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猎●第二天(二)●雪野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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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猎●第二天(二)●雪野获救

看看表,上午十一点。前眺,路茫茫,回望,还是茫茫一片,感不到任何一点生命迹象。来到路中间,想顺着车印往外走,但大雪把车印覆盖得忽隐忽现很难找到。

一脚踩下去,如雪下面是坑洼不平路面高起来的一块泥土,这一脚就踩得浅,及膝,如下面是一凹坑,这一脚就踩得深,有时到大腿根头。这样深一脚浅一脚走了一段路后,背脊上早己是汗水淋淋。回头看看二百多米远的车,不觉暗问自己,才走了这么点路就己累成这样,我真的有体力走出去吗?

放下包与来福枪,把毛衣与雪绒外套脱掉,换上单衣外套,这样上身就剩一汗衫与一单衣,背上包与来福枪继续前行。

看过许多野外求生的书与电影,知道在这种冰天雪地里如何保温。我现在这样一直运动还好,一旦停下来不动了,寒冷就会是个沉默杀手,死神魔爪会慢慢渗入肌体把我吞噬掉。而保温最大的敌人就是浸透了内衣裤的冷汗。所以我宁愿现在穿少点受冻点,也不要出过多的汗。

雪还在细细密密无声无息不停地下,除了死寂外还是无边的死寂。这世界好象就留我这活物在这呼吸在这挣扎。路己走了一英里多了,体力好象到了一平台期,不觉得特别累也不觉得特别有劲,只是每走几十米路就得停下来站着喘气休息一下,每走几百米就得坐下来休息一番,否则体力会到极限迈不动脚。

坐下来休息时先得用脚把一米见方的雪踏实了,否则一屁股坐下去蓬松的雪会掩盖到我胸部。踏实了雪坐下去后,大半身已在雪中,只露出个头与肩,觉得很是好玩,同时也觉得些许温暖,这令我想起了《Man Vs Wild》荒野求存连续剧中一情节,如要在雪原过夜,一定得挖个雪坑,然后躲在里面以避寒。

这个雪原过夜的念头越来越强,虽然有些害怕有些讨厌,但好象是不可避免了。现在才走了大约一英里半,却花了三小时。从车到那岔路口有三英里,这不得花我六小时, 到达那儿要到傍晚五点。万一那儿没人,我还得往外走,走多久才会碰到人呢? 不知道,最坏情况是要走二十八英里到主干线,这不得花我几天? 

所以如要往外走,极有可能得在雪堆里过夜。如岔路口那没人要回车里去吗? 那么我花了这么多劲走了这么多路不全白费了? 这个回车里的念头一闪出来就被我绝然地否决了。

我决不走回头路,心里一边对自己说,一边有意无意地看路边松林,看有些什么好的地方可选择,容我过夜。

又走了一会,总共大约走了快三英里了,体力突然急剧下降,觉得劲已用完,走路也锒锒锵锵了起来。

这一路走来共经历了三段不同的体力下降阶段。第一段是刚开始时体力急剧下降期。从车内出来时豪情万丈藐视一切困难,觉得自己有用不完的劲,走这点路算什么。可刚走了几百米就气喘吁吁汗水淋淋了,把我休息一夜又吃饱喝足觉得自己体力很好的虚狂,打回了原型。

第二段是平台期。体力下降到一定程度就稳定了,这段时间较长,支撑我走了二英里多。之中就是有体力下降,也是慢慢下降,感觉不明显。

第三段是体力耗尽期。突然觉得力没了,身体摇晃双脚感觉如铅重,不但抬不起来还失去平衡。以前觉得平衡有什么难的,不费吹灰之力,但如体力耗尽还要在过膝的雪地里行走,那维持平衡的艰难真是平时所无法想象的。

当一脚踩在雪里另一脚从雪中抬起来,踩在雪里的那脚所踩的不是一实地也不是一平面,当另一脚冲破雪的阻力抬起来时,就需要用更多的力在雪中踩住的脚以保平衡不至于摔倒。当抬起来的脚迈开步再往雪中踩下去时,其所踩的是蓬松的雪,不知要下陷多深才可获支撑,也不知脚下哪处的雪会形成一坚硬的支撑块,所以是落点不定而支点也不定,这就更需要力去平衡。这个平衡所需要的力比我抬步往前走的力还费。当体力耗尽时基本上一边走一边摔一边往前爬。

得到的一个极深刻体验是除非万不得己,最好不要去学野外生存示例中别人所做的,他们能这样做,不等于自己就能这么做,电影小说等等示例与你所经历的实际永远是两回事。这其中一个最主要原因就是他们是专业的,有技术又有体力,还有人在旁边指导,而你不仅是业余的还无人在旁帮你。所以除非情况所逼非得要这样做,否则最好不要,就是你非要这样做也不可拿人家的经验作为自己的经验来评估困难制订逃生计划,否则恰得其反,会更危险死得更快。

如拿走雪路来说吧,开始走之前觉得走雪路有何难的,来美后自己每年冬天都走,在滑雪场还在及腰深的雪堆里摸爬滚打过。但逃生与玩是两回事,当走几十米觉得好玩,几百米还行,可走上千米试试看,你会觉得这平时看起来这么美丽纯洁的皑皑白雪,其实是个可怕的恶魔。把你的体力无声无息地耗尽吸干后,一阵风过,雪地里什么也没留下,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美丽纯洁又灿烂。我就是被这细软轻柔的白雪所迷惑,低估了困难,把自己抛入另一个危险中。

下午五点我终于到达了那个该死的岔路口,令我失望的是,从岔路口通往主干线的路上一点车印也没有,反而通向丛林深处的有一半新不旧的车印,从上面覆盖的新雪厚度来看,好象是今早留下的。这令我很犯难,到底是继续往主干线走还是顺车印往丛林深处走?  

我决定顺车印走,一方面觉得这儿曾有人来过,他们也许还在不远的某处,最主要的原因是走在浅雪覆盖的车印上好舒服,好象都不需用什么力,我这样就是走整晚都不累。可走了半英里,越走心里越滴咕,我这选择对吗? 万一这路在山里弯弯曲曲转一大圈后再通往外面公路,而开车的人也许早己离开这山路回主干线去了,这样的话我得走更远的路才到主干线,多远? 不知道,也许几倍或十几倍。

越想心里越害怕,我决定不往这种未知的在地图上也没标出的路走,我又回到岔路口。

可是我实在是走不动了,实在是不想再在雪路上扎挣了,现在看到积雪就害怕。我一屁股坐在岔路口的车印雪凹槽里,不知自己往何处去。回车里,心不甘;顺车印走,不知通向何方;往主干线走,在过膝深的雪里我己走不动了。可是不甘心有什么用啊,在现实面前我不得不低头,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回去,觉得回去获救的可能性大。

因为在离家前我留了一纸条,如果我一周内不回,说明我己有意外就请报警求救,也就是说只要我在车内坚持一周,我就有可能获救。而车内有食物睡袋,只要我节省点吃,支撑我一周时间应没问题。

打猎至此变成了彻没彻尾的逃生,我来打elk,老天来猎我,场境角色转换,想想这事好滑稽。

既是逃生,要枪干吗? 再说这枪重得我实在是背不回去了,我把子弹与枪栓退下放入包,立空枪于叉路口中间,拿出《On The Way》这本书,撕下一空白页,写上求救信号,再找出一段短绳与一塑料袋,撕下塑料袋一角把这页纸包住,再用绳捆在枪杆顶头,希望有人过来会较容易看到。

弃枪而逃说明我实在是无法子了,希望来人理解我的困境而马上过来救我。

书也很重,无需带回。翻到空白页,写上求救信号,然后放到枪下以双重保险保证有人会看到。回去前又在路旁站牌上写上求救信号,这样只要有人来,我保证会获救。

只是这个相机自从上午离开车用它拍了最后一照片后就一直不工作,可能是气温低之故,想扔在这有点不忍,也许今后热了仍可工作,也不怎么重,就带上吧。

一切准备停当,我就顺着以前的脚印往回走,走不到二百米,隐隐约约听到远处有马达声传来,似乎是飞机也好象是汽车,停下脚步凝神屏气仔细听,还没等我听明白,远远看到一辆大卡车冲到岔路口停在那了,车上下来四个身穿鲜艳桔黄色猎装的打猎者。

我张开双臂一边狂喊一边飞奔过去。

↑ 这就是死寂的世界。阴森恐怖。




↑ 离开车一段路后回望。有点不忍心孤零零地留车孤零零地在这。

这也是今天最后一张照片了。拍了这张后相机不工作。也许是气温太低了吧。

胪峰猎人 发表评论于
野外狩猎我也常走深到膝盖的积雪在这种雪路里走非常吃力和高消耗体能! 我一般狩猎是两个人,但能理解有时很难能找到同兴趣的伙伴,特别是在美的华人就特别的少!和你一样也很喜欢野外探险!这也是人生难得经历,老兄是位有胆有识的人!
彦彬 发表评论于
回复过路人路过的评论:
俺脚得没必要这么尖酸刻薄地挖苦作者,以显示自己的经验与高明。人都犯错误的时候。人生就是经历与经验的问题。作者能跟我们分享他的经历与经验,就说明他已经从这次的经历中学到了人生的宝贵经验。我们坐在这里说三道四都是属于马后炮。从作者的经历学校就是了。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my friends.
心梦随风 发表评论于
惊心动魄,太吓人了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楼主主要的问题是没有 common sense,做事没逻辑加自以为是。看了两本书就以为是专家了。

大错误就不说了,讲点小的。

先为了省油挨冻,第二天又弃车,白省油了。
弃车逃生,宁可扔枪也不扔相机,相机是能防身还是能猎食?

到现在还不明白这些道理,迷糊人一个。
xp@windows 发表评论于
老兄,下篇呢?
下次带上我这不要命的,包你更好玩。
彦彬 发表评论于
十几年前,有个人9月底从华盛顿州南下,开着小RV。路过Oregon州时候,突然决定去山里看看风景。不料刚进山就开始下雪,车陷入雪中不能动弹。 于是就在那里过了一夜,偶尔开开暖气,热热身子。 他没带什么食物,车里有炉子可以融化雪水喝。结果一天就变成了好几天,原来公园因为下大雪临时提前把公园这条路给封死了,无人路过。这个可怜人从九月底到1月初都没有吃的,就靠喝水活着,写日记。到了第二年开春,公园的路开封了,人们才发现这个人的尸体。
Read0nly 发表评论于
没找到第一节。单从本节看楼主太莽撞了,野外狩猎同平常的郊游露营不同。林子里不用说是雪天,大白天几十米外的人一晃就看不见了。除了必要的装备外,打大型动物应该有老手带着你打。就算你运气好打到了,几百斤的elk一个人没ATV怎么运出林子?一个人这样蛮干实在是在玩命。
xlu316 发表评论于
几年前,加州那位韩国人估计是同一种情况。丈夫离开一家人,去求援而冻死。开始一家是烧轮胎取暖。被救时,还剩三个轮胎。救援队在离开车两哩处先发现男主人的裤子,上衣。据说是同样情况下的正常反应。果然在不到两哩处发现尸体。

看了楼主的情况,真为你后怕。他们的朋友发现失去联系后,就报警。最后根据手机最后发出信号的地点,设定了搜索范围。可能是因为烧轮胎冒的烟而被发现的。大家的出的结论是,第一不可相信GPS,先要看好地图。二是,看到雪太大,立即原路返回。三是,一家人待在一起,求生待援。据说以前也发生过同样的情况,百寻不见,一直等到来年春天,雪化了,才被人发现。

为了家人,请珍惜生命。
reader 发表评论于
Hunting in snow without snow shoes is a big mistake.
gasbag 发表评论于
无知无畏
华社 发表评论于
看了你的博客,让俺有了离开新加坡的冲动。俺与你相似,也是从中国来新加坡,只是一直呆在新加坡,没想再去其他地方,虽然我妹妹一直建议我移民到加拿大。现在看来,生活上真的失去很多乐趣。我也好钓鱼,户外爬山和打猎等,北美的世界很精彩。
我是干枯的胡杨^_^ 发表评论于
回复过路人路过的评论:
WK, 就回你一下吧:

1。不应该弃车,在车里可以取暖,等救援的时间长一些但危险大。
>这点就不作评论

2。看照片车是在平地上,做过努力把车开出来吗?看来是没有。
>你一定是外行,前一晚都开不出来,这雪可开出来吗?

3。不该弃枪,楼主有枪在手,鸣枪求救过吗?
>打猎季节,鸣枪能说明什么吗

整个瞎折腾,找死呀!如果没遇见人,天很快就黑了,好了,迷路,在野外过夜。就凭楼主身上的一身衣服。基本上就会撩那里了。
>你读贴不仔细,我说过迷路吗? 我说过衣服带得不够吗?


怎么现在那么多专家跑出来指点这个指点那个。我知道什么是专业人士的经验之谈,这个应听听,但你的绝不是。

从你说的来看,估计你理论知识连我一半也没有。实践经验一点没有。好为人师而已。
有感而发 发表评论于
很好的一段经历!
不过看来经验是少了点,第一不应随便弃车,更没有尽一切努力把车救出来;第二在进山时要测手机信号点;第三不明白为何带了那末多东西逃生;第四就没有想到找一根手杖吗?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不是我不 nice,看着楼主做的一件又一件的蠢事,实在是忍无可忍呀。
1。不应该弃车,在车里可以取暖,等救援的时间长一些但危险不大。
2。看照片车是在平地上,做过努力把车开出来吗?看来是没有。
3。不该弃枪,楼主有枪在手,鸣枪求救过吗?
整个瞎折腾,找死呀!如果没遇见人,天很快就黑了,好了,迷路,在野外过夜。就凭楼主身上的一身衣服。基本上就会撩那里了。

反面教材!!!不可不读。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不是我不 nice,看着楼主做的一件又一件的蠢事,实在是忍无可忍呀。
1。不应该弃车,在车里可以取暖,等救援的时间长一些但危险大。
2。看照片车是在平地上,做过努力把车开出来吗?看来是没有。
3。不该弃枪,楼主有枪在手,鸣枪求救过吗?
整个瞎折腾,找死呀!如果没遇见人,天很快就黑了,好了,迷路,在野外过夜。就凭楼主身上的一身衣服。基本上就会撩那里了。

反面教材!!!不可不读。
华社 发表评论于
非常期待你的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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