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问题

打印 被阅读次数

这几天居委会上门做居民情况登记,在填婚姻状况一栏时,针对“未婚”、“已婚”、“离异”、“不详”四种选择时,我填了“不详”。居委会很奇怪,说是你自己填表,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结婚没结婚吗?我说你听我慢慢道来。

 

若论事实我早在1995年就结婚了,所以是“已婚”;不过因为在美国结婚所以只有美国的结婚证书,国内的户口本上至今仍是“未婚”,民政部门也没有我结婚的记录,所以按国内法律来讲我就是“未婚”,所以只能填“不详”。

 

同样的情形还有,考虑到生小孩要办准生证,我提前先咨询一下街道办事处的计生部门。要说现在公务员的态度都很好,特别耐心,她说需要夫妇双方的均未生育子女的证明。我说我的证明大不了到人事档案部门开一个完了,可是LG美籍,美国没有开这种证明的机构怎办?

 

而且按美国人那较真的办事原则,即便有这样的机构它也只能开你“有子女”的证明(因为可以通过DNA鉴定证明),而不能给你开“没有生育过子女”这样的证明,因为存在着你有可能偷偷生有私生子的可能。

 

她说那能不能找找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中国机构一般可以办这样的事务。于是我一问,人家大使馆说只管中国籍的事,美籍的不管。

 

我又问她没有准生证我就生了行不行?她说那就上不了户口。我说交罚款能否允许上户口?她说罚款很贵,至少二十万元,而且也不是交了罚款就让上户口,“如果那样,岂不谁有钱谁就可以蔑视计划生育国策了吗?”

 

说得有理,那么我怎么办? 她也觉得挠头,最后说:你干嘛要把孩子生在国内呢?你生在美国不完了吗?美国反正没有计划生育。

 

我说我就想让小孩是中国籍,就想上北京户口,至少也得让小孩受到基础的中国文化教育,难道不行吗?她说:"唉,你的情况真复杂,要不你就先怀上小孩再说吧,说不定还怀不上呢。"

By Joyluck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