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了女排名将郎平写的自传,说她讨厌三明治,这辈子再也不碰它了。当年郎平放弃国内优厚条件(奇怪,美刊物咋不大篇幅报道?)来美进修留学,由于穷,不在学生食堂吃饭,自备三明治,几乎天天吃。这样吃下去能不吃伤吗?就是帝王蟹,缅因大龙虾也不能天天吃啊。记得围棋王聂卫平刚才农村回城,狂吃红烧肉,事后见到肥肉就想吐。要想胆固醇低,健康一辈子,这也许是个办法,狂吃一顿,以后再也不碰。最近小三闹得让人心烦,家坛已经彻底失去控制了。也许新婚之夜,不妨来他个“红烧肉”疗法,这样小三再诡计多端也没辙。
其实是冤枉了三明治。三明治其实就是懒人的发明。上班中午带中餐似乎不大好。有一台湾同事,因高血压胆固醇高,老婆给他天天做海鱼便当。为了怕微波炉热饭味道太大,特意先热好,用保温杯带上,但味道还是传了出来。其他几个同事就不管了,除了长时间占用公共微波炉以外,散发出来的味道赛过餐馆,而且还天天更新,令人崩溃,都快要报警了。可见带中餐上班基本属于严重的食品骚扰。
三明治其实还是很好吃的。我天天中午就吃它,已经好多年了,没觉得吃腻了。好的三明治关键在于内容。细节决定成功嘛。首先面包要新鲜有味道,口感要好,并不是随便哪一种都行,得通过试验决定。我基本选择一种粗粮面包,不太干,容易下咽。粗粮面包很多都很难吃,跟旧社会吃糠吃窝头差不多。人的喉咙其实很敏感,对粗粮窝头就非常抗拒,咽不下去。其次是肉。我喜欢肉三明治。我选择Costco的火鸡三明治肉。据消费者杂志报道,这个火鸡三明治肉是行家评判第一的。其实管它第一第二的,好吃就成!接下去就是奶酪。我用的是Provolone奶酪。这种意大利的奶酪也有很多种,味道差别很大。我喜欢的是在山姆俱乐部买的。总之,面包,肉跟奶酪,就这么简单。选择食材其实才是最重要的。最后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要用微波炉稍微热一下,我用30秒左右,这样奶酪稍微有点化,能够增加口感。凉的三明治味道口感都不大好。食品往往在高温下散发味道。
郎平也许吃惯了集团食堂,没有学会自己做饭。穷学生其实都差不多。我曾经吃过不少方便面,同一个牌子,同一个味道,但内容可以完全不一样,这样吃一辈子都不会吃腻的。可见注重食材的质量,变化,才能百吃不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