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云易:从“舍身饲虎”到“割股疗亲”——也说东方文化中的“自残”倾向及危害性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话和耶稣的一句类似教诲一样(do un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unto you),传达了一个人类道德的黄金律。不仅如此,我个人认为,出于平等的原则,在尊重别人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尊重自己,不尊重他人的行为,也不该发生在自己身上。然而,我们中国文化的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就是把决不能用在别人身上的行为和语言用于自己。比如,我们绝对想象不出把“贱内”,“拙作”,“鄙人”,等等词汇用在他人身上,因为那样做的话显然就是在贬低别人的人格,但我们“宽宏大量”大的中国人就最爱显示自己的“度量”,偏要把这样的作践人格的词汇用在自己身上。所以不能不说,这个“自贱”实在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

“自贱”主要是指在人格上的自我践踏,还有一种更极端的类似的做法,就是“自残” - 通过伤害自己的身体来表示对他人(或物)的看重。自残和自贱是相辅相存的两种行为,有其一必尤其二。这种自残的倾向不光是在中国文化中,东方的各个主流文化几乎都具备这样的性质。比如印度佛教初期的“舍身饲虎”的故事等等,日本武士道中的自杀,都是非常残酷的自残例子。 v
很早就受佛教影响的中国也自然接纳了这样的“自残”模式。然而,中国人没有像印度人那样对动物“情有独钟”,对中国人来说,最值得为之牺牲的,是父母。为了父母,生命都可以在所不惜(虽然然这个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些想冲突),所以,古人变着花样把“自残”用于孝道之中,“舍身饲虎”变成了“割股疗亲”“恣蚊饱血”等等极度不可理喻的行为。

具体分析起来,“割股疗亲”难度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在麻药不普遍的时候,但是,勇敢地中华民族仍然有着无数先例做出了这样的壮举。民间流传的“割股疗亲”的故事就不止一两个。这些勇士多半是成年了的人,所以这个教训我估计也多半针对成年了的孝子孝女们。“尝粪忧心”估计应该从青少年时期就可以灌输了,让孩子发扬不怕苦不怕臭的精神。对于年纪小一点的(个人认为5岁以上),“恣蚊饱血”是非常可行的(“恣蚊饱血”就是说在夏天蚊子多的时候孩子先到床上躺下让蚊子先喝自己的血,到了父母上床的时候蚊子都喝饱了,父母就不会再被叮咬。当然,遇到少数的了甲亢的蚊子又怎么办?二十四孝对此没有任何提及)。估计民间这种事例非常之多。当然,孩子太小不懂事的时候,便靠成人来掌握尺度了。“郭巨埋儿”可以作为成人孝子的参考(如郭巨所说“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

“二十四孝”就是这样一部中国传统的儿童教科书。由于中国人从小就懂得了自己是可以被践踏的,所以在成人后对别人对自己的践踏就非常地习以为常了。所以好多中国人成天左一个“鄙人”右一个“小人”,久而久之就不觉成了最容易被人践踏的对象。难怪海外的好多中国恶人都只找本国人来试刀。

这种反反复复压制人的自我本性欲望的文化,最大的后果从社会效应上说,就是它不但泯灭了人性中的所有欲望 – 从暴力冲动,破坏欲到健康的激情,还扑灭了人的基本的自我保护欲,导致人性的完全驯化,给统治者的专制提供最好的条件;而从人性的角度来说,这个“息心灭欲”的文化还更促成了人的人格及其复杂性和两面性。由于人的各种天性 - 包括健康的冲动和欲望 - 的实现是人的生长发展的正常需要,而当这个需要得不到满足而人又必须要生存下去时,人就不得不在其他地方寻求机会成全这个需要。所以,中国人普遍具备一种不通过正面渠道而通过侧面的“歪门邪道”去达到自己需要的能力

“舍身饲虎”“割股疗亲”,等等听起来光面堂皇的利他主义的道德故事,和“鄙人”“贱内”这些作践自我的习惯语一样,是一种变相的不平等的文化产物。在这样的道德基础上建立的“和平”社会,是建立在牺牲个体利益的基础上的虚假的和平社会。所以,不光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还要“人之不欲,勿施于己”。就像那句流行的格言“懂得爱自己的人,才可能真正的爱别人”所说的一样,只有如善待他人一样地善待自己,人际关系才可能是真正健康平等关系,而只有建立在这样健康平等的人际关系上的社会,才会是真正和平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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