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露登丝.克兰多尔的历史典故里,世人可以毫不费劲就能猜出〝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案件落在安德鲁.贾德森法官手里的后果是什么了。
在1839年11月19日的预审庭上,安德鲁.贾德森法官基本上是同意将这批〝阿米斯特德号〞上非洲黑人奴隶们全部不经审判,静静地直接遣返古巴。然而世界之大,真的无其奇不有,也无巧不有,就在开庭那天,一位叫做德怀特.雅内斯(Dwight Janes)的人,正好坐在旁听席上看热闹,这一看,将整个案件看成了一件震惊全世界的超级大案。
德怀特.雅内斯是一位居住在康涅狄格州,从事杂货生意的反奴隶制度民权积极活动分子,他一听就知道这是一件极度具有代表性的世纪大案,也看出了安德鲁.贾德森法官想用和稀泥的台底方法来解决这件棘手案件。
德怀特.雅内斯静静地爬上了〝阿米斯特德〞号观察了一番,更加恍然大悟这是一件什么性质的案件了。为了挽救这批非洲黑人奴隶的性命,为了不使安德鲁.贾德森法官的阴谋诡计得逞,他采取了两个步骤:
第一,写信通知向反对奴隶制度协会的亚瑟.莱维特(Arthur Leavitt),请他尽快出面营救;第二,他用最快的方法,通知了他能联系到的所有新闻媒体。
就是因为如此,在庞大的新闻曝光下,安德鲁.贾德森法官不得不宣布将案件交付美国联邦大陪审团裁决,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得以进入正常的司法审判程序。
〝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共有三场主要的法庭大战:第一场是在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Hartford,Connecticut)的预审,第二场是在康涅狄格州新海文市(New Haven,Connecticut)的审判,第三场是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上诉申诉。
另外一件偶然事件,导致了〝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成为国际瞩目的划时代大案,那就是刘易斯.塔潘(Lewis Tappan)的适时出现。在美国海军〝华盛顿号〞测量舰将〝阿米斯特德号〞拉回康涅狄格州新伦敦市港口时,他正在港口看风景,通过观察,发现事情有点离奇,他的政治敏感告诉自己,某种大事正在发生!
刘易斯.塔潘一边留意着〝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的进展,一边向在纽约市的二哥阿瑟.塔潘汇报,因此,美国反奴隶制度组织从事件一开始,就开始留了意,这个巧合,使那些政客和法棍们无法在桌子底下处理掉〝阿米斯特德号〞上那些非洲黑人奴隶。
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上,阿瑟.塔潘是一位了不起的先锋人物。他于1786年5月22日在马萨诸塞州北安普敦市(Northampton,Massachusetts)出生,家中共有三兄弟,全部是人中豪杰,老大本杰明.塔潘(Benjamin Tappan)不仅是俄亥俄州的地区法官,还是是代表俄亥俄州的美国联邦国会参议院参议员。
阿瑟.塔潘十五岁时随家人搬到波士顿定居,1807年,以二十一岁之年,在缅因州波特兰市(Portland,Maine)建立了干货生意,赚到了他人生第一桶金。1826年,他带着雄厚的资本,到美国的生意天堂纽约市从事丝绸交易和金融投资,使他成为身价非凡的富豪。
财富并没有满足阿瑟.塔潘追求理想的欲望,更高层次的人道理念使他将注意力投射到不人道的蓄奴制度上,基督教慈爱精神使他无法继续保持沉默,威廉.劳埃德.加里逊(William Lloyd Garrison)的反奴隶制度运动使他热血沸腾,更不允许自己置身事外。
1830年,他和威廉.加里逊等同志,共创美国反奴隶制度协会(American Anti-Slavery Society),开始了他全面介入美国近代民权运动的斗争。
刘易斯.塔潘自发现美国联邦政府的阴谋诡计后,于1839年九月成立了〝阿米斯特德号非洲人之友委员会(Friends of Amistad Africans Committee)〞,作为长期斗争的协调指挥总部。
1839年8月29日,安德鲁.贾德森法官做出了两个决定,第一,允许美国联邦法庭接受美国海军军官托马斯.格德尼上尉的〝抢救出的财物奖金(salvage award)〞的声请,因为这批非洲黑人奴隶,是他首先发现的〝财物〞。第二,允许美国司法部检察官提出对这批非洲抗暴黑人奴隶的〝海盗〞和〝谋杀〞刑事罪名起诉状。
1839年9月17日,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巡回法庭大陪审团批准了美国联邦司法部对〝阿米斯特德号〞上非洲黑人奴隶们的刑事指控,基于此,安德鲁.贾德森法官下令美国联邦法警,将所有在〝阿米斯特德号〞的非洲黑人奴隶全部从船上拘捕起来,关押在康涅狄格州新海文市监狱里,等待开庭审判,并且对〝阿米斯特德号〞发出临时扣押令。
任何事情有其利必有其弊,也就是因为安德鲁.贾德森法官的这个胡搞,使这批〝阿米斯特德号〞抗暴黑人奴隶们得以留在美国。如果他不处理这些事情的话,整个〝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的历史,必因美国第八任总统马丁.温比伦的政治介入而势将全部改写。
美国海军军官托马斯.格德尼上尉是一位贪婪的小人,他是美国海军测量舰〝华盛顿号〞的总指挥官,他在1839年8月26日于美东纽约州长岛市东端蒙托克角(Montauk Point,Long Isand,New York)的外海发现了正在随波漂流的〝阿米斯特德号〞,从第一眼开始,这个毫无天良的小人就立即意识到自己的发财机会来了。
托马斯.格德尼的第一个决定不是将〝阿米斯特德号〞拖到就在附近的纽约港,而是拖到遥远的康涅狄格州新伦敦港,因为这个阴险家知道,新伦敦市是属于康涅狄格州,而康涅狄格州依然是一个奴隶州,公开买卖奴隶的活动依然是合法的。
托马斯.格德尼捏着指头算个了一下,整条〝阿米斯特德号〞如果在纽约市连人带货整批卖掉的话,其价值是在四万美元元左右,但是如果到了康涅狄格州就不一样了,他可以用铁链子把这批非洲黑人奴隶们串起来,拉到奴隶市场逐一叫卖的话,连人带货,则可得到八万美元,是纽约市的两倍。在当时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星期才只能赚到三美元的行情下,这个数目子,是个什么概念,就可心知了。
历史告诉我们,奴隶制度是在1840年才在康涅狄格州完蛋大吉的,所以托马斯.格德尼满头大汗地在赶这班奴隶号最后尾车,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贪婪的人并非单单托马斯.格德尼一人,美国海军测量舰〝华盛顿号〞上校指挥官亨利.格兰(Captain Henry Green)和佩拉泰亚.福德姆(Captain Pelatiah Fordham)也眼红起来,他们不肯让托马斯.格德尼独肥,也连状入禀美国康涅狄格州法庭,说〝阿米斯特德号〞是他们两人首先发现的,应该有权分桩才对。
西班牙领事馆委托律师亦入状美国康涅狄格州法庭,说根据美国政府与西班牙政府于1795年签署的《平克尼条约(Pinckney Treaty)》第九款规定,〝阿米斯特德号〞与船上所有的货物,全是西班牙政府的财产,应该无条件地归还。
西班牙王国驻美国副领事安东尼奥.维佳(Vice Consul Antonio Vega)随风跟进,入禀美国康涅狄格州法庭,说船上有位特别奴隶,那位在古巴出生的安东尼奥,乃他的私人财产,要求法庭下令归还原主。
一时间,众说纷纷,各有道理,〝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闹得沸沸腾腾,成为全世界关注的大事。
美国民间的反奴隶制度组织领袖刘易斯.塔潘在第一时间,为关押在监狱里那批不懂英语、不懂文字和不知法律为何物的非洲黑人奴隶联系到了三位著名的民权律师罗杰.包德温、乔舒亚.莱维特(Joshua Leavitt)和塞思.史泰博斯(Seth Staples)代表他们出庭辩护,其中由罗杰.包德温领军出征,要在美国联邦法庭上打上一场民权硬仗。
罗杰.包德温有着身势显赫的家族,他于1793年1月4日在康涅狄格州新海文市出生。罗杰.包德温自小聪明过人,饱览群书,以十四岁之龄,就读耶鲁大学,1811年以最高优秀生的成绩毕业时,才只有十八岁。
罗杰.包德温从耶鲁大学毕业后,一边在他父亲的律师楼实习,一边到康涅狄格州利奇菲尔德市塔平.里夫法学院(Tapping Reeve Law School,Litchfield,Connecticutt)进修,于1814年开始在康涅狄格州新海文市成为执业律师。
罗杰.包德温的外祖父是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在美国历史上,罗杰.谢尔曼是一位仅有的自学成才的人物,他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全凭在语法学校和他父亲的图书馆中进修而于1754年取得律师资格,他也是康涅狄格州新海文市第一任市长。
罗杰.谢尔曼于1721年4月19日在马萨诸塞牛顿市(Newton,Masschusetts)出生。1743年,他父亲去世,罗杰.谢尔曼与母亲和弟弟,徒步搬迁至康涅狄格州米尔福德市(New Milford,Connecticutt),并在那里开设了全市第一家百货商店而致富,由于他的博学和宗教思想,使他成为康涅狄格州米尔福德市的民间领袖。
1755年,罗杰.谢尔曼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历任康涅狄格州的众议员、参议员、民事法官、州级法官、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法官、美国联邦国会众议员、美国联邦国会参议员,最后于1793年7月23日死在美国联邦国会参议员任上,享年七十二岁。
在美国开国前后,出炉了四个最为重要的历史文件,那就是《独立宣言》、《美国联邦宪法》、《联邦同盟(The 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和《宪法草案(The Constitution Association)》, 罗杰.谢尔曼不但是〝宪法草案五人小组〞的成员,还是美国历史上唯一在四大文件上全都签字的见证人。
罗杰.包德温的父亲西米恩.包德温(Simeon Baldwin)亦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他虽然没有他老丈人那么辉煌的功绩,但在他八十九岁的生平中,是耶鲁大学的高才生、律师、历任美国联邦国会众议院众议员、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等职位。
罗杰.包德温的儿子西米恩.厄本.包德温(Simeon Eben Baldwin)并不让父祖辈专美于前,也非等闲之辈,他于1840年2月5日在康涅狄格州新海文市出生,和他的父祖辈一样,也是耶鲁大学的高才生、作家、律师、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院长,更精彩的是,当他从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院长的职位上退休下来后,以七十岁的高龄,当选为康涅狄格州第五十任州长,开拓了他的政治人生第二春。
罗杰.包德温于1793年1月4日,病逝康涅狄格州新海文市,享年七十岁。罗杰.包德温家族在三代之内,连出三位民选州长,我想这不但在美国,就算是在任何的民主国家,亦是罕见。
罗杰.包德温的律师业务是与众不同的,他既不参与大型的律师楼,也不在家办事,他开风气之先,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开设在闹市当中。
罗杰.包德温祖孙三代的共同点就是全是反对奴隶制度的先锋,可谓长江后浪推前浪,辈有英雄人才出。罗杰.包德温的反对奴隶制度是在康涅狄格州闻名遐迩的,而他的大部分工作,也都是与奴隶的自由有关的业务。
对于罗杰.包德温来说,安德鲁.贾德森法官一开始就对〝阿米斯特德号〞与船上抗暴的非洲黑人奴隶们做出非常不利的裁决一事,是没有什么值得惊异的,因为期待这位以讨厌黑人而闻名的法官去主持人间的公道,是一种极不现实的可笑幻想。
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了重大转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史密斯.汤普森(U.S.Suprime Court Associate Justice Smith Thompson)并不认同安德鲁.贾德森法官的法理,他以〝美国联邦法庭对外国船在公海中发生的事情不具备司法管辖权〞为理由,将对〝阿米斯特德号〞与船上抗暴的非洲黑人奴隶们刑事控告全部撤销。
史密斯.汤普森时任美国最高联邦法院常务大法官,他是美国第二巡回法庭的庭长,管辖着纽约、康涅狄格与佛蒙特三个州的司法审判权,因此〝阿米斯特德号〞喋血案件正好是在他的管辖区之内。
在撤销〝阿米斯特德号〞上非洲黑人抗暴奴隶的刑事指控的同时,史密斯.汤普森拒绝了罗杰.包德温要求现场释放〝阿米斯特德号〞上非洲黑人奴隶的要求,因为他认为:
第一,〝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是西班牙船在西班牙领海里发生的事件,按照国际公法,只有西班牙法庭才拥有案件的司法裁决权。
第二,这些〝货物〞的归向,在自称是奴隶主的皮德罗.蒙特斯和约瑟.鲁伊斯连状要求下,应该由地区法院来决定之。
史密斯.汤普森于1768年1月17日在纽约州亚曼尼亚市(Amenia,New York)出生,毕业于新泽西州大学,即现在的普林斯顿大学,这位虔诚的基督教徒历任教授、律师、纽约州议员、纽约州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纽约州最高法院院长、美国海军部部长、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等职位。
史密斯.汤普森是〝美国圣经协会(American Bible Sociaty)〞的发起人之一,这个民间协会最为世人知道的作为,就是他们大量印发《圣经》,凡是美国海军军官,和新入营的新兵,皆人手一册免费《圣经》。
史密斯.汤普森想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任院长约翰.杰伊在1795年一样,辞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后当选为纽约州州长,可是他失败了,最后还是在干了二十年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后,死在任上。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常务大法官任期间,他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四任院长约翰.马歇尔的政治死敌。
史密斯.汤普森的这个裁决将〝阿米斯特德号〞爆发成一件国际瞩目的大案,美国第八任总统马丁.温比伦担心此举会激怒了美国南方的奴隶主而影响他的连任,于是下令他的国务卿约翰.福赛斯(Secretary of State John Forsyth) 全力干预,务必将〝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的程度。
马丁.温比伦总统和约翰.福赛斯的干法是有其历史脉络可循的,这从马丁.温比伦的出身背景就可预见出来。马丁.温比伦的双亲都是来自北欧荷兰的移民,他虽然是在美国大陆上出生,但他从小就是以他老家的荷兰语为主,英语是他的第二语言,在他脑袋里思考事情,或者是在做心算题目时,不是用英语而是用荷兰语。
马丁.温比伦是美国历史上唯一英语是第二语言的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不是英国后裔的总统。在美国历史上,只有两个人,在出任了美国联邦国务卿、美国副总统后而当选为美国总统的人,一位是马丁.温比伦,另外一位是托马斯.杰斐逊,他亦是在美国历史上继亚当斯父子后,第三位只干了一任就被赶出白宫的总统。
马丁.温比伦是一位庸俗的政客,风云际会使他爬上了美国政治的最高位置,他唯一对美国政治制度的贡献,就是提倡和推动了互相权力制衡的两党竞争制度,他也是美国民主党的老祖宗之一。
就像他的国务卿约翰.福赛斯一样,马丁.温比伦的荷兰封建情结使他对美国黑人充满了敌意和藐视。约翰.福赛斯的背景比他老板还要落伍、保守与封建。
约翰.福赛斯本身就是一个乐此不疲的奴隶主,他于1780年10月22日在极端保守的弗吉尼亚州东北部城市弗雷德里克斯堡(Fredericksburg,Virginia)出生,毕业于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大学前身的新泽西大学(College of New Jersey)法学院,历任乔治亚州司法部长、美国联邦国会众议院众议员、美国联邦国会参议院参议员、美国派驻西班牙王国全权大使、乔治亚州州长及美国两任总统的联邦国务卿。
其中导致约翰.福赛斯以美国联邦国务卿的身份出面来介入这件民权大案的原因有四:第一,他本身的蓄奴利益;第二,他曾在1819年至1823年出任美国派驻西班牙王国全权大使,与西班牙政府有着极深之交;第三,奉他老板马丁.温比伦总统之命行事;第四,为了美国的名誉,他个人认为美国政府应该执行美国与西班牙于1795年签署的《平克尼条约》。
马丁.温比伦总统是从他的国务卿约翰.福赛斯那里得知有关〝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的,他受了亲西班牙王国的约翰.福赛斯的影响,接受了他的建议,采取了果断的政治解决手段,下令在事情闹大之前,用美国海军将〝阿米斯特德号〞有关的人与货,不必理会非洲黑人奴隶必然会被西班牙政府严刑处死的后果,全部拉到古巴,交还西班牙王国政府,了结这件烦人的国际外交案件。
可是由于邮政系统的缓慢和不健全,等到国务卿约翰.福赛斯的命令到达康涅狄格州联邦检察官威廉.霍拉伯德(Federal Prosecutor William Holabird)的办公室时,案件已经开庭审判了。
于是这支美国海军特种部队,就在法庭外面驻扎下来,一旦安德鲁.贾德森法官的不受理裁决下来,就立即执行强押〝阿米斯特德号〞上的非洲黑人奴隶,前往岸边待命的美国海军战舰〝小黑鲸号(USS Grampus)〞上,遣返回古巴,一时间,风声鹤泪,法庭内外的空气开始紧张起来。
美国联邦检察官威廉.霍拉伯德在这场〝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中扮演了一个反面的角色,他并没有自己的个性和主张,完全是一位依照他顶头上司意志行事的小丑,美国的近代史对他没有什么太多的记载,我查不到他的生日,只知道他大约于1794年在康涅狄格州卡南市Canaan,Connecticut)出生,他的父亲叫做威廉.霍拉伯德(William Holabord),母亲是多卡丝.博德(Dorcas Bird),他妻子是艾德琳.卡特林(Adaline Catlin)。
威廉.霍拉伯德曾于1831年和1833年两度代表民主党出马竞选美国联邦国会众议院众议员,但两次都以失败告终。
1834年,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提名他出任康涅狄格州管区美国联邦检察官,〝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爆发时,正值在他的管辖权下,〝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使他竖子成名,如果没有〝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恐怕不会有人知道他的名字。
1842年,威廉.霍拉伯德在康涅狄格州第三十一任州长昌西.菲奇.克利夫兰德(Governor Chauncey Fitch Cleveland)任内当了两任的副州长。他在1855年5月20日病逝康涅狄格州利奇菲尔德县温切斯特市(Winchester,Litchfield County,Connecticut),享年六十一岁。
1844年,罗杰.包德温借着他在〝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全盘大胜的威望,轻而易举地在选举中击败了现任州长昌西.克利夫兰德,成为康涅狄格州第三十二任州长。
〝阿米斯特德号〞喋血事件案件于1839年9月17日在康涅狄格州新海文市联邦法庭上演,美国联邦检察官威廉.霍拉伯德告诉法庭说,西班牙王国驻美全权大使已经正式向美国联邦国务卿发出外交照会,要求美国政府交回属于西班牙王国公民的〝阿米斯特德号〞上连人带货全部的〝财产〞,安德鲁.贾德森法官下令成立法庭特别顾问小组,研究这个具有外交介入的法律问题。
1840年1月7日,康涅狄格州地区法院开庭审判〝阿米斯特德号〞上所谓的〝货物〞归向去留案件。一连五天的听证和两造辩论,及包括〝阿米斯特德号〞的约瑟夫.钦奎等人的说辞后,安德鲁.贾德森法官居然在1840年1月13日使人觉得不可思议地裁决说,根据西班牙王国的法律,约瑟夫.钦奎等非洲黑人不是奴隶,因此也不是任何人的〝货物〞和〝财产〞,他无权下令将之交还古巴政府。
安德鲁.贾德森法官同时签署了法庭命令,将约瑟夫.钦奎等非洲黑人交予美国总统负责,将之遣返非洲大陆,而〝阿米斯特德号〞与船上的货物,则归属美国海军测量舰〝华盛顿号〞船长托马斯.格德尼上尉和他的水手们。
1840年4月29日,在美国联邦国务卿约翰.福赛斯的指示下,美国联邦检察官威廉.霍拉伯德立即就这个裁决上诉至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罗杰.谢尔曼.包德温同时跟进一个动议,要求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否决美国司法部的这次上诉。
这是史密斯.汤普森大法官的管辖庭,他的裁决是同意了罗杰.包德温的动议,于是威廉.霍拉伯德立即将案件非常上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案件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后,并没有任何人预期会有什么使人惊讶的裁决出现,因为大家都知道,坐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黑皮高椅子上的九位大法官,包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罗杰.托尼在内的五位大法官,都是来自美国南方,而且都是蓄养非洲黑人奴隶的奴隶主,让他们这些有复杂个人背景的大法官来裁决违反他们自己个人利益的决定,似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1840年9月17日,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法院下令将〝阿米斯特德号〞与船上的货物全部公开拍卖,所得由美国联邦法院保管,等待司法程序结束后处理之。
1841年2月22日,〝阿米斯特德号〞主权归属议题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开始辩论,但在1841年2月25日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罗杰.托尼下令中止,因为美国最高联邦法院常务大法官菲利普.彭德尔顿.巴尔布尔(Justice Philip Pendleton Barbour)突然以五十七岁之英年死亡,辩论庭于1841年3月1日继续。
菲利普.巴尔布尔是一位很有意思的典型美国人,一生风平浪静,官运亨通,福禄俱全。他于1783年5月25日在弗吉尼亚州柑橘县(Orange County,Virginia)出生,1799年毕业于威廉与玛丽法学院(William and Mary College,Williamsburg,Virginia)后,于次年开始成为弗吉尼亚州的职业律师。
菲利普.巴尔布尔的哥哥詹姆斯.巴尔布尔(James Barbour)亦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曾任美国联邦战争部部长和弗吉尼亚州州长。
菲利普.巴尔布尔历任弗吉尼亚州大学法律系教授、弗吉尼亚州地区法官、弗吉尼亚州州议会众议院众议员、美国联邦国会众议院众议员、美国联邦国会众议院院长,1835年12月28日被美国第七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提名出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
菲利普.巴尔布尔是一位很有生活品味的人,他最为著名的倒不是他的仕途顺利,也不是他的法学修养,而是他在弗吉尼亚州柑橘县老家的豪宅〝弗拉斯卡蒂(Frascati)〞,弗拉斯卡蒂是一栋全砖的雄伟豪宅,更使弗拉斯卡蒂成为价格非凡的原因是它的设计人----美国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
1841年3月1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继续聆听〝阿米斯特德号〞主权归属议题和〝阿米斯特德号〞上非洲黑人奴隶的法律问题,并于次日进行全案案情结案辩论。
主要的法律辩论点时是美国联邦政府能否证明在〝阿米斯特德号〞上非洲黑人是否为西班牙政府的财产。在这件国际大案之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经审判过两件类似的奴隶主权案件:1822年的《热恩.尤金尼号(La Jeune Eugenie)案件》,和1825年《羚羊号(Antelope)案件》 。
〝热恩.尤金尼号〞是一条由法国人拥有的奴隶船,它在西非海岸外被美国海军以非法运载奴隶的理由拖回美国波士顿。法国驻波士顿领事馆以美国海军非法扣留法国人的〝财产〞为理由,入禀美国联邦法庭,要求无条件归还〝热恩.尤金尼号〞,和〝热恩.尤金尼号〞上的〝非洲黑人奴隶私人财产〞。
美国联邦国会于1807年3月2日通过了一条禁止从海外贩卖奴隶进入美国大陆的法律,该法案规定由1808年6月1日开始,任何载有奴隶的船只,不得进入美国港岸。
1818年4月20日,又通过了授权美国军队有权用武力充公任何贩卖奴隶的船只。1820年5月15日再通过了禁止美国公民和居民介入海外奴隶买卖的法案。美国政府的奴隶贩卖立场是清楚无误的。
案件闹到了美国最高联邦法院后,当然不可能会有什么突破和改变,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约瑟夫.史度理(Justice Joseph Story)在裁决意见书里说,〝热恩.尤金尼号〞的贩卖非洲黑人奴隶贸易的证据非常明显,彻底地违反了美国法律和国际公法,因此不得将该运奴船交回法国商人。
但是约瑟夫.史度理接受了美国第五任总统詹姆斯.门罗的要求,将〝热恩.尤金尼号〞交给法国政府,由他们的法庭来裁决〝热恩.尤金尼号〞的前途和去向。
1825年的〝羚羊号〞案件则有着完全不同的性质,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约翰.马歇尔的裁决书里说,美国虽然反对非洲奴隶进口和作为货物来贸易,但必须尊重与承认其它合法从事非洲黑人奴隶贸易国家应有的权利。
由于〝羚羊号〞上的非洲黑人奴隶已经全部死亡,因此他下令将〝羚羊号〞公开拍卖,将拍卖所得全数交还〝羚羊号〞船主和奴隶主,其余与〝羚羊号〞有间接关系的非洲黑人奴隶,由美国政府出钱,遣返非洲老家。这个出人意料的裁决,一度使美国的民权运动挫折不已。
因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是因人而异,因此当〝阿米斯特德号〞喋血案件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上演时,格外的引人瞩目。
1841年2月22日至3月2日,《阿米斯特德号 对 美国》大案在美国首都华盛顿联邦最高法院开庭听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罗杰.托尼主持听证,其余的八位常务大法官是约瑟夫.史度理、菲利普.巴尔布尔、史密斯.汤普森、约翰.麦克莱恩(Justice John McLean)、亨利.包德温(Justice Henry Baldwin)、詹姆斯.穆尔.韦恩(Justice James Moore Wayne)、约翰.卡特伦(Justice John Cartron)和约翰.麦金利(Justice John McKinley)。
九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中,有五位是来自美国南方的奴隶主,三位并无维护民权的记录,亨利.包德温是一位持有个人反对奴隶制度但是尊重有效法律政治立场的常务大法官,为了保持和维护美国司法独立的优良制度,他自我在《阿米斯特德号对 美国》案件中请辞回避,不参与讨论和决定。
亨利.包德温是一位非常有个性的历史人物,他于1780年1月14日在康涅狄格州新海文市出生,1797年以十七岁之年毕业于耶鲁大学,一年后又在利奇菲尔德法学院(Litchfield Law School)毕业,不到二十岁,出任康涅狄格州阿利盖尼县(Allegheny County,Connecticut)副司法部部长,被人格外地刮目相看。1816年,亨利.包德温当选为代表宾夕法尼亚州美国联邦众议院众议员,干了三任六年,由于经济和健康的原因,辞职回家。
1829年11月29日,一惯喜爱从事奴隶买卖谋取利益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布什罗德.华盛顿(Justice Bushrod Washington)病死任上,安德鲁.杰克逊总统为了感谢亨利.包德温在全国总统大选中的支持和助选,特意提名他出任布什罗德.华盛顿的空缺,美国联邦参议院于1830年1月6日通过他的提名,他于即日宣誓就职,一直干到1844年4月21日病死任上为止,长达十四年之久,享年六十四岁。
亨利.包德温的后代没有显赫的人物,唯有他的曾-曾-曾-曾孙在好莱坞出人头地,那就是以主演〝超人(Superman)〞而闻名于世的克里斯托弗.里夫(Christopher Reeve)。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开庭的重头戏是由罗杰.包德温的风采引发出来的,他在1841年2月22日和23日,分别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来指出:
第一,西班牙政府从本案之初,就摆出一副意图运用外交政治来操纵这件司法案件的强硬姿势,有美国联邦国务卿和西班牙政府的往来书信为证明。
第二,西班牙政府已经再三声明,〝阿米斯特德号〞上的非洲黑人奴隶,是其逃犯,如果依照西班牙政府的意愿而任由遣返古巴,这些非洲黑人奴隶的命运,则会有立即的生命危险。
第三,美国联邦法庭已经裁决〝阿米斯特德号〞上的非洲黑人奴隶为自由人,而西班牙政府并没有提出上诉,好笑的是美国政府多管不是属于他们的闲事,居然主动地替西班牙政府上诉起来,其政治动机,已是再明显不过的了。
第四,〝阿米斯特德号〞是美国政府的治内法律案件,任何政治力量俱不得介入司法独立的美国司法系统。
1841年2月23日早上,美国联邦司法部长亨利.迪尔沃思.吉尔平(Attorney General Henry Dilworth Gilpin)亲自披挂上阵,他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告诉坐在黑皮高椅上的八位美国联邦大法官三个重点:
第一,美国政府和法庭无权介入与处理这件不是发生在美国领海内的案件;第二,他有买卖合同文件证明〝阿米斯特德号〞船上所有的非洲黑人奴隶是西班牙帝国的财产;第三,这不但是一件刑事案件,也是一件影响西班牙帝国和美国外交关系深远的国际案件。
时任代表麻州联邦众议员的前美国第六任总统昆西.亚当斯为此案义务介入,答应了拔刀相助,为〝阿米斯特德号〞的非洲黑人奴隶们辩护,可是在他出庭发表关键演讲时,突然病倒在床,几乎站不起来,可是他还是咬牙坚挺,扶病出庭,使人动容。
这位美国开国元勋的儿子在1841年2月24日和1841年3月1日,在最后结案总辩论时,前后两天,总共用了八个半小时的时间,提出大量的数据和证据来告诉堂上的八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说:
第一,这里是美国的司法部门而不是美国的行政部门,对于西班牙政府来说,我除了稍有同情之外,毫不在乎之。
第二,美国马丁.温比伦总统以政治力量全方位地介入这件司法案件,非常不妥当,为后代立下了极坏的恶例。
第三,这里的赌注不单是〝阿米斯特德号〞的非洲黑人奴隶的生命和自由,也是我们国家司法独立权力的考验。
第四,在《羚羊号案件》裁决书里清楚地指出,船上的物件足可自我证明其运奴船的证据,因此毫无疑问,〝阿米斯特德号〞就是非法的运奴船。
第五,当两位〝阿米斯特德号〞船主皮德罗.蒙特斯和约瑟.鲁伊斯于1840年10月22号在纽约以绑架、非法禁锢、非法攻击等重罪被拘捕后,皮德罗.蒙特斯交了一千元的保金后,连夜弃保潜逃,溜回古巴,而约瑟.鲁伊斯则拒绝交保,希望能利用监狱来争取保守分子的同情,而美国联邦国务卿约翰.福赛斯居然下令美国地区检察官,要他用尽一切的力量来照顾关在牢里的约瑟.鲁伊斯,这成何体统?
第六,美国在1808年开始,已经禁止任何奴隶买卖进入美国港口,西班牙王国也于1811年开始禁止奴隶进口,〝阿米斯特德号〞上的非洲黑人不是奴隶,也不是属于任何人的货物,他们是被葡萄牙奴隶贩子从西非以暴力绑架至古巴,加以贩卖,整个事件乃一非法暴行,这里只有抗暴问题而没有法律问题,因为任何人都有权利为自己的自由和生命安全而采取适当的自卫行动。
第七,约瑟夫.钦奎是领导〝阿米斯特德号〞上的非洲公民起义抗暴的英雄,不是海盗或谋杀犯,他是《美国独立宣言》中武力抗暴的楷模,是美国人民敬仰的豪杰。
第八,约瑟夫.钦奎不是西班牙公民,没有任何义务要向西班牙王国效忠,因此不存在任何归向的法律问题。
第九,美国和西班牙政府于1795年签署的《平克尼条约》,要求互相归还因为天灾、人祸、遇盗等原因而造成的货物,但约瑟夫.钦奎等非洲人是人类而不是货物,因而不存在外交纠葛问题。
昆西.亚当斯总结了整个案情后,站在他父亲的大理石雕像前,严肃地告诉黑皮椅子上的八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说,现在是我们展现什么是正义的时候了,如果因为这件〝阿米斯特德号〞上的非洲公民起义抗暴而引起美国的内战的话,那么就让它发生好了。
1841年3月9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七票赞同,一票中立,一票弃权的结论为定论。菲利普.巴尔布尔大法官虽然参与了审判,既不投票,也不提出任何意见,更不作任何决定,犹如旁听席的听众。
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常务大法官约瑟夫.史度理执笔的裁决意见书中裁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并没有强调奴隶制度为非法或不人道,只是标出〝阿米斯特德号〞上的非洲黑人们是生为自由人,不幸被奴隶贩子强行绑架为奴隶,而他们的武力起义屠杀,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合法行动而已,所有的非洲黑人奴隶由即日起全部无条件释放,交予美国总统遣返非洲大陆,不得拖延。
奴隶制度是人类文明羞耻的代名词,自古以来,有奴隶制度的地方,就有因为压迫而发生的抗暴斗争,无国无之,无邦无之,无代无之。
美国的封建白人农奴主的反动思想是教人神共愤的,他们不但诉之言行,还胆敢在广光天化日之下写在法律书里。例如弗吉尼亚和新泽西二州于1787年通过的所谓《五分之三折衷案(Three–fifths Compromise Bill)》,就是很好的案例。
为了显示他们的开明与对非洲黑人奴隶的仁慈,白人农奴主在这二州的州议会里通过法案,承认非洲黑人奴隶和自由黑人们是些〝五分之三的人类〞,这是美国历史上对人类尊严的一种彻底侮辱。
这种〝五分之三的人类〞法律,一直用到1868年《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通过后才废弃之,居然在美国大地上祸害非洲裔美国人长达八十一年之久。
北美自1560年在西班牙殖民地佛罗里达开始使用非洲黑人奴隶,到1865年《美国联邦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的废除奴隶制度止,前后三百零五年。从1607年英国殖民地弗吉尼亚开始使用非洲黑人奴隶开始,至到1865年《美国联邦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的废除奴隶制度为止,前后两百五十八年。
美国因为有了非洲黑人奴隶而导致了有识之士对人道和人权的觉悟,美国近代民权运动的发展浩浩荡荡,先贤们前扑后继,灯火相传,甚至杀身成仁,万死不悔,始有今日之美国现状。前人种树,后人乘凉,饮水思源,莫忘恩典,更莫让前贤血白流。一部美国近代民权运动发展史,就是一部非洲黑人奴隶抗暴斗争史。(待续)
2011年5月25日 高胜寒 在 美国华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