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亵渎“通奸”二字



请不要亵渎“通奸”二字

解滨

这两年几乎每个星期都有有关通奸的新闻播报出来。 我党的各大报纸几乎都成了奸情报。 这种事情在国外多半是那些街头小报拿来卖噱头的,但在我国却成了亿万人民所关注的每日焦点。 为什么国内有关通奸的消息会如此热门呢? 这是因为当官的差不多都搞通奸。 随便找个当官的查一查,都可以找到其通奸的证据。 例如,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同志和中共无锡新区宣传部长余敏燕同志的通奸,就是最新的一例。 还有那个山西省高平市长杨晓波同志,晋中市委副书记张秀萍同志,也是以通奸扬名海内外的。 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在我国,人一当上官就喜欢搞通奸呢?

带着这个问题,我研究了几十个案例,发现这里面还真有冤情,很大很大的冤情! 同志们啊,请大家不要继续亵渎“通奸”这两个字了!

我仔细研究了“通奸”这两个字的精确涵义。 “通奸”的定义也许在不同的字典或百科全书中略有不同,但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  必须是男女之间两厢情愿的性行为。 换言之,男女自愿上床“做那事”。

2.  必须是男女双方婚姻之外的性行为。 换言之,有妇之夫睡了有夫之妇。

3.  必须是双方都只以满足性要求为目的的性行为。 换言之,不以金钱或其它好处为目的做苟且之事。

一个性行为如果这三个条件均不满足,那一定叫强奸。 如果只满足上述第一个条件而不满足其它条件,那既可能是买淫嫖娼也可能是婚前性行为,绝对不叫通奸。 如果只满足第一和第二个条件而不满足第三个条件,那种性行为仍然可能是嫖娼。 谁说嫖娼不是双方自愿的? 谁说嫖娼不可以发生在两个并非一个家庭的已婚男女之间?  只有在三个条件均得到满足的情况下,那样的性行为才可以叫通奸。

西门庆和潘金莲之间的性事,就是典型的通奸。 除了灵与肉的满足,潘金莲从西门庆那里拿到了其它什么好处了吗? 没有。

文革中被作为“大破鞋”批斗的很多已婚女人,多半也是通奸。 那个时候,卖淫嫖娼是不可能的,“破鞋”也不能从男性伙伴那里拿到什么好处。

克林顿和莱温斯基小姐所做的苟且之事,严格地说不能叫通奸,因为他们没有上床“做那事”。 所以他们之间可以说是“通而不奸”的特殊性行为。 顺便提一句,强奸是“奸而不通”的性行为。

照这三个条件来看,如今要搞通奸还真不容易。 很多人把南京的杨卫泽书记和无锡的余敏燕部长之间发生的事情说成“通奸”, 错了!  这是因为不符合第三个条件。 请问,如果不是上了杨卫泽书记的床,她余敏燕一个一文不名的小丫头有任何可能当上中共无锡新区宣传部长吗?

同理,高平市长杨晓波同志如果守身如玉,不上她领导的床,她能混上市长那个宝座吗?

这里可能一分钱的货币交易都没有,女同志们甚至都有可能倒贴钱给她们的男领导们。 可换取的是什么呢? 是权!  在伟大的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权就是钱! 想想吧,一个村长、科长都可以捞十几亿!

所以,如今国内媒体上面讲的那些官员通奸案例,统统是扯淡!  那些都不叫通奸,而叫权色交易!

通奸固然不是什么好事,也毫无任何社会进步意义,但其破坏性是十分有限的,伤害的只是男女双方的家庭。  而权色交易伤害的则是社会,是国家。  想想吧,一个缺德无才的女人,就凭敢于跟领导脱裤子上床就可以被上级委以重任,官运亨通,飞黄腾达。  一个国家要是让这种高级婊子来管理和领导,这不把国家变成了婊子院吗?

如果人民投票选举那些婊子们来领导他们,那也就算了,愿打愿挨嘛。 但人民何时同意过被杨晓波之流的婊子们领导?  

通过权色交易把政府的权力赠送给那些婊子们,然后让社会、让人民接受那些婊子们的领导。 那些婊子们再把种种淫威施加给人民,而不管人民愿意不愿意。  这是不是一种“奸而不通”的行为? 这么看来,权色色交易是对社会、对人民、对国家的变相强奸!

该如何处置那些强奸社会的婊子们?

对于那些玩弄婊子然后给予婊子们大权的官员们,又该如何处置?

人家报纸上说了,那是通奸。 而通奸在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不算犯法滴。

尼玛! 

把通奸的真正涵义搞清楚后,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在我国实行特色社会主义后,虽然各种奸情越来越严重,但其中的通奸其实已经越来越少了,越来越普及的是各种类型的性交易,其中以权色交易最为严重。

例如,我们有的网友说话太随便,一看央视那么多的MM都和高官们有一腿子就胡说央视是个“淫窟”或“妓院”。  这是胡闹!“淫窟”或“妓院”这些都是钱性交易的场所。 你花个几十元到几百元钱去个洗浴场所可以打一炮,再多花点钱可以挑个小姐买个一夜春宵。 但是你拿一千万块钱去CCTV要求睡央视N姐试试?  人家当场把你给抓起来!  你懂不懂啊,那些央视N姐们不是不卖,而是你拿钱买不到! 人家的玉体是留给那些省、部级以上的高官们享用滴。 人家用玉体换来的那些好处,你拿钱买得到吗?

按照实际功能,我国CCTV的名称应该改为“CTCPS– Chinese Trade Center of Power and Sex。 翻译成中文,就是“中国权性交易中心”。 这个名字太长,不好记,我们可以简称为“权性中心”。 当然,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简化成两个字“官窑” 。 想逛这个级别的官窑子,你先要当上大官才行,你光有钱没用。

如果您知道了这些真相后心里有些不平衡,那我就干脆把话一次性说白了。 如今我国的漂亮MM们,都是分三六九等的。 一等的MM,自然是由那些一品的官员们享用。二等三等的,以此类推,归二品、三品官享用。  据传那两个在“法拉利车祸”中遇难的藏族MM,就是在被送去给某个二品官“尝鲜”的路途中不幸牺牲的。  你不要不服气,这就是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 很久以前的极品MM们都是皇上享用的,大臣、文武百官们只能享用次等的。 现在还是这样。

如果您想当大官,有一个捷径,这就是多弄些MM给上面送去。 据说央视有个叫“李东生”的大官就是那样爬上去的。   如今大街上再也看不见漂亮的MM们了,那是因为她们早就被各级领导同志们分光了。

MM们如今想要出人头地也不难。 当然自身条件不能太差。 这些“自身条件”是指脸蛋子、“胸器”等可以令男人“性趣盎然”的那些条件,而不是指学识、品德、才干等真货。 敢于上领导的床,这就迈开了成功的第一步。  睡功越好,仕途就越看好。

好了,今后可不要再说领导同志们“通奸”了,不要亵渎那两个字。 通奸没那么坏。

bx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一师是个好学校' 的评论 : 所以就是”通而不奸“啦,哈哈哈!
横流沧海 发表评论于
原来通奸是有真爱滴,不计较权钱,只讲求灵肉,相通之快感,淋漓之默契,相爱之真谛。虽然伤害了原配,难怪有诸多旷古经典如《卡门》等百世流传经久不息回味无穷。
一师是个好学校 发表评论于
”克林顿和莱温斯基小姐所做的苟且之事“当然不是通奸,因为莱温斯基小姐还没老公。
bx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路过路人' 的评论 : 您觉得换上什么词比较恰当? 有何高见? 谢谢!
路过路人 发表评论于
请不要亵渎 “亵渎” 这个词,通奸 这么无耻的事,用亵渎这词太抬举它了。

俺喜欢抬杠,博主包涵。
道燃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离离源上草' 的评论 :

自己喷完粪,删了还舔着脸来。这是脸皮厚,天下无敌。
路过路人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一般人对通姦的解读就是一方或者双方已婚但是还和第三者反正性关系,就这么简单,至于是为财,为性还是为爱,那是原因而已,通奸是行动。

至于博主说的那些例子,应该是通奸加受贿。至于嫖娼,有一方必须是以性交换金钱为职业,在楼主例子里,没有这样的,不算是嫖娼,但是算通奸。
ccn 发表评论于
这个说到点子上,赞一个。

给官员治罪是个艺术,要把罪行个人化,经济化,生理化。既要大到足以把他拉下马,又要小到不触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官僚制),领导们得多费心思啊。
chinet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离离源上草' 的评论 :
这里作者清楚表达了一些观点和想法,有理有据,通俗易懂。
如果你有兴趣上升到学术研究的高度,不妨也试试?
ytwadk 发表评论于
说通奸,是想把影响局限在男女两人范围内,说权色交易容易激起老百姓的反党情绪,这些你懂的。
金猪宝贝 发表评论于
通奸其实是把问题简单化了。其本质和行贿受贿是一样的,只是手段不是钱而已。
8700 发表评论于
"如果人民投票选举那些婊子们来领导他们,那也就算了,愿打愿挨嘛。 但人民何时同意过被杨晓波之流的婊子们领导? "

我倒想问问人民何时反对过?
bx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离离源上草' 的评论 : 你又是怎么知道这不是一场权色交易呢? 说说看。
秦臻 发表评论于
视角独特,嗯,有道理,厉害。
tpy 发表评论于
有趣
gongheguo 发表评论于
DL在逛文学城 发表评论于
好文!
傻大目 发表评论于
好牛逼的文章
无欲则刚! 发表评论于
非常有道理!
离离源上草 发表评论于
没有逻辑,自编自话!
这些人有婚外关系,但不见得一定有权色交易。
你怎么证明婚外关系就会导致权色交易?

别删贴。既然允许评论,就别怕别人说。
一师是个好学校 发表评论于
赞!
小酒虫 发表评论于
解大侠这篇写的痛快淋漓!
洞庭人家 发表评论于
楼主这厮好生了得,把个官府想绕过去的事给挑破了。强奸幼女在领导那里就是嫖宿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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