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昨天,儿子与他的童子军一起去奥斯汀西北的山地野营。这次他们要单程开车四小时,然后背着三十磅的背包走路三英里,然后支帐篷安营休息。
不过,他才十一岁。下午六点出发,到达停车点是晚上十点。在黑灯瞎火的野外, 冰点温度以下,不知道会是怎样的光景。
至今没有打电话回来(没消息就是好消息)。而且今天天气很好。看起来没事。
这次列外,我没有去。想着应该让他自己去练练了。不过昨天他们开车走后,我还是有些担心。因为,他是我心中最柔软的东西。
星期天
儿子回来了。看他红扑扑的脸,穿着童子军的制服,很精神。除了裤子挂了个口子,别的都好。
他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是“Dad, thank you so much for buying me the new shoes, they are the best!" 是指我给他买的登山鞋。不过当初他还不肯穿呢。他的一个同伴,是个白人孩子,把带去的登山鞋放在了车里,穿着网球鞋就去爬山了,结果在半夜的山路上吃尽了苦头。那男孩对我说是“the worst mistake I ever made".
因为回来晚了,我给少儿合唱团的指挥打了个电话,告诉下午的排练儿子不去了。
星期三
晚上是篮球比赛。十个队员全部到场。小子们打得不错,尤其是儿子与队友打了几次漂亮的快攻。赢了。
儿子的妈妈正好来本地办事,也就在场观看。因忙于比赛,我只跟她打了个招呼。
然后回家上楼,儿子做作业,我看书。其间儿子接了个电话。我问谁打来的,他说,“She was sad and crying...She said I was so nice and patient to let her take several pictures in front of so many people. I told her, 'it's okay, because you are mom.'"
是个好孩子。
有时候真觉得那么多年,白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