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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最怕的

夕子做過記者、PR和廣告人;出过书、写了很多文章,也买卖了很多房子;現居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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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里,我总喜欢天马行空。有一阵子经常想的是,如果在看不见、听不见、说不出三个悲剧里面非选一样的话,选哪个呢?

如果看不见,那么多姿多彩的五颜六色的千奇百怪的,就这样变成黑蒙蒙一片;生不如死。
如果听不见,那么多悠扬动听抑扬顿挫的叮咚淅沥的,就这样变成幽暗死寂的一片,生不如死。
如果说不出,那么百口莫辩巧言如簧婉转嘹亮温柔可亲的态度,就这样变成眼球爆出青筋上脑,生不如死。

这样的游戏玩了几年,最近随着年岁见长,身体状况每日愈下,外加人生乐趣越来越实际,发现,这些都不重要,失去嗅觉和味觉才是最可怕的。

最近因为工作压力过大外加身体状况不佳,生生把我这个野丫头摧残成了病丫头。说话声音嘶哑得犹如八十岁老人,鼻塞头痛,呼吸困难,各处炎症复发,夜不成寐。最让我痛苦的是,已经连续数日差不多一个星期,我忽然丧失了嗅觉!

对于我这个吃货来说,很难有食欲不振的情况。记得小时候,老妈身体不太好,总是胃口不佳。老妈就把我叫过去,过来,宝贝女,在我面前吃饭!我就乖乖地端个小花碗坐在我妈面前,随便吃点什么,就算是吃粥,我也吃得很香甜,每一粒米都吃掉;让同桌吃饭的人都忍不住要尝尝我碗里同样的食物。

长大后,朋友和同事都很喜欢和我一起吃饭。不仅仅是因为我天生开心果,比较喜欢调节气氛,一顿饭总是很开心。另外一方面,不论是吃什么类型的菜系,我总是吃得非常有滋有味,极其香甜。二十出头的时候,还未谈过恋爱,我的一个女同事在饭桌上看着我,点点头,嘿,以后一定会有男人因为看到你吃饭的样子而爱上你的。

城中好吃的餐厅,无论隐藏在多拐弯抹角的地方,都逃不过我的法眼;时常接到朋友电话,最近有客来访,想吃什么什么菜,到哪儿去?人生难得来一遭,庆幸我们身为人类本身就是杂食动物,天下美食如果不多尝尝,真是白走一遭。你说我们人生的最大意义是什么?是体验!在短短的这么些年还能走得动看得清想得明白咬得动的光节,尽可能多的去体验,不管是美食美景还是美人,呵呵,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哈!说白了,天生的吃货啊!

可是最近我的食欲极其不佳,总感觉哪儿不对劲。后来查了维基百科才发现,原来人的90%的味觉都是来自嗅觉,如果你的嗅觉丧失,真的感觉食之无味,生之无聊。因为嗅觉丧失,甚至连我最喜欢的水果都提不起精神吃;头也总是昏昏沉沉的,想着洗个热水澡会不会好一些,结果完全闻不到最喜欢的草莓味道和黄桃味道的洗发水和沐浴露的味道;唯一的好处是去厕所的时候只听见隔壁的惊天动地但是闻不到,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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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我每天都在祈祷,希望嗅觉可以尽快恢复;不要像GOOGLE上的那些4-5年都嗅觉丧失的人,那样话,我的生活跟一个丧尸也就相差无几了。

狼溪笔谈 发表评论于
完全正确。书上说,在嗅觉不通的状况下,把眼睛蒙住,土豆和苹果吃起来是一个味道。要不要做个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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