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驱赶房客的问题
先解释一下,我只写自己懂的东西,不知为不知,我也不会去抄书本,基本上是实战经验。有人会问了,你买房子有很多实战经验,难道赶人也有很多实战经验吗?如果有,你丫的都租的是什么人啊?你上过多少次法庭啊?这种经验也值得嘚瑟啊?
坛子上时常有人出来吹吹牛搞了多少房子云云,这里的地主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牛,自叹弗如差远了。有人出来吹牛上法庭二十几次吗?很少有,不才算一个!光荣吗?不光荣。自豪吗?还真有点,想对着镜子给自己磕头,有这种经历的人凤毛麟角,快成律师了。如果这些烂事全出自我的房客,今天哪敢舔着个脸在这里谈掏粪心得,这些经历很多来自做PM的几年。
闲言少叙,回归正题。地主们最头疼的问题,不是房子租不出去,因为可以降价;不是通马桶和修理,可以找人来做。最头疼的问题是房客不交租,你面临着赶人的问题。
路是自己走出来的,首先,遇人不淑,自己肯定有责任,再选房客要吸取教训。其次,姑息养奸,养虎为患,自己还是有责任。再其次,优柔寡断,无为颟顸,任由房客一而再再而三拖延下去,更是自己的责任。
一旦房租没有收上来,要尽快和房客联络,人要脸树要皮,有的人的确是有原因的,所以不要断然采取行动。但有的人没脸没皮,沟通未果就要立刻采取行动,谎话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听信。所以,three day notice to pay rent or quit要尽快发出去。看你的租约是怎么写的,你的租是due on the first,在second day就可以给出去。我的租约给房客几天缓冲,due on the third,四号可以发出,我是到五号左右没收到才催问一下,发现苗条不对,接下来会尽快把notice给出去。房客有可能说过几天,或者一星期就有钱,可以相信,但notice一定要给,因为一星期后房客可能又这么拖延一下,再发notice就损失了很多天时间。
notice可直接送到房客手里。有的房客故意躲躲闪闪,没关系,把notice贴门上,注意是贴门上,而不是塞门缝里,有的房客爱面子,不喜欢让邻居看到,那没办法,一定要贴门上,一目了然,另外再邮寄一份。
三日通知具有威慑作用,绝大多数房客在收到通知后不久会交租。反向思维以下,哪天你看到有人要起诉你,你怎么想?这一步不需要律师,自己完全可以做,表格要填写正确,表格里的数字只能是房租,不能有late fee和罚款等。地址不可以是p o box,要真实地址,我说过,不喜欢把自己地址公开,我用自己经理的地址,你也可以用公司地址。如果自己没把握就让律师做,费用从35到100,律师的公文更有威慑力。这一步最好还是自己做,没什么难的。
极少房客属于死猪不怕开水烫,对你的三日通知不理睬,下一步就是正式eviction。微弱地主们最好先别单打独斗,找专业赶人律师,一定要专业的,专门赶人和追钱的,别的不做。第一自己做有可能犯错,微小错误就要从头来过。第二,这种律师动作快,知道该干什么,当天早上给律师房客的资料,晚上房客已收到被起诉通知。
你需要给律师的文件有,
rental agreement
notice of change of terms of tenancy
three day notice
proof of service
走到这一步,开弓没有回头箭,要硬着头皮走下去。房客提出交租,可以,一次性全部都交齐,而且这个时候可以加上罚款,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如果你不喜欢房客,就狠下心赶走,以后再发生的几率很大。
在加州,当驱赶房客开始后,房客只有五天时间respond,但是如果是evict all,则有十天,一般律师会建议你evict all,以免到最后节外生枝。这十天非常关键,一定要想办法拖延过去。在这期间房客回复了,接下来要在法庭交锋。所以,当房客试图和你沟通,讨价还价时,一定要稳住房客,话不要说的肯定,含糊其辞,也不能多说,律师接了案子也不让你随便说话,言多语失。当律师介入后,你要尽量避免让房客来纠缠,不想纠缠就让房客去找你的律师。律师可不是什么善茬,几句话就把房客噎回去。
这十天熬过去后,律师一天也不会耽误,马上file default,到这时房客就是条死鱼,等法警来锁门好了。整个这个过程是uncontested,费用不超过一千。
当房客respond,就是contested case毕竟法庭不是为某一方开的,房客也有权申诉,具体流程见表,费用加350。这是南加州的一个律师事务所1800 829 6994。stephen c. duringer & associates
简单的说,驱赶房客分五步。
一,the notice
二,filing unlawful detainer
三,serving
四,obtaining the judgment
五,the lockout
如果是uncontested case,省略第四步。接下来还有debt collection,这是后话,先赶走人再说。
驱赶房客的事情没有人愿意发生,事情来了怕也没用,只要是具体事情就有解决之道,赶人的事情对于地主来说是经常发生的,受得一时苦难,以图他日醉卧沙滩。股市里的朋友用不着幸灾乐祸,冷嘲热讽,最好写点实用帖子,帮助在股海里的落难者指点迷津。
这次介绍three day notice to pay rent or quit。
以后会写notice of termination of tenacy and three day notice to cure breach or quit。
写的仓促,一定有遗漏,想起来再补充。赶人的基本流程是这样,我的最快记录是三星期。一般来说,即使出庭,两个月之内可以解决。也有极端的例子,很少见,对地主们很不利,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