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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的本质是毛复辟帝制

 

 

 

很多人搞不清1970年这一年的历史,总是问:1971年的九一三林彪为什么出逃?这是不了解文革的本质造成的。

文革的本质是毛复辟帝制的一次实践。我的这个观点将会逐渐得到承认。

这个问题应该改为林彪为什么提出设国家主席。

1970年9月召开的九届二中全会,是毛林公开分歧的重要会议。

这次会议是由毛主持的。坐在主席台上的还有其他四个常委:林、周、康生和陈伯达。

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一部宪法草案,其中第一条明确取消人民民主专政代之以无产阶级专政;第二条明确规定“毛是无产阶级专政元首”——先改变国体,再确认终身元首,很有逻辑。以后逐条明确取消马列主义代之以毛思想为中国唯一工作指针;取消党的领导代之以毛氏三结合的革委会,明确了毛的位置高于党(当时已经踢开党委闹革命);同时对1954宪法中关于人大和国务院的权力完全取消或降格;这部宪法还明确规定取消检察院,由公安行使检察权;砸烂公检法,由革委会行使法院的审判权。

这是白纸黑字、铁证如山的毛氏复辟袁世凯式帝制,并且毛的权力远大于宪政制约下的袁。

试问:这个时候、这次会议上,林公开提出设国家主席,不是找死吗?

1970宪法在序言中说:

“我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

领导我们胜利前進的是伟大领袖毛主席。

创造我们历史的动力是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我国各族人民。”

1970宪法在第二条明确:

“毛泽东主席是全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是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元首,是全国全军的最高统帅。

毛泽东思想是全国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

毛既然已经有了1970宪法这么大的野心,林还提出按1954宪法设四年换一届的国家主席,这个国家主席怎么表述?

这就是毛林分歧、毛一定要整死林的原因。当然林也清楚,这不是一两次检讨可以缓和的矛盾。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就是林说:“毛泽东同志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继承,捍卫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这句话很明显是说,领导中国的是马列主义,而毛要的是毛思想领导中国,林这个时候提三个副词,还是找死。——在朝鲜为了宣传金猪蹄思想时马列的书是禁书,不让看的,这是一个道理。

这次会议结束后不久,参与起草和制定1954年宪法的陈伯达就被打倒下狱了;康生开始时也同意设国家主席,被毛一声怒喝“你糊涂!”给吓回去了。只有周最了解毛,未作明确表态。

因为林彪出逃,旨在通过这部宪法的四届人大没能如期召开。当时的人大委员长是朱德,周朱和其他将帅此时的不作为不开会就是对毛最大的抵抗,毛开始走向袁氏的众叛亲离、孤立无援的境地。说林的出逃宣告了文革的破产固然不错,但是这种说法一干二净地掩盖了毛试图立宪当终身元首搞袁世凯式复辟的本质。这是一种愚民的说辞。这是过去百年中国史上的最大丑闻。现在到了公开的时候了。

1970宪法中有13次提到毛,并定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缔造者、毛是无产阶级元首、毛思想是中国工作的唯一指针”;而在1975宪法中只有两次提到毛,其他的全部删掉。提到的两次还都是并列的马列主义毛思想,后来党的决议又强调“毛思想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九届二中全会后,因为林彪出逃,三中全会没能召开,1973年召开了十大,一大批老干部包括邓获平反出来工作,毛式微。此时的毛开始检讨贺龙罗瑞卿案,参加陈追悼会,拉拢人心的恢复,通过批宋江批周公敲打周,1976年1月周满脸须发、见任何人都要请示中央的境遇下辞世,邓曾说“都这时候了他愿意见谁就见谁,还请示什么”。朱委员长——按1970宪法他将降格为部级的人大主任——主持1975年四届人大召开通过这部宪法时删除了毛元首条款,身体很健康的朱次年7月突然辞世。1976年4月人们集会喊“打倒现代秦始皇”被镇压,9月毛死。脉络很清晰。

通过文革,中国小学的教科书开始明确教育孩子,当时第一课就是“毛主席万岁”和“旭日东升,光芒万丈,最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我们衷心祝愿您万寿无疆!”傻子都知道这些都是过去对皇帝的称呼。

这些都是用以配合毛复辟帝制的1970宪法。时间上完全吻合,这个时候提出设国家主席的林彪不得不出逃的原因也完全清楚了。之后1973年毛不得不为贺龙罗瑞卿的事检讨,参加陈悼会,大批老干部在周主导下获平反,1975年该宪法未获通过,毛元首条款被删除,次年毛死。其间毛经历了众叛亲离的过程,这些和袁世凯复辟失败的经历都是一样的,不赘言。

有人说文革是十年内乱,文革乱透了,文革没章法……这是不全对的,乱不乱还是要区分对谁来说的。

对毛来说文革其实一点也不乱,毛的步骤非常清晰明了,推進的过程也是有条不紊。请看:

倒彭抑周扶林——》学雷锋——》倒刘——》接见红卫兵——》造反,踢开党委闹革命——》砸烂公检法——》设立革委会——》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提出修宪(1970宪法与共同纲领和1954宪法有本质不同,连国体都不一样,所以毛这里不是修宪,事实上是重新起草宪法)——》提出召开四届人大通过1970宪法……

这里面学雷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可以说,没有学雷锋运动,文革根本不可能发动起来。

我陈述这些步骤或有遗漏,但毛在推進过程中基本是算无遗策的——除了林彪出逃外。

那么毛亲自担任主任搞出的1970宪法是个什么货色呢?

在这部国家大法中宣称中国改人民民主专政为无产阶级专政,公然不要民主了。(见于1970宪法第1条),

这部毛亲自主持制定的宪法规定毛为中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元首,没有期限,即终身元首。(见于1970宪法第2条)

宣称毛是这个国家的缔造者(见于1970宪法序言,这是具有排他性和惟一性的。毛左称毛为国父即来源于此,但这一条在1975年毛还活着时就被朱周主持的四届人大会议删掉了),

毛思想成为中国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见于1970宪法第2条。注意前面没有马列主义,只规定毛思想的位置。这一条在1975年被改成了“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国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

砸烂公检法,踢开党委闹革命,由毛的文革小组领导下的革委会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见于1970宪法第25条,张志新林昭等一大批人就是这么死的),

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拥护伟大领袖毛主席”(见1970宪法第26条。这一条足以震烁古今中外所有律条,晃瞎所有人类的钛合金眼,足可列为中国对世界贡献的第五大发明),

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见于1970宪法第11条。就是说毛张嘴说一句话,你就得活学活用。还记得敲锣打鼓迎接“最高指示”的事儿吗???),

……

这分明就是赤裸裸的袁世凯式的复辟帝制,按照这部宪法,毛的每一句话就是圣旨,历史上能与其权力媲美的只有秦始皇了。

毫无疑问,不管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很少有人明白毛已经不知不觉地取得了远远大于袁世凯的权力,就差四届人大一通过,毛这个“中国古代的秦始皇+当代精神领袖红太阳”在宪法上就可以获得承认了。毛无法无天,但这样的法他还是要得的。

即使聪明如康生也在支持设国家主席,被毛一声怒喝“你糊涂”吓醒了。

很多中国人都知道林是写入党章的接班人,但不知道林还曾经是写入1970宪法的接班人。只是毛没有赋予林副元首的头衔。

林是否清楚毛元首的宪法含义没有证据支持,但估计是不清楚的,如果清楚他不会坚持设国家主席这样白白去送死,除非他是反复辟的大英雄。林毕竟不是政治家。

但周朱应该是非常非常清楚的。至少梁漱溟先生也是清楚的,他在政协讨论宪法的会议上就曾公开反对(活着的)人名入宪,即暗指毛是袁式复辟。周在此时保护了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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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提出疑问:毛好像并没有搞家天下的传位于子孙,算不上皇帝复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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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提纲式的简要回答一下这个很关键的问题:

袁世凯复辟是公认的,这也是他本来还算完美的一生中挥之不去的一个历史污点,并最终要了他的命。其后代50年后还在受牵连,细节与主题无关,感兴趣的请自己百度。

要知道,北洋政府到目前为止是中国最自由、民主和开化的时期,那个时期的诸多历史直到今天还没有允许开放研究。这是因为如果没有北洋政府的执政理念,国共都不可能有后来的发展。国共都拿北洋当敌人,都不让公道地说北洋,所以多年来两岸对北洋都持否定态度。说北洋时候最自由、民主和开化,不是因为那时的人思想更先進,恰恰相反,而是因为大清甫亡,新政权还没有学会怎么样来实行完全独裁的手段。在当时,以蒙元、朱明和满清野蛮的历史传承教育出来的愚民,没有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生灵更会涂炭,大一统是政界有识之士的共识。

袁受自身素质、能力和历史局限,没能成为华盛顿真是中国之大不幸。袁最大的缺陷在于他没有现代的政党观念,没有组织,没有纪律,没有纲领,没有目标,等等。北洋基本上是由抱团取暖的军头组成,各执不同的理念,没有办法统一起来。这样一来,以他的见识和个人野心只好走了复辟帝制的回头路来完成大一统的构想。因为国共都是革命党人,在蒋汪联手清党(他们的教科书上叫“四一二”和“七一五”)之前合作得很好,很多共方的高层都曾经是国方的党员和高层,所以后来不管国共间有什么分歧,继续辛亥革命的未竟事业、讨伐帝制的目标是一致的。本来清党前共方能量不大,但他们的祖国苏俄很强大。1927年是一个历史分野。上面是一些为了说明问题有必要介绍的历史背景。

如果说有一个人复辟帝制,一定要具备复辟的一些特征:

一、更改国号为帝国,更改国体为独裁体制。如袁就更中华民国为中华帝国,发表了法律性文件即皇帝即位诏书,但公告中没有袁一人专政含义,只说了些以天下苍生为念之类的话。

二、立太子,搞家天下,传位于自己的子孙后代。

三、设三宫六院,立皇后以母懿天下。

四、变更礼制,规范言行:言必称万岁,行必执跪拜礼。非召不得随意朝见。

五、昭告天下及外邦,以获得承认,方能名正言顺。

那么自1966文革开始到1970宪法,有什么地方符合复辟的本质呢?

一、国号和国体的情况。

国共都自称是中山先生的弟子传人,其革命党人共同的合法性均滥觞于辛亥起事,所以“共和”两个字自然是万万去不得的,直到今天“中山装”还是中国的国服。国号只是一个名字,就像人的姓氏一样,是继承下来的,这是自己没有能力决断的事;重要的是看国体。这才是本质。从这一点上看,毛通过1970宪法是更改了中国的国体的,符合复辟帝制的要素的。中国的国体自推翻满清后有过几次变更:

A肇始于辛亥的共和国体,即通常说的铁血共和,其间有过一段北洋执政和袁氏83天的帝制,后来一直秉持的是三民主义,至今中华民国政府的国庆日还是10月10日。

B 1949成立的共和国,都打着民主旗号、号称中山先生弟子传人中的一个打败了另一个,建立的国体还是共和。后来把这场内战称为解放,这是很值得商榷的,如果是国方赢了就叫戡乱成功了。按共同纲领明确的,共和国持新民主主义、多党合作协商的方针和路线,结合了部分共运思想。执政阶层中也包含了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等等。战争已经结束,一方胜利已经成为事实,那这个应该是还算可以接受的一部宪法。

C 1954宪法更改了国体,变新民主主义为社会主义国体,执行人民民主主义(没有专政),实质上理论基础是马列主义和毛思想。其中的毛思想是1945延安整风时刚刚确立的,后来由党最严肃的文件确认那是一代人的共同结晶,不是毛一个人的,有的文章让他挂名是利用中国人需要领袖的一种需要,仅此而已。把执政主体也由多党合作、多阶层联盟改成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剔除了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等成分。这个宪法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是,它专门阐述了中国和苏联的联盟关系。应该说,从这时候起,1954宪法已经背叛了共同纲领,背叛了1949立国时许下的多党合作共同协商和多阶层参与国家管理的诺言,合法性来源就已经产生问题了。你不按共同纲领来,我们代表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所有民主人士当初也不承认你呀。反右的悲剧如何发生的?应该从这里找来源。很多知识分子还在记着《共同纲领》里的话呢。这是多数人共有的一种滞后性,谁也不能先知先觉和马上适应新的改变不是。

D 1970宪法试图变更国体的性质,并最终在1975、1978两部正式通过的宪法中得到少部分确认。具体地说,就是把人民民主主义改为无产阶级专政,惟一的指导思想是毛思想(1978加入了马列主义)。执政主体改为一个虚拟的不存在的“无产阶级”这样一个词汇,在第二条中补充毛为无产阶级专政元首,这回就具体了。按照最简单的“如果A=B,B=C,则A=C”逻辑,就是由毛来代表无产阶级進行专政。这还不是皇帝吗?

上述事实,均见于各年代的宪法序言、总纲或前两条正文。从本质上来说,毛的1970宪法那不是修改草案,是重新起草的一部宪法。该法字数削减到共同纲领和1954宪法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以上。最关键的国体和执政主体都定向为毛。用毛当时的说法,宪法写那么多条,谁记得住?毛的意思很明确,记住记不住不重要,重要的是关键条款,其他的越少越好。所以经周等人一删再删,删到不能再短,只留下3000多字时却有13次确认毛的内容,就这样把中国的国家性质变了。而在此之前的《共同纲领》和1954宪法中是坚持了人名不入宪的,没有任何一处提到毛,甚至也没有提到马列。

这里要普及一个常识:人民和无产阶级都是虚指的抽象的概念化的东西,不存在具象的有所指的词汇,简单说就是完全没有用的说法。我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为你服务的吗?你是人民吗?你一个人怎么能代表人民?说的是人民万岁,你是人民吗你就万岁?来了一个地主买东西,我能不卖给他吗?卖给他了我不就是为地主服务了吗?无产阶级是谁?姓什么叫什么?你都亿万富翁了怎么还来代表无产阶级?你有产了走资了就应该打倒你,那你革命的目的是什么?就为了成为穷光蛋吗?谁有产了打倒谁,那人类还能有一天好日子过吗?这些都是马列毛理论中不可理喻的硬伤,这种荒唐理论竟然莫名其妙地成为一种思想为害世界一百年,现在还看不到止境。

这里多说一句话:逻辑能力是一个民族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就像电脑那样,用逻辑才能改变世界。中国从来就没有逻辑的,刚说完金钱如粪土,随后就说礼义值千金,中国过去和现在的宪法和法律里随处可见这种没有逻辑的地方。(我有另一文《我们一直以来混淆的几个概念》,主要讲人民、公有制等的本质,感兴趣的请自己看我的其他主帖)

另外还有一些毛时代特有的现象,是完全符合帝王时代特征的,比如实行最野蛮的连坐制度,限制迁徙等等。

二、继承人问题。

这里涉及到国家领导人的产生方式问题。

1970宪法根本没有选举一说,直截了当地在宪法中规定了毛是元首。在他担任修宪主任的宪法上直截写上他是元首,所以才叫他是复辟。袁氏称帝时还有假假的三劝三让呢,毛连这层遮羞布都没要。

毛在1970年指定了林为接班人,但并没有认定他是副元首,即元首身后林不能享受元首曾经有过的权力。这也是林坚持设国家主席的原因。国家主席一定是选上来而不是毛指定的,这样才有合法性来源,林不知不觉中,根据他一生的体验作出的基本判断无形中让他当了一回反复辟英雄。1970宪法中后面的条款为毛预留了很大的空间:毛思想是全国所有工作的指导思想,任何人都必须活学活用毛思想。毛说出去的话就可以是一种思想,当然也包括具有指定任何人当他的继承人的权力。可惜他没儿子,只好在江、远新、洪文、春桥、华、邓等人中寻衣钵传人,这在本质上和家天下的传位太子是一致的。本坛上有毛粉在争辩毛指定的是谁,这不就是传位于谁吗?传给自己子孙的叫正统继位,传位于别姓的是禅让制,这是帝位传承的两种方式,中国人这点常识应该有吧?毛有什么权力指定谁来继位?谁赋予他的这个把九鼎大宝、庙堂之器当成自己物件相送相继承的权力?1970宪法呀。里面写的是林呀。这一点我敢说90%以上的中国人不知道。事实上后来只有邓最忠诚于他,这一点是毛粉最愚蠢的地方,没有邓的几次拼命维护,毛现在比中国历史上的任何坏人都臭,当然邓也是有他的五百家目的的(中国的今天正承受着这些历史后果)。如果毛活到足够老,胖将军又是他亲孙子的话,按1970宪法赋予毛的权力,他是完全可以指定再传子孙的。他说的话你反对了你就违宪了——这可能是世界上最霸道的宪法。这就是周朱叶邓们1975年拼命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否定1970宪法的原因。

有毛左把文革的错误强加给党,这是为了把党与毛捆在一起,难道他们忘了毛早已经“踢开党委闹革命”了吗?这个道理现在还有很多人不懂,不肯把毛与党切割开来。毛通过文革后凭借愚民的个人崇拜完全可以解散党,事实上当时他也那么干了,文革小组代替了政治局,各地革委会代替了党委,干部党员進五七干校。

三、后宫问题。

大家如果有些许记忆的话都能知道,武则天曾经在中国红极一时,是中国最伟大的法家人物代表之一。这是毛江搞出来的。目的不言而谕。至今还有毛粉认为江青母懿天下,并恶心地称这对男女为国父国母。

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对家庭和血缘关系一直有逐渐走淡的趋势,这是符合社会发展阶段需要的。香港直到今天还在法律上保持一夫多妻制,但实际上在周围人文环境和舆论压力下,谁又真正地去高调搞好几个女人住在一起玩三宫六院和多P呢?

已经到了上世纪70年代后宫的问题当然要契合一下社会现实。有人统计过他们这伙人都有过多少个老婆,数字很惊人的。这是个没意思的话题。人大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讲过毛泛舟海里时曾经对身边人讲过自己还缺几个妃子的事,很不幸被人原话记录了下来。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找度娘。

四、礼制。

上面已经提到国父国母的问题。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正是1970宪法明文规定“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这种说法在宪法中独立成为一个段落,是很霸道的,具有排他性的,没有提到其他任何人,包括党本身、开国元勋和那几千万炮灰。所以会搞到众叛亲离。按照这一条宪法,称毛为国父、江为国母是完全正确、合理合法的。只是毛粉们不知道(在愚化教育下他们向来知识面和智力上都是大问题,毛最喜欢他们这种国民了,毛停办大学,讲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就是为了培养这种国民),经过林出逃和长达五年的红墙斗争,这一条连同其他所有的毛元首条款在1975年早在毛还活着时就都已经被无情的删除了。

有人说毛自己对万岁万寿无疆的提法很不受用,说讨厌。但白纸黑字的当时小学教材和所有的教科书都是以灌输毛万岁、忠于毛为理念進行教育的,全中国都在刷同一条“毛主席万岁”的微博,连GOOGLE上现在还能找到活生生的证据,当时这么大的事毛说自己不知道就太不厚道了吧?接见红卫兵时万岁声不绝于耳,毛不受用也没有转身离开,反倒很高兴、踌躇满志的样子呀。林得以被提上来,不就是万岁声喊得最响吗?

直到1979年中国才有了第一部刑法,前30年没有的时候国家是怎样治理的呢?靠路线方针政策,后来就是靠毛的指示办事拿人了。

毛晚年是不出席政治局会议的,身体不是主要原因,我想他经常走动走动或许会多活几年。他只是让他的侄子当联络员传口谕让他们去执行,这是有证可查的。连周的材料都要趁他高兴时拿给他御览批示,很有皇帝范儿。

五、程序和昭告天下问题。

1970宪法正是为了解决程序和昭告天下问题的。当时毛已经放弃了“这个世界是由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构成”的马列毛观点,独创了三个世界的说法来替代。这是个很吊诡的转变,三个世界是没有意识形态区分的,只按富裕程度和能量大小区分。就是说毛已经放弃了之前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由新的无产阶级专政元首来接管国家权力,甚至要去解放全人类,当全人类的元首。毛的无产阶级元首是一个集精神领袖和实体权力于一身的封号,一旦通过这个宪法,世界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因为欧美无权干涉中国内政,苏联已经修了,其他不服的或给钱或打仗,不存在外来势力影响到毛。西哈努克是标准的封建亲王,也可以是毛的老朋友。外交上的转身正是由三个世界理论来配合的。

这个试图让毛合法化的程序在1975年受到重大挫折,反倒在毛死后的1978年得到了部分实现。所以直到今天还在产生影响。很多毛粉的理论基础正是源出1970和1978宪法。

邓主持通过的1982宪法为了更正此前宪法上赋予毛的这种超越党、政府和人民的权力,在序言中第一次追本溯源到辛亥革命和孙先生,就是教给中国人一点点当年的革命合法化来源的知识。1982宪法因为正在有效中,比较敏感,不多说它。

综上几条,可以看出毛如果能够通过1970宪法,其权力是符合皇帝的特征的,并有所超越,一点不冤枉,毫无疑问。当年毛似睡似醒地说一句话,全国各地半夜三更都会行动起来,迎接“最高指示”或曰“最新指示”;毛的一个芒果都会被供起来,抬着由行展示;毛的画像被污就有可能引来杀身之祸;任何反毛言行按照《公安六条》都予以严惩;当时的国歌只用到外事活动上,并且只用曲不唱歌词,在国内要用到国歌的地方则是由《东方红》和《大海航行靠舵手》来代替;全国人民早请示晚汇报,三忠于四无限,大跳忠字舞;全国解放军都是毛的好战士,忠于毛主席;全国学生都是红小兵红卫兵,停课跟着毛闹革命;中国的领土说送谁就送谁,中国的公检法说砸烂就砸烂,中国的执政党说踢开就踢开(都去五七干校和劳动改造),中国的政府说解散就解散(改由毛的文革小组和革委会替代)……

这还不是皇帝?中国有哪一个皇帝可以这样肆无忌惮,无神、无天、无法、无规?皇帝的家庙和北京的天坛,还有各种规矩不就是约束皇帝的吗?皇帝多操一会儿娘娘都会被太监干涉呀。毛有这些皇帝的约束吗?他的皇帝不是我写出来的,是他自己作出来的。我前面提到过,相信不久就会有专家学者们来剽窃我的这个研究成果。

毛死时极具哀容,举世轰动,人民像塌了天。但不到一个月后就开始载歌载舞庆祝了。这就是我说的民众就是鸭子,什么为人民服务、主人翁、人民万岁那都是忽悠人的手段。我认为说人民勤劳勇敢淳朴善良更是胡说八道,“良心丧于困境”才是真理。冯小刚说得对:“人民最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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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以“攀西山险”网友的一段话作补充:

文革1969年以后各级单位成立的是革命委员会,不是正式的行政机构。革命委员会里成分复杂,有军人、造反派、工人代表、农民代表、工人宣传队。他们根本不懂生产,不懂业务瞎指挥,学校不能正常授课,工厂不能正常生产。而且派性非常严重,1970年——1976年局部地区还存在武斗,当时抓革命促生产,实际上是以革命为主,当时的口号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修正主义的苗。宁要社会主义的晚点,不要修正主义的正点。你要抓生产说你是唯生产力论;你要抓科学技术说你是白专道路,你要养生保健说你是活命哲学……所以文革是动乱的十年!

文革中的各级地方“革委会”是毛炮制的非法“军政府”!

共和国“五四”宪法明文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两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分别由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各一人,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副乡长、副镇长各若干人和委员各若干人组成。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文革中,毛无法无天,利用林和造反派拱倒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公检法被彻底砸烂;全国三届人大和各级地方人代会自1964年召开过后文革初就停止了活动(地方人大停止活动达10年之久),社会重要部门实行了军管,此时毛不仅不及时召开各级人代会重建地方政权,竟一手遮天,要求成立什么“三结合”的临时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

1967年3月10日,《人民日报》转载《红旗》杂志社论《论革命的“三结合”》。社论中传达了毛泽东的最新指示:在需要夺权的这些地方和单位,必须实行革命的“三结合”的方针,建立一个革命的、有代表性的、有无产阶级权威的临时权力机构。这个机构的名称叫革命委员会……“三结合”是指革委会由進入革委会的军代表(军人),干部代表(進入革委会的文革前官员),群众代表(進入革委会的造反派头目)组成。

显然,革命委员会是违反宪法的权力机构,而且革委会的委员采取任命制,将所谓文革“大民主”的遮羞布撕个一干二净。

革委会完全由军人掌实权,这使進入革委会的造反派头目大失所望,四川造反派于是这样评论“革委会”----“军队(革委会中的军代表)掌实权,干部(進入革委会的文革前官员)办事员,群众干部(進入革委会的造反派头目)拼个盘”!

更有甚者,文革中,全国的农村公社,企事业单位由上级革委会任命委员、主任,均派军代表掌实权,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事情。

到1975年初,整整10年过去,才召开全国四届人大召开,并修改了宪法,规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消息来源: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作者:新义州明太鱼

责任编辑: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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