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慈善事业的心态与原则

打印 被阅读次数

论慈善事业的心态与原则

玄野

人在物质世界的最高价值追求是秩序。而慈善事业是将自己控制的资源分配到最需要这些资源且令这些资源发挥到最大效果的地方去。慈善在物质上救济了接受者,同时在精神上拯救了施予者。老子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慈善者的心态,绝对不能以成功者自居,或者作为别人的挽救者来行驶慈善事业。用物质换来的自尊心和荣誉感会随着物质的腐朽而腐朽,精神的提升在人的内心里。帮助别人不能要回报,也不能考虑回报,这样的行为是自我修养过程,是人自己向人类价值的皈依,是人对自我灵魂的关照。索取回报或者目的在于回报的帮助不是慈善而是交易,为了达成个人虚荣心的资助也不是慈善而是对人性的玷污,为了名誉的资助不是慈善而是对民众的欺骗。用钱财来证明自己的优越是虚荣,虚荣作祟,是对个人人格的践踏。中国谚语道:有心行善虽善不赏。耶稣的话则更加直白简洁: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同时,借慈善行为来宣扬自己的宗教也是不应该的。当然你可以向对方说明自己的宗教信仰状况,让对方自己去判断选择。因为在他人危难时刻对其灵魂施加影响会导致感情凌驾于理智与灵魂之上,那样情形下得到的信仰也难以牢固。

人,注定是社会性的生命,必然要互相帮助。人是哺乳类,任何哺乳类个体生命在没有成年者或者其他生命的抚育下,都不可能存活长大。这种自然属性注定了人的行为方式。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资助社会中的其他儿童是人义不容辞的责任。现代社会,救援危难中的他人是道德的底线和普遍的共识。这种慈善超越了民族,超越了战争,超越了政治,这是信仰与普世价值层面的理念。所以就有了各种人道主义机构,诸如红十字会,各种关于癌症与其他病症的研究机构和社会资助机构。当然,这些机构发展大了自然就生出许多人敷于事的弊端。

近来,有朋友计划资助国内贫困儿童上学,怀疑希望工程类的机构的最终资助效果,而通过民间机构又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讨论中我们涉及到遴选原则中是否要考虑被资助者的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有人认为一定要选择学习好的,有人认为不应该区别对待。对于资助的对象选择,因为大家多集中在中小学这种基础教育,其资助原则往往和国家的基础教育原则相混淆。其实,资助的原则是十分清晰的,因为你的目的就是资助教育,而不是资助各种疾病患者,你要达到的效果就是教育的最佳结果,就是将这有限的资源送给最需要它最能有效利用它达到最大效果的人,你的善款必须选择品学兼优的学生来资助。首先是智力或者学习成绩标准。这一原则是古来已有并且到现在依然适用的,最典型的是中国开始于洋务运动盛行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公派留学故事,其次就是中国的高考和几乎世界各国都有的高等教育选拔录取制度。这就是教育资源有限的前提下选择智力高前途好的学生来教育的普遍原则。作为贫困学生这一群体,善款这一资源是十分有限的,其分配原则也必然是要向智力高前途好的学生倾斜。而这一原则与政府所承担的普及基础教育的策略完全不同,也和各种疾病的公益基金的策略不同。

这里还涉及到品德问题,也就是司马光的德才之辩。你应该保证受资助者的品德是好的,而不是那种极其贪婪的人,否则就是以羊食虎了。本来,德应该放在才之前,所谓德为才之帅,但因为复杂的运作过程,做起来会十分难以操作,我们只能将智力放在前面,品德作为第二决定因素。贪婪是先天遗传和后天教育共同造就的人格,一个极度追求安全感的人在过分重视物质的家庭环境与社会环境(或者说拜金主义)下,很容易变成一个极度追求安全假象的人,其外在表现就是贪婪而吝啬。而另外一种人则是自制能力弱而感官刺激敏感度高效果大的人,在拜金主义的环境下,这些人很容易成为贪婪而纵欲的人。既然贪婪不是单由遗传决定的,那么这样一种慈善资助对这些可能变成贪婪者的人就很可能产生一些深远的影响,而使其明白物质资源在人类社会中到底是一个什么作用。所谓恶是理性的不足,那么充分的教育和资助者的榜样将会启发人在道德方面的理性。所以,整体而言,对于年龄小的资助对象来说,品德往往有待塑造,品德不能构成遴选原则中的最硬性指标。但是,话说回来,虽然相对于智力水平这是次要的,但在选择过程中这也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十分重要的方面。因为你所能施加的影响十分有限,你无法保证被资助者未来会长成什么样。所以,品德是继智力之后的选择资助对象的第二大决定因素。

雪花漂飘 发表评论于
慈善要悄悄的做, 要照顾被资助人的自尊心, 不要指望回报。
被资助的人也要有感恩之心。
玄野 发表评论于
回复nightrose的评论:
没错。不过其前提是国家政府有义务责任调控这些慈善行为,也必须控制其发展方向。
nightrose 发表评论于
做慈善的人可以严格要求自己,但是整个社会不应该过于苛求做慈善的人。就算有些人是为了名声或是心理满足又怎样?总比偷税漏税想办法逃避社会责任的人强。毕竟这些人还认可帮助别人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
巴乌力 发表评论于
曾在电视上看到好多跟踪报导,许多被救助的孩子长大后不但没有感恩回馈之心,反而还觉得被资助是应该的,我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社会大环境太坏,拜金主义,道德滑坡,整个社会缺乏诚信,二是被资助的孩子大多来自贫苦家庭或是弃儿,他们的出身使他们在一个金权至上的社会里倍感自卑和怨恨,而资助人同常只能提供金钱物质的援助,无法提供家庭教育里的内容,而一个人的人格,价值观,良好习惯大多是通过家庭教育完成的.
炅龙 发表评论于
慈善在澳大利亚是门大生意,媒体爆出来有些慈善机构与慈善款筹集人的合同给慈善款筹集人的回扣可达慈善款筹集人筹到的款的60%以上。三分之二入了善款筹集人腰包。这是善款筹集人的利。慈善机构还有免税的车等福利可以利用,是个大生意呀。小额捐善款的人心里满足做了好事,其实肥了蛀虫。
我挺佩服西方文化, 要饭可以变得光明正大,光荣呢。 不象中国要饭的,把无辜儿童整成残废讨同情。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