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惨啊!亲手摧毁花两个月装修的房子
今天朋友给我讲一个故事:
“有一个装修工人,为一户人家装修,装修完后,还差一万多元没收到。装修工几经和房主交涉,房主还是不肯付钱,说装修的质量不好,色彩不是很协调,手工不细腻等等。其实装修所选的材料是房主选的,装修的过程房主也在监工,完工后,却不愿付款,想再压价,装修工不愿意减钱。几经折腾,装修工就拿起铁锤把瓷砖砸了,用锯子把橱柜锯掉,房主慌了,打911,警察来了,装修工人很淡定地对警察说:我做得不好,我拆掉重新做过,警察一看也明了,警察告诉房主,你有问题就上法庭吧, 警察就走了。”
我听后想了很多,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人啊,为什么不寻找一种双赢的策略,非要来个两败具伤呢?非要来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呢?
我们不难想到,房主起码也花了30%的定金,可是,经这么折腾,又得重新找人装修,内行的人一看,也明白咋回事,也知道这个房主是个难缠的主,自己领下这份工程会不会也象前任那样倒霉,所以所开的条件也会苛刻,要价也不会低,再记上时间和精力,真是劳民伤财。其实房主不应该不付款,如果的确有不满意的地方,耐心地,有理有据地让装修工减点钱,总之不要让他恼怒到摧毁完工的房子。众所周知装修这份工作,是份非常辛苦的工作,整天蹲上蹲下,爬上爬下,是买苦力的活。曾听到很多装修工说,他们做到腰都残了,据悉这位装修工快六十岁的人,对于一个快六十岁的人来说,那就更不容易了。房主真应该理解干买苦力活的人。
再说装修工,真不应该采取这种过激的手段处理问题,检讨一下自己,是否让房主抓一些把柄,比如手工的确不细,主动减掉几百一千也就解决问题,生活本身就不是完美,自认遇见一个不省油的灯就行了,少几百一千总比颗粒无收好,再者几百一千对人的一生来说也还是输得起。可是亲手摧毁自己完工的房子,这么处理问题就全变样了。自己辛辛苦苦白干两个月,还捞上生气,真划不来啊!
生活就是怕较劲,怕争口气,怕争输赢,怕亏不起,其实双方都退一步,就海阔天空了,生活中有时会出现“输就是赢,赢就是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