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自我----论证来世的存在 (二)
照镜子脑筋操
我们先来讨论一个司空见惯的例子,照镜子。
我们为什么从不怀疑照镜子时镜子里所照出来的人是自己?这恐怕对于任何人都不是一个经过思考和推理后才接受的结论,而是一个接近本能的结论。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想当然的结论。所以我们才需要思考接受镜子里的人是自己这一结论的过程。有些人的过程可能会是这样的:张三站到镜子前,我通过自己的眼睛判断,镜子里照出来的是张三;李四站到镜子前,我通过自己的眼睛判断,镜子里照出来的是李四;于是我推出应该是任何人站到镜子前,里面照出来的一定是那个人。王五来了,我认为如果他站到镜子前,镜子里照出来的一定是王五,结果我验证了自己的结论;赵六来了,我认为如果他站到镜子前,镜子里照出来的一定是赵六,结果我又验证了自己的结论。我无一例外地验证了“任何人站到镜子前,里面照出来的一定是那个人”这一结论,于是我相信我站到镜子前,镜子里照出来的一定是我。我站到这个镜子前,和我站到那个镜子前,里面的人是一样的,无一例外。另外,所有人都告诉我,镜子里照出来的那个人是我,无一例外。于是我相信并且决不怀疑镜子里照出来的那个人就是我。这是一个典型的人的认识过程,从实践到理论,理论指导实践并被实践检验。这也可以说是人类大脑的一种本能,能够自发地把具体事例作一般化的推论,也就是抽象和归纳的能力。
这一切看似完美无缺,但是自我来了,问题也就来了。“任何人站到镜子前,里面照出来的一定是那个人”这个结论是否适用于“我”? 因为“我”是那个唯一“我”无法直接看到的人,所以这个结论一开始不是通过“我”的实践总结出来,也从来没有用“我”进行验证。其实“我”最多只验证到任何除“我”以外的人站到镜子前,里面照出来的一定是那个人的地步。而这一结论同样适用于“我”这一点属于理论的超界限使用,这也是人类大脑的一种自发的行为,当发现认识和客观事实相违背时,新的认识才会诞生。遗憾的是“我”永远无法直接看到自己,也无法直接验证“任何人站到镜子前,里面照出来的一定是那个人”这个结论是否适用于“我”。
或许有人会说,无法直接验证不等于无法验证,那么别人不是都告诉你了吗?或许有人会有这样的感性经验,当我们用录音机重放自己的说话时,感觉那个声音与自己的不同,而别人都说他们是相同的。我们用声音传到耳朵这个器官的路径不同来解释,用“错觉”来让自己释然。但是我们应该把别人告诉的“相同”不一定等同于自己主观感受的相同作为一个原则。当然,具体到照镜子这件事,我们想不出可能产生错觉的客观原因,于是接受了我长得就是镜子里那个样这个结论。
注意,我们在讨论的是主观感受这样的问题,而“想不出可能产生错觉的客观原因”能够成为主观感受相同的依据吗?如果这个回答是“能”,就等于说只要对一个人的感觉器官刺激方式相同,主观感受就会相同(论断1)。别人告诉的相同是因为“我”的映像和“我”在镜子中的映像在别人的视网膜上成了同样的像。我能够看到“我”在镜子中的映像,我和别人客观上讲没有本质区别(论断2),属于同类事物,同类事物应该具有相同的类属性(论断3),所以我如果能够直接看到我,就应该和别人一样,看到和镜子里一样的像。
如果不凭想当然,要想相信镜子中的人是自己竟然会如此麻烦,需要默认那么多的论断。它们都很可靠吗?
还有人曾经问过这样的问题,“我”和另一个人都说这个苹果是红色的,“我”说的红色和他说的红色是一样的颜色感觉吗?如何证明?与上面自发地对一个人的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进行隔离分析类似,这个问题是要对同类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进行隔离分析。如果这个回答是“是”,就等于说只要对同类的感觉器官刺激方式相同,主观感受就会相同(论断4)。
或许我们已经来到了“没有答案甚至毫无意义”的地方,其实,上面这些都属于同一个问题,即:“我”是和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没有本质的区别的还是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相信前者上面的一切问题迎刃而解,但是和我们对于自我特殊的这一感性认识直接违背;相信后者很容易陷入怀疑一切的不可知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