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昏庸腐败:看总后勤部如何颠倒黑白,以"落实政策"名义,为盗窃倒卖军需物资的刑事犯罪人员谋求北京市户口,全家空挂干休所- 新式获得北京市户口的方法
总后勤部昏庸腐败,于2008年将1961年盗窃倒卖军需物资的刑事劳改犯刘善忠及其家属,“包装”成受案件牵连、需要党和国家“落实政策”之人员,不遗余力将其户口迁入北京,又因在京无合法固定住所,至今全部6人户口空挂部队干休所!
人肉搜索一下,这样的人都能入籍北京,还有什么人不能?这样的人都能落实政策,又还有什么人不能?北京人口爆炸,这弄虚作假、歪门邪道进来的都是些何许人也?刘善忠,左香生(妻),刘志兵(儿子),葛淑洁(儿媳),刘斯博(大孙子),刘瑞哲(小孙子),现户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北上坡甲2号院15号 (总后勤部香山干休所)一个虚构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党和国家的政策到底都有哪些,到底该给谁落实?部队就可以无法无天,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将刑事劳改犯的谎言及家属的一派胡言,堂而皇之的变成盖着总后勤部公章的国家文件吗?这还是人民的解放军吗?这里面又到底有多少是权钱交易?
总后勤部2008年9月1日出函给北京公安局《关于给刘善忠等三人户口迁至北京的函》(全文见后),内容黑白颠倒、弄虚作假、伪造事实。
此事5年查办不力,恳请大家帮忙,还一个社会的公平正义给天下的平民百姓!
附:《关于给刘善忠等三人户口迁至北京的函》中错误简要列举如下:
1、“其妻左香生在刘犯罪过程中并不知情,更没有参与任何犯罪活动”
根据左香生原单位718厂的人事档案记载(见附件),左香生不仅对刘犯罪过程知情知晓,更是旷工不上班、亲身参与到投机倒把军需物资的活动当中,故而被开除。
2、“家属受其牵连,妻子左香生被北京无线电厂除名” “刘被判刑后,左受牵连被单位开除公职”
左香生被开除在先,刘善忠判刑在后,根本不存在左香生“受牵连”,亦并非因刘被判刑而失去工作、失去北京户口。
3、“左香生和三个子女因受本案牵连,失去北京市常住户口” “本人和子女户口被两次迫迁”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档案记载,和总后勤部部1976年出具给邢台市公安局的档案,左香生户口是以“夫妻投靠”缘由自行迁出北京,几次变迁实属个人意愿,无“迫迁”事实及原始依据。
4、“1994年因左香生父母相继去世,房屋遗产无人照料,夫妇二人返回北京居住”
根据北京市派出所档案记载,左香生父母并非1994年去世,而是提早20年,于1974、75年相继去世。左香生在北京是暂时借住在其弟弟弟媳家,根本不存在什么房屋遗产,更非无人照料一说。
5、“夫妇二人在北京有固定住所,居住多年,具备生活基础” “刘左二人年老多病,身边无子女照顾”
刘左二人长居河北,身边6个子女(刘继文,刘志杰,刘志兵,刘继红,刘继伟,刘继义)和多处房产。刘左二人在北京暂借住弟弟弟媳家栖身,没有固定住所,不具备任何生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