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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与老公的生了私生子的情人同住一个屋檐下
2010-04-26 08:01:10
蜜瓜按:同学们看了这标题别晕过去,因为这只是我这个周末在天涯追的一个文,不是小说,是真人真事。因为这个贴,我的周末过得很不好。 昨天在我爱我家,一个MM说了自己的故事。她嫁一凤凰男,生孩子期间请了个月嫂,三千刀,被凤凰男老公强行辞退;月子期间不但自己照顾孩子,还因为房子租约到期,老公嫌两室一厅贵,要换一室一厅,结果该MM照顾孩子还要给行李打包,月子没做好落下一身病,连盘子都端不起来了。她说她决定跟老公离婚回国养病。 她生孩子前,夫妻俩薪水都不低,十万以上,并且不养房子。 我的天,这很正常的事啊,结果家坛的不离婚派和自虐女人派纷纷开言,一说为了孩子不能轻言离婚,离婚的话就是把自己的幸福看得比孩子重(NND这是什么混账理论?!);另一说是自己多么神勇,做月子也没请人,谁谁有父母照顾照样得了你一样的病。 说实话我轻易不生气,那天我气得差点把电脑砸了!勤劳勇敢的中国女人啊,你自己自虐没人拦着你,拜托你不要强迫所有的女人跟你一起自虐好不好? 前一阵两个闹小三的案子,大家的评论是——过不下去早点离,别等有了小三再说没感情。 如今这MM觉得自己过不下去要离了,大家又说,有了孩子能轻易离婚吗?孩子的幸福和大人的幸福,孰重孰轻? 晕了~~~~ 看来这婚结了以后就不能离,死了再离。现在终于明白了,合着婚约就是个卖身死契。 还有个“ 自以为世界上只有她会做老婆”的女人,人家MM都惨成这样了,她还觉得这MM自己不对,她老公没做错什么。等到那MM上来说,自己因为这个病失去了工作能力,凤凰男老公整天恶言恶语出言不逊,她决定宁可离婚不愿意受气,这个“ 自以为世界上只有她会做老婆”的女人才说,他不该在你生病的时候这样对待你。 我靠!这种视金钱重于老婆的健康的男人,难道你想象不出来当老婆的人生处于困难的时候,当她不能为家庭贡献金钱的时候会有什么表现吗?拜托你以后管住你那说不出一点智慧语言的嘴,不要以为你幸福是因为你会做老婆了。你不过是运气,碰到个好男人罢了! 这些女人,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天涯的那个贴更邪乎,老公都把小三和私生子带回家了,这大奶还自欺欺人地说要打败小三,然后一群孩子妈打着孩子的旗号为她叫好,给她鼓气。 我,我真想买块豆腐去撞。 给大家看看这个贴子吧。请大家自备降压药,救心丸,当心一口气上不来憋过去。 我希望这位大奶最后不要被自己的“智慧”逼疯或者跳楼。因为越看下去,越有这种倾向。 *************************** 早晨5点醒来给孩子喂奶,再也无法入睡.想想这一年多来的挣扎,痛的失去知觉的心忽然苏醒过来,并非真的认同了老公先前说的狗屎想法,他曾经问我是否可以和那给他生了私生子的女人成为姐妹,我决然的说不能,那景象就像要英勇就义的刘胡兰.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曾经忍受的耻辱并没能换来一片和平,反而被那男人(已经不称呼为老公,因为他那情人称他为老公了)得寸进尺的把我的仅有的尊严重重的踩在脚下. 总以为自己的委屈会让那男人内疚,但随着时间的消逝,男人最终没能抵挡住那女人年轻漂亮的诱惑,以及她那甜言蜜语的心机都让那男人神魂颠倒,还有那私生子比我的孩子早生了8个月让那男人提前尝到了渴望已久的当爸爸的感觉.当我的孩子降生后,他以为可以一切天下大白,公然的先把那私生子领回了家,如今他又要求要在这个家中为那女人争得一席之地:名正言顺的进入这个有着7大姑8大姨的大家庭做二奶.家里人经过了愤怒谴责后现在已经认可了这一事实,只有我还在象石头一样硬挺.忽然间我成了他们所的敌人. 再一味的强硬坚持换来的可能是家的分崩离析,我的两个孩子失去爸爸,然后是我的灰头土脸的给那女人让位.这不是我想要的,所以我决定顺应那男人的要求,而且比他的要求还要前进一步:把那女人和私生子接回家,同吃同住,共侍一夫.让那男人不再分身无术,每天要回的只有一个家. 本人于情商智商都无法与那女人PK,我想借助天涯网友的智慧,迂回且大智若愚的战胜那女人,别骂我没骨气,骨气早用光了,离婚只能是两败俱伤,给孩子留下成长的阴影,先声明那男人并非丧尽天良之辈,他爱孩子,也爱女人,对我这个糟糠从未想过抛弃,贪心是男人的天性吧,那女人在经过了一番斗争后发现仍然无法取代我的位置,现在表现的象绵羊一般温顺,不再要什么名分,只想这样爱着我的男人,养着他的孩子,就这样过下去.我当然知道这是她的计策,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怎肯这样轻易罢休,所以我必须放弃原配的刚直不二,将计就计.我明白这是长久的战争,但既然来了我不能再消极防守或被动迎战,我要积极的制定战术,直到把敌人制服为止. 对于离婚啊,重婚罪啊,还有你们说的那女人的家人啊,我都已经研究过了,无济于事.重婚罪是够不上的,俺那男人就是搞法律工作的,他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另外那女人本来现在就是在离我很近的小区住,那男人跟我好的时候就偷着跑那去一晚,跟我不好时干脆就几天不回家,矛盾升级时他就像那宋思明那样觉得老婆冷若冰霜,情人软语温存. 现在那女人以为我无法接受她跟我平起平坐,以为我仍然刚直且强硬,她就用绵羊手段让那男人觉得她比我好,又年轻漂亮再加上会讨人喜欢,会心疼人,哪个男人不喜欢? 虽然我是受害者,可时间久了,我总是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那男人觉得我不够聪明,傻的让人生气,时间久了,他自然会偏向那边去了. 我这样做不是向他们屈服,而是要保卫我的婚姻,因为赶走那女人已经不是象我们平时想的那么容易了,那男人已经跟她打皮肉仗两次,仍没能赶走她,而且那男人很疼爱那个私生子,念及孩子太小离开妈妈的照顾对孩子来讲很残忍吧,毕竟还是跟那女人有感情,否则也不能生孩子,但跟我又是10多年的感情了,还有孩子,如果我不提,他是不会跟我离婚的,再说了,那男人现在正是事业飞黄腾达的时候,我不能把自己辛辛苦苦栽培的苹果树在收获季节丢了苹果还要连树一起送给别人. 我不相信那女人能那么心甘情愿的过着没名分的日子,耗上两三年看她咋样.现在我们还没住一起,只是想法不一定能实施呢.我把这想法告诉那男人,让他传递过去先看那女人啥反应,再看下一步怎么走.我找时间会跟那男人谈,先把家里的财产做个明确,然后再跟他约定以后的细节,不可能任他们胡来,这也是强攻不成之后的一个对策,我不能那么轻易就认输. 公婆很感激我今天能这样做,说我放了他们儿子一把,以后家里就太平了.孩子他爸在饭桌上也说了,今天这种局面他很感谢我.我高姿态的说:也应该这样. 吃完饭说要打麻将,那女人眼神里很冷,说她不打,最后走时一起出来的,在楼道等电梯我跟表弟们聊天,象没事人一样,他们也随口说说我的二宝的情况,我等着看那女人在这之后的反应. 她原以为我不会接受她来家里,以为她来了能惹我生气,我偏要给她看看,在我家里她只是个谁都不会跟她说句客气话的外人.受煎熬的是她. 下一步我该跟那男人谈了.他既然说了感谢我,我会趁此跟他谈更多的事情. ladz,我现在做的都是为了让自己以后好过些,只有先把孩子爸爸心笼络来,才能让他把财权交给我,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他说的因为那女人打也打不跑,况且还有个孩子,他不忍心那么狠.那我就顺从他,如果那女人真能这样过下去我还挺放心,因为她必须得养着那个孩子.那男人曾经说过要把那孩子抱回来让我养我没答应,我就当她是个保姆. 那男人曾骂我笨,傻,我想我也该用脑子好好想想了,硬拼只会让自己受伤更深. 刚才那男人打电话来说谢谢我,他把那女人送回家估计安慰了这2小时,我知道那女人肯定会跟他说些什么,果不其然,那女人敏感的神经里知道我那些话是故意说给她听的,她在那男人面前诉苦了,说我故意炫耀,这下她今晚睡不好觉了. 事实上我的第一个交锋下来已经对那女人是很大的挫败了.在这之前,我一直耿耿于怀那男人出轨并养了私生子,而且这一年多他一直努力要给那孩子一个正当的地位,为此他不惜严重伤害我甚至以毁掉家庭为代价,因为我一直不接受他所有提出的与那孩子有关的事情.他也因此看到了我不但不能爱那个孩子可能还会伤害到他(心灵伤害,我是不会害人的).因为我说过那孩子将永远是私生子,至死身上都会贴着这个标签. 这个男人理由很充分的认为今后我不会让他有好日子过,也就是对他没有了爱,他认为我如果还爱他就应该跟他一起分担痛苦甚至承担抚养那孩子,他也知道深深伤害了我,可他别无选择,跟孩子相比,他会宁可放弃妻子.当然我这边的孩子他是一样不放手的,这个男人有良心的地方也在此,他决不会为了任何人放弃自己的孩子,不论是哪一个. 赌气做任何不理智的事情都是没意义的,只能呈一时的匹夫之勇.那男人开始回家了,我拉着他真心实意的说:"既然我已经接受她来家里了,请转告她,以后到了家里也别见外,春节时还要过来一起过年吧,哪天约她好好聊聊".结果那男人说还不一定呢,我知道那女人锐气已经大减.她发现想惹我生气的招数已经不灵了.其实以前别人也这样劝过我让我别生她的气,可以前我总是不能忍受她在我面前的表演,以及那男人有意无意的配合她表演总让我气氛无比然后就是跟那男人无休止的吵闹,再之后就是他的离家更让我痛苦不堪.那女人也因此一步一步逼近我,从最初在我家附近宾馆住,然后是在我小区租房住,到后来的公然在我面前扭屁股(那是那男人公开和她住一起,因为我把他撵出家门了). 曾经经历了一个人带着孩子日夜辛苦操劳外加精神上的痛苦,我一度很苦闷甚至有轻生的念头,但一想到孩子,我连死的自由都已经没有了. 经历了地狱般痛苦的挣扎,我知道硬拼只会让那男人离我更远,离那女人更近.我不能这样轻易的让别人把我的果实夺走.所以我顺应了他们画出的道,不是有句话说嘛当你打不过敌人就和敌人成为朋友. 那女人再怎样,家里人除了弟妹偶尔跟她说句话外别人都不跟她说话,那男人在全家面前也不会表现出跟她亲热的样子.我作为主人,该说说该笑笑,对公婆及他人照顾周全,连看她都只是余光扫一下,看的出她还是很拘谨的.除夕会是另一次交锋,我会象对待朋友一样跟她一起吃饭,然后我家的传统节目陪老人打麻将,我会叫她一起,然后看看她怎样在这个家里过节,每年春节我们一大家人还要出去逛庙会,到时一样 尊严与我已经不再重要了,离婚就算你带走所有的财产那又能怎样? 一个人艰难的把孩子养大,然后孩子照样还得管那男人叫爸爸.而人家呢,照样过着好日子而且那孩子会过着父母双全的日子,多少年之后谁还会骂她是小三? 我不跟那男人因此吵架的时候他还是每天都回家吃饭睡觉的,偶尔在那女人那过一次,我想如果那那人能够忍受这种日子那就让她这么过吧. 要接她来家住是我给那男人的一个定心丸,让他以后只有一个家可回.这个想法我想那女人未必能答应.我男人也不是什么亿万富翁,她才30岁能这么过吗? 要是她都能过这日子,我的日子比她好过多了. 特首小姐,谢谢你的理解.我想在这说一下,曾经我也是非常恨那个女人,甚至避而不见她,还想要离她远远的,可是这些并没能改变什么,反而她日嚣尘上,以为我弱势可欺.但当她所有的动作都未能换来想要的结果时她也改变了战术,转而攻心,不再跟那男人打仗,而是拼命的对那男人好,有些事情看似对男人体贴入微却又意在挑衅我,比如主动给我家孩子买衣服然后还谦恭的说自己没有太多钱还怕我嫌弃买的不好,我那男人自然觉得她好通情达理啊,然后在不经意间她以为我肯定不接受而且还会恼火,我对那男人说:"这俩孩子个头差不多,那孩子穿过的衣服让她给我们拿来,还有她买的新衣服也拿来,省得再花钱买了".这男人听了肯定觉得我很为他着想,如果他去跟那女人说,那女人肯定也会心里失衡,她的算计在我这彻底被我击为炮灰. ninivivian,你说的我也知道,要把财权掌握在手,可难度有点大.那男人不是赚工资的,钱不固定,他就是给我拿回来也不会是全部.我会让他再买房子,置办资产.这样就能最大限度的把钱放在了明面上. 顺便说一下那女人的情况:客观的说她也是个可怜之人,24岁嫁给一40多岁的有钱人,据说她是那男人的第三任老婆,当初她也是把那男人从第二任老婆那夺过来的.结婚没多久生了个女儿,那男人新鲜劲过了就把她和孩子仍在家里经常几个月不回来.她在28岁时认识了我家男人,没过几个月就上了床并且怀了孕,认识她的一个朋友说她之所以要留下那孩子就是想给自己找个下家,正好当时我跟老公打算要孩子但一直没怀上. 最初她怀了我男人的孩子她老公并不知道,她老公还当自己的儿子养呢,后来她老公知道了,不过他很大度,因为有钱嘛,直接把自己女儿接走然后4套房产(都有贷款)都留给那女人就算离婚了.之后那女人就义无反顾的带着她那私生子开始折腾我家了. 还是客观的说,我家男人肯定是喜欢她的,不然也不可能上床.当那女人义无反顾的来折腾时我那男人也曾试图解决,包括给她钱,还经历了打官司,最后都未能让那女人放手,而且那孩子越来越大,那男人也无法割舍了,从最初的只是惦记到现在的不舍.站在外人的角度看可能谁都不会放弃自己的血肉之亲吧. 与血肉之亲相比,伤害妻子好像更容易些.他也承认这事深深的伤害了我,但他别无选择.他说不能让孩子从小就知道自己爸爸不敢认他,他要尽可能的让孩子象正常孩子一样生活.我也曾恨的咬牙切齿,但现在静下心来想想,那样只能让伤害升级,三个成年人的互相伤害如果无休止的继续下去,最终可能只会过度并且可能最终有人倒下去,这种伤害还会延续到孩子身上.这不是我想要的,所以我妥协了,但不是要承担所有的痛苦,而是要理性的解决问题. 多年之后如果那女人还坚持这样过,那我还真的服了她. 谢谢网友们的关注. 出国啊,带着财产离婚啊,这都不是我要看到的结果.战略部署第一部要尽一切努力先把敌人打跑或制服.然后对男人再进行教育.显然因为私生子的存在第一部进行的将非常困难,而且那男人因为觉得她委屈所以他会尽可能帮她. 周五晚上那男人半夜11点打电话来说今晚不回来了,我应了.当然我知道他去了那边.那女人要求的要他一周过去陪她一天.我想他昨天会在那边一整天,昨下午3点多回来了,我当时心里还想他还挺知趣的,后来才知道因为昨天要过传统的小年,他已经把那孩子和那女人送到我婆婆家了,然后回来给我的孩子剃头洗澡直到5点多我们才过去.他还跟我说婆婆家楼下有个老太太还问他呢说你家孩子什么时候都会走了? 因为那老太太看见他带那孩子进来的,反正现在已经没有脸皮了,小区里已经有人知道了他还有另一个儿子. 昨天在一起过小年,她显然已经没有了第一次的拘谨,还主动帮着做饭,更让公婆看着高兴的是她居然还替我哄我的孩子,抱着跟她的孩子一起照相,还主动参与我们聊家常,我公公还趁那男人没在跟前还说了两句安慰我和她的话,说我现在怀着孕不容易,说她一个人带个孩子也不容易,还走嘴说了他儿子应该把俩媳妇后改口说俩女人和孩子照顾好就行了. 临走时我特意的,让那男人先去送那娘俩,让他回来再接我和孩子,他说一起走吧,我以孩子睡了为借口让他回来得抱着孩子回去.他还算配合,送了他们很快就回来了.这样他跟我一起回了我们的家. 到家孩子醒了他就抱着哄一直到孩子睡着,他怕孩子再醒就躺旁边看着,我顺势躺在了旁边还让他把手放在我肚子上让他摸摸肚子里的小宝,因为小宝每天晚上都会踢我,他爸爸的手已经明显感觉到了.我这样做是为了让他知道,这里还有需要他的另一条生命. 等我小宝出生了,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我想看看那男人会把多少的重心放在那私生子身上. 以前我一直都不能接受让孩子们从小就认识或经常在一起,后来我跟那男人达成共识:只有从小在一起,长大后他们才不会成为仇人.我真心的希望孩子活得健康快乐,而不是心中充满怨恨与仇视.所以当我的孩子和那个孩子在一起,我心里没有太多的排斥,只是我从来不碰那个孩子,他们大概还没有办法定位我和那孩子的关系. 昨天吃过饭,那男人主动刷碗,我坐在旁边并不说话,后来那女人说要刷,让男人看孩子,那男人还挺会表现说自己要做个标准好男人,多么讽刺哈! 生活中我是个很实在的人,没那么多弯弯绕绕,也不太善于使用心计.我知道在这场战争中这将是我的致命弱点.但是现在我知道包括那男人在内都是需要我怀柔对待的敌人.还请童子们多多点拨,让我能在这场斗争中永远处于有利地位,能够不是用金戈铁甲到强棍棒而是用计谋战胜敌人,收回我的失地. 对于那男人爱我还是爱小三多一些,我想我与他从恋爱到结婚生子已历经12年之久,于他来说我就是他的亲人,这里爱情还有多少我不知道,因为我们早已不说爱情.对那女人我想他还是新鲜的,因为那女人年轻而且他们的偷情不是完全因为男欢女爱,俩人曾经在一起互诉婚姻家庭的苦闷,然后那女人说她终于找到了爱情.从他们来往的短信看,那男人40岁了仍喜欢对那女人甜言蜜语总是宝贝宝贝的称呼,而对我这个糟糠从来没有过.那女人会常说想你,亲爱的之类的话. 我当然也会扪心自问,在婚后的日子里,除了真心实意的侍候公婆照顾家里的大事小情,对那男人可能也真的缺少了温柔的如谈恋爱般的感觉.这是我以后也需要改进的地方,等生完小宝,要那里减肥保持身材,然后好好打扮自己,除了做母亲,也要让自己更女人一些,更妖娆一些,不是单纯为了那男人,也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不能因为这场战争或是打击而让自己一蹶不振,那样只会增加那女人拢获人心的砝码,就算有一天败了,也要有优雅转身的力量与资本. ladz,我会记住你说的话.以后真的是斗志斗勇的过程,不过我现在已经不怕了.我不会选择离婚的,那男人现在已经回家了,他也很感激我能够容忍那孩子和那女人同时出现在家里,我也知道他还是会去那边的,他说一周过去一次.不论那女人怎么表现,我都欣然接受,听说她又给我孩子买衣服了,我是不会对她和那孩子表示任何关心之类的,只是平淡. 她还没那么过分,在家里她不好意思跟那男人表示任何亲热.但是如果不让外人知道恐怕已经很难了,因为他经常带她俩过来,而且那孩子张口喊他爸爸,时间长了别人肯定会知道的.家里人他早就不打算隐瞒了包括亲戚.因为也确实瞒不住了.其实最重要的是那女人在这个家里的地位,我老公家亲戚多,我想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下去那女人她也未必好受到哪去.我呢就当麻木了,公婆说就当她是我老公的朋友来家.我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 这贴很长,大家自己看吧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eeling/1/1254984.shtml
费拉拉 发表评论于
2011-01-17 08:38:49
当然要离了, 这个男人把钱看得比自己妻子孩子的命更重要,对于这么个没人情味的男人,不一早把他踢出局还等什么,女人又不是找不到自己的幸福!
wumiao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16:44:48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从你家客厅出来,俺开始写,刚写好了一篇文贴到原创,和你步调一致,向前进发。
jianpan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14:27:27
回复9斤的评论:
这里精彩泛指:口水
stargaze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14:02:21
文学城里,凡是婚姻的问题,只有蜜瓜的话最make sense.
9斤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13:15:30
回复jianpan的评论:
精彩? 天!那叫变态!不过戏剧性还是有的,如果有人写成小说,没准还被说成胡编八造呢。
jianpan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12:28:21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呵呵, 马屁没拍着。
意思是故事原本应该精彩,但因写的太烂,失去了原有的味道。
给加工加工
Erica_NJ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11:39:05
回复紫萸香慢的评论:
I like your idea (about 她公婆) very much. LOL
何鸿燊should be澳门籍. I just can't stand 香港 media treating him like a hero. PLEASE.
阿密, you said"那个赌王的几个奶,不都是下层阶级的嘛,跟了赌王一步登天,富贵荣华是她自己奋斗一辈子也挣不来的。" Well, (easy for me to say) but this kind of 富贵荣华...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10:54:24
回复jianpan的评论:
晕,要是我小说写成这样还有人看吗?
jianpan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10:47:30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故事有可能是真的,不过写的太差, 象是找了个跳大绳的写的,
比起你的小说可差远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9:35:27
回复安静的评论:
大讲特讲怎么撞见老公和小三一起吃饭居然还有个孩子,怎么大打出手然后揪着老公回家————如果用调侃的语气说出来估计是假的。哪个女人碰这种事儿还有心情搞笑。
呵呵。
悲惨女人的故事看多了就麻木了,不生气了。俺以后要继续修炼。
安静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9:33:14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坦白说真真假假也是不好鉴定,大家就那么讨论着呗。有个ID好笑,大讲特讲怎么撞见老公和小三一起吃饭居然还有个孩子,怎么大打出手然后揪着老公回家。。。BLABLABLA。。。因为那个ID是个熟人,一瞬间坛子里像炸了锅似的。。。最后本人澄清:居然是做梦。你说晕不晕。
所以我同意你文章前半段的感言,的确在理。至于后半部分,蜜瓜没有必要大动肝火,点到为止即可,毕竟有这回事没这回事还两说。如果有希望她赶紧走出来,如果没有那大家也只能一笑了之,总不会宁愿这是真的。:)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9:14:53
回复安静的评论:
是不是给人认出来了?俺觉得编故事容易,但是编细节很难。这个故事又不像小说。
如果是小说那水平就太差了。
安静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9:04:16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这话可未必,前段时间去过一阵搜狐的婆媳论坛,也有帖子和这有一拼的,多少人跟着情绪激昂了一顿,后来澄清:假贴,呵呵。当然你转的这个贴未必一定是假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8:41:16
回复wumiao的评论:
“人类却出现这种鸟人”——我倒!妙妙你越来越妙语如珠了,呵呵。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8:40:37
回复安静的评论:
这种心情的反复,假的哪写得出来!
wumiao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8:39:04
今天比较闲。
看了蜜瓜的文章,仿佛看到蜜瓜一贯的作风,抡起巴掌来连连朝那些极品凤男挥去的表情。
世上有些事让人做出来时,看着真是恶心。
蜜瓜总是正义的。
我倒想写一篇类似这样的文章,但又觉得十分沉重。
凤凰算什么东西呢?自然界根本没这种鸟。
人类却出现这种鸟人,并且绵延不绝。
安静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7:53:03
很喜欢前半章,蜜瓜说的句句在理,后半章懒得看完,因为感觉是假贴。
安静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7:53:02
很喜欢前半章,蜜瓜说的句句在理,后半章懒得看完,因为感觉是假贴。
jianpan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6:35:43
回复秦兰燕的评论:
高招! 坚决支持!
hairycat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4:43:38
达尔文的强者生存理论应该用在这里,这些人都应该自己去撞墙才对!看到这种帖子就来气。。。
阿密,你为这些无聊的人白费心机。。。
秦兰燕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3:57:15
晕! 都什么年代了, 还要受小三的窝囊气! 宪法还保护不保护一夫一妻制了? 要真想报复, 别离婚, 另找个男人也生上私生子. 让她老公带一辈子绿帽子!
huangwenqi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2:56:13
太长了,看的累死了。二奶手上不过就孩子那张牌,找个人把二奶的小孩给偷了,藏起来。再办她个照顾皇子不周之罪,死啦死啦地,贬为庶民,充军发配,永不述用!多简单省事!
退隐老妖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2:30:21
我倒觉得这种事得个案分析。这女人大概自己是不想别的男人了。既然不再追求爱情了,就追求保住物质呗。如果能。有的人,宁愿自己痛苦,看不得别人快乐。她是不愿意看见小三上位的,不是说了么,就算把家产全要到手,又如何?那她就忍着,斗着呗。不会疯的。这么也挺好,所有人都别想快乐了,很快这男的就会找小四了,看着吧。因为这么一闹,他和小三之间的那点快活也就泡汤了。
紫萸香慢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0:17:50
出个馊主意,她公婆不是赞同儿子找二奶吗,还鼓励大家和谐相处。这媳妇就想个办法让公公也找个二奶(比如雇个人,或制造点机会),然后让她婆婆也尝尝和谐社会的好处,他老公也可有个小妈,甚至可以再有个比自己儿子还小的弟弟妹妹吗。
紫萸香慢 发表评论于
2010-04-27 00:08:00
回复Erica_NJ的评论:
何鸿燊是澳门籍吧?他的二姨太还是早年按那时澳门任能用的“大清律例”合法娶的。香港的豪门二奶还是不能像那三个何姨太那么公开。最大的笑话是四太还是现在澳门的人大代表吧。
fanr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3:42:35
我看啊,那个原配其实就是懦弱,贪钱,不信自己能够离开“那个男人”,所以只好任人搓圆搓扁。手里没有一张可用的牌,小三能赶得走? 财权能拿到手? 作梦!
其实吧,我觉得做人有的时候输了就是输了,要学会认怂, 才能重新开始。自欺欺人是没有用的, 全现在别人眼里。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2:23:40
回复雾水的评论:
晕死了,这女人怎么活到这份上?但是我知道有厉害的大奶能把给了二奶的房子通过打官司追回来的。
那么让这位大奶去问儿子,他妈该怎么办吧。这儿子将来也不会学好。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2:20:03
回复acmom的评论:
哪里过激了?请指教。我在这里没有讨论我的婚姻问题,请不要人身攻击。
再有类似贴我会删的。
雾水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1:49:52
蜜瓜:女人自己看不清实质问题,怎么做都是错的.可有时人真的很无奈,不知道怎么选择,你帮着出出主意?
我有一亲戚,原来和公婆一起生活,婆媳不合,男人以这名义又买了一套房,实际上她老公在外面养了个二奶,正好把二奶和父母接出去住.他以公司忙为由,常常不回家,等她知道这事时,二奶和她老公的小孩已经10岁了....杯具...
这男人更加厉害,把她和儿子住的房子抵押给银行(这男人做生意破产),而买给二奶的房子名字只写二奶一个人的.
我亲戚想告这男人重婚,可是自己的儿子已经20岁了,坚决不同意母亲这么做,现在房子的贷款这男人在还,如果告成功了,这男人会没工作而且还可能坐牢,小孩的大学学费没有,房子也可能给银行收掉换成小房子.
你说不告吧!心里咽不下气,可面对小孩苦苦哀求,做母亲的很难抉择!
acmom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1:33:54
你的言论太过激了。好像要大家都离了你就痛快了。你是不是也离婚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1:29:45
回复Erica_NJ的评论:
很多二奶是外地人,包二奶的是本地人。说到底还是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家境好的女孩子谁给人家做不人不鬼的二奶呀。
那个赌王的几个奶,不都是下层阶级的嘛,跟了赌王一步登天,富贵荣华是她自己奋斗一辈子也挣不来的。
Erica_NJ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1:24:39
回复彼岸的灯火的评论:
我完全同意你对香港人包二奶的问题的看法。比如他们老跟着何鸿生and admired him with 4 wifes - 非常可恶 & disgusting.
我觉得中国的法律太不保护女性和小孩 and that leads to a lot of social issues.
但是我觉得很多广东人还是很正常的。 给人做二奶是很低下的. Even in 香港, 虽然香港人sort of 接受包二奶, 但是很少现代的香港女孩会作别人的二奶的。
Erica_NJ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1:09:37
我想这个女人 可以试一试请一个帅哥来引诱这小三. LOL.
crimsonroses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0:55:51
回复彼岸的灯火的评论:
同意你的观点,香港台湾人对西方的经济,政治制度紧跟其后学习的很,但在保护妇女儿童利益上却保持着中国特色
杨方方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0:48:34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中国需要好的律师为大奶争权益!
彼岸的灯火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0:22:25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观念不一样,行为自然不一样。所以象你这样家庭幸福的人,能够为不幸福的姐妹说话,实在是难得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0:16:07
回复彼岸的灯火的评论:
我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我也听一个广东女人说,男人花不要紧,只要拿钱回家,把家里安排好就可以了。
我晕啊~~~
彼岸的灯火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0:05:45
回复Erica_NJ的评论:
我知道的圈子,男人们多少都有几个钱,有钱了,他们很低调,这点不向北方人,他们穿着平常,在外面的大排档吃饭,不露富。并且为人和气。
但有几个钱的男人,外面没女人的,面子上也过不去是不?这就是现状,象我那个校友,男的如此猖獗,就是要逼老婆离婚,但老婆就是不离,这一晃到现在,十年了啊,男的还当选人大代表了。
一鸣吓人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20:03:03
气得我只会笑了。
彼岸的灯火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9:53:08
回复Erica_NJ的评论:
一个地方的文化偏向男性的某种利益,那他们是一定想办法享受的,与地方有关,与那个地方呆的哪省人没关。
同样的男人,在上海,就会老实得多,在广州,香港,就会有N个奶,地域文化不同所致。
关于香港人包二奶的问题,你上网查查就明了,香港人那么叫嚣民主的地方,为什么在二奶问题,不向西方国家的民主靠拢了?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9:52:21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对!对对!!就是要有一个互发生产执照的仪式。
首先要通过蜜瓜的Checklist。对高危人士,要买保险,蜜瓜的Guideline上都有详细说明。某些地区的JM们特别不能错过蜜瓜开张促销的机会哟。否则后悔来不及,没人同情的。
我怎么看着象在这儿搞传销的了。哈哈。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9:40:30
回复9斤的评论:
呵呵,其实每个地方的人都有些地域特点,有优点也有缺点。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9:39:55
回复雪影云痕/眯眯眼儿 的评论:
我觉得这女人“斗争”的过程中情绪像坐过山车,早晚有一天她要发神经病。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9:38:18
回复Erica_NJ的评论:
俺觉得广东是太富了,而且有自己做老板的风气,这样金钱上女方很难掌握主动权,为了维护经济利益,男人女人都不离婚,大奶和二奶共存。
我那年因为生意上的事去广东,老板请我吃早茶,告诉我临桌一个男人旁边的女人是二奶。我当时很吃惊,这男人就跟二奶公然出来吃早茶(都是广州旁边的小城,很小,属于谁都认识谁的那种),把二奶公开化,这大奶怎么不离婚呢。
那老板说,女的要是离婚,男的把财产转移到亲戚名下,这女的什么也拿不到。
所以大奶二奶相安无事。
可惜了,那个包二奶的男人看着挺帅的,年纪也轻,却是这么个人。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9:22:12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我觉得,做父母的,需要申请执照。不能“无照生子”,呵呵!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9:14:11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her friend is in China.”
怪不得。但还是读着不够真实,有很多是原作者自己的观点。一个男人,真爱女儿,绝不会当着孩子的面,对孩子的妈又打又骂,还酗酒花心。所谓爱孩子,到最后伤心的哭,不过是自己骗自己,换取别人对他的同情。其实不是孩子为父母离婚两难,而是孩子为父母的错又一次被伤害。为了孩子,我会支持这个母亲自立起来。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8:49:17
回复larzr的评论:
"如果是在洛杉矶县,在一趟又一趟的法庭较量中,法官会问孩子的选择"
这个案子里男人又是打人,又是酗酒花心,在美国哪里都没啥好争议的,孩子监护权会归女方。
原文中写的“庭审两小时”,“女儿哭成泪人”让人心寒。无法想象会是在北美发生的事情。原则上这里十三/四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自己选择。而对小的孩子,如果双方无法协议,法官会根据对父母两人的评估,作一个对孩子最有利的判决。一般来说,会按时间比例分配监护权。
9斤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7:08:19
回复larzr的评论:
agree.
密瓜是有地域歧视地倾向。
眯眯眼儿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6:58:32
蜜瓜,HUG一下你,别为这些个事儿伤神了,没用的。
性格决定命运,很无语这些个冲突不断的婚姻。
女生切记,心智要随年龄长。
雪影云痕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6:12:05
看到蜜瓜这标题,就先噎住了。读完大奶的控诉,更是哭笑不得。这种事还用上网讨
说法?做人是要有底线的,原则性的问题绝不能糊涂让步-----还什么“斗智”不斗
智的?真是一个萎缩男,一个糊涂窝囊女。我晕了。
女人啊,只有自爱才会被爱。自己不善待自己,就别指望被善待。
Erica_NJ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6:00:18
defending 广东人
I am not saying that 广东人 do not have 二奶 but most women I know would not put up with 二奶. I think you see this kind of phenomenon occuring more in 广东 probably based on a few things:
a. On average, 广东人 are more likly those who became wealthy first. ==> $$$ attracts 二奶. more $$$, more 二奶 regardless where you are.
b. 广东人 is closed to 香港 and impacted by 香港 and making it as if more acceptable to have 二奶. You know, Stanley Ho etc.
c. A lot of those with 二奶 in 广东 are not local 广东人. For example, in the case of 彼岸的灯火's 校友, 老公是安徽人.
"在广州花点心,找找小姐,都是正常男人所为了" -- this person was looking for excuse to justify her own behavior. It is not 正常男人 to 找小姐, even in 广州.
larzr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5:30:53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如果是在洛杉矶县,在一趟又一趟的法庭较量中,法官会问孩子的选择
larzr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5:27:56
邻居是一位西裔妇女,带两个十岁以下孩子,为离婚的事打了几年官司,打得人筋疲力尽,银子也花了不少,有一天,她说,如果有反悔,她再也不会离婚。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4:49:46
回复jianpan的评论:
这种帖子编不出来。
jianpan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4:13:02
瓜说的是真的, 就是真的。
不过这原文读着象假的。
1800900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3:43:50
回复foxinsnow的评论:
Totally agree with you: "我看中国的传统道德文化就是,早该扔进历史的垃圾堆里去了"。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3:40:19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有一个大大的疑点,美国法院不会让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自己去选择的。" - her friend is in China.
知道你再说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3:31:06
3条腿的蛤蟆不好找,2条腿的男人满世界都是,何必一条树上吊死!咳!真是的
huangshang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3:21:46
中国女人好可怜 :(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3:14:10
回复彼岸的灯火的评论:
叹哪!所以说,不单是很多中国女人的问题,其实这问题的根源在中国文化,一夫多妻的传统观念还在大行其道,大家庭里妻妾争斗得你死我活,却放纵男人为所欲为,这样病态的家庭状态就在中国持续了几千年,最后就培养出些文弱又病态的下一代,这样的中国不落后挨打都不行。
还有人老说弘扬中华传统道德文化什么的,我看中国的传统道德文化就是,早该扔进历史的垃圾堆里去了。
foxinsnow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3:03:38
回复花雨101,Orange88的评论:
哈哈,俩人背后议论俺啊,还是花雨MM好,比较厚道些。。。:p
新头像蛮好的,这是哪儿呀?
彼岸的灯火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3:02:34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说出来别人又说我地域歧视——这事儿珠三角特别多。那里的人似乎又传统的。
++++++++++++++++++++++++++++++++++++++++++++++++++++++++++
广东文化就是这样,香港也是,广东女人因为能够容忍老公找二奶,而被称贤惠。
我有个校友是广东人,老公安徽人,夫妻二人都是我校友,夫研究生,妻大学,她总是骄傲老公很有才气,还能说相声,很会交际。当年我们关系曾经非常好,打桥牌他们第一个叫我。后来这男,和一女同事好上了,闹离婚,她不肯,特地把公婆从安徽乡下接来,帮她压制老公不离婚。有一次单位出去旅游,对了,忘了说了,我们都在一起大单位里,她老公和那女人,手拉着手,就坐在她前面的座位上,别人都觉得看不下去了,她仍然与人谈笑风生,装着看不到。吃饭时,他老公和那女人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有人告诉我这件后,我特地请她吃饭,想劝她离婚,结果她说:过年过节他还不是得回家来过啊,大过节让那女人没人陪,气死去。我无法理解她,因为性格太不一样,只过年过节她老公才陪她,这婚姻还要?她说她就是不离,看那女人能等多久,看谁笑到最后,又说男人有点能力的,不都是这样啊,哪个男人都这样,再找也是这样。她说得也真差不多了,哪个男人都这样,在广州花点心,找找小姐,都是正常男人所为了。
所以我离婚,她就说我,你应该坚决不离才对,你老公又不花,好象不花的男人,已经是天下最好的男人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2:49:51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我也很奇怪——这种案子,俩人都同意离用得着上法庭吗?找个律师,律师自己会解决的。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2:47:17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有一个大大的疑点,美国法院不会让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自己去选择的。作者这么说也许是为了加强感染力,但是却变得不那么可信了。很多父母都是自己认为是为孩子好,但是能听到孩子自己的感受才是最真实的。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2:35:44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004&postID=30390
这篇文章写得挺好的。那些为了孩子不离婚的父母,好好想想吧。有些人总以为孩子小对父母的关系没有感觉,其实他们的感觉比大人要敏感。自己扶不上墙的女人,别拿孩子做借口了。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2:35:26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认罪不要紧,笑笑是能治百病的。
还是你这个医生心好。以后常开些补药。
大家受益哈。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2:29:19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研究一下Patten,没错。干吗总是回避事实呢?你整理整理,实用地域学,配上故事点评。绝对有价值。再说了国内也没什么反歧视法。没有风险。反而是谁越狂,谁越俏。个个能做芙蓉。到时候蜜瓜就轰动了,品牌一个!
俺不能太不严肃了。还是你前几天给俺的一个回帖说的对,有些人不是诚心诚意寻求帮助,只是要述说,寻找听众。这种人救不了的。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2:27:04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天,我不知不觉间成了大家的笑料。:(
还是雪狐好,人家心直口快地说出来了。那些心里偷笑的人都不太厚道哈。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2:07:33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唉,你们这些人的审美眼光就不说了,单说那想象力。。。
以前是偷着乐,这回笑死了。都是雪狐教的呀。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2:02:36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唉,你们这些人的审美眼光就不说了,单说那想象力。。。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2:01:05
回复orange88的评论:
说出来别人又说我地域歧视——这事儿珠三角特别多。那里的人似乎又传统的。
这LZ就是那一带的。她是个凤凰女,娘家只有一个70老妈和一个姐姐在乡下。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1:48:46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花雨MM换“衣服”了?这个素净。
前面两件让人浮想联翩的。
不敢表扬却记住了。哈哈。
orange88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1:43:45
天涯这个文章的LZ在玩刺激。我不同情。她豁上孩子的幸福和自己的尊严,把自身的价值完全依附在她男人的身上,还自以为是地玩什么“斗智斗勇”,实在不可救!让这仨当事人,接着去玩他们的闹剧去吧。哪天天涯这个LZ得了幻想症,I won't be surprised.
女人没有了独立精神,别人是抚不起来的。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0:58:07
各人有各人的活法。不生气,也不同情,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哈,哈,哈。
Casabella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0:53:51
I agree with Michelle0531, unless your hubby is Stanley Ho, or you cannot/do not believe that you can make a living on your own,otherwise it would be better choice to let him go. Wish him luck and split all the assets and you can move on..."lianggeren' is very straightforward, after all you have to respect yourself before others respect you...
enuren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0:46:52
蜜瓜呀,看了你前边的序,我说什么也没勇气读下面的文了。给自己添那个堵干啥。
rlsrls08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0:40:11
看过几篇蜜瓜关于家庭和婚姻的博文,都非常有共鸣。谢谢分享
DanaD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0:29:51
:我希望这位大奶最后不要被自己的“智慧”逼疯或者跳楼。因为越看下去,越有这种倾向。
强悍点就是在自己疯之前先逼疯小三,搞倒男人,然后她自己疯。
lianggeren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0:18:39
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 - 既然有人是受虐狂,你能把她或他怎么办呢?不同情。更不会为这样的故事生气。。。看着她的絮絮叨叨都嫌烦。。。
小艾妈妈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0:12:47
女人对女人有时更苛刻。人被虐后会产生虐他心理。多年媳妇熬成的婆有机会就虐待自己的媳妇。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中国女人就如同那刁蛮的婆婆。悲哀!杯具!
彼岸的灯火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10:02:53
这标题太吸引眼球了,先顶再看。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09:10:40
I am not surprised at all. A small percentage of families are living like this family in China. This is the reality.
Michelle0531 发表评论于
2010-04-26 08:39:49
我还以为是旧社会的事呢!我估计那男人再多点钱,可能会有十几房姨太太,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