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政治现实主义与宪政民主(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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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宗坤

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与二十世纪美国神学家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的名字似乎连在一起。不过,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传统却源远流长,它深植于《圣经》对人性的理解之中。只是,二十世纪人类经历了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两大政治灾难后,对于尼布尔阐述的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的智慧有了更深的体会。

立足点

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的立足点在于:正视人类本性的缺陷。用神学语言讲,就是人的罪性;用哲学语言讲,就是人的局限性。任何政治学说都与对人性的理解分不开。比如,孟轲讲性善,人皆可为尧舜,圣人修齐治平,这自然就有了圣王政治论;韩非讲性恶,人人天生叛逆,所以需要高压政治,严刑峻法。而《圣经》对人性的理解既非单纯的性恶论,也非单纯的性善论。上帝创造世界万物,人类有上帝的形象,一切均为美好,这似乎倾向于人性为善。但是,始祖的沦落改变了这一状态。上帝的形象即使没有在人类身上完全丧失,也已经千疮百孔,支离破碎。人既沦落到罪的状态,故无法继续生活在非政治的伊甸园中,必须通过政治手段组成社会,因而有了法律,有了强制,有了政治暴力。

奥古斯丁神学的看法

奥古斯丁以降的主流基督教神学家认为,尽管世俗体制有其存在的正当性,但它毕竟是人类罪性的后果,是人陷于沦落状态之后的权宜安排。在历史上,基督徒可以容忍世俗社会中许多不合理状况,比如奴隶制、暴力、强制、压迫等,但这并不意味基督徒认同这种种不良状况。一方面,人类因沦落所造成的混乱和罪恶必须受到扼制。在世俗领域,国家便承担起这项任务。国家要维护最低限度的和平与正义,使人类在沦落状态中不至于弱肉强食、彻底毁灭。就此而言,国家法律无异于上帝对人类沦落所做的补救。国家既是对罪性的惩罚,也是对罪性的补救。另一方面,基督徒也必须看到,人类无法借助政治手段达到完善状态,建立人间天国。上帝的国度是非政治性的。

在奥古斯丁的神学中,这反映在世俗之城和上帝之城的分立。世俗国家本身不具终极目的,而成为向另一更高目的演进的环节。她的本质不在别处,就在于其政治性。这意味国家不能以神圣价值的承担者自居,国家权力不能超出世俗事务的范围,而进入信仰领域。属灵事务乃在国家的许可权之外。因而,在人类沦落的状态,国家权力在世俗事务方面仍然能起积极作用,这是一种消极状态中的积极,是一种否定状态中的肯定。

“沦落”成为人类存在的基本现实,也成为奥古斯丁思考人本性和命运的出发点。人类社会的一切建构、一切法律和学说都必须从这一基本现实出发,否则便会导致不切实际的乌托邦。不过,尽管他承认国家法律及其所维护之社会秩序的合理性,但是他却不认同强权逻辑。换言之,尽管奥古斯丁在世俗范围内容忍强权的存在,但是强权永远不可能成为真理,建立在强权之上的国家和社会也永远不可能成为正义的国度。奥古斯丁的政治现实主义之所以具有这种特征,其奥秘就在于他所阐发的人类沦落与救赎的生存图景。这一图景把人之生存分为截然不同的两种形态,即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世俗之城并非以信仰为生命,它只寻求地上的和平。其自身的和平目的,及臣民之间权力与服从的和谐关系,都当出于自愿,而限度则为:能够共同获得并维持有限生存所必需
的物品。而上帝之城——就是有限的人生中以信仰为生命和圣洁的那一部分——必须利用地上的和平,直到我们那需要地上和平的有限生命终结为止。”1

新教对世俗权力不同的看法

上帝之城与世俗之城的张力,构成了后来基督教国家理论的特征。尽管随着教会权威的起落兴衰,人们对于上帝之城和世俗之城所代表的空间有不同的解释,但是二者之间的张力,却从没有随着历史上种种世俗政治运动或宗教运动而消解。比如说,改革宗的《比利时信条》就重申,国家、君王和官吏均是人类沦落后的产物,上帝因人类处于沦落状态而赋予世界以法律和制度。世俗权利由此出现,并具有存在的合法性。但是世俗权力之许可权只限于关注世俗国家的福祉和保护圣职,却永远不能取代圣职。

不过,在国家和政治问题上,新教改革却存在着不同的走向。路德宗更多强调保罗所讲的世俗权力来自上帝的观念,把世俗秩序看作是上帝的安排。因此,在路德的神学中,遵守世俗秩序便成为基督徒的义务和美德。国家权力赋有神圣性质,它不容质疑,更不容摧毁。即使对于不义的世俗权力也是如此。不过,路德宗并没有取消国家法律之上的上帝的律法。比如,《奥斯堡信条》就明确指出,上帝的律法高于世俗律法,若二者相矛盾,则信徒应当选择顺从上帝,而非顺从人。

加尔文恢复了人的罪性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在加尔文看来,人类既是平等的,又是不平等的。之所以平等,乃是因为在上帝面前,人人皆是罪人,人人皆要靠上帝的恩典得救;之所以不平等,则是因为上帝让一部分人服侍别人,另一部分人则统治别人。这与人类始祖的犯罪无关,而是人类社会自身所具有的性质。就此而言,上帝的意志是人类靠理性无法把握的,人永远不可能知道上帝为何会做如此的安排。加尔文派据此而以人的罪性作为社会学的出发点,即人不是因上帝所造才处于平等地位,而是因皆犯罪才有了平等。没有人可以逃脱这种犯罪的命运,掌握世俗权力的统治者更是如此。因而,加尔文反对路德神学中把世俗权威神圣化的倾向,他更多承袭了奥古斯丁神学的政治现实主义传统,把理性的个人主义与非理性的权威主义联系起来。

那么,对于加尔文而言,人的罪性和沦落,在社会政治方面到底意味着什么呢?简单地说,这导致了现代民主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制约权力:“从人的堕落这一原理中,加尔文所引出的第一条结论是,统治者必须受到统治,换言之,应该施行某种‘控制与均衡’系统(简称制衡系统)。……在政府之中对政治权力的行使实施‘制衡’,这在加尔文看来无论如何都不会贬损上帝的主权;事实上,它是对统治者内在悖逆上帝、自命不凡倾向的永恒控制,是对压迫人民之专制暴虐的永恒羁绊。”2 显然,就人性沦落的现实和制衡权力的必要性而言,加尔文的思想对于现代民主政治理念更具有实际的意义,更具实践性和现实主义精神。加尔文派的政治学说之所以能成为近代宪政民主革命的滥觞,并不是偶然的。

近代神学家重新阐释

近代以降,人类进步的观念风行,许多人相信人性的罪或缺陷可以借助社会进化或政治革命来克服。基督教的政治现实主义似乎被知识精英所遗忘。不管是卢梭还是英国的自由主义者,在其政治学说中,均不太正视人类的罪性。及至二十世纪,共产主义和纳粹运动先后兴起,席卷全球,造成史无前例的政治灾难,人们方觉察到近代各种乐观主义政治学说的悖谬。一些有远见的基督教思想家在现代政治的背景中,重新阐释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传统,并以此为宪政民主制度辩护。比如,尼布尔在阐述基督教人性论与民主的关系时就指出,人行正义的能力使民主成为可能,但是人行不义的倾向则使民主成为必须。3

同样,英国思想家鲁益师(C.S. Lewis)在为民主宪政论辩护时,也曾经求助于基督教政治现实主义所依据的人性沦落观:“自卢梭以来,很多人热衷于民主,因为他们认为人类是如此贤明,如此善良,以致每个人都配得在治理国家中占一席位。这种维护民主的论据是很危险的,因为它根本是错误的,一旦这缺点暴露出来,赞成暴政的人便会利用这事实来支援他们的论点。我不需要观察别人,只需看看自己,便知道这论据是错谬的。我不配去参与治理一个鸡场,更遑论治理一个国家。至于其他大部分的人,就是那些对广告笃信不移、根据口号来思考、散布谣言的人,也是不配。支援民主的真正论据恰恰相反,乃是因人类如此堕落,以致我们不能把驾驭别人的绝对权力托付给任何人。亚里士多德说,有些人只配做奴隶,我并不反对这看法,可是我反对奴隶制度,因为

我认为没有人配做主人。”4 普遍的沦落状态使得没有任何人有理由做别人的主人,拥有绝对的权力。人们可以举出无数的理由为民主制度辩护,但这无疑是最有力的理由。

【作者为学者、作家和律师。】

注:
1. Augustine, City of God, New York:Image Books, 1958, 页464。 2.列奥·施特劳斯主编:《政治哲学史》,李天然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上卷,1993,页386。 3. Reinhold Niebuhr:The Children of Light and the Children of Darkness,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44, 页xiii。 4. C.S.Lewis:Present Concerns,见罗秉祥:《认识应用教义学》,校园书房出版社,1991,页85。



--原载:《恩福》杂志,总17期
http://ccool.ccim.org/htdocs/bf21.nsf/meg?OpenPage

megchen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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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so much for your detailed reply. Even I can not totally agree with what you said, it is a very good learning and discussion for me.

For your words: 世界上的科学都是在公理基础上推出定理,推论,逐步建立起来的。没有任何人可以证明公理。因为推论出来的无法证明其根源--公理。同理,被造物只能显现出来神的作为,也不能证明神和完全了解神。

Personally I think this is one of the biggest barriers for me to accept religion. The essence of science is that it is always willing to abandon a given idea for a better one; the essence of theology is that it holds its truths to be eternal and immutable.

Maybe, as an old saying says: For those who believe, no proof is necessary. For those who don't believe, no proof is possible.

I am still learning...
megchen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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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your kind words!

I almost became a Christian, but even with great effort, I failed. The love of God is a hard love. It demands total self-surrender, disdain of our human personality. Religion is the masterpiece of the art of human training, for it trains people as to how they shall think.

I would not deny that Christianity (or other religion) can have positive influences in society. However, religion is so frequently a source of confusion in political life in the world, and so frequently dangerous to democracy, precisely because it introduces absolutes into the realm of relative values.
megchen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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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基督徒应当勇敢站出来从事法律、政治的工作,以圣经的价值观在中国建立法治。我们要勇敢宣讲,更要参与行动。我们需要有基督徒的牧者在这里宣讲法治的神学基础,也需要有专业工作者把这些神学理念应用在实际的立法、司法上。我们需要专攻法律的人才,在这败坏的社会中建立以圣经真理为基础的法治."

Almost any sect, cult, or religion will legislate its creed into law if it acquires the political power to do so.

There was a time when religion ruled the world. It is known as the Dark Ages.

“The purpose of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is to keep forever from these shores the ceaseless strife that has soaked the soil of Europe in blood for centuries.”
― James Madison

ahniu 发表评论于
great explanation for Democracy.
How to use Christen values to explain Lib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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