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思想方法都是山寨基督教,包括哲学和科学,也包括法制





绝对真理的信仰为基础,非黑即白,不信耶稣就下地狱,信了噎酥就上天堂,方法是形式推演,美其名曰“形式逻辑”

由于初期科学有绝对真理的表象,因此这种方法有有优势

因为相信绝对真理,上帝或耶稣的真理是不变的,而世界又是变化的,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也就是让上帝或耶稣的真理永远适用,就必须形式推演

比如说美国的宪法,也是一步一步形式推演到今天,具体的做法是所谓最高法院有解释权,跟基督教教堂一模一样

早期基督教教堂连圣经都不让基督徒读,教堂读然后解释,现在基督徒可以读圣经了,还是教堂解释

同样的话,不同的解释,解释者就相当于天父附身了,相当于杨秀清,只不过人家叫什么什么斯坦,成了一些人心目中的神

什么什么斯坦说了一句大白话也得引用出来,就好象只有那个斯坦会说这话一样,而且引用的时候必须同时说什么什么斯坦的名字,因为说了什么什么斯坦的名字,那句大白话就有神力了,就成真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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