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裔警察梁彼得的案件理性简析

 

  对一年前发生的华裔警察梁彼得案件当时没当作回事,总以为正常司法系统的裁断不会太离谱,但结果太令人失望。

  这是件大事,不仅对华人社区,也是对美国、北美及其所有的多民族国度都是一样的。必须起来呼吁公正,让这个已经被搅和糊涂的社会尽力走向正常的理性轨道。

  对梁Sir的判决一出笼,立即让人认识到明显的不公。这主要是由社会的大气候、长期形成的对华人的意识、对案件的分析辩护不力造成的。这个结果不仅会进一步加深对华人社区的不利影响,也会加重今后治安的难度,进一步恶化警民关系,最终会让社会正常的体系失控,造就一个又一个的底特律。

  首先,案件一经披露是黑人受害者,立即就引起了种族性的过分关注和解读,一开始就产生了偏见;近年来美国的几个重大治安事件,受害者都是黑人,连总统和希拉里都怀疑这个比例是否有点问题。这种社会舆论必然产生重大惯性,对梁Sir案件的判决起到不利影响。这是一种没有办法直接提到桌面上来论证的歧视和偏见,可惜在梁Sir的判决结果上清楚地看见了其影子。

  其次,梁Sir不是美国土生土长的华人,在美国这个以白人和黑人主导的治安体系中,明显是处于对其不利的工作环境中。这一点,也是无法提到桌面上来讨论的。但可以就案件的深入分析,直到nypd排班作业中找到疑点,争取到对梁Sir案件发生过程的理解。

  三,案件发生的环境、过程,所有当事人的客观处境及其证词,刑侦的结果及其模拟等不尽详细,有主观论断嫌疑。譬如,手抠扳机需要10磅的力量,籍此认为开枪是有意图的,或鲁莽不负责任的。其实,人在突然紧张的一瞬间,手指自发的爆发力肯定远大于此。偶就不信,那些技术专家和陪审人员不了解和没听说过这个基本道理,还是有意忽视?

  四,一般人可能不能理解那种楼房的复杂条件,但审理和辩护的人应该完全明白,陪审员也应该得到相应的准备,以便能切身体验到案件场景的真实性。稍有常识的人都能从媒体披露的实情中感到那种场合、那个时间段跟警匪片有一拼。当然,作为一名受过训的警员,应该有一定的心理和技术素质,但也不能排除一时的紧张和不稳定,更何况是一名经验欠缺的年轻警员。这就与nypd的管理和整体状况脱不开干系。Nypd集体失声和不作为,是在保护自己大集团的利益,这也是社会走向滑坡的一个重要信号。

  五,从墙壁上弹射出来的子弹造成了受害人致命,这是一种极端的偶然性。根本排除了梁Sir的主观攻击意识和所谓的鲁莽行为。黑灯瞎火的,警员和受害者都不明对方;枪响后各方都紧张,受害人还不明就里自己往下跑。俩个警员,其中一个自己都被吓傻了。说梁Sir不就治,另个警员也没作为,不能就受害者的搭档的言语作为指控被告的主要依据。

  六,现在才知道辩护方的律师具有从警的经历,以为能够利用这种经历为案件的分析起到积极作用。如果这样的律师是在完全的和平环境,潜意识里有警察训练的要求在作怪,那么无疑会阻碍了对梁Sir的有力辩护。这是梁Sir聘请这种律师时的一时疏忽,也是偶们作为旁观者的事后诸葛亮的一种感慨而已。

  七,偶最看不惯的就是民众不分青红皂白、跑到被告人家门口示威、抗议。人家是执行公务,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造成受害人的伤害,你也不能去向人家家庭抗议示威,不能打着民主的旗号违反人权吧?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意识,梁Sir的不公正判决就是这种意识的反映。这就需要人人能从自我做起,努力维护社会的公正。

十全老人 发表评论于
七,尤其赞同。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流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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