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的感受

岁月如水,流到什么地方,就有什么样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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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的感受

 

二十年前刚来夏威夷时,我还不会开车,这里的公共汽车又少,所以出门常常走路。

一天,我要去参加一个夏大的舞会,夏大离我家很近,不过十几分钟的路程,我准备和以往一样走着去。

早早吃罢晚饭,梳妆打扮一番,换上了一双从国内带来的崭新的浅绿色羊皮高跟鞋,兴致勃勃地向夏大走去。

刚走出去几步,我就发现那双鞋有点硌脚,心想反正也不过十几分钟的路,忍忍吧。

又往前走了几步,脚越发地疼了起来。我放慢了脚步,企图用各种方法减轻脚的压力,我先试着将受压迫的脚趾尽可能地蜷起来,又试着将重心移向脚内侧,但无论脚在鞋里如何挣扎,一切努力似乎都无济于事。脚,越来越疼了。

每向前迈一步都像是在受一种刑罚。酸、麻、胀、疼,简直是苦不堪言。我忍不住联想:若是把穿小鞋设为一种刑罚,倒也是一种绝妙的创意。抓住嫌疑犯,就直接给他一双漂亮的小鞋,让他穿着跑两圈,都不用严刑拷打、威逼利诱,一准儿就全招了。不然怎麽会有给人穿小鞋一说呢?

一边联想着,一边脚还在疼。

脚疼的处境类似于牙疼,无论你怎样的龇牙咧嘴痛苦万状,基本都得不到别人的同情,只会有人说你娇气。因为谁都知道,这两种疼都死不了人。

这样想着、忍着,慢慢来到了一座立交桥上。桥上人少、车少、感觉自己在上面走着就有点醒目。我是那种比较在意自我形象的人,在这种时候就会越发地绷着,不想让人看出自己有什麽不妥。我一边挺胸抬头假装轻松地走着,一边在心里叫苦不迭。

迎面走来一位行人,我甚至还给了对方一个优雅的微笑。没有人能从我脸上看到一丝一毫的痛苦。

终于走下了立交桥,我感觉脚一定是被鞋磨破了。不能再坚持了,我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必须立刻找个地方让脚休息一下了。

我走到一棵大树下面,手扶树干站了一会儿,感觉脚果然好了一点。

我想还是再继续往前走吧,不然怎么办呢?此时我的路已经走了一半,继续往前走还是向后转都是同样的距离,而半途而废又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于是我小心翼翼地向前迈了一步,可就这一小步让所有的痛楚就又全部回到了脚上,我忍不住把迈出去的脚又缩了回来。

还是先坐下来休息一下吧,我这样想着,干脆坐在了树根上。坐下以后脚没了压力,感觉立刻轻松了很多。

索性把鞋脱掉吧,我得寸进尺地想,看四下无人就真脱掉了鞋。脚趾在流血,果然已经被鞋磨破了。

此时脱掉鞋的脚简直太爽、太舒服了!我在心里欢呼、庆幸着。原来脚的舒服很简单,那就是把鞋子脱掉。

这时我的脑子里又冒出一个不寻常的念头:干吗不索性光着脚走呢?马路看上去平整干净,应该不会比我这双鞋更伤脚啊。

起初这念头吓了我一跳:我,一个穿着漂亮的裙子去参加舞会的淑女,怎麽可以光着脚招摇过市呢?

可那又怎麽样?难道淑女就该穿着硌脚的鞋子受罪吗?解放自己一次又能怎样?管别人怎麽说!

于是我又继续向前走了,提着鞋,光着脚,带着一丝恶作剧的心情上路了。我轻松、快乐地走着,心想脚先舒服了再说,爱谁谁!

这样走着走着,迎面过来一位骑自行车的小伙子,远远地冲着我笑起来:“哈哈!好爽!是吗?”

“是啊!太爽了!”我大声地、快活地回答着,心里一阵轻松。这世上那个真正能解放你的人只有你自己。

我走到一个垃圾桶旁边,索性一甩手扔掉了那双鞋子。虽然那是一双我在国内花了一个月工资买而后又千万里带过来的,可那又怎样呢?这双鞋我还会再穿吗?总不能削足适履吧?鞋为脚服务,给脚舒服和幸福原本就是鞋的本份。折磨脚的鞋,留下有何用?

事后想起来,其实那天我如果在家发现鞋硌脚的时候,及时脱下来,换上另一双舒服和脚的,就可以免去之后许多的痛苦和折磨。

就算不小心穿着硌脚的鞋上路了,感觉到了以后,也还是越早脱下来越好。怕脱鞋光脚的样子不好看,一直忍着,忍习惯了也就越发地难脱了。而别人看到的只是漂亮的鞋子,却看不到你的脚在痛、在流血。

忍受鞋子的折磨是一种悲剧,这种感受完全是你个人的事。因为鞋子是你挑挑拣拣买来的,你能怎么与人诉说呢?说多了,人家会觉得你爱抱怨、不厚道;说少了又怎么也说不清楚。

所以,不说也罢。

对于硌脚的鞋子,人能做的其实就只有两条:要麽勇敢地脱掉硌脚的鞋子;要麽忍着别吱声。不住地抱怨鞋子而又不肯脱下的人,永远都得不到别人的同情与谅解。

而对于每双鞋子的感受,只有穿过它们的那双脚才有发言权。别的人或脚请你们闭上嘴巴,停止指手画脚,好吗?

 

忘了说了,在那晚的舞会上我还光脚跳了两支舞呢。

 

 

blackwind2002c 发表评论于
agreed with last post..
does it fit marriage????
青青梓竹 发表评论于
怎么觉得像是说婚姻的潜台词呢
可视为经典的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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