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维特根斯坦(名词和形容词)

 

                               读维特根斯坦(名词和形容词)

 

首先要强调一下,这里讲的是哲学,并非语法。

名词是一个最让人头大的东西,我们每一句话都有这个玩意,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们大致可以说,哲学最根本的分歧都与此有关,当然,我们就知道这个问题是不可能有一个大家都同意的答案,那意味着哲学就没有分歧了。

在过去的哲学(就是语言哲学之前的哲学)里,大致可以这样看,名字实际上说的是一种共相,这个词非常讨厌,我至今不能完全弄懂,而且发现没有人能说清楚。我想大概的意思就是说的一个东西的共性(一样很模糊的)。比如说马,有一个脑袋,四条腿,能够跑,等等等等,但是,麻烦就来了,不管你说什么,我都可以找到例外。

比如说,曾经有过报道,因为基因畸变,有一匹马长了二个脑袋;有的马可能断了一条腿;徐悲鸿的马就不能跑,那么,这些东西是不是马?所以说,过去的哲学都与柏拉图的理念论有密切相关,也就是说,马是神创造的一个概念,把所有的马用某种稀奇古怪的哲学抽象一下,就得到了天上的那个马本质,或者说,所有实际的马都在某种程度上分享了那个理念的马。

但是,如果天上根本没有一匹本质的马,我们说马到底是什么意思?

马这个概念我们可以马马虎虎的,但是“人民”这个东西就不能了,在中国的某个时候,你是不是人民是要决定你的工资,住房,甚至生死的。天上决定是一个虚的东西,哲学家说一说罢了,实际的“人民”就必须得某一个组织,或者人来决定的,那么,这种东西有没有可能存在着合理性?

所以说,这个问题非同小可。

再比如说汪精卫,公认是一个大汉奸。但是,他曾经是最积极主张抗日的政界领导人,至于他在推翻满清统治的时候,那简直是一个民族英雄。那么问题就来了,你说他是一个汉奸是什么意思?

按照过去的哲学,汪精卫本质上是一个汉奸。那就是说原来他是在伪装,但是,那个假象别人都无法看出来,你就说在从现象看不出本质;或者说,如果汪精卫在抗战前就死了,那么到今天所有的人还是看不出他的本质,那么本质又有何意义呢。如果能够是这样,说一句不好听的话,所有早死的英雄人物可都有些危险。

当然,你可以说,人的本质是可以变化的,那么,一个不停变化的东西能够是所谓本质吗,能够根据这个东西来说事?

所以罗素说,传统哲学的“本质”是一种头脑混乱的产物。

 

数理逻辑是语言哲学的基础,在数理逻辑中,所有的讨论都是在集合论基础之上进行的,所以,在语言哲学中,所有的概念都被看着是一个集合。

所谓的“马”,就是你作了一个集,用马来称呼这个集。当你说:这个东西是一匹马,意思就是你认为这个东西是这个集的一个元素。当然,这个集很有可能是各人不一样的,这样我们就知道,只有二个人对马,或者任何一个名称所确定的集都是一样的时候,我们才能够无误的沟通,否则是做不到的。

我在前面已经讲了许多,但因为这个观念太重要了,在来重复一次。在科学,数学中,我们可以建立某种大家都同意的集合(这是在对象无结构的基础之上),所以我们能够说出大家都同意的句子,没有这个条件,语言就是一个充满歧义的东西。因为虽然我们说的同一个名词,实际上想的和说的各人却并不是同一个东西。

比如说,什么直线,这就是一个集合,我们学习平面几何,首先就得建立这个集的概念,但是,到底什么是直线,不能继续说了,因为它没有结构,实际上说它完全来源于实践并无道理,因为实际事物没有一个是绝对直的。

它就是一个概念(集合),承认,有平面几何;不承认,就没有。然后我们继续来玩,所谓三角形就是由三条直线构成的,如此种种,我们就能够从这些概念运用逻辑,推出整个平面几何来。也可以这样来说,平面几何是一个简单的语言系统,其内容就是把概念(集合)进行逻辑运算,得到种种结论。而正因为这些概念我们能够以某种方式达到一致,所以每一个平面几何的问题我们都有一个确实,无异议的答案。

当然,至于什么是汉奸这一类问题,我们可以想一想,是不是人们关于这个集都能够达到一致,如果能够,我们关于“汉奸”的陈述就有了确实的意义;如果不能,想这句话有意义只能有两种方法,说服别人或者消灭别人。

在我看来,这两种方法都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人往往是说服不了的,消灭不同意见更是休想。所以这个世界永远是吵吵闹闹的,不可能一致。

所以说,当我们说:汪精卫是一个汉奸,其实意思是说他的后期。也就是说,我们认为他的那些行为只能划到汉奸的那个集里面,除此以外,任何其他的意思都可能面对着不能自圆其说的困境。

就算我们有了一致意见,也不能说什么本质,虽然有很多话都能说了,因为大家一致,能够顺利沟通。比如说,我们规定几个大家都同意的条件,满足这几个条件的就是汉奸或者民族英雄。那么很不幸,这仍然不能建立所谓的“本质”,因为从语言的“本质”来说,名词只是一个集合的名称,确定这个集合的条件不过是人自己规定的,并没有一个神来规定,无法存在那种绝对性。

所以我们可以进一步说,本质不仅仅是头脑混乱,而且有些强词夺理,因为当你说这个事物有一个本质的时候,其实意思是你才是真正知道这个本质,与你有不同意见的人当然就是不能理解本质,当然是错的。

但是,如果没有了神(或者像神一样的人),你是凭什么肯定你是对的,别人就是错的?

 

形容词的问题要简单得多,但首先得把语法上的形容词分成二类,一类是能够建立在逻辑的基础之上的,一类不能。

比如说,32大,这个大是建立在逻辑之上的,32都是一个集,我们把凡是3这个集所包含的元素和2来进行一一对应,结果就是有一个集里面有东西无法对应了,这个集就叫做是大一些。

但是,如果你说,甲的胆子比乙大,这就不行,因为无法一一对应,不可能有相同的意见。这里非常讨厌,都是一个“大”,但其实意思完全不同,但没有办法,语法并不是哲学家的理论能约束的。所以语言哲学家认为,过去哲学之所以莫名其妙,都与这些类似的混淆有关,都是没有弄明白语言局限性和缺陷。

或者换一种说法,过去的哲学家都在企图表达某些形而上学的东西,超越逻辑的东西,这是注定不能成功的,因为其他人并不能有所谓的理解。

这样我们就可以说,第一类形容词是建立在逻辑的基础之上,多少,轻重,长短等等等。另一类与逻辑无关,智慧,勇气,英明,仁慈等等等。第一类有明确的意义;第二类没有。

也许这样容易理解一点,严谨的科学,数学论文和法律文件应该根本没有第二类形容词,而文学作品主要是这一类形容词。

 

理解了上述的基本思路,我想你就能知道为什么维特根斯坦说,在过去哲学讨论的许多问题,实际上我们只能以沉默相对。这不是说你才智不足,也不是说你相信的哲学错了,而是那些问题根本就无解,这是由语言逻辑的局限性造成的。

如果你知道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就可以知道,数理逻辑已经证明,实际上是不可能在逻辑上建立一个完备,而无矛盾的语言体系。这里仅仅指的是那种复杂的系统,因为哥德尔是一个数学家,这里的复杂是有着一个严格的定义(蕴涵皮亚诺算术公理

但如果你认为有一个东西能超越逻辑之上,那就只能是类似于神一类的东西,那我无话可说。

 

 

 

 

 

无知无为 发表评论于
呵呵有点俏皮嘛,那当然是你打的字啰
帮工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无知无为' 的评论 :
当然用的是我的哲学理论。:)
这么多年过去了,许多人都会在某些方面超越维特根斯坦。
无知无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帮工' 的评论 : 很好一种说法,那你用哪一种哲学理论来解读你的说法呢?如果你能,你就超越了维特根斯坦
帮工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无知无为' 的评论 :

汪精卫是汉奸是因为很多人认为他是汉奸。而很多人认为他是汉奸的原因是因为有一部分人需要人们认为他是汉奸。
无知无为 发表评论于
不是语言逻辑问题而是思维问题,你玩的是形而上学(metaphysics),确切的翻译应该是超自然学,形而上指的是道,道是自然不是超自然。也就是说你和柏拉图和欧几里得所谓的本质在这个现实不存在,你却试图将之应用到这个现实。这是西学的一贯做法,譬如说“人人生而平等”这个谎言就是从平面几何超现实地推导过来的。

汪精卫是汉奸因为汪精卫变成了汉奸,在这个现实的大千世界万事万物都是变的,而你的柏拉图现实是永恒的,说不好听一点就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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