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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一个春日,我得到一个顿悟:我不用再为我的未来担心什么了,也不用再为自己囤积什么了。
我当然不是已经赚够了一辈子的钱,我还没那么幸运。但我已经够幸运了 – 我知道我够勤快,每天八个小时不管干什么都足够养活自己了。剩下的十六个小时都是我自己的。我又对生活要求甚低,豪宅、跑车、海滨度假都对我没有什么诱惑力,所以任何多余的钱对我来讲只是一个数字,没有实际价值。所以,财政自由 – 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 就这样提前在我这里实现了。我明白了我从前想要得到的东西 – 不管它们以何种高尚的伪装出现 – 实质上都是名利二字,而名利其实并非我的必需品。我不喜欢俯视别人,也不感兴趣让别人来仰视我。
人常说人生苦短,其实人每天要在脑海中闪过几万个念头,要做几十上百件事,周末照常营业(也许更忙)。七八十年下来,每个人想过的做过的事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生并不短。问题是人辛辛苦苦做的这些成千上万件事是不是真的对自己那么重要。我决定不花自己有限的生命来做对自己不重要的事,换来对自己没有价值的东西。我的朋友和同学们忙着赚钱,也许因为钱对他们的确最为重要、的确能给他们带来平安与满足。这是他们的事。我只管得了自己。每个人自以为看重的东西是不同的,真正对每个人重要的东西也是不同的。
在下班的路上,我汗流浃背地骑着单车,暖风从全身穿过。长跑者气喘吁吁,红绿灯前十来辆车在排队爬行,路边是摆放了青椒黄瓜西红柿和钱盒的无人卖菜棚,树丛后是金色闪烁的斜阳,头顶上是深蓝碧透的天空。过自己的生活很惬意啊。
有一次去教堂,看到大家在一个接一个传递捐款的篮子,我心中冒出一个念头:与其把多余用不着的钱捐出去,何不把多余用不着的自己捐出去呢?既然我已经得到够多了,那就把多余的生命用来为那些没我这么幸运的人做点事吧。我自认为有资格做点事,因为我明白了幸运只是一种感觉:如果你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你就是幸运的。但是幸运的感觉是挤不出来的,正如发自内心的笑是挤不出来的。笑和幸运的感觉都来自一个并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地方。英国前首相狄斯雷利曾说:“The greatest good you can do for another is not just to share your riches but to reveal to him his own.”(你能做的最好的善事不是把你的财富分给别人,而是帮他找到他自己的财富。)我觉得我可以告诉大家那个地方在哪里呢。
我的顿悟让我欣喜了很久。有一次坐电梯,里边有个陌生人跟我说:“You look really happy (你看起来很快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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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显然快乐的种子没有在我这里扎根够深。时间慢慢过去,烦恼又开始多起来了。我的同学们在接着飞黄腾达。从前的同事们在公司的梯子上爬得很欢。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无所事事地晃来晃去。前后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我从觉得自己很幸运到觉得自己没那么幸运,再到觉得自己很不幸。自己的幸运都没找到,说能帮助别人找到幸运就更是开大玩笑了。人怎么可能给出他自己没有的东西呢。
我还是我。我的职业没有变,家庭没有变,经济状况没有变。在外人看来,我大概没有任何不同。变的是我对我自己的评价。在那个春日以及随后的许多日子里,我觉得自己的生活是有价值的。然后蜜月期就过去了,我开始重新觉得名利更有价值,而我是没有这两样东西的可怜虫。这依然不是我用理智做出的判断 – 仔细想来,名利二物对我仍然并不重要 – 但是理智并不是总能占上风的。
学佛的人经常说起悟道与行道的关系。悟道已经很难,但悟道才只是事情的开始,行道比悟道还要难得多,因为悟道只是理智上接受了新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而从小养成的早已在那里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是不可能马上自甘引退的。最近很多人都在讨论虎妈教育法,其中有一位美籍华裔第二代移民写了一篇读后感给我印象尤其深刻。他的父母大概觉得儿子确确实实是个不可救药的笨蛋吧 – 从他记事起,他的父母就会利用一切机会骂他是笨蛋。他就在这个不散的阴影下度过了他生命的第一个漫长的四分之一。由于自卑,他在读研究生之前从来没有在课堂上举手发言过,也曾屡屡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如今他早已成年,事业大大有成,却每天都会不自觉地生出自己是不是个笨蛋的疑问。他表示他情愿舍弃他所有的事业成功来换回一颗不破碎的心。
我相信他在理智上已经不再认为自己是笨蛋了 – 他的事业经历应该已经明明白白告诉他了。但人在小时候被烙上的烙印如何能轻易被磨平呢。人常说:孩子是一张白纸,学什么都容易。这用在学说话、学知识上再好不过,但是很不幸,如果孩子被塑造成的性格、他们对这个世界的印象、对自己的评价是扭曲的,这些给他们的烙印也会异常深刻。长大成人之后想要磨平这些烙印可能要花上终生的努力,并且常常并不成功。人大了就像出了窑的砖,想做任何改变都不容易。我小时候习惯了用别人的价值观来生活,在长大之后当然会不习惯于过自己的生活,即使这在理智上已经完全不是问题。
在我小时候,世间的全部真理都已经由父母、老师和党昭示了,我只需要充分运用我的记忆力就够了,不必(也不该)有自己的判断。我的生活的全部目的是让父母称许、不给老师添麻烦、争取将来给亲戚六人添点荣耀。从来没有人要我去找找我自己的位置在哪里。从小学到大学的成千上万的学校也并不在意孩子们有什么自己的愿望。他们的工作就是把学生修理成大机器上的一颗颗合格螺丝钉。我在上中学时也偶尔使用过几次自己的判断,可每次都以跟老师的激烈冲突收场,所以当时尽管我学习成绩不错,与很多老师的关系却很一般。
大学时的班主任是个有点思想的人,有一次跟我们说:“我们学校就像一个大笼屉,蒸出来的都是一模一样的馒头。”当时我自以为听懂了这话,决心一定要做一个与众不同的馒头。但后来的生活轨迹明明白白告诉我:我的视野已经被多年的笼屉式教育卡死了,所以我以为大大与众不同的馒头实际上还是跟大家几乎一模一样的馒头。毛泽东再想与众不同也达不到孙中山的思想境界,因为他看不见他看不见的东西。我也看不见我看不见的东西。
那时我想做一个与众不同的馒头,却有一个问题没搞清楚:为什么非要做个与众不同的馒头不可?为标新立异而标新立异,那是一种作秀。年轻人的标新立异多半都是在做秀。这个问题我到很久之后才想明白:对我重要的东西与对我的同学们重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他们看重的东西我不看重,我看重的东西他们理都不理。所以,如果让我去做跟大家一模一样的馒头,那别人也许都会是快乐的馒头,但我肯定是一只不快乐的馒头。
每个人都与众不同,所以与众不同不是刻意为之的显摆,而是人最自然的状态。但最自然的状态也是最难达到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