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入籍儀式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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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入籍儀式說起

(作者後記: 拙文乃今年三月所寫. 加國聯邦自由黨十月贏得大選後, 已撤回公民部向最高法院提岀,禁止在入籍儀式戴面紗的上訴要求.)

 

人生有多少時刻是畢生難忘的呢? 從母親肚裏爬出來當然值得高興, 但詳情已記不起. 小學會考升中試,全香港排名3030, 屬top 10%,是少年自我肯定的回憶. 長大後, 步入教堂說”I do!”, 對賢内助的不嫌棄, 畢生銘感. 到兒子出世, 在醫院抱着新生命的感受, 亦非筆墨可以形容!

 

移民來加之後, 最震撼的感覺就是在入籍儀式裏高聲唱”O Canada”. 上世紀在香港成長, 鑒於殖民地是borrowed place, borrowed time, 很難培養歸屬感. 入籍當天有機會選擇自己的國籍, 正式成為加國一份子, 當然興奮無比, 甚至想與身旁一齊宣誓加入大家庭的其他人, 來個熊抱或至少握握手, 互相祝賀一番. 不過, 倘若對方是蒙面的, 看不清其表情, 可能覺得是我不受歡迎而卻步.

 

哈珀總理最近就曾經說過在入籍儀式中, 蒙面(niqab)是隱藏身份, 是”offensive”. 對我來說, 這不是一個宗教或文化的問題, 而是入鄉隨俗, 尊重他人的基本禮貌. 當然, 移民後並非什麽都照單全收, 舊習慣可以transplant.不喜歡冰球, 可以繼續打籃球及踢足球; 年初一搶着上頭注香, 亦沒有人會反對. 另一方面, 別人一向的傳統習慣, 例如在聖堂和其他嚴肅場合除帽, 亦須要跟隨與尊重.

 

在加國多元文化環境下, 錫克教徒的頭巾曾經引起糾紛, 最後要勞動法庭頒佈, 在工業安全情況下要戴頭盔的規定, 所有人, 包括戴頭巾的人, 都要遵守.同樣理由,在入籍儀式中短暫時間除掉面巾,相信亦不會對任何人造成不便.試想在眾人一起宣誓入籍的高興儀式裏築起一度屏障,不願與大家庭其他國民溝通, 又何必呢?

 

記得以前有一宗亦與公民法庭有關的個案, 指有人不願在宣誓儀式中, 讀出效忠女皇的字句, 結果被拒諸門外. 其實新移民由老遠的故鄉辛辛苦苦來到新家園, 等候多年才有機會申請入籍, 為何賓主不分, 硬要人家改變建國百多年來的習俗呢?

 

最近魁省一位法官拒絕處理一名帶hijab頭巾女士的案件. 讓我澄清一下:hijab頭巾就好像一般女士在大風季節戴在頭上的絲巾那樣, 眼,口,鼻與甜美笑容看得非常清楚, 完全沒有”隔幕”感; 而niqab則不同, 只看到眼睛, 的確令人有” 神秘”感.

 

對我來說, 新移民與本土出生者最好” 打成一片”,穿着任何服裝都無問題, 只要不隱藏身份便行. 再者, 現今社會很多時要出示photo ID, 蒙着面可能令自己諸多不便呢!

(www.theccca.ca)

老胡途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立笛' 的评论 : You can join us to preserve Canadian values, at www.theccca.ca
立笛 发表评论于
"It is offensive that someone would hide their identity at the very moment where they are committing to join the Canadian family,” says Stephen Harper.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老,但不糊涂!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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