾。咱们都不是没有受过教育没机会见世面跟外界接触的农村妇女了,苏梦醒也不是,怎么就能给别人永久蒙蔽了不醒悟?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4:41:21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能让魔鬼给你慢慢下毒致死,可能有两个原因:1,你太笨,脑子实在不够聪明;2,魔鬼实在法力高强,逃脱不得。在苏梦醒和张允鑫的例子里,根据MM的理论,权且将张当成魔鬼,那么苏就是受害人。从头到尾看来,张折磨梦时除了发飙时污言秽语口不择言,事过后又放低身段百般求饶这俩手段之外,似乎没什么其他的高明道行,连李逵的三板斧招数都还达不到,实在不能算是什么法力高强的魔鬼,那么就只剩下一个结论:苏梦醒太笨了。一个太笨的人,不善于学习并总结经验,于是接二连三地掉进同一个水坑里爬不起来。
温水煮青蛙的例子很好,可是,青蛙没受过教育,智力跟人类无法相比,苏梦醒不是青蛙,水温烧到很高的时候,她有好多次机会跳出来。她也本来想跳来着,可是,想来想去,折腾都折腾成那样了,又跳回去了。你能怪谁?怪魔鬼太花言巧语?那你怎么不怪青蛙耳朵长得太软,大脑长得太简单,那么容易给人操控?这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太对头,接下来发展的方向,每每令人大跌眼镜,明明离婚都闹得八九十了,然后苏却出国了!◎%¥◎ 明明都离家出走柳暗花明了,忽然又怀孕了。。。真让人崩溃啊!#×%¥※×% 唉,我都不忍说了。什么?你还说我羡慕她“人上人”的生活?我有吗?我这里还有首打油诗描写苏梦醒同学的生活呢:折腾了许多年,留下个多愁多病身,嫁了个钻石王老五,成了个人上人!哈哈,MM真觉得雪狐羡慕她“人上人”的生活?俺其实是气不过,挖苦挖苦软弱可欺作茧自缚的苏梦醒同学的。呵呵。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4:32:58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说的很有道理。从我家的例子看,如果我一直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没准儿也觉得暴力是正常生活的一部分,没什么不对的。
我一个男同学都上中学了才知道别人家的男人也是要干家务的,大吃一惊。找伴侣真是要看对方的成长环境。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3:58:50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梦醒的婚姻里虽然肢体暴力不多,但语言暴力也足够摧毁人了。一般人的承受力也就是一、两次吧?反复让对方凌辱自己也是太过软弱了。
Let me share with you a story...
A scientist conducted an experiment. She put frog number one into a pan of very hot water. The frog jumped right out. Then she placed frog number two in a pan of cool water. This frog did not jump out. Very graduall, the scientist raised the temperature of the water. The frog gradually adapted until it boiled to death.
Victims of domestic violence are more like that. They live in a situation that they graduatlly adapt to the pain and eventually killed their spirit.
家庭暴力,including verbal abuse, 是一种慢性毒药。许多时候受害人中了毒,还没有知觉。 而毒性的发作时间和强弱,都掌控在那下毒人的手中。而那个毒手,还罩在荣耀的光环之中。
MM, 你十岁时就看清的一切,你母亲,她周围的人都看不清。因为你有一颗纯洁和勇敢的心。许多受害者走的路,一生一世难于医治她的伤。知道她是个病人,就能够宽恕她一些了。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3:42:18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所以俺觉得这种隐性暴力比显性暴力更可怕,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处暴力之中。
所以从现在开始,俺要以普及这种知识为己任,让张允鑫们藏无可藏,找不到老婆!!
俺坚决以实际行动支持蜜瓜同学的正义之为!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3:37:15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HaHa, MM是高手。每个问题都锋芒毕露。
加州抚养费为啥远远高出其它地区,我不知道。但是加州的法律把个工薪层压得透不过气来。加州交通事故赔偿高,加州办公司税率高,加州的SalesTax高到10%左右,加州的法律对居民的财产控制性特别高。加州富人当然多,但是有钱人打离婚不靠这种公式。财产多,空间大,律师才会发财。所以加州的律师也出奇的多。
离婚的态度和观念,没离过和离过的人相差很大。很多离了婚的JM看婚内朋友的问题,实在很心疼。花那么大功夫离婚,不如花头脑解决婚内的摩擦。除了婚外恋,家暴和酗酒等问题,大多数个性,习惯上的问题,只要双方能交流,还是值得磨合的。我知道蜜瓜的态度,我只是说自己的感受。
至于梦醒是否勇敢,你要站在她的经历上看。这个对你有难度,因为你不懂她在点点滴滴中所承受的打击。有一点也可以告诉你,所谓的中了六合彩,成为人上人,一点不值得羡慕。说到底,人都很渺小,不同的阶层,不一样的烦恼。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我只是为梦醒高兴,因为她在生活中找到了平衡。过了正常人的生活,有着正常人的烦恼,而不是停留在无尽的挣扎和折磨之中。
哎,我怎么总是同你唱反调?其实,不理解痛苦也是一种幸福。我“休战”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3:35:19
所以俺觉得这种隐性暴力比显性暴力更可怕,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处暴力之中。
所以从现在开始,俺要以普及这种知识为己任,让张允鑫们藏无可藏,找不到老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3:33:09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一般人哪有这个知识啊?什么天上下雨地上流,小两口打架不记仇,总以为是新婚后的磨合。而且每一次把梦醒惹毛了要提出离婚,这位张先生都会放低身段,发誓自己要改。
如果她早点知道张是这种ABUSIVE 的人格,根本不会改,恐怕造就胜利大逃亡了。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3:13:29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所以我觉得婚姻中我们期待改变的只能是自己。不喜欢改变自己又不能改变别人的,那就只好一拍两散了。
梦醒的婚姻里虽然肢体暴力不多,但语言暴力也足够摧毁人了。一般人的承受力也就是一、两次吧?反复让对方凌辱自己也是太过软弱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3:00:15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本来吃鱼还是吃肉之类的,不是什么大事大非的问题,但是你用拳头强迫别人吃鱼或者吃肉,就是大事大非的问题了。
这就是为什么专家所说的,ABUSER的问题是他们自己的问题,跟受害者无关。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2:55:57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一些没有经历过这种ABUSIVE PERSONALITY的人,一开始总以为这是婚姻的最初的磨合,因为张的行为基本上是“非暴力的”,只有一次动手打人,让梦醒给报警了,以后没有发展下去。可以肯定地是,如果他第一次动手梦醒没报警,他以后还会动手,那么很可能梦醒就离了。
因为他不动手了,那么他性格上人格上的缺陷就被忽视成“磨合”了。
梦醒怎么没做努力啊?她从最初的对鱼的深恶痛绝,到最后红烧鱼做得比张允鑫还好,不就是妥协的结果吗?
夫妻之间,肯定是要互相妥协互相影响的,关键在于用什么方式。潜移默化是一种方式,羞辱谩骂也是一种方式。
而羞辱谩骂往往容易引起被羞辱者的强烈反弹。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2:43:42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我觉得梦醒的性格确实也是不幸婚姻的根源之一。谁都不敢保证婚前的选择是真正最适合自己的,但婚后是否能及时意识到错误、以及是否勇于纠正错误的就是情商高低的表现了。梦醒的另一个错误是在婚姻中太过我行我素。男人女人都应该保持独立的思想和人格,但在生活上还是应该互相迁就的,不然什么样的组合都很难成功。当然迁就应该是互相的,而不是靠一个人无止境地退让。有些矛盾是可以协调的,有些是不可以的。在这部小说中没看到梦醒为缓解两个人的矛盾作过努力。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2:40:36
对了,总有人说现实中男女离婚了,男的比女的更容易找。而这对夫妻恰恰相反,离婚一年后,女的带着12万银子嫁了个洋帅,这男的,原先的“第三者”不要他了,他后来在网上征婚,总能被人认出来加以揭露,结果也没人要他。
他很多年一直单身,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
呵呵,很搞笑。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2:33:47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闫的前妻后来跟闫打官司,纯粹是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因为孩子的抚养费是随着父亲的收入增高而水涨船高的,但是前妻的赡养费是定格在离婚那时的收入上。
如果前夫再婚,再婚后也生了孩子,那么这些孩子会稀释前妻孩子的抚养费份额。
这里面可参考的因素很多。国内这方面不行。早几年是按照物价指数来算,这几年又统一规定在30-35%。大约国内的独生子女政策,让这项法律缺乏很细的规则,有很大的机动灵活性。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2:29:56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他当时还没找到正式工作,仍然在学校研究所给导师打工。你话不能这么说,不管他收入多少,所用的公式都差不多,是按照比例算的。法官判的时候,也要考虑的支付一方的生活成本。
当时闫虽然在加州生活了那么多年,但是对于离婚的概念,完全是中国式的。他没想到离婚会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当庭痛哭,说早知道这样不离婚了。
:DDD
加州确实在美国是独树一帜,别说在美国,甚至加拿大与之相比,都不能望其项背。
“情断西雅图”的两个当事人最后达成的协议是庭下达成的。如果在庭上判,也许这MM拿不到那么多。法律规定的是最低底线,如果当事人自愿往上靠,完全没有问题。当时这事在网上闹得很大,不光那个男的受到很大的舆论压力——这事在当地华人圈他的朋友圈几乎人尽皆知,连那个“第三者”也被牵连进去。还好这个女人是我看到的最聪明最有智慧的“第三者”,立刻请律师给“大奶”及男人都下了禁止令,把这件事对自己生活的影响控制到最小的程度。
“大奶”在律师的帮助下争取了最大的权益。不过他们没孩子。
现在看看你这个关于抚养费的计算公式,我觉得如果这个大奶不请律师自己上法庭,肯定拿不到这么多。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2:00:41
讨论一下,的确是长了很多知识哈。:)
To 蜜瓜:
闫连山的收入才1700一月?在加州这么少的收入?他是干吗的?餐馆打工的都比他挣得多吧?这么看来,再参考一下加州的房价生活费,即使他老婆孩子争到了超过50%,也连个温饱都混不了,3个人月入900,恐怕还得依靠政府救济。在收入这么少的情况下,判赔50%已经对这姓闫的很仁慈了,我倒是觉得,至少应该判他付1000块抚养费一月,也才稍算公平。这案例收入基数太小,几乎没可比性。
我又不打算离婚,咨询老猫的事就算了吧。我想老猫告诉那位先生去住帐篷,不光是考虑到抚养赡养费,可能很大程度上是指他将失去房子和大部分财产,那么就不得不暂时住帐篷以缓解过渡,然后从财产为0重新开始了。呵呵,其实也应该是夸张的说法吧,在加州离婚的确成本大,但不也很多人都离了,日子过得也不见得比先前差多少(当然也不能揣着份高工资铺张浪费为所欲为罢了),“住帐篷”的更少之又少了。
华州有关离婚居住期的规定,没留心过,不清楚没有发言权。
“情断西雅图”的女主,得到的12万应该是分到的财产和赡养费的总和,或者根本就没有多少赡养费,只能说,他老公可能为了早点打完这官司,干脆就出一笔钱了事。而她恐怕也不想在以后的日子里继续跟前夫打交道,所以也拿了一笔钱了结算了。毕竟她目前虽然收入少,可是一旦找到工作,就不见得比前夫少多少了,那时甚至一分赡养费也拿不到了,如果那家伙再赖来赖去的,光气不知道要受多少。有关他们共同的财产,虽说俩人开始都只有奖学金,可是,如果没孩子的话,很多中国人初到这边生活节俭,两个人的奖学金加一起,几年下来,也还是能有一笔不小的存款的,在12万这个不多的数目里应该会占相当的份量。
To Orange88:
MM说得很有道理。我也同意很多时候法官会根據当地的房价、生活水平等現況調整抚养费的數字,最后达到一个所谓的“基本合理就行”。
我也用那个计算工具算了,加州的抚养费可真是一枝独秀的高。我还随机试了其他大约5,6个州,得出的结果多为1500-2000上下,多数比华州高,少数比华州少,象Oregon,就只有1400.所以华州的不算高的,也不算最低的。不明白为什么单单加州这么特别,有什么历史渊源吗,还是跟加州移民多,另一方离婚后多半没有收入来源生活保障有关?
我特别反感“宁拆十座庙 不毁一桩婚”这话,还有什么“从一而终”啦,“委曲求全”啦等等类似的说辞,中国人多少凑合一辈子的质量极差的婚姻都是这些腐朽的成语促成的。另外,我也不认为梦醒很勇敢。相反,她的貌似可怜的命运恰恰是她非常的一再的优柔寡断的软弱性格造成的。正所谓“性格决定命运”,我很欣赏这句成语,不过可惜这句不是咱老祖宗创造的,这是来自人家西方哲学家的格言。梦醒后来的跟青梅竹马的邻家哥哥有情人终成眷属,说实在的,跟她是否勇敢也根本扯不上边,那纯粹就是撞大运,梦醒小姐性格不好,可是运气不错,于是最后中了六合彩,成为人上人。哈哈!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08:18:43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讨论讨论也好,这样我们可以了解美国各州的差异。没想到华盛顿州的孩子抚养费这么低,那么配偶赡养费也高不到哪里去,怪不得当年“情断西雅图”的女主在网上闹得那么大,估计是为了增加社会舆论的压力,逼男的拿出好条件来。
最后她到手一次性支付12万,大约包括了平分的财产和赡养费的一次性支付。当年她是学生,有奖学金;前夫好像在大型IT公司工作,年薪八万。但是她前夫刚工作不久,他们也不会有太多的财产。
我觉得这12万,大部分是赡养费的一次性支付。
在加拿大,婚姻家庭法是联邦法,各省的具体实施有点差异,但是差异不会太大。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07:55:34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蜜瓜,你这里又不是法坛。再争论抚养费的细节没啥意义。《非典》里关于张某拿出1/3收入付给南山生活费,这个说法根本没有误导读者。实在很真实不过。
《非典》要读完了,挺怀念每天的“干粮”。要盼望你的新作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01:18:43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你所在的华盛顿州是个比较怪异的州。美国其他州对于在该州的离婚,都有居住期的规定,只有华盛顿州没有,一搬到那里就可以起诉离婚,不需要住满多少月以取得该州居民资格。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01:16:01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国内的人灰色收入多,法院没有相应的办法对付这种灰色收入。
人性都是自私的,能逃就逃,把钱看得比人格重要。西方社会,如果不是什么都实名制,工薪阶层难做手脚,逃避赡养费抚养费的人也会很多。
这一点,我从来不对人性报有很乐观的估计。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01:11:18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闫教授的超过50%的支付比例,不是发生在十年前,是现代的无过错离婚法案下判的。这个案子我比较清楚。当时他收入1700左右,法院判的赡养费抚养费是九百多。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01:09:30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你可以去法律咨询论坛亲自发个贴问问单身老猫,他是专业律师。那天我亲眼看到一个男人上来问,老婆没工作,俩孩子很小,想离婚,会如何。
他在加州。
老猫说,兄弟,你做好住帐篷的心理准备。
婚姻家庭法是个既定法律,不会因为哪个党执政而改变。如果法律可以这样改来改去,还有什么严肃性?
所谓的保持生活水准不变,是指跟前夫的生活水准比较。在美国的很多州以及加拿大,即使妻子有全职工作,可以自立,但是如果她的收入跟前夫比很悬殊,也能拿到Alimony,这一点,花雨以前就说过,她老公的兄弟就是这样支付前妻的赡养费的。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22:21:52
回复汉代蜜瓜,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介入一下关于抚养费,赡养费的讨论 - 个人之见:
1)当事人处理的方式不同,律师水平不同,甚至法官态度不同,都会有差别。所以才有人要打官司。
2)工薪阶层的争议相对少一些。有几个参数,有Formla,差别不会太大。有一些可辨因素如监护时间的比例,双方的工作能力,健康状况等。州与州,甚至County的Culture都相差挺大。我按同样条件下以foxinsnow给的网址计算,加州就有36%。远高于华州的19%。
3)有时打抚养费的意义并不很大。因为大部份的州法律上允許配偶每年可以依法要求根據現況”調整這個數字”。基本合理就行。比较大的意义通常是在其他的财产的分割上还有对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上。对工薪阶层,其实没有什么必要打的那么厉害。白白让律师赚钱。
关键是双方内心能达成某种协议,才能最终贯彻下去。因为法律对于伏法的人有用,真想钻空子的,办法太多了。“2006年的數據是在美國大約40%的先生付不出足夠的child support.或是遲延付出”。
海归离婚男人中,逃避付抚养费,赡养费的比例高出寻常。上市公司的CEO,照样不付ChildSupport。为的就是折磨前妻。然而孩子一到18岁,就大量对小孩感情和经济投资,吸引小孩学成海归,意在一步到位。靠工资生活的海归,还算传统。所谓真正创业了的海归精英,故事要复杂很多。
离婚是一段很苦的人生经历,特别是对失婚的一方。“宁拆十座庙 不毁一桩婚”。但是家庭暴力比失婚还要害人。蜜瓜作为一个作家,比普通人对一些社会问题的认识要敏锐和深刻。她的《非典》中的梦醒可能自己并不知道问题所在,但是蜜瓜懂了。这个故事真实记录了一些家暴发展初期的特征,只是整个事件不完整,故事就变的有些模糊,对人的震撼力就不足够大,人们对其中人物的争议也多。梦醒不是一个很深的受害者,张某也非极端。如果不是梦醒最后海归找回真爱,嫁了富有的郑大哥。这个故事早就重复太多了。
蜜瓜的故事写的很好很细腻。但是有多少人能看懂梦醒真的很勇敢。梦醒从来没有被张某摧毁她的信心。所以她能逃出她婚姻中的怪圈。感谢蜜瓜 Care For Domestic Violence Awareness。
FoxinSnow 的知识见解十分让人受到启发和思考。谢谢两位。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21:17:05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有关“Alimony的支付原则是维持前妻离婚前的生活水准”,恐怕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传说,就算是丈夫给付了50%的抚养赡养费给前妻孩子,说起来还是不能够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准的,除非一份收入大约4个人均摊,才算是真的维持原来生活水准吧?那么就要给出大约75%,现实中从没听过这样的案例。
我听到的两个例子,都是当事人亲口告诉我的,都是男方收入比女方高,但是女方有负担一份独立工作并完全供养自己的能力,因此Default就是男方不必给女方赡养费的。至于能干的律师怎样打漂亮的官司,大约只有鬼知道了,毕竟大多数律师还是平庸的吧,没什么可宣扬,而凤毛麟角的几位,就被大家拿来津津乐道四处宣扬,并被不明真相的群众渐渐奉为经典甚至标准。这可能是有的吧?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21:04:20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闫连山的案例我不知道,既不知道具体的细节,也不知道有多大代表性,但是既然第一个律师计算出来的跟第二个会有一半的差别,那么说明原本的标准Rate可能还真不是大家一向传说的那么高的。华州跟加州一样,是Liberal州,而且似乎也没听说是属于离婚抚养赡养费用特别低的典型,我想这抚养费的计算标准不会跟其他州有一个巨大的Gap,不如试一下加州,看看结果会如何?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20:58:05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再看看Orange88给的例子,前妻不工作,俩孩子一个已上大学,她总共拿到30%,恐怕真是比较标准的Case。
还有我认识的那位女士,前夫不必给她赡养费,给俩孩子的抚养费加起来也就20%。
那个月付50%的例子,是10年前的案例,据说那里面还加了对男方Cheating的惩罚性条款,才会那么高的,而如今的美国各州,绝大部分已经取消了对离婚过错方的惩罚条款。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20:49:58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但是这个华盛顿州的CHILD SUPPORT 也太少了。Alimony的支付原则是维持前妻离婚前的生活水准。加拿大可能还没有美国加州多。
据说有女的要离婚特地跑到加州去离的。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20:48:17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那么难道有两种不同的抚养费计算标准?我觉得,标准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大概就是不多,而你所谓好的律师,恐怕是有一些武林秘籍之类的吧?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20:46:26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呵呵,真不知道。有人说亲眼看的TALK SHOW。
我也很晕,不知道真假。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20:46:19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Child Support是根据收入单独计算的,完全不受Alimony多少来定;相反,已给付Child Support的多少会影响到接下来Alimony的计算,如果一个人的收入刨除Child Suport之后,几乎没得支付Alimony了,那么他可能不必支付Alimony了;如果一个人给付的抚养费和赡养费总和不够原来既定的,那么自动先计算抚养费,全部抚养费扣除之后,剩下的才算赡养费。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20:40:32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女的收入要记入男的收入总和里,他还要多付前妻赡养费。”
这是真的还是以讹传讹呀?怎么听着都不make sense。后妻的收入跟前妻的生活有一毛钱的关系吗?就算是那丈夫本来收入很低或没什么收入都不合理。
华盛顿州还是美国仅有的9个community property states之一,也就是说夫妻婚内的收入都算对方的一半,这是夫妻分别报税时计算的标准,加州在这9州之列,麻省还不在。我不知他那丈夫收入要加上后妻收入付给前妻赡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20:29:02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还有,我怀疑这个公式有问题。我把赡养费填1000和为0,结果差不多。
这个华盛顿州也太搞笑了吧?一个孩子under 12,父亲收入8000 才980块?我们一个朋友,当时她前夫年薪才4万加币,被判抚养费700。
另外,闫连山的前妻当年找过两个律师,其中一个律师不知道用什么公式算的,钱非常少;再找一个好的律师,算的钱比原来的律师多差不多快一倍。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20:20:12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我说的30-35%是国内标准。
另外,婚姻家庭法在美国是州法,各州不一样的。加州的份额很多。孩子越小钱越多,孩子越大钱越少。你知道闫连山吧?他儿子那个时候不满三岁,老婆没收入,他当时付的赡养费加抚养费超过50%。
他在加州。
上次听人说在麻州,一对老外上电视讨论该州的婚姻家庭法,女的未婚,男的是离婚的,要付前妻的赡养费,律师建议女的不要结婚,因为如果他们结婚,女的收入要记入男的收入总和里,他还要多付前妻赡养费。
听了这个很让人晕眩。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9:57:52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http://www.alllaw.com/calculators/Childsupport/washington/
蜜瓜,你试试这个link,这里有个特简单的表格,你输入2 children,Net Monthly Income of Non-custodial parent $8000,其它都假设为0,算出来的Child Support一共是$1500一个月,约等于$8000的19%;若按照类似标准计算,Alimony只可能比Child Support低,不可能更高。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9:46:02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蜜瓜,有一个办法,你找一个有关离婚赡养抚养费的网站,填写一个公式,看看它给你按标准计算出来的是多少,你大约会很失望的。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9:43:51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What? 苏梦醒完美?不得不说,有很多同学对完美女人的要求太低了。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5:23:51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那天看到有人说蜜瓜把梦醒写得完美,我当时心里就“切”了一下,她要是完美那我都。。。怎么说我还会做鱼呢。:)
支持你骂她!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4:28:30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你朋友带俩孩子自己没工作,30%太少了。
30%基本上是按照中国法律来的。按照美国法律,无论是哪个州都不可能这么少。
据说加州是对弱势一方最有利的州。富人很惨。不过加州富人太多,呵呵。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4:26:18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你写吧。吴小美说穿了是个上海女孩呀。做全职主妇也不一定是好吃懒做吧?有些女人就是家庭型的。
至于黎真,不是吴小美问她她才说的嘛!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4:22:02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我是写的有些乱,因为办事中间过来看看,觉得你的疑问有意思,就随手写了些东西。这不,马上又要出门,只能再简单写几句。
1)我刚办了离婚,所以用了一些术语。CourtOrder 是一种法院的强制令。你讲到海归,我得特别提到这个。否则看起来张某会心甘情愿地交钱,不好理解。
2)我一朋友刚离婚回美,同前夫的协议就是拿出前夫税后的30%给孩子和她本人。她暂时没有工作。两个孩子,一个大学,一个12岁。大学的有奖学金。她也说,是按常规办的。
3)离婚情况太复杂。基本不可比。我相信你说的情况不少,这里说的例子也很普遍。海归也一样,靠工薪的人即使是外派的,也不算富有。张的情况很普遍。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4:13:37
再说了,她天天挤在人家前妻后妻中间,说些搬弄是非窝心窝肺的话,算是哪根葱呐?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4:09:50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而且,这位吴小美的好朋友黎真,我怎么看着这么讨厌啊,有这么给人家做朋友、天天口不择言搞得人家窝心的好朋友吗?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4:07:10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那吴小美为啥想做全职主妇啊?她也不是好吃懒做一心想享受的那种女孩吧,有什么动力呢?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4:04:22
蜜瓜,大家都在骂张允鑫,骂得够多了,我想我就不加热闹了。相反,对于苏梦醒这个女人,我也实在是喜爱不起来,我对她的看法可以用一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总结,有空我会写一篇有关她的评论。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4:01:47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孩子的抚养费不是这么算的。一个孩子多少,两个孩子并不是一个孩子的DOUBLE。
国内没有配偶赡养费,但是有一次性的“生活困难帮助费”,当然前提是前妻生活困难。孩子的抚养费规定是收入的30-35%,视具体情况而定。
张允鑫的生活不算差,有房有车的,不过是上海的有钱人太多了,他显不出来。但是对于搞技术的,也不会太高。我有知道一些海龟在上海杜邦研究室工作,也没发大财,只是ABOVE AVERAGE。
张同学不想老婆做全职主妇,不是因为经济问题,是他的思想问题,就像当年他要梦醒打工一样。
所以说,人的个性和观点不会那么轻易变的。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3:52:05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有生活原型不一定就是照抄生活,对一个好的善于讲故事的作家来说,细节描写的真实性不一定来自亲身体会或接触,可以把几个人的生活细节揉合到一个人身上,可以把时空移位,也可以参考网络读者提供的信息等等。因此,有时会得到比较夸张或误导性的信息也不一定,如果不是亲身体会或经历的话。这是我的疑问所在。
在蜜瓜的这部小说中,张允鑫的最明显缺点是:臭嘴臭脾气,精明爱算计,虚伪两面派。除此之外,他爱孩子爱父母,也不算是那种不愿尽责任品质极端恶劣的男人。不过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提海归品质更恶劣的问题,我的帖子中没提及这个问题。
说起寒酸,比起前些日浙大自杀的那位海归(据说月工资只有2000元?),张允鑫怎么也沾不上寒酸的边不是?更别提太太团了。不过您这么比是什么意思呢?我没有抓住您的point。
有关张允鑫是否有能力。我从蜜瓜小说中看到的是,他没有杰出的经商才能所以不能够大富大贵,但他有高智商好技术,在外企外派中作一位高层主管,不知还算不算得海归中的精英?(至少跟你提到的太太团们比一比吧,混得算是怎么样呢?)他最初在吴小美眼中的光环也不是凭空来的,至于结婚后光环渐渐消失,这也是必然的趋势不是?请问哪位好太太的先生始终还用光环照耀着老婆的?
我举的三个例子,全都发生在美国,是我身边真实发生的事,而且不存在你提到的海外男逃避抚养费等等的情节,而且我不明白你提到CourtOrder又是哪儿跟哪儿,有什么意思。
我是觉得,蜜瓜写这部小说,毕竟是站在女主人公的立场上,比如说,苏梦醒的立场上来看问题的。虽然作者尽量要写得客观,不掺入个人感情,可是,个人的喜好和感情天平还是会不自觉地倒向作者相对来说比较喜欢欣赏的女主人公,那么从女主人公的角度,觉得象张允鑫这样的WSN就该得到应有的惩罚,惩罚吧也不能太明显,就会显得作者写故事比较偏,不够客观。那么就隐晦地惩罚吧,总之就是不能让他高工资大房子、年轻漂亮老婆的日子过太舒服了,于是,多多少少地那么偏颇一下,结果,可能会在读者中造成比较大的误解和误导也不一定。这样写是可以呀,不过在现实中有没有代表性、有多大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也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我相信,作者和大部分读者的美好愿望是可以理解的。总之,原配大奶离婚后新生活越过越好,WSN失去珍宝大奶以及再婚后每况愈下,原配大奶婚内出轨没有受到惩罚,相反年轻的小三偷鸡不着蚀把米,日子越过越窝心。。。嘿嘿,大家就想象去吧。注意:故事的结尾是在中国发生,接下来的故事还在中国发生。:))))))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2:45:28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我相信蜜瓜这篇《非典》是有生活原型的。因为许多细节非常真实,不知情者很难凭空想象写的出来。当然不排除有超人。
离婚再婚海归我过去的圈子里有几位。比张允鑫品质远远更恶劣的我亲身见识过。在中国的海龟中,生活条件好的不少,你讲的情况很普遍,因为人工很便宜,钟点工便宜的只要10元每小时。孩子上国际学校的费用是贵的,但是许多在外派计划中由公司付,所以外派到中国的,日子确实过得比在海外舒服。
张允鑫的情况也不算寒酸。海龟的人太多了,不少男海归也找不到工作,反而当起太太团的团长,也干得认认真真地。
我想你怀疑的是孩子抚养费的细节。在这个故事中,如果女方不工作,孩子绝大多数时间是同母亲住,而且男方在美国公司工作,这个数字是可能的。在海外的离婚男,比较方便逃避付前妻的赡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如果官司是在美国法院办的,由男方的工资中前扣除的,有CourtOrder.才能有一定保障。要看两个当事人和其律师怎么办这个案子了。
不过抚养费可以重新提出调整。总之,小说里的情节不必完全真实,但是不误导读者就对了。小说中我没有看出来张允鑫很有能力,在海龟中混的不怎么样不奇怪。
个人之见,供参考。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1:44:25
蜜瓜接触过象张允鑫这样的离婚海归吗?好象把他的经济状况描绘得太拮据了些。据我所知,海归后的很多人(这种高科技精英层的),收入都相当可观的,他们的太太很多是全职主妇,孩子们送去国际学校,家中还请了保姆。怎么到张允鑫这儿,就这么寒酸了?另外,离婚后给一个孩子全部收入30%的抚养费,恐怕太高了吧?蜜瓜有接触过这样的实例吗?就我最近接触到的信息,很多人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前妻的赡养费,并非我们一般想象的那么高的。
我认识一位女士,丈夫在她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外遇,跟另一个女人甚至秘密地租房同居了,然后回来跟她离婚。两个孩子都很小,离婚时一个4岁,一个1.5岁,他的丈夫大约收入6万以上吧,她收入不到5万,因为孩子归母亲,所以俩人贷款买的房产归女方;因为女方有工作可以独力养自己,因此南方不必付赡养费;然后两个孩子的月抚养费是1000美金,也就是说:俩孩子加起来的抚养费,只不过占了南方收入的最多20%。
我还听到其他的案例。比如夫妻结婚十几年,丈夫收入非常高,妻子收入尚可,有一个7岁的孩子,但是是妻子跟别人外遇所生,所以丈夫不必付抚养费,也不必付给前妻赡养费,理由同上Case,因为女人有自立能力,可以独力供养自己的生活。离婚时,夫妻双方仅分了共同的财产,当然,共同的财产里面,丈夫先前的投入巨大,所以前妻也分到一大笔本不该属于自己的财富。
我们刚到美国时,听到周围的一个中国人因外遇被老婆抓住而离婚,结果每月的工资被砍掉一多半来付前妻的赡养费和两个孩子的抚养费。那人年收入12万,据说每月要付前妻税后4000,粗一听挺多的,仔细算算,也不过就是大约50%的工资,这可是付给两个孩子+一个大人的呀,所以你说的一个孩子要付30%的抚养费,我想的确是多了。照你这样算,那些离过两次婚、有3,4个孩子、且老婆又不工作或收入微薄的老美,基本上就不要活了,每个月还得负债累累。
公主小白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00:22:53
猥琐张需要一个精明的老婆,厉害的丈母娘,还有一个动不动就抡板砖的小舅子。而且通常,这三样都是配套的,丈母娘不厉害,也养不出这样的老婆和小舅子,哈哈。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2 21:30:39
同学们,改天再给你们贴两封信。一封是网络上小三的,一封是“吴小美”写给梦醒的。
嘿嘿,俺咋越贴越多了涅!!!
yandangshan 发表评论于
2010-04-12 21:16:33
我认为吴小美的自白很真实,不少年轻女孩很成熟,也很“母性”,容易被成功成熟男性眼中的“忧郁”俘虏。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2 20:39:42
回复fanr的评论:
我一直想看张允鑫找个嘴甜心坏的女人,让这家伙也受受罪。不料他运气好,吴小美又是个不错的姑娘。 还是蜜瓜厚道啊。 :-)
9494. 接触过两个这种位置上的小妹妹,满口一个个“亲亲”,“亲爱的”,心思极多,做事又很拎得清。所以不开心蜜瓜又给张允鑫配了个比梦醒似乎还内心更顺服的,跳出来挑骨头了。嘿嘿。
fanr 发表评论于
2010-04-12 19:13:46
我一直想看张允鑫找个嘴甜心坏的女人,让这家伙也受受罪。不料他运气好,吴小美又是个不错的姑娘。 还是蜜瓜厚道啊。 :-)
jiajia07 发表评论于
2010-04-12 18:06:37
Done?
I am waiting to see they divorce...heh.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2 14:00:50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等你后天看看志醒的自白,看看象不象个玩艺术的男孩的口气。
呵呵。
模仿各种人的口气是难度比较大。这个年纪的小朋友我接触不多。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12 13:05:55
这两篇里许多细节的描述太真实不过了。只是笔调上不象是出自一个年轻人。读着象旁人,或者梦醒朋友的点评。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2 10:09:51
后天还有个志醒自白录,算结束了。
风暴中 发表评论于
2010-04-12 09:55:57
赞蜜瓜!你对人物的性格,思想和行为的描述是又深刻,又真实。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真人秀。佩服ing。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2 09:43:15
女孩子不是万不得已,还是不要找有婚史的男人。
逸风 发表评论于
2010-04-12 09:21:05
喜欢看
说的都很对
香雪帘栊 发表评论于
2010-04-12 07:40:09
sigh...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