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13章讲的是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就是耶稣为门徒洗脚。正如经文所说的,耶稣为门徒洗脚表达的是祂对门徒完全的爱:祂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13:1)。彼得开始是因不明白而想拒绝,他认为主人怎么可以给仆人洗脚呢?在彼得的眼里,耶稣与他是主仆关系,不能造次。然而当他知道这是突破等级制度,是与耶稣有份的时候,就希望耶稣不但洗他的脚,而且连手和头都要洗,因为他渴慕与耶稣有更多的相交,建立更亲密的关系。耶稣告诉彼得,不用了,只要接受(洗脚)这一份的爱,就已经是在耶稣全然的爱中了。
这是一道最后的晚餐。耶稣向门徒表达了祂全然的爱,门徒也接受了耶稣这样全然的爱(除了卖主的犹大以外),事情似乎就可以这样圆满地结束了;大家可以各奔东西,耶稣走向祂的十字架,而门徒们则回家睡觉。然而,这既是神爱的属性彰显,自然也就成为对我们每一位属神子民性情的要求,因为我们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造的,当然就要效法神。耶稣向门徒解释洗脚的意义,劝勉门徒们也当彼此洗脚,因为:“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13:15)耶稣说到,凡是知道这事就去行的人是有福的,他们成为在恩典中蒙福,与耶稣联合,以至于与父神和好的子民;这样,门徒们与耶稣紧密地连接在一起,凡是接待他们的就是接待耶稣,就是接待父神(13:16-20)。这是何等荣耀的身份!然而,犹大依然一意孤行,置耶稣的劝诫于不顾,离弃了这上好的福分。耶稣告诉门徒在他们中间有人会出卖祂,但目的不是为了在门徒中制造纷争和猜疑,而是要让他们时刻警醒,留心保守自己常在祂的爱中,也效法祂的爱。在犹大离开之后,耶稣继续教导(13:31-35),只是这次祂的口吻更加的严肃,要求更加的迫切。耶稣不再是建议门徒来效法祂的榜样,有可学可不学的选择,而是指出这实际上是一个必须遵行的命令;耶稣也不再是要求门徒彼此做洗脚的事情而已,更是指出他们在凡事上都要彼此相爱;耶稣也不再是鼓励门徒作一个蒙福的人这么简单,而是指出若不这样行,他们就根本不是祂的门徒,与祂毫无关系!
当时耶稣知道祂离世归父的时间到了,而且也知道父已将万有都交在祂的手中(13:1-3)。然而,耶稣并没有因此而沾沾自喜,把在世的这最后两天敷衍一下了事。相反,耶稣却满满的都是爱,因为神就是爱。耶稣为门徒洗脚,这不是表演,因为没有别人看得见;不是功利,因为祂并不能从中得到什么;也不是完成任务,因为祂的任务已经完成,只等最后成就十字架的救恩了。耶稣之所以如此,完全是祂爱的彰显。所以我们也要反省自己所做的究竟是一个可以完成任务的事工,还是我们属神生命的彰显?我们的服事是为了得名声,还是因为爱的自然流露?我们的生命要有爱,因为唯有如此才能使我们与天上的耶稣紧紧联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