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后,儿子进入了科恩社区中学,这所中学距家里的距离有9公里左右,儿子每天都要乘校车往返。这所学校的特色是它对体育的重视以及由此所取得的成绩,它的文化课评比要在语法学校之后,但其出色的体育特长教育,对很多当地的孩子和家长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有些不在这个学区的家庭,为了让孩子能进入这所学校,专门把家搬到了这里。可以看出,与有些华人家庭更重视文化课不同,英国人和澳洲人一样,对体育的重视有时甚至超过了文化课。其实,这是有充分的道理的,健康的身体是所有成就的基本保证,没有健康的身体,其他的一切梦想都是空中楼阁。
进入中学后,年级的各个球队都开始组建,儿子如愿以偿参加了橄榄球队。看到贝克汉姆的故乡对足球近乎于痴迷的喜爱,儿子还参加了足球队。挺奇怪的,儿子以前好像对足球没有太多的了解,但到了英国后,电视上看到的很多球员,他都认识,都能叫出名字。为了更好的了解英国足球,儿子还从图书馆借了一本厚厚的、大部头的一个足球教练的自传,那个教练在当时的英国和世界都很有名气,我不记得这位教练的名字,好像有‘艾瑞克’的发音。也许是澳洲带来的惯性,虽然也踢足球,但儿子对橄榄球的兴趣还是要大些。
新学校,新开始,很多小学时的小圈子由于圈子里的同学去了不同中学等原因而不复存在。儿子很快就有了新朋友,有些朋友还是同一个球队的。因为球队训练而赶不上校车,朋友的父母去接他们的孩子时,也会把儿子带回来。
现在儿子的课后活动因为朋友的增多而增加,不久又从同学朋友菲利普那里买了一辆二手BMX小轮自行车,经常和同学们一起练习自行车跳跃、飞跃障碍等小轮车技巧。一日,一群同学陪着儿子回来了,儿子脸上渗着血迹。原来儿子在玩小轮车飞跃障碍时摔了下来,把鼻子和脸都磕破了。这次,我们没有着急叫救护车,当时正好有一个大学的朋友在我家,他帮着清洗了一下伤口,做了一下简单的包扎,之后去了医院进行了处置。如果细看,儿子的脸上直到现在还有一个小小的疤痕。
进入冬季的时候,校际间的橄榄球联赛开始了,比赛一般是在晚上进行。我很清楚的记得一场比赛,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那天我穿着毛衣毛裤外面还穿着羽绒服,依旧被冻得浑身发抖,而参加比赛的孩子们却是背心短裤。当我问儿子冷不冷时,他说不冷。那天比赛的结果是儿子所在的球队以大比分惨败,但儿子却攻进了队里唯一的一个‘触球’。
不知为什么,联赛过后儿子忽然对橄榄球失去了兴趣,可能是由于联赛中没有取得好成绩,遭受挫折,或者是感到自己的块头不够大,撞不过当地那些大块头的孩子们,当然这都是我的猜测,具体原因到现在我也没弄清楚。
儿子退出了橄榄球队和足球队,转而对篮球产生了兴趣,并和菲利普同时参加了学校的篮球队。现在整天挂在儿子嘴边的是NBA、大鲨鱼、奥尼尔、科比、湖人队等等一些我完全听不懂的新名词。学校的训练他自然是每次都积极的参加,放学回家以后也经常和同学、朋友们在一起玩篮球。自己在家里的时候他也不闲着,为了练习扣篮,儿子在屋里和后院都挂了蓝框,经常拿着个小皮球跑到那去扣篮。没事在屋里也练习弹跳,最先是跳起来,尽力用手指去触摸天棚,后来变成用手掌,再后来是尽力用脑袋去碰。因为脑袋一直都碰不到天棚,他也就放下大胆去跳,后来有一天,脑袋忽然碰到天棚,并磕疼了头部。从此以后,他轻易不敢在屋里练习弹跳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儿子所在的篮球队在地区联赛中经常取得冠军或亚军的好成绩,各种各样的奖牌得了不少。这些好成绩更激励了儿子对篮球的兴趣,他自己在网上查了一下,根据父母的身高及其他一些因素,他说自己应该能长到1.84米,如果能长到这个身高,他就继续玩篮球。如果长不到这个高度,他就放弃玩篮球。虽然这个身高在篮球队还是矮个,但有些世界上著名的球队里的确有这样身高的运动员,而且表现很出色。
有一天我问他:“小学时那个经常欺负人的大胖子也在你们中学吗?”
“在”他回答到。
“他还欺负人吗?”我接着问。
“现在他老实了,再不老实,我们就揍他”儿子很自信。
“他不是又高又胖,比你们高出好多?”
“没有,他现在很小,已经不敢再欺负人了”
儿子长高了许多,而且有很好的朋友圈。现在儿子已经越来越喜欢英国了。
在学校上历史课的时候,儿子知道了在二战时,为了躲避德国人的轰炸,英国城市里的孩子们都要疏散到乡下去,并且每人都配备了防毒面具。好像是学校的作业,也可能是儿子的兴趣,总之儿子亲自做了一个面具,和丹尼尔与詹姆斯一起玩。
又到了学校露营的时候,与澳洲很少孩子参加的情况不同,这里的孩子们大部分都参加了。儿子当然玩的很开心。回来后,儿子拿了一张照片让妈妈看,照片上是一位棕色头发的女孩子。儿子告诉妈妈,他喜欢这个女孩子,要把她当做自己的女朋友。在露营时,他们在一起玩的很愉快。
可是和男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候,篮球、NBA、小轮自行车和其他男孩子们的游戏很快就使儿子忘记了他的‘女朋友’。自从以后,他再没有提起过她,这‘变心’也太快了。有这样的‘男朋友’, 不知道女孩子会不会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