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Rule of Law 还是 Rule of Lawyer? 你在美国干一件事怎么知道是否合法呢?如果甲和乙签了合约,后来发生争执,告到法院,法官能够看懂合约裁决吗?
美国从总统到老百姓,干什么事情是否合法,都要咨询律师。别看奥巴马克林顿都是律师出身,总统决定什么事情,都要法律顾问把关。这叫rule of lawyer。大家不是按照法律来办事,因为大家都不懂法律,法律是有的,谁都可以看,就是谁也不敢说自己看懂了,一定要律师说可以才可以。大家不能按法律办事,大家都必须按照律师指点办事。而且,同样的法律,请得好律师就可以办多点事,请不到好律师就尽量少半点事,有时宁愿吃点亏,省得惹出大麻烦。比如说政府无限期关押嫌疑犯在官塔纳摩不审问,这种事放到谁都不能做,应为有法律呀,有正当程序呀,这个法律原则家喻户晓,可是,人家总统有法律顾问就能做,做了还不违法,你抗议说他违宪也没有用,因为美国是“rule of law”对不对?抗议不作数对不对?你得请律师去吿总统,但你请的律师不如总统法律顾问牛,吿到最高法院你也吿不倒总统。法律不如律师,律师可以说黑道白。这叫Rule of lawyer。
你买房子,有一大堆法律文件,千万不要以为是Rule of Law有了买卖合约就万事大吉,Rule of Law是叫得当当响的,但实际上靠不住,你还得找律师把关,律师也把不严这个关,你还得买契约保险,万一契约有欺诈帮你把关的律师都不负责,要保险公司理赔。买房子,律师拿着一大堆文件,叫你这里签名,那里签名,签的手都软,就是看不明白这些文件,只能信律师的,律师说行就签,不费那脑子去读合同。合同也不是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出来的,而是双方律师认可的。这以后双方争执起来,法官也看不懂,要双方律师到法庭辩论法官才能裁决,才法律文件面前,法官也是文盲。这叫rule of lawyer。
你被公司录用了,恭喜!公司人力资源给你一堆文件,叫你这里签字,那里签字,签好两份,公司人力资源保留一份,你自己珍藏一份,以后和雇主有矛盾了,各自找自己的律师,看谁的律师牛。这叫rule of lawyer。
陈果仁与凶手往日无寃,近日无仇,平白无故被无端杀害。就是律师不够牛,结果凶手不用做一天牢。杀人偿命,是摩西十诫之一吧?rule of law,杀人违法对吧?偏偏法律不可信,可信赖的只有律师,这叫rule of lawyer。OJ杀人了吗?法官说没有,老百姓都说有,为什么没有判刑?OJ有钱呀,请的律师牛呀,帮OJ打赢官司的律师是名利双收,以后无论做了什么事,找这个律师就能补救,法律不法律的根本不用去管。知道为什么律师和律师费用不一样?一分钱一分货,收费多的律师能让你少受法律约束甚至使你免于法律制裁。在美国,一旦发生大事,一定要保持沉默,你说的每句话都是对方律师置你于死地的证据。一旦发生大事,第一时间是找个好律师,那句话该说那句话不该说都要问自己的律师,至于事情究竟是谁的法律责任靠“rule of law”是靠不住的,只有靠lawyer。这叫rule of lawyer。
Rule of Law 得以实行,必须是人人都看得懂法律,人人都能解释法律,人人解释的法律都一样,才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则是法律面前,请得起能说会道的律师的比请不起律师的高人一等,这叫Rule of Lwayer。
Rule of Law的典范是,摩西十诫,“约法三章”,“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因为谁都懂得这个law,谁都懂得这个Rule 。人人懂得law是rule of law的前提。
为什么南美民主国家黑社会当道呢,因为黑社会当道也是兔子不吃窝边草,一个讲义气的黑帮或许比名不符实的“Rule of Law”成本低些,交保护费比交税强,你不交保护费,黑老大宰了你你告到法院也没有用,黑老大的律师是谁呀?黑老大宰你前是咨询过律师滴。在南美,黑社会或许比司法机构来得实在,只要这个Rule是黑手党老大强制的Rule,大家知道什么是Rule,而所谓“rule of law”的西方法制社会,大家更本不知道什么是Rule,因为大家都不知道什么是law,都是事后律师说了算,哪里有什么rule of law呀?只有Rule of lawyer。
梁警官被判刑,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大的讽刺。你有言论自由,有集会自由,但请不对律师,什么都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