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楼下的贴,说华夏兴于隋唐,其实隋唐中更多的是胡人文化(也即突厥文化)。日本人是东突厥的后代,自然仰而慕之。下面是李国文说唐一文中的:
由于南北朝到隋唐的数百年间,中原的汉民族与边外的少数民族,不停地进行着胜者和败者角色互换的战争游戏。一个时期,大批被掳掠的汉人,被胡骑裹胁而西。一个时期,大批降服的胡人,进入汉人居住区域,打仗的同时,也是一个相互影响,此消彼长的融合过程。胡汉杂处的结果,便是汉民族的血液里,大量搀进胡人的剽悍精神,而胡人的灵魂中,也铭刻下汉民族的文化烙印。犹如鲁迅给曹聚仁的信中所说,“古人告诉我们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实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这种种族的交融趋势,一直没有停止过,到了唐代,达到了顶峰。
正是这种异族血脉的流入,唐人遂有与前与后大不相同的气象。
今天还能看到的唐人绘画,如张萱的《虢国夫人游春图》《捣练图》,周昉的《簪花仕女图》,永泰公主墓壁画《宫女图》中,那些发黑如漆,肤白如雪,胸满欲溢,像熟透了的苹果似的健妇;那些亭亭玉立,身材窈窕,情窦初开,热情奔放得不可抑制的少女。如阎立本的《步辇图》《历代帝王图》,懿德太子墓壁画《仪仗图》,长乐公主墓壁画《仪仗图》中,那些策马扬鞭、引弓如满月的壮士,那些膀阔腰圆、面赤髭浓的官人。试想,若“金风玉露一相逢”,恐怕连整个大气层,也就是整个天空,都洋溢着难以名状的张扬气氛。
那时的西部,也许在极目无垠的大漠里,驼铃声细,马蹄声碎,会感到寂寥和单调。但当在绿洲憩息,与那些食牛羊肉,饮葡萄酒,骑汗血马,跳胡旋舞,逐水草而居的胡人,葡萄架下,翩翩起舞;席地小酌,美女如云;弦索弹拨,耳鬓厮磨;毡房夜宿,玉体横陈,那肯定是乐不思蜀了。
当时长安城内居住的胡人,要比现在北京城里的老外多许多。因此,胡人在唐代诗人的笔墨中,便经常出现。如李白诗:“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少年行》),如岑参诗:“君不闻胡笳声最悲,紫髯绿眼胡人吹”(《送颜真卿使赴河陇》),如李贺诗:“卷发胡儿眼睛绿,高楼夜静吹横竹”,如元稹诗:“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 (《法曲》)……这证明当时的长安城里,胡人之无处不在。
据陈寅恪《读莺莺传》考证,胡人的行踪,更渐渐由西而东,直至中原。他认为那位漂亮的崔相国之女,其实是诗人元稹有意模糊的一个文学形象。实际上,她是来自中亚粟特(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儿罕北古布丹)的“曹”国女子,移民到长安洛阳之间的永济蒲州。他们以中亚的葡萄品种,酿成“河东之乾和葡萄酒”,那是当时的一个名牌。既美且艳的莺莺,其实是一个当垆沽酒的“酒家胡”,用今天的话说,一位三陪小姐而已。
从元稹笔下“最爱软欺杏园客,也曾辜负酒家胡”来判断,张君瑞不过是诗人自己的化身罢了。如果曹九九(陈寅恪设想出的这位小姐芳名)不是胡女,真是相府千金,也就不至于被 “始乱终弃”了。
总而言之,唐朝的天空下,是张开臂膀,拥抱整个世界的盛世光景。
对于李唐的西向政策,对于边外胡人的大量吸纳,唐初有过一次讨论。唐吴兢所著的《贞观政要》一书,在《安边第三十六》中,记载了各个论点的交锋。中书令温彦博主张:“天子之于万物也,天覆地载,有归我者则必养之。”秘书监魏徵认为:“且今降者几至十万,数年之后,滋息过倍,居我肘腋,甫迩王畿,心腹之疾,将为后患。”凉州都督李大亮更上疏:“近日突厥倾国入朝,既不俘之于江淮以变其俗,乃置于内地,去京不远,虽则宽仁之义,亦非久安之计也。每见一人初降,赐物五匹、袍一领。酋长悉授大官,禄厚位尊,理多靡费。以中国之租赋,供积恶之凶虏,其众益多,非中国之利也。”
讨论的结果,只有四个字:“太宗不纳。”
于是,用温彦博议:“自幽州至灵州,置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以处之,其人居长安者近且万家。”
太宗自即位之始,霜旱为灾,米谷踊贵,突厥侵扰,州县骚然。帝志在忧人,锐精为政,崇尚节俭,大布恩德。是时,自京师及河东、河南、陇右,饥馑尤甚,一匹绢才得一斗米。百姓虽东西逐食,未尝嗟怨,莫不自安。至贞观三年,关中丰熟,咸自归乡,竟无一人逃散。其得人心如此。(《贞观政要·政体第二》)
到了贞观四年(630),“天下大稔,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那一年,李靖破突厥,唐王朝“东极于海,西至焉耆,南尽林邑,北抵大漠,皆为州县,凡东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一万九百一十八里”(《资治通鉴·唐纪九》)。所谓“唐朝的天空”,从广义上讲,以长安为中心,向东,江湖河海,向西,丝绸之路,既无边界,也无极限,因为这是一个高度开放,略无羁束的精神天空。你能想象得多么遥远,它就是那样的毫无止境;你能想象得多么辽阔,它就是那样的无边无沿。
就在这一年,李靖凯旋回朝。据《新唐书》:“夷狄为中国患,尚矣。……唐兴,蛮夷更盛衰,尝与中国亢衡者有四:突厥、吐蕃、回鹘、云南是也。”曾经不可一世,曾经逼得李渊俯首称臣的颉利可汗,由于李靖出奇兵,终于将其擒获。现在,这个最能带头作乱,最狡猾,也最卑鄙,最反复无常,也最能装孙子的,为唐之患久矣的颉利可汗,束手就擒,俯首降服,李世民等于祛除了一块心病。于是,在长安城的南门城楼上,搞了一次盛大的顺天门受降仪式。这位突厥族首领终于不得不承认李世民为天可汗。
时为太上皇的李渊,很大程度上也是拍自己儿子的马屁,连忙出面,在兴庆宫张罗了一个小型派对,赶这个热闹。“上皇闻擒颉利,叹曰:‘汉高祖困白登,不能报;今我子能灭突厥,吾托付得人,复何忧哉!’上皇召上与贵臣十馀人及诸王、妃、主置酒凌烟阁”。那时不兴开香槟庆祝,也不搞焰火晚会助兴,但李靖缴获的战利品中,肯定少不了产自中亚的葡萄酒。那时胡俗甚盛,街坊多酒肆,遍地皆醉人,宫廷也不例外,大家喝得醉意盎然的时候,晚会上出现了一个史官不经意写出来的细节,但仅这一点点精彩,却表现出来只有在唐朝的天空下才会有的精神状态:
酒酣,上皇自弹琵琶,上起舞,公卿迭起为寿,逮夜而罢。(《资治通鉴·唐纪九》)
宫廷舞会,在西方世界,是习以为常的。在东方,尤其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里,九五之尊的天子,庄严肃穆还来不及,哪有一国之主“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道理?因此,凌烟阁里的这场舞会,正是钱穆在《国史大纲》中所说“其君臣上下,共同望治,齐一努力之精神,实为中国史籍古今所鲜见”的最好写照。你也不能不服气在唐朝的天空下,这种在别的朝代少有的百无禁忌的强烈自信。
200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匈牙利犹太裔小说家凯尔泰斯的《大屠杀作为一种文化》中,曾经引用乔治·桑塔亚纳(Geoge Santayana)的名言:“一个有活力的社会必须保有它的智慧,以及对其自身及自身条件的自我意识,并且能够不断地予以更新。”老实说,很难想象,我们中国的皇帝,从宋以后,直至清末,这一千年间,由赵匡胤数到爱新觉罗·溥仪为止,可曾有过一位,在大庭广众,即兴起舞?而且,还要跳一种高难动作的少数民族舞。因为李渊手里的琵琶,是胡人的乐器,那么李世民跳的舞蹈,也可能就是当时流行的“胡旋舞”。这一通狂舞,绝对是那个时期大唐帝国活力的最高体现。
按《新唐书·礼乐志》,这种“舞者立毯上,旋转如风”的“胡旋舞”,节奏极火爆,情绪极热烈,动作极狂野,音乐极粗犷,是从西域流传到中土的舞蹈。白居易有一首诗《胡旋女》描写了一位女舞者的表演:“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飖转蓬舞。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可以想象李世民伸展双臂,在舞场上或旋或转,老爷子反弹琵琶,亦步亦趋,该给这个唐朝的天空,增加一抹多么鲜丽的亮色啊!
于是,我对于这位自称“年十八便为经纶王业,北剪刘武周,西平薛举,东擒窦建德、王世充。二十四而天下定,二十九而居大位。四夷降伏,海内乂安”的李世民,钦服不已。就凭他以万乘之尊翩然起舞这一点,其豁达豪爽之中,浪漫风流之外,所表现出来的万物皆备于我的大手笔,大作为,大自信,大开放,应该是英国的汤因比、中国的鲁迅这样的大智慧者,才对盛唐的辉煌,格外刮目相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