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习惯把国人按地域划分为南方人、北方人,或者更精细地缩小为各省、各地区(如陕西分为陕北、关中、陕南)人。不同地方的人在体质外观、脾气秉性、生活习惯以及语言口音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别,北方人到江浙和粤闽去,跟到外国差不多,听不懂,说不清,急得挠墙吐血。
美国早在18世纪就有人提出,不要特意区分哪里人,我们都是美国人。这种摒弃地域意识,强调国家观念的倾向,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越来越成为身份定位的主流认知。南北各地的差别除了口音(与中国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其它方面则与其说是地域,不如说是种族和移民祖国的原始胎痕,以地域划分人的观念越来越淡薄了。
现在地道南方人应该主要生活于小城镇和乡村。以我在南方城市工作和生活的经历,很少碰到几辈世居的南方人,大多数人说话没有南方腔(黑人除外,他们的美式英语本以南方口音为主,北方土生土长的黑人也是操这种特意为之的口音),也没有人承认无“精魂食品(“SOUL FOOD”南方农家菜,以烤玉米糕、油炸食品为主)”不欢,就好这口儿。
然而老辈人把南北界线看的很重,由于双方的经济结构、劳动力来源与政治经济利益乃至观念各异,导致惨烈的内战。失败的南方虽说不再反叛分裂,但悲壮、屈辱的记忆却长久保存下来,至今在南方许多地方都可以看到当年南方领袖与军队将领气宇轩昂的雕像。亚特兰大石头山上的巨型浮雕是其中的代表作,节日庆祝活动,放映镭射秀,每当出现南方总统与将领纵马奔驰的画面,欢呼尖叫便立刻和礼花轰鸣相互呼应,撞击山岩,震撼人心,激荡热血,就像美国人每次以无比的热情和衷心的骄傲迎接从战场归来的亲人一样。那是他们心中的英雄,虽败犹荣。
历史上,美国南方从地域上说,是指东南各州,不包括加州、新墨西哥、德州,甚至没有佛罗里达。上帝在分配五色土时,给了美国南方与中国岭南同等待遇,都是红土地。但是相同的土地却产生了不同的社会形态。美国南方与北方的最大区别,刚好与中国相反,北方是发达的工业化、民主化社会,南方则是封闭的、盛行奴隶制的农业社会。有位作家在内战结束后从印第安纳州到弗吉尼亚州去接管庄园遗产,“辞别了发展迅猛的、世界性的和万花筒似的西部,前往生活闲适、环境恬静的弗吉尼亚,那里没有压力感或紧迫感,没有对未来的忧虑,明天要干的事跟今天完全一样。”假如排除有遗产保障,不必为生活发愁的因素,他的感受可以算作南方与其它地方不同的写照。有人说,北方人爱赚钱,南方人爱花钱。在南方人看来,北方人“是一批见钱眼开的店小二:精明但无尊严,勤奋但缺少悠闲阶级的风采。”
由于南方比北方经济落后,所以在我眼里的南方人首先应该是指印第安人,其次是出生与长期生活在南方的带有浓重口音的黑人和“红脖子(从事畜牧和农业的白人)”们。他们受教育程度较低,游手好闲,带有据说与湿热气候有关的暴力倾向。不仅“3K党”从中产生,而且从南方走出的美国第七任总统杰克逊的家训,就是为了名誉不惜挑战法律。杰克逊牢记母亲的临终遗嘱:“遇事不要过分,尽可能地避免争吵。但要时刻谨守作为男子的气概。遇到人身威胁、殴打和诽谤时,不要诉诸法律。对一个真正的男人,法律不能合理地弥补这些事的侮辱。”一生中至少参与了13次攸关名誉的决斗,这在世界近代史的政治家中颇为罕见。因此,有人总结南北方教育的侧重点分别为:北方父母培养子女的内在良知和对犯错的内疚感(GUILT),南方则是灌输名誉感和有关个人尊严的羞耻感(SHAME)(如果把他们移民中国,那就是“老炮儿”)。外来人尤其是从冷漠的北方来的人,若仅仅看到热情好客,便忘乎所以,触犯了涉及男子颜面的问题,那得有足够强大的承受力准备迎接南方人的挑战。
南方人内心深处对北方人有一种疏离感或隔膜感,一提起北方人,总是称之为“洋基”。每当纽约棒球队“洋基”打败南方队后,南方人会自嘲:碰到“洋基”,哪能不输。而南方的口音和个性也会成为其它地方的人开玩笑和嘲讽的话题。如见到南方人故意模仿把“YOU”念成“YO”。把南方人因为生活节奏缓慢而形成的说话和行动慢的习惯,说成具有思维迟钝的怪癖特征。对讲究礼貌、好客则贬为做作。对南方的中下层“红脖子”几乎就没有多少好评,一般都把保守、排外、浅薄无知、自以为是、好面子、嗜酒、好赌、热衷武力等等帽子扣在这些据说是古代凯尔特游牧人后裔的头上。南方人安于闲适的生活,乐天知命的态度也是沿袭其凯尔特先祖,因为放牧生活有大量空闲时间与过剩精力,都被用来宴乐寻欢和打架争斗。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从内战结束到今天,南方总体上的暴力犯罪和谋杀率都高于东北诸州。”“北方的杀人案多是由于入室抢劫等对陌生人的犯罪,而在南方则常常因酒吧斗殴或三角恋情而导致凶杀。”当然,现在犯罪的主体已经不是那些凯尔特人的后裔,而是其他族裔。
在美国精神的塑造中,欧洲新教起了很大作用。有人说:“美国人不像欧洲人那样墨守妨碍变革的传统和陈规旧习。革命的传统和共和主义思想使他们感到自己是一个新型的、与众不同的人。”不过,这用来说北方人可能比较恰当,而南方从表面看来教堂林立,被人称为“圣经地带”,但是这里的人更具有保守主义价值观的特点。有人认为,南北方人的差异是他们继承的思想传统不同:北方以英国的清教为主,因此“刻苦工作、勤俭节约、自尊自重、忠实可靠、自我约束、自力更生和为实现长远目标不惜放弃眼前的利益。”作为美国人,他们喜欢显示与故国的区别。而南方的庄园主们则喜欢模仿英国人,继承了英国骑士文化的传统。这不由得让人遐想,当年如果不是航向偏差,抵达了马萨诸塞,“五月花号”原计划到弗吉尼亚去安家。造化弄人,阴差阳错中,奠定了南北差异的基础。
好像有过殖民地历史的地方都有这样一些人,他们醉心于模仿原宗主国上层社会文化风俗习惯,以其为文明制高点,提升自己的心理定位,俯视芸芸众生。比如台湾的日式流绪、香港的英伦情结、上海的老克勒孑遗等等。
在美国历史上,对南方庄园主的赞美不绝于耳。1857年,弗吉尼亚州长亨利·怀斯把庄园主们描述为“身居僻乡不失文明,生活欢愉不忘仁慈,在社交中举止稳健优雅,一有闲暇便去提高自己在道德、行为、哲学和政治方面的修养。”有的历史著作说“南部人喜欢自我标榜的形象是乡村绅士派,其举止风度忠厚谦和、热情好客、悠闲自得、善骑猎、对妇女有骑士风度、对同等人尊重,对下等人仁慈。” 中国人听了是不是感觉有士大夫的影子? 中国不少人迷恋美化乡绅、贵族作派,视为模范,也与此相仿。也许有人会对我使用“美化”一词不以为然,那就以“仁慈”为例,试释一下:仁慈的背后是包容,没有包容,就不会仁慈。但是,包容本身就不是平等意义上的宽容谦让,而是居高临下大人不记小人过的容忍大度。人们常说的“有容乃大”,其逻辑关系应该颠倒过来:有大乃容。一般来说,包容往往是地位、辈分、年龄、实力或精神层面高出一等的人才能做的,低一等的则不是包容,而是忍受。美国南方的庄园主都是靠买卖和使用黑奴维持庄园经济的,黑奴们的悲惨境遇,不仅现代人义愤填膺,当年反对蓄奴的北方人也是激烈痛斥,并且不惜诉诸武力。因此,他们的“乡村绅士派”和“骑士风度”,不能不大打折扣。
南方上层社会中,确实有些在道德修养上相当突出的优秀人物,对南方庄园主的赞美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与这些人直接相关。比如内战时的南军主帅罗伯特·李将军被人描述为:“献身于战场的英勇汉子,枪林弹雨下镇定自若,以牺牲自我来拯救同袍和家国。行事磊落,举止优雅。对战事精通,对女性敬从,最后,对昭昭天命坚忍的顺受。”而第一位总统华盛顿谦逊、谨慎、公正、诚信等品质,更是令后辈无数敬仰者心悦诚服,以致让人很难把他们与蓄奴主联系在一起。这些人的精神面貌受益于重视希腊和罗马的文学与道德伦理思想,《伊利亚特》《奥德赛》与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都是他们在《圣经》之外的必读书。对此,同样重视传统文化教育的华裔当不无感慨吧。
有人认为,“悠闲的生活使南方人有时间投入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和对烹饪技术的探究”,为美国文化增添了光彩。他们贡献了唯一被称为美国菜式的“精魂食品”,创造了蓝调、乡村音乐和摇滚乐,在他们中涌现了大批蜚声全球的艺术家(如“猫王” 艾維斯·普萊斯利)和文学家(自称“南方作家”的马克·吐温、诺奖获得者福克纳和《飘》的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等)。连“南方生活的贫乏”也被福克纳说成是促使“艺术家不得不靠想象去创造他自己的世界”的有利条件。身为美国最初13个州中的第一大州弗吉尼亚,既是南方各州的头把交椅,也是早期美国史上的老大,前五位总统,有四位出自那里。可以说,南方人对美国社会的贡献足以让人肃然起敬。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地理气候环境、人文氛围对人的精神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如果你喜欢南方的山水,那么对在这片山水中成长,并随着时代不断变化的环境而变化的人,会爱屋及乌吗?其实,不管哪里的人都是千人千面,很难像古代人口稀少时那样容易形成较多共性。没有人会把南方人都看成越老越活跃的前总统卡特大叔,伶牙俐齿、斗志昂扬的马丁·路德·金,或者憨萌的阿甘,更不会把他们都视为异类。他们也都是普通人,具有凡人所有的一切。如果在采摘季节,到农家果园,听听别致的南方口音,感受好客的热情,欣赏乡村音乐,品尝南方风味菜式,也是令人愉快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