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是处于道德最底线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于博爱以及普遍自然法则的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不便明文规定,而是约定俗成的,并且随着道德标准的普遍上升而呈上升趋势。这个概念也是与道德及法律的绝对分界线。道德是人类对于人类关系和行为的柔性规定,这种柔性规定是以伦理为大致范本,但又不同于伦理这种自然法则,甚至经常与伦理相悖。法律则是人类对于人类关系和行为的刚性规定,这种刚性规定是以法理为基础原则的,法理与伦理的关系则比道德与伦理的关系更远,也因此人们对于法理的争议更大。
关于“道德”,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那意思无非是说,“道”并非指的是一条具体的道路,而是一个抽象出来的概念,譬如几何学上的“点,线,面”的概念,物理学上的“质点”的概念。那么“道德”,就是指走路的德行,类似于约定俗成的交通秩序,引申为人在社会上为人处世的规则。那么伦理与道德在内涵上是有一些共通之处的。伦:次序之谓也,“伦理”似乎便是指长幼尊卑的道理,比如中国有“天地君亲师”的古训。伦理与道德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的作用。规则是为现实的存在不被破坏服务的,它本身并不倡导创新,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创新,而规则与创新的矛盾无一不是以创新的成功和规则的被打破之后形成新的规则而结束的,可以说形成了一种社会的“微扰”机制,这也是社会不断进步而趋于更加文明的机制。
“道德”是随着社会所处的阶段乃至文化背景的不同而有着不同规范的,比如说私有制与公有制的问题、同性恋结婚问题、信仰自由问题、安乐死和自杀问题、计划生育问题等等。而“伦理”则似乎是有些不随时间和空间漂移的东西在里面。比如兄妹不得通婚问题(不提达尔文了)、牛可以吃牛肉而人不能吃人肉的问题等等。因此,在自然科学层面上的“伦理”概念只能是一个非科学的概念,充满了大量的在将来可被证实或证伪的先验论的甚至神秘主义的命题。显然,以这样一个不完善的概念是无法说服并阻止人类进行诸如克隆人、转基因和干细胞研究这样的科学实验的。这些实验,甚至可以广泛地说,一切科学研究都象潘多拉的盒子,我们所认识的世界的边缘就是由这些盒子组成的。在打开之前,是无法预言一个盒子比另一个盒子更危险的。盒子被打开了,飞出的是什么永远既无法预料,也无法收回。况且,面对着科学工作者这一好奇心最强的群体,不被打开简直比不让儿童打开糖果盒都难。生命是值得尊重的,人的尊严也应该保持,但是,这种理想化的状态在过去,现在和将来是永远不可能对于每个社会成员都得以实现的。
再来看全球的伦理问题。全球化是一个充满变数的人类文明模式的选择过程,表现为一系列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挑战,也包括伦理道德的挑战。在伦理的层面上,各国的基本价值、道德标准与自然法则是有所区别的:如美国的平等机遇与竞争意识;法国的自由、平等、博爱;加拿大的和平、秩序和善治;德国的自由、公正和团结;中国的民主、富强、公正、和谐、自由(注:来自官方)等等。
当今真正危及世界和平的一种危险在于:西方(主是要美国)强迫其它大陆的民族和文化接受西方关于文明、民主和人权的理想和观念的企图。虽然西方许多人希望逐步推行人权观念的看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让人权在全世界得到贯彻似乎是迫切和必要的,但主要由于美国一些政治家的人权政策的选择性和两面性,反而使东亚信奉儒家思想的人、印度的印度教徒、从印度尼西亚到非洲的众多穆斯林更难认识和接受人权的崇高价格和意义。全世界持续不断的人口爆炸和不同人群、民族之间几乎所有关系的同时性的全球化都要求我们尽量争取相互理解。虽然各种文明之间存在着差别,但是,只要稍微关注一下其它宗教、其它文明,就会从中发现很多伦理共识。如果我们能够传播关于人类拥有许多共同的基本伦理信念的认识,以及每个人都能从他人那里学到些什么的认识,一旦能够达成一种最基本的全球伦理共识,那么,它将有助于防止不可抗拒的全球化把利益冲突演变成文化和宗教冲突。除了霸权主义者和空想主义者的观点之外,在全球伦理问题上,应该把相互尊重和宽容和谐、而不是把西方强势价值当作全球伦理的真谛;科学技术在今后将取得怎样的进展、以及它将产生怎样的社会后果,目前是难以想象的。在这样的时代条件下,伦理学要发挥其论证、规范和反思社会生活的功能,必须在坚持人类最基本的道德价值的同时,与时俱进,以极大的热忱关注、了解、把握、研究日新月异的现实生活,从中提炼出新的价值范畴、原则、公理、法律、法则、规则、规范等等,在积极地反映时代精神的同时,正确地引导全球性的博爱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