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告诫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圣经里有一句类似的话:"己所欲,施于人。"从表面上看,前一句话是后一句的否定形式,似乎二者并不矛盾。但细分起来却有重要的差别。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儒家道德信条的基础。它的意思连小学生也能解释:每个人不要做他认为讨厌的事。它不像"学雷锋","精神文明建设"一类说法的含混不清,这一信条特别高超的地方是,它告诉人不要做什么,而不是应该做什么。它是从消极的一面叙述了人的道德守则。它强调了每个人无权干预别人的事务,尤其不能对人做他自己都不喜欢的事。它隐含着人与人平等的观念。这与当今的人权观念有内在的联系。人类历史上发生过的各种罪恶,人压迫人,人剥削人,损人利己,不都是违反了这一简单的信条吗?如果人人做到了这一信条,就会相安无事,天下太平。 "己所欲,施于人"是从善良的愿望出发,对别人做好事,是从积极的方面去推行道德守则。好的道德守则,似乎不应该是消极的,更应该是积极的。一般而言,这样的想法并不错,然而这里有一条根本的困难,即你未必知道别人需要什么。万一你错误估计了别人的喜好,"己所欲,施于人"就可能好心办了坏事。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有所不同。即使你错误估计了别人的喜好,你只是"勿施于人",并不会对别人有所伤害。 "己所欲,施于人"造成对别人的伤害,可以举出许多例子。敬酒也许是我们最经常遇到的一例,自己喜欢吃肥肉而便叫人也吃,则是另一个例子。这些都是小事,无伤大雅。但以这种积极态度去制定政策则可能闹出大事来。美国出兵索马里,目的是去解救饥荒,制止内战,应该说出自好心。但事与愿违,固然有不少索马里人欢迎美国人的进入,但反对者也不乏其人。我们可以从电视新闻里看到情绪激昂高呼美军滚出去口号的当地百姓。再有是输出革命,也是"己所欲,施于人",革命对我们有益,谅必对你们也有益。"己所欲,慎施于人"恐怕是一个比较适当的信条。 人权是与特权相对立的观念。一部分人有了特权,其他人便无了人权。拥有特权的人不但"己所欲、施于人",而且己所不欲也施于人。如果人人都有了人权,意味着没有任何人有特权。所以人权能成为法律和道德的基础。不但管理一国的内部事务要以人权立足,国际关系的准则也应如此。美国在索马里奉行的政策不符合人权,因为他遵从了特权。一个美国兵被杀,美国控制的新闻机构大肆宣传,白宫和国会反映强烈,并且立刻在外交上有所反映。而一名索马里百姓被杀,新闻里轻描淡写地说一句,甚至连一句也不说,好像只是踩死了一只蚂蚁。人和人平等不平等,从这些比较里可以强烈地感觉到。从缘由上看,美国出兵索马里并不是出于自私的目的,是无可非议的,正因为把"己所欲,施于人"的信条推行得过了头,才发生了违背初衷的不该发生的事来。可是美国制定政策的人,今天是否醒悟到这一点,还很难说。 恐怖主义是美国反对的,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反对的。恐怖主义的手段之一,是将无辜者押为人质。当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时就会杀害人质以示儆。美国为了警告或报复伊拉克企图暗杀布什前总统,派飞机前往袭击。如果击中了那些未遂的凶手,伸张了正义,这样的行动可以为大家认可。可是事实上杀死的都是无辜百姓。这种行动和恐怖主义何异!从反对恐怖主义出发,最后自己变成了恐怖主义者,也是因为把"己所欲,施于人"推行得过了头。 那么什么是对待索马里事件的正确政策呢?如果当地百姓懂得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里就不会发生内乱和饥荒。反过来说,如果当地人不懂得或不愿实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不论国际社会如何干涉,动乱就不可能完全平息。有了这个认识,就会懂得,国际社会对索马里的帮助只能限于缓解人民的痛苦,而永远不可能是平息内战。近年来联合国的军事行动十分频繁,究竟什么是这些行动的目的?它的界限何在?一方面应该从过去的军事行动中汲取经验,更重要的,是从法学、伦理学、哲学的深度上理解儒家思想。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儒家道德的信条,经历了两千余年的实践考验,而今愈益显出它的哲学智慧。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现在看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句话,就可以使天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