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砸碎狗头”说起


本羊抛出《恶俗文字之“从...说开去”》后,廊友指为“过份”,“割阑尾”。俺长处不多,谦虚算一个。错了就要改,改就得落实到行动上,学做一篇。“说起”而不“说开去”是因为老羊打字奇慢,少打一个是一个,不是抵死不认账,更不敢以惜墨如金自命。

廊友有提议收集文革用语的,我看“砸碎狗头”算一个。经典用法:“谁胆敢反对...就砸碎他的狗头”。最大的“狗头”当然是刘少奇了。记得当时修马路,晒谷场等都会趁水泥没干,用碎碗片在边沿嵌满刘的“狗头”,以示“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之意。

为什么砸碎的是狗头,而不是随便什么头,比如说猪头?杀过狗的都知道,狗头上肉不少,扔了可惜,但要把那肉剔出来,殊为不易。最有效的做法:把狗头砸碎,边砸边在河水里洗去血污并挑去碎骨。不大工夫就能去尽骨渣,一个狗头竟能有一大碗肉,够一个人吃的了。所以老百姓“砸碎狗头”乃是敬物惜物,不是对狗有什么深仇大恨。至于猪头那是万万不可砸碎的,得拿它上供,糊弄老祖宗呢。

西方人,和某些以“世界公民”自命人们,一看杀狗吃肉就痛心疾首的大喊大叫,我觉得特别没道理,很可能是别有用心。你愿意拿狗当儿子姑娘,甚至当祖宗,悉听尊便;可我愿意杀狗吃肉那也不归你管。总觉得“世界公民”们是“种族歧视”。比如说奶牛吧,不停的让它怀孕,生了小牛立刻杀了,好来挤母牛的奶。更有甚者,为了方便机器挤奶,竟把母牛的四对奶头中的前两对割了!相比之下,肉狗也就一死而已,胜似奶牛受尽“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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