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揭开了全中国的伤痛

 

夏华斯和养母

  她叫Jenna Cook,中文名叫夏华斯。1992年3月24日,这个刚刚出生1个多月的女孩被遗弃在武汉硚口区宗关街街道办事处门前,随后被送往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几个月后,夏华斯被一位美国女教师收养。

  20年后的2012年,昔日的女婴已经考入耶鲁大学。为了寻找她的生身父母,夏华斯从美国来到自己的故乡中国武汉。在寻亲的过程中,她见到了50多个家庭,可惜最后仍然没有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

  2014年,夏华斯从耶鲁大学毕业,并成为富布赖特中国学者。最近,她在《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从自己的角度讲述了寻亲过程中的一些遭遇和感受。

 

  她说:在寻亲的过程中,我见到了50多个家庭,他们每一个都在1992年3月在武汉的同一条街上遗弃过他们的孩子。这隐含的意义迫人心扉。那个月中在其它街道上又有多少被遗弃的孩子?那一年的其它月份中又有多少孩子被遗弃?其它的年份又有多少被遗弃的孩子?还有多少家庭选择沉默,没有出来同我见面?

  这个问题,细想一下真的让人觉得有点恐怖。

  夏华斯在文章里还写道:2012年,我去了一个长途汽车站,距离我被遗弃的那条街很近。我问那里一个年长的工人她是否曾记得在1992年3月捡到一个婴儿,她叹息着回忆道:“在那个年代”她和她的同事经常在长途汽车站捡到婴儿。

  对于被不少中文媒体形容为幸运的女孩,夏华斯显然也颇有微词。要知道,她几乎是一出生就被遗弃了。夏华斯写道:中国媒体对于我的故事大肆报导。我很快被贴上了标签:我是一个“去了发达国家,” “上了耶鲁”的“弃婴”。一个中国记者对此表示赞叹:“你是如何从如此不幸变得如此幸运?在一分钟内,你的命运完全被改变了。”

  “他们执拗地关注着我的幸运和常青藤名校,但却完全无视我们这些中国领养儿童的不幸。虽然我们有了新的家庭,但是我们失去了原本的文化、语言和国籍。因为在这些白人社区里很少有其他种族的人,我们中很多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遭受到种族歧视。每年都有从中国领养来的孩子自杀,他们的经历深深地撼动着我们这些人的灵魂。”

 

夏华斯在和一位前来寻亲的母亲拥抱,后面是这位母亲的女儿。楚天都市报

  夏华斯的文章中还涉及到了中美在家庭观念上的一些差异。她在文章中说,自己经常被人问到,如果找到亲生父母,怎么同时给两边的父母养老。而这个问题对于美国人来说显然是不存在的,因为美国父母通常会自己攒钱养老,不会指望得到儿女的经济支持。

  还是让我们来读一下她的文章吧,夏华斯说,我也没想过寻亲这件事会揭开一片已被遗忘许久、但是遍布中国的伤痛。

  我返华寻亲却意外成为全国隐痛的焦点

  原题:A Lost Daughter Speaks, and All of China Listens

  作者:Jenna Cook  夏华斯

  翻译:孙韵

  原载:Foreign Policy

  中国武汉——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手捧着一块红色格子的破旧蓝布,“你见过它么?” 她问道,“你记得这块布么?”

  我拿起那块褴褛的蓝布对着光看,它的边缘因为已经日久磨损而起了毛边。“我们当时已经有了三个女儿”,她嗫嚅着,“我们需要个儿子。我们很穷,我攒了很久的钱才买了这块布,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给你缝了小衣服和小帽子。生下你50天后,我把你丢在了一座桥边。”她说不出“遗弃”这个词。

 

 

  这一切发生在2012年夏天,空气沉闷潮湿的工业城市武汉。我在马塞诸塞州长大,当时和我的养母回到武汉寻找我的亲生父母。对于我来说,找到亲生父母是我欠他们的。但更重要的是,那是我欠我自己的。我从没想过我的寻亲之旅会引来媒体的广泛关注,还会引出几十个家庭悲伤的过去——这些家庭都认为我是他们遗失的女儿,我也没想过这会揭开一片已被遗忘许久、但是遍布中国的伤痛,这个国家至今仍在同这段历史和解。

  美国妇女Margaret Cook是一名小学教师,热爱中国文化,并于1991年向中国方面提交了收养申请。图为资料照片:分别时,夏华斯(英文名Jenna Cook)的寄养妈妈(右)对她依依不舍。

  当年我二十岁,是耶鲁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我是借助大学奖学金才回到中国的,在奖学金申请书中, 我提到“我会记载寻亲的过程,以此为其他8万名生活在美国的中国领养儿童提供有用的帮助。”我本来计划前往中国三个不同的政府机构寻找我的领养记录,还计划在武汉的街头发放寻人启事。我想要寻找我的亲生父母,因为不论结果如何,经历这寻找的过程对于我来说是个解脱。抵达中国以后,我和养母如计划中地那样去了政府机构,在街头发放寻人启事。但一星期后,情况发生了重大转变:一个朋友的朋友有位记者友人在当地的《楚天都市报》工作,她表示愿意帮我们写篇关于寻亲之旅的文章。

  第一篇文章于2012年5月25日在《楚天都市报》第5页见报,标题是:“爸爸,妈妈:我多希望拥抱你们,谢谢你们把我带到这个世界。” 几周之内,媒体疯狂报导着我的寻亲之旅。各大媒体都刊登了我的故事,包括《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北京青年报》。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的几台节目都播放了关于我的纪录片,湖北、湖南和重庆的地方台,还有土豆和腾讯等网络媒体也播放了我的故事。在微博上关注我的人猛增到了几十万,《楚天都市报》的热线电话也因此响个不停。

  我收到了来自中国各个省份的电子邮件,包括西部的新疆和西藏,来信中还有生活在加拿大、澳大利亚、菲律宾、德国和英国的华人。有些祝我好运、鼓励我要“永不放弃”,还有一些认为我应该感激我的美国养母,建议我放弃寻找,别浪费时间。

  其中一些来信饱含着遗弃孩子所带来的深切悲怆。一个大学生来信说他在街上捡到了一个弃婴,但是他的父母不许他把婴儿带回家。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写信回忆道她的父母90年代遗弃她妹妹的经历,但是她从来不敢问及此事。还有一位朋友为我写了一首歌,名叫《风中的蒲公英》,他把歌曲的MP3,歌词和乐谱寄给了我。

  中国媒体对于我的故事大肆报导。我很快被贴上了标签:我是一个“去了发达国家,” “上了耶鲁”的“弃婴”。一个中国记者对此表示赞叹:“你是如何从如此不幸变得如此幸运?在一分钟内,你的命运完全被改变了。”

  他们执拗地关注着我的“幸运”和常青藤名校,但却完全无视我们这些中国领养儿童的不幸。虽然我们有了新的家庭,但是我们失去了原本的文化、语言和国籍。因为在这些白人社区里很少有其他种族的人,我们中很多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遭受到种族歧视。每年都有从中国领养来的孩子自杀,他们的经历深深地撼动着我们这些人的灵魂。

  我相信我的故事之所以震撼了中国公众,是因为在他们之中的很多人或多或少的听闻或经历过遗弃孩子的故事。在寻亲的过程中,我见到了50多个家庭,他们每一个都在1992年3月在武汉的同一条街上遗弃过他们的孩子。这隐含的意义迫人心扉。那个月中在其他街道上又有多少被遗弃的孩子?那一年的其它月份中又有多少孩子被遗弃?其它的年份又有多少被遗弃的孩子?还有多少家庭选择沉默,没有出来同我见面?

  在1992年到2013年间,有统计表明中国共计有139,696起国际父母收养中国儿童的案例。

  他们遗弃孩子的原因繁复各异,有的是因为计划生育政策,有的是为了要个儿子,有的因为太贫困,有的则是因为未成年怀孕,还有的是因为孩子或家庭成员有残疾。虽然想要确定弃婴的数量是不可能的,但这数目可想而知非常庞大。 在1992年到2013年间,有统计表明中国共计有139,696起国际父母收养中国儿童的案例。 根据中国政府的数据,在2000年到2013年间,中国还发生了494,616起国内收养,而这些只是通过正规渠道的国内收养,非正式的国内收养并不包含在内。

  2012年,我去了一个长途汽车站,距离我被遗弃的那条街很近。我问那里一个年长的工人她是否曾记得在1992年3月捡到一个婴儿,她叹息着回忆道:“在那个年代”她和她的同事经常在长途汽车站捡到婴儿。附近派出所的一个退休警察表示同意:弃婴那时候如此普遍,以至于政府都不再浪费时间进行信息登录。

  即便大部分中国人没有遗弃过他们的孩子,很多人也都听说过类似的故事。实际上,我发现几乎所有人——从餐馆服务员到出租车司机——都有熟人遗弃、弃养或者收养过孩子,再或是他们本人就是领养来的。但是他们很多人从来都不知道这些孩子有可能被外国人领养。有一个男人以为他是我的亲生父亲,他说:“我们从农村来到城里(遗弃你),就是希望一个富裕的城市户口家庭能收养你。我们从来没想过你最后会被送到国外。”

  作为富布赖特访问学者,我花了一年时间研究中国的国内领养制度,这才发现美国人关于领养和家庭的看法同传统的中国观念是如此大相径庭。在2012年,我记得自己完全不能够理解中国记者的问题。他们会问:“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是领养来的?” 在美国,被领养的子女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尤其是像我这种同养母种族不同的孩子。

夏华斯(右)与一位前来认亲的疑似妈妈拥抱合影

  他们会问:“你的养母怎么可能支持你寻亲呢?” 在美国,领养中国儿童的家庭非常注重子女寻亲,以至于有很多讨论会、活动和书籍专门指导养父母如何寻找孩子的亲生父母。

  他们会问:“如果你找到你的亲生父母,将来你怎么为两边的父母养老呢?”美国父母通常会为退休生活攒钱,而不会指望儿女给予经济上的支持。

  中国人通常认为我的寻亲之举会伤害我的美国养母。

  我现在可以理解,当时中国公众为什么对养母支持我寻亲的决定感到震惊不已。在后续研究中,很多大陆养父母私下表示他们觉得让养子女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对孩子是最好的。中国大陆的养子女在成年后如果发现了自己的身世,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他们通常会被两个家庭撕裂,因为两个家庭可能都会要求养子女给予他们关心、爱护和忠诚。

  这也是为什么武汉街头会有陌生人停下来称赞我养母的无私而谴责我的“忘恩负义”。中国人通常认为我的寻亲之举会伤害我的美国养母。 在后来我采访过在国内收养儿童的中国父母,他们普遍担心养子女在发现自己的身世后会不再认养父母。

  一位中国老奶奶最近给了我一个解释:“你好奇怪。在中国,只有生活悲惨的孩子才会寻找他们的亲生父母。你的养母对你那么好,你上了好学校,身体健康,生活快乐,你找亲生父母干什么?” 在中国媒体报道的评论区和我收到的短信、邮件中,这种观点异常普遍。但是,在美国,领养专家和专业人士认为寻找亲生父母是被领养人群的正常发展阶段——所有人都想要知道自己的身世。

一位疑似母亲的妹妹与夏华斯(右)拥抱

  中国公众对于我的寻亲决定争议如此巨大,也源于他们对我亲生父母有种种不同的看法。那些支持我寻亲的人认为我的亲生父母是善良的,只不过除了遗弃女儿别无他路。那些反对我寻亲的人将我的亲生父母视为残忍贪婪之辈。有人在信中说道:“你的亲生父母如此残忍、毫无心肝才会干出遗弃你这样的事。你根本就不该找他们,你什么都不欠他们。” 还有人警告我说我的亲生父母可能会要占我便宜:“你不应该找他们,当你找到他们后他们可能会对你不怀好意,比如向你要钱,或者要求去美国等。”

  迄今为止,我仍然没有找到我的亲生父母。关于他们为什么在1992年3月将我遗弃在武汉的那个街头,我仍然一无所知。但是我可以证明,我所见过的50多个家庭都生活在深切且真实的悲怆中。他们拥抱我、他们痛哭流涕、他们对我鞠躬、他们祈求我的原谅。

夏华斯(左)与一位疑似妈妈拥抱

  见到这些家庭让我质疑这些父母是否真的在传统意义上“遗弃”了他们的孩子。他们所有人都强调他们选择了安全的地点,好让他们的孩子能够很快被发现并得到照顾。很多人在孩子身边留下字条或者特别的衣物,希望有一天这些信物能够帮助他们再找到她。一个家庭在一张卷烟纸上写下了女儿的出生日期,说“这是我们的全部”。另一个家庭为女儿起的名字结合了父母的老家城市名称,希望有一天她长大后知道到去哪里找他们。一些母亲选择了特别的衣物作为记号,比如前文中那位拿着红蓝格子布条的母亲。

  当我问这些家庭为什么想和失去的女儿重聚,他们的理由是:他们想念她,想要知道她是不是活了下来。一位父亲眼含泪水的告诉我:“在我妻子心里,她非常想要找到我们的女儿。不论我们去哪儿,她都觉得街上的女孩儿’也许就是我的女儿!'”另一位父亲告诉我:“我只想看她一眼,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我什么都不要,我不想打扰她的生活。”来自另一个家庭的母亲说:“如果她过得好,我就不会再自责了。”

  在见到这些家庭的时候,我们——失去孩子的父母和我——是相互人生中残缺的那个部分。他们会哭泣,会说:“我真的对不起你,你能原谅我吗?” 而我则答,“我原谅你,我原谅你。” 在那个时刻,我就是他们今生也许再也不会谋面的亲生女儿。

  我问:“如果我没有那么爱哭,如果我长得更好看,你们会留下我吗?” 他们会说:“你是最漂亮的孩子,我们是如此想你。”

夏华斯(右二)与前来认亲的家庭合影

  我也发现自己会对着这些家庭发泄我的情绪。我终于有机会问:“20年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们。你们记得我吗?” 他们会说:“我们当然记得你。” 我问:“如果我没有那么爱哭,如果我长得更好看,你们会留下我吗?” 他们会说:“你是最漂亮的孩子,我们是如此想你。” 我们互相拥抱,我们彼此安慰。我们没有同样的血脉,但是我们体会彼此相同的伤痛。

  在那之后过了四年,这些场景依然萦绕在我的心头。我和其中一些家庭仍通过短信和微信保持着联系,但是通常只是在春节时简单地祝福彼此“春节快乐”。

  2015年夏天,我和2012年時见到的第一个家庭见面吃了午饭。他们仍然未找到他们的女儿。拥抱告别后,那位妈妈抓住我的胳膊,哭着说:“答应我你永远不会放弃,答应我你会一直寻找你的亲生父母,答应我你会尽一切努力找到他们。” 我本想说我已经把寻亲一事搁置一阵子了。现在我的故事仍然登在网上,如果我的亲生父母和我此生注定有缘再见,我们会再见。

  

但是在那时刻,这些话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看了一眼站在她身旁的男人——那个本来可能会是我父亲的男人——他眼中饱含着同样的绝望。他们需要听到我说他们的女儿不会放弃寻找,正如他们不会放弃找寻。在那个时刻,站在他们面前的我,就是他们的女儿。

  “是的,” 我点头说,“我永远不会放弃。”

 

sysyphe 发表评论于
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的地位,和伊斯兰教对女人的定义相比,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
幸福剧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月色如银' 的评论 : 祝福他们!
幸福剧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大号蚂蚁' 的评论 : 有道理。
幸福剧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pugongying' 的评论 : 的确,我看过美国养父母收养中国儿童的故事,的确非常感人!
幸福剧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心戚然' 的评论 : 自有千言万语啊!
大号蚂蚁 发表评论于
独生子女政策是一个重大失败。也是独权政府决策跳跃性极端性的典型例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高效率都是短期的,恶果是长期的。但是谁管身后洪水滔天呢?
月色如银 发表评论于

外国养父母的爱心,善良,正直,大度,会帮助被收养子女的健康成长。
心戚然 发表评论于
看的我心酸!就我周围认识的人来说,我就知道至少三个人是被收养的。一个是我妻子的妹妹,一个是她的高中同学,还有一个是我的家人。
pugongying 发表评论于
夏华斯很可爱,很漂亮!她的养父母很伟大!
pugongyi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zl9876' 的评论 : 同意
X723 发表评论于
中國人不要女孩子所以他們今後的兒子沒有老婆了。
幸福剧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Wiserman' 的评论 : 的确人性的挖掘和人的尊严需要改进和提高,太世俗的一个社会环境。
幸福剧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zl9876' 的评论 : 多么悲惨的时代,谢谢告诉我 这个故事,紧紧地握手!
希望这样的痛,不再那么多。
slusa 发表评论于
重男轻女又是中国人的一个恶习。被遗弃的儿童多为女孩和有残疾的,可见这些父母的丑陋,当然他们可能有一万个理由去赖别人,但是孩子是他们生的。
ingodwetrustforever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社会问题是很多的, 可从来都是顶层设计, 老百姓没有发言的机会, 比如, 计划生育, 很多的家庭, 尤其是农村, 深受伤害。 孩子的社会领养, 也是一个政策不透明的领域。
海外闲客 发表评论于
Jyx君为何又扯上毛时代好?那好,顺着你的说法讲,计划生育是从71年开始的,逐年严控,毛死后更是强制执行。可以说你又一次打了老毛的脸。为什么老毛要实行计划生育呢?因为老毛批了马寅初的人口论,无人敢有异议。老毛为何又要计划生育?因为他年年月月天天搞阶级斗争,除了忽悠青年上山下乡,只好搞计划生育。这是老毛搧了自己的脸。你一定不要揭老毛的短唷!
降魔 发表评论于
孔孟歧视妇女,是妇女的仇敌
探索者

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论语·阳货·17·25》)

孔子说:惟有与“女子”和“小人”难以教养,你亲近她(他),她(他)就对你不逊;你疏远她(他),她(他)则对你怨恨。

孔子开口就犯了一个大错误。“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孔子是如何来到这个世界上?据说是“纥与颜氏之女野合而生孔子”(《史记·孔子世家》),其父早死,由其母教养成人。“生”,“养”也!“养”,“生养”、“养育”、“喂养”、“教养”等。“生养”、“教养”了孔子的“颜氏之女”,就是一个“女子”!孔子并非是一个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孙猴子”!孔子也并非是一个放在树下自己就会长大的“毛毛虫”!孔子一不耕,二不织,是由“织也”,“耕也,馁在其中”(《论语·卫灵公·15·32》)的“女子与小人”养活着!教养着!孔子由“女子与小人”所“养”,而反道“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这不仅是孔子的无知,也是孔子的无德。《论语·宪问·14·34》:“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孔子何言“以德报德”,乃“以怨报德”也!

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论语·泰伯·8·20》)

舜有五臣而平治天下。周武王说:我有平国治乱之臣者十。孔子说:人才难得啊!难道不是吗?尧舜之后,以武王时最盛,武王称他有治乱之臣者十。其实在其中还有一个妇女,仅有九人而已。当时,周“三分天下有其二”,而服事殷纣。其德可谓至矣。“有妇人”,其中有一妇女。传说是指文王的后妃,武王之母,太姒有盛德。“有妇人焉,九人而已”,可见孔子鄙视妇女之一斑。在孔子眼里,甚至连武王之母,都算不上是一个“人”!孔子还“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公然对文王之妻、武王之母如此侮辱,文武在天之灵倘若有知,岂会让他!在孔子六百多年前,周武王就承认“妇人”是“人”,然而孔子却否认其是“人”。由此,也足见孔子之荒谬!孔子这种卑视妇女的思想,在当时也是极端落后的!在此有人会问:“妇人”也是“人”嘛!是啊!然而对此,孔子却不认同!

子曰:“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中庸·13》)

在孔子的“君子之道四”中,孔子甚至于“求乎朋友先施之”,也不“求乎子以事母”、“求乎弟以事姊”,足见孔子歧视妇女——“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根深蒂固和孔子对“母”、“姊”之歧视与不“孝”、不“弟”。由孔子无“父”,而“求乎子以事父”;无“君”,而“求乎臣以事君”;无“兄”,而“求乎弟以事兄”;无“朋友”,而“求乎朋友先施之”,然有“母”,却不“求乎子以事母”,也足见孔子“孝”、“忠”、“弟”、“信”等道德的虚伪。

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6·2》)

景春对孟子说:“公孙衍、张仪真乃大丈夫矣!他们愤怒时而使诸侯畏惧;他们安居而让天下安宁。”孟子则说:“怎么能称他们为大丈夫呢?你末学过礼吗?男子的‘丈夫’头衔是其父主持命名的。女子的出嫁是其母主持进行的,她把其女送到大门口,千叮咛万嘱咐,告诫说:‘到了夫婿家,一定要恭敬,一定要受戒,绝对不能违背丈夫。’以恭顺为美德,这是为妾妇之道。居而以天下为其家,以天下为其任,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百姓共行;不得志,则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易,威武不能屈,此乃才堪称大丈夫矣!”孟子本想要否定景春对公孙衍、张仪的“大丈夫”之称,不但没有否定,却给出了一个重要概念——“妾妇之道”。“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其实孔孟鼓吹的“孝弟”,就是鼓吹“以顺”“长上”“为正者”,让天下皆是“天子”的大大小小之“妾妇”矣!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孟子·离娄上·7·17》)

孟子说男女之间连物品也不能亲自授受,因为这是“周礼”。孟子鼓吹“‘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对此,到汉朝被孔儒发展成用来压迫妇女的封建礼教之“三从四德”的教条。“三从”:妇女未出嫁时,要服从父亲;出嫁后,要服从丈夫;丈夫死后,要服从儿子(《白虎通义》)。“四德”:妇德,要有封建道德思想;妇言,说话要遵守封建礼教;妇容,容貌打扮要符合封建礼教的规定;妇功,要有操持家务,伺候公婆、丈夫、儿子的过硬本领(《礼记·昏义》)。“三从四德”的封建教条,是除了政权、族权、神权之外的夫权,它完全剥夺了妇女的政治、经济、人身权力,而把妇女压在社会的最底层。鲁迅说:“……在中国,君临的是‘礼’,不是神。百分之百的忍从,在未嫁就死了定婚的丈夫,艰苦的一直硬活到八十岁的所谓节妇身上,也许偶然可以发见罢,但在一般的人们,却没有。忍从的形式,是有的,然而陀斯妥夫斯基式的掘下去,我以为恐怕也还是虚伪。因为压迫者指为被压迫者的不德之一的这虚伪,对于同类,是恶,而对于压迫者,却是道德的。”(《陀斯妥夫斯基的事》)

[西汉]桑弘羊批评曰:“《礼》:‘男女授受不亲,不交爵。’孔子适卫,因嬖(bì)臣弥(mí)子瑕以见卫夫人,子路不说。子瑕,佞臣也,夫子因之,非正也。男女不交,孔子见南子,非礼也。礼义由孔氏出,且贬道以求容,恶在其释事而退也?”(桓宽:《盐铁论·论儒》)

孔子视“小人”是“君子”的劲敌,“女子”是“男子”的劲敌,孔子极端仇视“女子”和“小人”。孔子既然如此仇视、鄙视“女子”,他如何能孝敬其母?孔子生而其父死,由其母养育、教养长大,孔子言“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对其母真是丧尽天良!孟子三岁丧父,是在其母抚养教育下长大成人。孟子与其母常年厮守在一起,孟子是“男”,其母是“女”,孟子与其母从来没有直接授受过物品吗?要知道“男女授受不亲”,——一直接授受,可就违背了“周礼”!当孟子看到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话时又有何感想?能容忍孔子这样侮蔑其母吗?何以竟然称其为“自生民以来,末有盛于”(《孟子·公孙丑上·3·2》)的“圣之时者”(《孟子·万章下·10·1》)呢?!“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是孔子对广大妇女的污蔑。妇女应当牢牢记住这一点,孔子是妇女的宿敌,天敌。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朱熹说:“存天理,灭人欲。”但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事实却是:“君子”们并非因为“女子难养”,而对女子“远之”、恶之,“灭人欲”,相反是“近之”、“亲之”,霸而占之,是“灭天理”!贫者贱者多无妻;富者贵者妻妾成群,并把开妓院当商业,不仅把娼妓作为性欲的补充,还把妇女当成摇钱树。据史料记载西晋,晋武帝司马炎,公元265年篡位称帝,在位26年,死于公元290年,他贪婪荒淫奢侈,为其淫乐,公元273年(太始九年),曾选中级以上文武官员家的处女入宫,次年又选下级文武官员和普通士族家处女5000入宫,灭吴后又选吴宫女5000入宫。据统计当时全国总人口约1600万,在他的后宫中的嫔妃就有1万多。他为了挑选天下美女,下诏全国停止婚嫁令中官分赴各州郡觅采娇娃。

那个称颂孔子“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朱子语类·卷九十三》),鼓吹“存天理,灭人欲”(《朱子语类·卷十二》)的三流“圣人”朱熹,就是一个“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货色,史载他为整倒政敌唐仲友,滥用职权对营妓严蕊严刑逼供,无所不用其极。他一边鼓吹“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边逼迫新寡的弟媳改嫁以图侵夺亡弟之财产。他一边高唱“存天理,灭人欲”,一边忙着强纳尼姑为妾,以及与其子争夺女艺人而大打出手。真是“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得志,与百姓共行;不得志,则独行其道。”《史记·孔子世家》:“定公十年春,……孔子摄相事……有顷,齐有司趋而进曰:‘请奏宫中之乐。’景公曰:‘诺。’优倡侏儒为戏而前。孔子历阶登,不尽一等,曰:‘匹夫而荧惑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杀人,这就是孔子的“得志,与百姓共行”!《孟子·滕文公下·6·3》:“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出疆必载质。”《论语·阳货·17·5》:“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论语·阳货·17·7》:“佛肸(以中牟畔)召,子欲往。”或惶惶不可终日,“载质”穿梭于诸侯之间,或谋“畔”,这是孔子的“不得志,则独行其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实行思想舆论专制,把“三纲五常”礼教道德枷锁强加在人民身上,把政治专制、文化专制、言论专制、思想专制推至极端,这是儒家的“得志,与百姓共行。”或“虽被俘虏,犹能为人师,居一切别的俘虏之上”(鲁迅:《且介亭杂文·儒术》),或做汉奸,这是儒家的“不得志,则独行其道”!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孟子·离娄上·7·26》)

“三”,很多。“后”,后代,特指儿子。孟子认为,只生有女儿没生有儿子也是“无后”。“无后为大”,不仅宣扬男尊女卑,重男轻女,而且也是硬扣到妇女头上的罪名,“无后”是妻子的“大罪”。孟子宣扬这种孝道的目的在于为复辟奴隶制反动路线服务,害怕奴隶主贵族断子绝孙,世卿世禄无人继承。这种孝道,又成为后来的地主阶级的一夫多妻制的理论根据。孟子这一思想的流毒很深,彻底批判这一反动思想,对于今天的男女平等,计划生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尧不媒而嫁,“舜不告而娶”,按当时之“礼”(应是通则、习俗),是违“礼”的,完全错误的。孟子在此之辩实乃强词夺理!这不仅可以看出孟子一副好诡辩的流氓相,也可以看出“礼”为统治阶级服务的阶级属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统治阶级把被统治阶级压迫剥削得无力娶妻,何言有“后”?又如何行“孝”?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曰:“礼重。”“色与礼孰重?”曰:“礼重。”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孟子·告子下·12·1》)

对于“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及“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之问,根据孟子对“尧嫁两女与舜”之事,尧和舜均“不告”的理论:“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孟子·万章上·9·2》),则完全可以得出:应该“不亲迎”而“得妻”及“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而“得妻”的回答。孟子对于高贵者与卑贱者的道德要求绝然不同,对高贵者是袒护的,对卑贱者是苛求的。

在旧中国,社会观念里的女性之德是出嫁后为人妻,为人母,照料家人。换言之,女性几乎没有直接参与社会的机会,只能借由父亲或丈夫、儿子等男性才能与社会有关连。在新中国,社会的观念和教育,讲究的是男女平等,女性经济独立、精神独立、人格成熟等。

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孟子曰:“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孔孟是歧视压迫妇女的鼓吹者,歧视压迫妇女者的帮凶,是妇女不共戴天的仇敌!孔孟儒家通过封建统治者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三从四德”,数千年来给亿万妇女已造成的和造成着的苦难比天高,比海深,罄竹难书。对此,妇女不应该忘记或漠视!

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而已矣。”(《孟子·离娄下·8·30》)

《百喻经·猕猴喻》:“昔有一猕猴,为大人所打,不能奈何,反怨小儿。”你看孟子所称道的“君子”匡章因自己没处理好与其父的关系,“得罪于父”,不是“君子求诸己”(《论语·卫灵公·15·21》),而是“小人求诸人”(同上),不是从自己方面找原因,而“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把责任罪过嫁祸于妻子,在这一点上像不像故事里那个“为大人所打,不能奈何,反怨小儿”的“猕猴”?“君子”的一项大本事就是谴罪于人、嫁祸于人,欺负弱者、妇女。在某种意义上,妇女,也是弱者。对此而孟子百般赞赏他。这就是对“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的注脚。孔孟之道是专门整治、欺负弱者的“学问”。孔孟之道是专门整治“女子与小人”的“学问”。

鲁迅说:“古代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但大抵因为寡妇是鬼妻,亡魂跟着,所以无人敢娶,并非要他不事二夫。这样风俗,现在的蛮人社会里还有。中国太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详考。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无什么裁制,便可知道脱离了这宗习俗,为日已久。由汉至唐也并没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的才说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出于真心,还是故意,现在却无从推测。其时也正是‘人心日下,国将不国’的时候,全国士民,多不像样。或者‘业儒’的人,想借女人守节的话,来鞭策男子也不一定。但旁敲侧击,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难分明,后来因此多了几个节妇,虽未可知,然而吏民将卒,却仍然无所感动。于是‘开化最早,道德第一’的中国终于归了‘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的什么‘薛禅皇帝,完泽笃皇帝,曲律皇帝’了。此后皇帝换过了几家,守节思想倒反发达。皇帝要臣子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节。

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厉害。看见唐人文章里有公主改嫁的话,也不免勃然大怒道,‘这是什么事!你竟不为尊者讳,这还了得!’假使这唐人还活着,一定要斥革功名,‘以正人心而端风俗’了。国民将到被征服的地位,守节盛了;烈女也从此着重,因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该嫁人,自己活着,自然更不许被夺。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国民,没有力量保护,没有勇气反抗了,只好别出心裁,鼓吹女子自杀。或者妻女极多的阔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乱离的时候,照顾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无法可想,只得救了自己,请别人都做烈女;变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后,慢慢回来,称赞几句。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经地义,别讨女人,便都完事。因此世上遂有了‘双烈合传’,‘七姬墓志’,甚而至于钱谦益的集中,也布满了‘赵节妇’‘钱烈女’的传记和歌颂。只有自己不顾别人的民情,又是女应守节男子却可多妻的社会,造出于此畸形的道德,而且日见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但主张的男子,上当的是女子。女子本身,何以毫无异言呢?原来‘妇者服也’,理应服事于人。教育固可不必,连开口也都犯法。他的精神也同他的本质一样,成了畸形。所以对于这畸形道德,实在无甚意见。就令有异议,也没有发表的机会。做几首‘闺中望月’‘园里看花’的诗,尚且怕男子骂他怀春,何况竟敢破坏这‘天地间的正气’?只有说部书上,记载过几个女人,因为境遇上不愿守节,据做书的人说:可是他再嫁以后,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狱;或者世人个个唾骂,做了乞丐,也竟求乞无门,终于惨苦不堪而死了!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然而男子一面,何以也不主张真理,只是一味敷衍呢?汉朝以后,言论的机关,都被‘业儒’的垄断了。

宋元以来,尤其厉害。我们几乎看不见一部非业儒的书,听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话。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说话的以外,其余‘异端’的声音,决不能出他卧房一步。况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的影响;不述而作,最为犯忌。即使有人见到,也不肯用性命来换真理。即如失节一事,岂不知道必须男女两性,才能实现。他却专责女性;至于破人节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过去。男子究竟较女性难惹,惩罚也比表彰为难。其间虽有过几个男人,实觉于心不安,说些室女不应守志殉死的平和话,可是社会不听,再说下去,便要不容,与失节的女人一样看待。他便也只好变了‘柔也’,不再开口了。所以节烈这事,到现在不生变革。”(《我之节烈观》)“……社会上多数古人模模糊糊传下来的道理,实在无理可讲;能用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死不合意的人。这一类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里,古来不晓得死了多少人物;节烈的女子,也就死在这里。……”(同上)“……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同上)“中国虽说是儒教国,年年祭孔;‘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丘未之学也。’但上上下下却都使用着这兵法;引导我看出来的是本月的报纸上的一条新闻。据说,教育当局因为公共娱乐场中常常发生有伤风化情事,所以令行各校,禁止女学生往游艺场和公园;并通知女生家属,协同禁止。自然,我并不深知这事是否确实,更未见明令的原文;也不明白教育当局之意,是因为娱乐场中的‘有伤风化’情事,即从女生发生,所以不许其去,还是只要女生不去,别人也不发生,抑或即使发生,也就管他妈的了。或者后一种的推测庶几近之。我们的古哲和今贤,虽然满口‘正本清源’,‘澄清天下’,但大概是有口无心的,‘未有己不正,而能正人者’,所以结果是:收起来。第一,是‘以己之心,度人之心’,想专以‘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第二,是器宇只有这么大,实在并没有‘澄清天下’之才,正如富翁唯一的经济法,只有将钱埋在自己的地下一样。

古圣人所教的‘慢藏诲盗,冶容诲淫’,就是说子女玉帛的处理方法,是应该坚壁清野的。……其实,‘坚壁清野’虽然是兵家的一法,但这究竟是退守,不是进攻。或者就因为这一点,适与一般人的退婴主义相称,于是见得志同道合的罢。但在兵事上,是别有所待的,待援军的到来,或敌军的引退;倘单是困守孤城,那结果就只有灭亡,教育上的‘坚壁清野’法,所待的是什么呢?照历来的女教来推测,所待的只有一件事:死。天下太平或还能苟安时候,所谓男子者俨然地教贞顺,说幽娴,‘内言不出于阃(kǔn)’,‘男女授受不亲’。好!都听你,外事就拜托足下罢。但是天下弄得鼎沸,暴力袭来了,足下将何以见教呢?曰:做烈妇呀!

宋以来对付妇女的方法,只有这一个,直到现在,还是这一个。如果这女教当真大行,则我们中国历来多少内乱,多少外患,兵燹(xiǎn)频仍,妇女不是死尽了么?不,也有幸免的,也有不死的,易代之际,就和男人一同降伏,做奴才。于是生育子孙,祖宗的香火幸而不断,但到现在还很有带着奴气的人物,大概也就是这个流弊罢。‘有利必有弊’,是十口相传,大家都知道的。但似乎除此之外,儒者,名臣,富翁,武人,阔人以至小百姓,都想不出什么善法来,因此只得奉这为至宝。更昏庸的,便以为只要意见和这些歧异者,就是土匪了。……”(《坚壁清野主义》)“我生以前不知道怎样,我生以后儒教却已经颇‘杂’了:‘奉母命权作道场’者有之,‘神道设教’者有之,佩服《文昌帝君功过格》者又有之,我还记得那《功过格》,是给‘谈人闺阃’者以很大的罚。我未出门庭,中国也未有女校以前不知道怎样,自从我涉足社会,中国也有了女校,却常听到读书人谈论女学生的事,并且照例是坏事。有时实在太谬妄了,但倘若指出它的矛盾,则说的听的都不大悦,仇恨简直是‘若杀其父兄’。这种言动,自然也许是合于‘儒行’的罢,因为圣到广博,无所不包;或者不过是小节,不要紧的。”(《寡妇主义》)“同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婚姻,却要比嫖妓更高明。这制度之下,男人得到永久的终身的活财产,当新妇被人放到新郎的床上的时候,她只有义务,她连讲价钱的自由也没有,何况恋爱。不管你爱不爱,在周公孔圣人的名义之下,你得从一而终,你得守贞操。男人可以随时使用她,而她却要遵守圣贤的礼教,即使‘只在心中动了恶念,也要算犯奸淫’的。如果雄狗对雌狗用起这样巧妙而严厉的手段来,雌的一定要急得‘跳墙’。然而人却只会跳井,当节妇,贞女,烈女去。礼教婚姻的进化意义,也就可想而知了。”(《男人的进化》)

“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女子与小人归在一类里,但不知道是否也包括了他的母亲。后来的道学先生们,对于母亲,表面上总算是敬重的了,然而虽然如此,中国的为母亲的女性,还受着自己儿子以外的一切男性的轻蔑。……要别人‘养’,就得听人的唠叨,甚至于侮辱。我们看看孔夫子的唠叨,就知道他是为了要‘养’而‘难’,‘近之’‘远之’都不十分妥帖的缘故。这也是现在的男子汉大丈夫的一般的叹息。也是女子的一般的苦痛。在没有消灭‘养’和‘被养’的界限以前,这叹息和苦痛是永远不会消灭的。”(《关于妇女解放》)“人间有犯罪学者,一派说,由于环境;一派说,由于个人。现在盛行的是后一说,因为倘信前一派,则消灭罪犯,便得改造环境,事情就麻烦,可怕了。而秦夫人自杀的批判者,则是大抵属于后一派。诚然,既然自杀了,这就证明了她是一个弱者。但是,怎么会弱的呢?要紧的是我们须看看她的尊翁的信札,为了要回去,既耸之以两家的名声,又动之以亡人的乩(jī)语。我们还得看看她的令弟的挽联:‘妻殉夫,子殉母……’不是大有视为千古美谈之意吗?以生长及陶冶在这样的家庭中的人,又怎么能不成为弱者?我们固然未始不可责以奋斗,但黑暗的吞噬之力,往往胜于孤军,况且自杀的批判者未必就是战斗的应援者,当他人奋斗时,挣扎时,败绩时,也许倒是鸦雀无声了。穷乡僻壤或都会中,孤儿寡妇,贫女劳人之顺命而死,或虽然抗命,而终于不得不死者何限,但曾经上谁的口,动谁的心呢?真是‘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人固然应该生存,但为的是进化,也不妨受苦,但为的是解除将来的一切苦;更应该战斗,但为的是改革。责别人的自杀者,一面责人,一面正也应该向驱人于自杀之途的环境挑战,进攻。倘使对于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辞,不发一矢,而但向‘弱者’唠叨不已,则纵使他如何义形于色,我也不能不说——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实乃是杀人者的帮凶而已。”(《论秦理斋夫人事》)

不自爱,必被辱;不自强,必被欺;不自立,必被剥;不觉悟,必被惑。没有自强,焉有自立;没有自立,焉有平等;没有平等;焉有自由;没有自由,焉有真爱?妇女的自由、解放,最重要的是依靠妇女自己的自爱、自强、自立和觉悟。妇女的自由解放在于妇女自身的觉醒和觉悟。

在君权、夫权专制的封建社会中,如仕宦是文人的出路,嫁人就是女性的“职业”。孔孟之道阴魂不散,现在不是就有一股势力,要把妇女由社会重新赶回家去,让妇女“回家去,享清福”吗!“回家去,享清福”,是一个陷阱。须知妇女从家庭走向社会,是几个世纪妇女求自由挣解放的胜利果实。《庄子·养生主》:“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畜乎樊中”,岂有“善”者!更置于彀中,百般玩耍,玩耍腻了,烹而食之……看来,妇女解放,男女平等,还“任重而道远”……

当然,笔者所说孔孟是“女子与小人”的仇敌者,是对其整体而言,对其个别则需要具体而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是现在还有个“女子与小人”招摇过市,极力展示其“喜欢孔子”之情吗?号召“让我们在圣贤”孔子“的光芒下学习成长”吗?然而,这个“女子与小人”的胡说八道却从反面否定了孔子“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的胡说!这个“女子与小人”就不仅并非“难养”,而是好养;也并非“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而是“近之则孙,远之也亲”!但是既然连文王的后妃,武王之母,有盛德的太姒在孔子眼里都不算是个“人”,这个“女子与小人”在孔子眼里是否算是个“人”?当然不是!要“在圣贤”孔子“的光芒下学习成长”,那这个“女子与小人”首先得做一个榜样,“女子无才便是德”,别在外面抛头露面、到处招摇,回家去,把小脚包起来,关在屋里,好好地“学习”“三从四德”!在“学习”“三从四德”下“成长”!不知这个“女子与小人”“在圣贤”孔子“的光芒下学习成长”得如何了?“三从四德”的功夫如何?这个“女子与小人”做“博导”、上“讲坛”的所作所为,不仅说明这个“女子与小人”没学好,“无德”,也说明这个“女子与小人”没有“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坐标”。这个“女子与小人”的“日常秩序”、“个人坐标”是“大门不出,二门不入”,在“家门之内”!

“圣贤”孔子之“道”乃使人“上无以为身,下无以为人”(《庄子·盗跖》)之“道”!是专门让“权贵”用来整治“女子与小人”,让“女子与小人”痛苦、死亡,被“权贵”所“吃”之“道”!特别是整治“美女”之道。譬如据说,大清王朝时,洋人刚来中国,看到大街上的女人都是些“丑八怪”,以为中国没有“美女”,以后在中国呆长了,才知道并非如此,中国的“美女”很多,但早已统统地被大大小小的权贵占为己有而锁之于深宫大屋之中了,只是在大街上看不见而已。之所以“自古红颜多薄命”,就在于“红颜”乃“权贵”者要“吃”的首选对象!

笔者认为,“让”人们“在圣贤”孔子“的阳光下学习成长”的这个“女子与小人”,首先是一个是非颠倒、认贼作父、知恩不报者。这个“女子与小人”知道不知道,其今天之所以有文化才干、教授博导的头衔,以及能够走出家门,站到“论坛”上胡说八道,也都是享受人民大众对中国封建社会批判否定的结果、对“圣贤”孔子批判否定结果的荫福!

今天,对那些鼓吹“尊孔读经”者的“司马昭之心”,也是“路人皆知”的!被“圣贤”孔子称为“小人”者,没有好果子吃,被“圣贤”孔子称为比“小人”还“难养”的“女子”,更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让”人们“在圣贤”孔子“的光芒下学习成长”的这个“女子与小人”,首先是七亿中国妇女的“内奸”!“天上不会掉馅饼”,不知这个“女子与小人”之所以这样做,究竟“圣贤”孔子给了她一些什么好处?

“女人与小人”们:瞪起眼来吧!“孔子是那些权势者和想做权势者的圣人”。他们让你“尊孔读经”,是没有你的“好果子吃”的!中国的封建社会就是“吃人”的社会!是专“吃”“女子与小人”的社会!“孔孟之道”就是“权势者和想做权势者”用来“吃”“女子与小人”之“道”!

毛泽东反反复复地教导中国人民,不要忘了阶级斗争,不要忘了无产阶级专政!被推翻的旧世界不能像死尸一样被装进棺材埋在地下就完事大吉,它的尸体还会留在地上继续腐烂发臭,继续毒害我们。他说:“一个崭新的社会制度要从旧制度的基地上建立起来,它就必须清除这个基地。反映旧制度的旧思想的残余,总是长期地留在人民的头脑里,不愿意轻易地退走的。”(《严重的教训》一文按语)“在政治思想领域内,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之间谁胜谁负的斗争,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才能解决。几十年内是不行的,需要一百年到几百年的时间才能成功。在时间问题上,宁可准备长些;在工作问题上,宁可看得困难些。这样想,这样做,较为有利,而较少受害。”(《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同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上的斗争,是长期的阶级斗争,不是匆忙做一个政治结论就可以解决。”(《一九六六年二月八日的指示》)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孔孟之道对中国社会的戕害要比资本主义深得多也大得多。孔孟之道是中国封建独裁专制统治阶级两千多年来所豢养起来并留在今天我们新社会里的恶性毒瘤!孔孟之道对中国社会戕害之深广在短时期内是难以清除的!

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中国妇女的地狱,其意识形态的孔孟之道是中国妇女不共戴天的仇敌。中国妇女忘掉孔孟之道对其所造成的巨大的历史苦难和伤害,忽视它今天的祸害,同其和解那无疑是堕落和背叛,是自寻苦难。中国“女子与小人”的解放,首先在于打倒中国奴隶、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孔孟之道!

中国“女子与小人”文化的传承有赖于儒学的振兴!
19428182 发表评论于
To Dear pyx-003, You are too young to know the Mao-Time, or You just said some words against your conscience,
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1. 夏华斯是一个好女孩,祝福她。

2. 引: 【中国记者对此表示赞叹:“你是如何从如此不幸变得如此幸运?在一分钟内,你的命运完全被改变了。”
  “他们执拗地关注着我的幸运和常青藤名校,但却完全无视我们这些中国领养儿童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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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中国人的悲伤! 太现实了。不通人性啊。
mzl9876 发表评论于
这篇文章很深刻地指出了中国社会当今的很多弊端,这需要大家深思考,也引导大家深思考,为的是杜绝这类悲剧的发生。。。。。。。。。。
mzl9876 发表评论于
回复 'jyx-003' 的评论 : 实在憋不住,又瞎冒泡了,因为看到有些人又在利用中国的一些弊病进行诋毁性和极力放大的污蔑性攻击,就让人气不打一处来,可是为了还原历史真实性,可能先生有所不知,仅仅五六五七年反右运动,就有一些被迫被下放到非常贫困地区的人家,被逼无奈忍痛丢弃孩子留在城市里的,五六年我家嫂子,就是其中被无奈丢弃的孩子之一。
幸福剧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瀛客' 的评论 : 说得超级棒!佩服!
幸福剧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jelous' 的评论 : 唉
幸福剧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jyx-003' 的评论 : 韩国弃婴被西方收养的也多,剧团不知道当时的背景和原因又是怎么样的呢。
瀛客 发表评论于
大量的弃婴与买卖儿童问题的背后,是存在着深刻的社会问题。它是一道深深的伤口。只要这些问题存在一天,中国就与现代国家存在着一个距离。
jelous 发表评论于
中国弃婴的历史已经很长了,不仅计划生育以后。以前生孩子多的家庭会把孩子转送给别人。中国的文化不把小孩当回事。
jyx-003 发表评论于
弃婴是从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后开始泛滥的,以前在毛泽东时代哪有扔孩子的!
幸福剧团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龄龄妈妈' 的评论 : 关键是,有多少人在乎他们的内伤呢,你的看法是对的。
有次,有个朋友的女儿,带她班上的韩国同学到家里来,这个同学看着她的母亲,眼睛一直停留在她妈妈的脸上,最后对她说:你有亲妈妈,真是好幸福啊。

身份认同,认证,都是一生的痛。
每当看见这些故事,内心就感恩我的父母!他们是多么爱我啊,我多么幸运!
龄龄妈妈 发表评论于
眼眶湿了,谢谢分享故事。我见过不少领养的孩子,唯有难过的是见到一个广西女孩三岁到多伦多,领养的妈妈是单身,她觉得婴儿自己照顾不过来。可是一个只会说广西口音的中国女孩到如此陌生的地方,她的恐惧会不会成为她的阴影。那时我见到的她极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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