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中国诗词曲赋的当代作家,
最好不要续写《红楼梦》(随笔)
刘心武在百家讲坛讲《红楼梦》,还是有些见解的。但正如一位朋友所说的,他根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续写《红楼梦》。刘心武在思想、学问、才华三个方面,同曹雪芹相比,实在有天渊之别,相差非常之大;甚至与续了后四十回的高鹗相比,也相去甚远。在泰山的前面,其他的山都是小阜;在巨人的面前,我们都是矮子。谁续了《红楼梦》,谁的牌子就砸了。刘心武过于自信,不懂得扬长避短。他充其量只是一个当代小说家,中国的传统文化,尤其是古典诗词曲赋的写作,对刘心武来说明显是个弱项:他连起码的近体诗的格律也不懂,居然敢于续写《红楼梦》,胆子实在也太大了。
前段时间,《人民日报》海外版“望海楼”评论专栏,一连发了三篇关于古典诗歌的文章,三篇文章的题目是:
一、《不要愧对了“诗的国度”》(人民日报》海外版特约评论员肖复兴);
二、《复兴中华文化,不能少了格律诗》(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马凯);
三、《“求正容变”,格律诗的复兴之路》(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马凯)。
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文章中说:
格律诗是中华传统诗词最具典型意义的诗体。它有多种具体形式,主要包括五言、七言律诗和绝句,以及按词牌和曲调填写的词和曲等。
刘心武连七绝都不会写,何论其他形式之格律诗。而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的诗词曲赋,几乎囊括了古典格律诗的全部。别的都不说,单就这一点,刘心武又如何能续写《红楼梦》?
刘心武或者会认为自己是一种“创新”,应该“容变”。这完全是误会了,“容变”之前,还有一个“求正”;没有“正”,何来“变”?请读一读马凯的论述:
以五七言律诗为例,其正体至少有以下五个要素:一是篇有定句,即每首诗都有固定的句数。二是句有定字,即篇中每一句都有固定的字数。三是字有定声,即句中每一字位的声调都有明确的规定。四是韵有定位,即每首诗必须押韵,且押韵的位置和要求是有明确规定的。五是律有定对,即作为五言律诗或七言律诗,除首尾两联可以不对仗外,中间颔联、颈联两联的出句与对句要讲究对仗。这就是五七言格律诗的正体。丢掉了这些基本要素,即非五七言格律诗。
七绝自然和七律有些不同,只有四句,对仗要求也不想七律那么严格。律诗八句,要求颔、颈两联必须对仗。绝句只有两联,可以一、二对仗;可以三、四对仗;也可以都不对仗(这种形式较多);当然也可以两联全都对仗(这一种形式较少)。刘心武拟薛宝钗所作的十首绝句,其误在:
一、用普通话的诗韵代替了曹雪芹时代普遍使用的“平水韵”;
二、字无定声,平仄几乎全部不协调,既不黏,也不对;
三、各首全都出韵、走韵、窜韵。
作为一个作家,连我们民族最精粹的文学样式也没能掌握,又如何去续《红楼梦》?实在不可解!结果是如朋友所说的,“真是大煞风景”,“砸了自己的牌子了”!
而且,这还只是刘心武续书一个方面的问题。其他的,如以当代口语续写二百五十年前的小说,也是一个问题。随便看一下《刘心武续写红楼梦》第129页,像下面这种语言,用在二百多年前,真令人捧腹:
“稍微摸几册书”;
“可是你那一套”;
“咱们再讨论讨论”;
“成日家要打算,打算这个,打算那个”;
“晾出来晒晒”;
“前五代本钱耗光了”;
“对家族不负责任,对自己放任自流”......
曹雪芹大约于1750年前后写作《红楼梦》,怎么可能写出今天的文学语言呢?
其他就先不说了。总之,希望刘心武先生花一点时间学习古典诗歌的格律,将续书好好修改,正如《人民日报》海外版特约评论员肖复兴先生文章所说的:
不要愧对了“诗的国度”!
天涯地角 于美国特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