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果你生活在唐朝,那在申报户籍信息的时候,必须接受一道叫做“团貌”的程序。“团貌”,继承自隋朝的“貌阅”制度,意思是说,县衙门在居民登记户籍时,要 验查户籍上所有人的年貌,以防止有人虚报年龄或假冒残疾来逃避赋役。验查无误之后,便根据年龄大小在户籍档案上注明“黄小中丁老”,按唐朝的法律,男女3 岁以下为“黄”,15岁以下为“小”,20岁以下为“中”,男性居民21岁以上为“丁”,60岁为“老”。成丁即意味着要承担赋役。
包括 “团貌”在内的户籍登记,每三年举行一次。因为有了“团貌”的程序,唐代的户籍档案通常还记录有人户的体貌特征,如肤色﹑身高﹑面部有何特点。在敦煌出土 的唐代籍帐残卷中,就发现不少户籍资料都注明了诸如“右足跛,耳下小瘤,面有黑子”之类的文字。古代没有照像技术,这些对体貌特征的描述相当于照片,可以 防止作伪,也可作为民户脱籍逃亡后的追捕线索。这也显示唐代的户籍制度已发展得更加严密了。
唐朝因承创自北魏的均田制,国家要按照户籍上的 丁口向每个家庭授田,18岁以上的男丁每人授田100亩,其中80亩为“口分田”,受田之人去世之后,则由国家收回;另外20亩为“永业田”。口分田与永 业田原则上都不允许自由买卖,只有在户籍迁移或无力丧葬时,才准许出卖永业田。女性一般不授田,只有当户主时才得授田50亩,寡妻妾也可授田30亩。商人 的授田数量是平民的一半。贵胄与官僚则可以拥有从200亩至100顷的田产。获得了国家授田的百姓,需要为国家纳税和服役。唐朝的赋役也属于人头税,每丁 每年纳粟二石,叫做“租”;输绢二丈,叫做“调”;每年服徭役二十日,若不应役,则按每日三尺绢折纳,叫做“庸”,合起来,就是“租庸调”制度。
均 田制是一种比较均平的财产制度,大体上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抑制了土地兼并。但农民也因此被束缚在土地上,无法自由迁徙。老百姓要出个远门,需向户籍所在地 的官方申请“公验”(类似于通行证),才可以出入关津。我们以为长安城可以来去自由,那是浪漫的想象。守城的门卒若放了没有“公验”的人入关,要被罚服一 年苦役。
但唐代户籍制度跟之前秦汉时期、之后宋代的最大差异,并不是增加了“团貌”的程序,而是形成了“编户”与“非编户”两个不平等的阶 级,编户为良民(自由民),非编户为贱民(非自由民)。换言之,国家的编户齐民只覆盖一部分人——良民,另一部分人则属于贱民,没有资格编户,只能附籍于 主家。唐代的贱民主要包括给官府服役的官贱民,如工户、乐户、杂户;以及依附于门阀世族的私贱民,即部曲、奴婢,他们是属于私人的财产,可以像货物畜产一 样交易。
唐代良贱制度源于魏晋南北朝的“第二次封建化”:一批士族慢慢演变成垄断了政治权力、经济特权与社会地位的门阀世家,他们十分重视 谱牒的修订,并只在豪门中通婚,以保持高贵的血统;而另一批失去土地与财产的平民,则成了依附于门阀的部曲、奴婢,丧失了独立的法律地位。这有点像先秦的 贵族与私属的关系,不过魏晋以降的“封建”并不是国家建制,而是表现为一种社会结构。
如果我们想穿越到唐朝,那请先祈祷:别降生在贱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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