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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后,上海行政管理区域的变迁。

       
    1949年5月~1957年,上海地区分属上海市和江苏省。1958年,上海、松江等10县先后由江苏省划归上海市,今上海市境域形成。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上海市为中央直辖市,设黄浦、老闸、邑庙、蓬莱、嵩山、卢湾、常熟、徐汇、长宁、普陀、闸北、静安、新成、江宁、北站、虹口、北四川路、提篮桥、榆林、杨浦等20个市区及新市、江湾、吴淞、大场、新泾、龙华、洋泾、高桥、真如等10个郊区,共30个区。
    5月13~26日,上海、嘉定、宝山等9县先后解放,隶苏南行署区松江专区。松江专署驻松江县。6月2日,崇明县解放,隶苏北行署区南通专区。
    1950年1月,华东军政委员会成立,驻上海市,兼行中央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和地方一级政府双重权力,上海市和苏南行署区隶属。1951年,以嵊泗列岛特区设嵊泗县,隶松江专区。松江专区辖10个县。
    1952年,苏南、苏北行署撤销,合并设立江苏省,松江专区隶江苏省。是年,华东军政委员会改华东行政委员会,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驻上海市,上海市和江苏省属其管辖。9月,上海市析洋泾区为东昌、洋泾2区,新市区并入江湾区。全市仍辖30个区。
    1953年,嵊泗县划归浙江省舟山专区,松江专区辖9县。11月,上海市设水上区,上海市共辖31区。
    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撤销华东等全国6大区行政委员会,上海市由中央政府直接领导。
    1956年2月,上海市撤销老闸、嵩山、常熟、静安、北站、北四川路等6区:老闸区并入黄浦区,北四川路区并入虹口区,北站区并入闸北区,常熟区并入徐汇区,静安区分别并入新成区、长宁区,嵩山区分别并入邑庙区、卢湾区;撤销高桥、洋泾、杨思区,设立东郊区;撤销吴淞、江湾、大场区,设立北郊区;撤销真如、新泾、龙华区,设立西郊区。6月,撤销水上区。全市辖黄浦、邑庙、蓬莱、卢湾、徐汇、长宁、普陀、闸北、新成、江宁、虹口、提篮桥、榆林、杨浦、东昌及东郊、北郊、西郊等18个区。
    1958年1月,江苏省松江专区撤销。原松江专区所属上海、宝山、嘉定3县划入上海市,松江、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6县划入苏州专区。10月,上海市撤销西郊区,其城市地区并入徐汇、长宁、普陀3区,农村地区并入上海、嘉定2县;撤销北郊区,其城市地区并入闸北、虹口、提篮桥、榆林、杨浦5区,郊区并入宝山县;撤销东昌、东郊区,设立浦东县。11月,江苏省苏州专区所辖松江、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6县,12月南通专区所辖崇明县划入上海市。上海市辖黄浦、邑庙、蓬莱、卢湾、徐汇、长宁、普陀、闸北、新成、江宁、虹口、提篮桥、榆林、杨浦等14个区,浦东、松江、上海、川沙、南汇、奉贤、金山、青浦、嘉定、宝山、崇明等11个县。
    1960年1月,撤销蓬莱、邑庙2区,以原蓬莱区全境和邑庙区部分地区设立南市区;邑庙区的其余地区分别划归黄浦、卢湾2区。撤销江宁、新成2区,以原江宁区全境和新成区部分地区设立静安区;新成区的其余地区并入黄浦区。撤销提篮桥区,并入虹口区。撤销榆林区,并入杨浦区。析上海县闵行、吴泾地区置闵行区,析宝山县吴淞地区置吴淞区。全市有黄浦、南市、静安、卢湾、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闵行、吴淞等12个区和浦东、松江等11个县。
    1960年3月,浙江省舟山县嵊泗人民公社划属上海市。
    1961年1月,撤销浦东县,其城市地区并入黄浦、南市、杨浦3区,农村地区并入川沙县。上海市辖12区、10县。
    1961年,嵊泗人民公社划归浙江省。
    1964年5月,撤销闵行区、吴淞区,分别并入徐汇、杨浦区。全市辖黄浦、南市、卢湾、徐汇、长宁、闸北、静安、虹口、杨浦、普陀等10区和上海、嘉定、宝山、川沙、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10县。
    1980年10月,析宝山县置吴淞区。
    1981年2月,析徐汇区和上海县置闵行区。
    1988年9月,撤销吴淞区和宝山县,合并设立宝山区。
    1992年9月26日,撤销上海县和闵行区,合并建立新的闵行区。10月11日,撤销嘉定县,建嘉定区。
    1993年1月1日,撤销川沙县;以原川沙县境域和黄浦、南市、杨浦3区的浦东地区,及上海县三林乡设立浦东新区。
    1995年,全市辖黄浦、南市、卢湾、徐汇、长宁、普陀、静安、闸北、虹口、杨浦、宝山、嘉定、闵行、浦东新区等14区和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6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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