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别让逻辑之外的东西断送逻辑学 | 社会科学报
社科报 思想
原题:走向科学的逻辑观
作者: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 王 路
◤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逻辑观,不是老老实实地教逻辑,而总是谈论一些逻辑之外的东西,甚至试图以这样一些东西来取代塔,那么结果只会断送了逻辑。
《逻辑的观念》一书于十年前出版,产生的结果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它使许多人知道了“必然地得出”,另一个是它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必然地得出”是亚里士多德的用语,用它来说明逻辑的观念,在国内好像确实是第一次(在外文文献中,我也没有见到)。当然,这本书也受到一些批评,确切地说,是这种观念受到了批评。
逻
最初谈到“必然地得出”,并不是在这本书,而是在大约二十年前出版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中。在那里我分析和论述了亚理士多德的相关论述与思想,但是似乎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是什么促使我要从亚里士多德的话出发来谈论逻辑的观念呢?
如何看待现代逻辑,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起在我国学界就一直有争论。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关于逻辑教学的所谓“吸收论”(在传统逻辑的基础上吸收现代逻辑的成果,建立普通逻辑的科学体系)和“取代论”(用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之争。这种争论表面上有些热闹——吸收论者人多势众,取代论者理直气壮,但是实际上意思不大。因为这本来就没有什么好争的:现代逻辑和传统逻辑的优劣不言自明。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有一种研究自然语言逻辑的热潮。在这种研究中,有一种说法就是回到亚里士多德逻辑,因为亚里士多德主张一种大逻辑观。既然大家说要回到亚里士多德,那么我就从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出发,用亚里士多德自己的话来论述逻辑的观念。这样就有了用“必然地得出”来说明什么是逻辑。
从事现代逻辑研究的人一般不太重视亚里士多德逻辑,不少人甚至瞧不起它,因为与现代逻辑相比,它确实非常落后,能力很有限。但是在我看来,逻辑有两个方面,一个是逻辑的理论,另一个是逻辑的观念。没有逻辑的观念,逻辑理论就根本发展不起来。亚里士多德逻辑的落后只是体现在它的理论方面,换句话说,它在逻辑的技术上比较落后。
就逻辑观而言,它与现代逻辑差不多。亚里士多德逻辑是开创性的,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就会体谅它技术上的落后,而更加赞誉它的观念,因为这个观念为逻辑的发展指明了道路。认识到这一点至少有一个好处,即从事现代逻辑研究的人可以明白逻辑与逻辑系统的区别,因而明白我们今天所研究的逻辑系统为什么要满足一些共同的性质,比如可靠性,这是逻辑的要求。
逻辑系统可以不同,以不同逻辑系统所体现的逻辑类型也可以不同,而且肯定不同,比如一阶逻辑的不同系统、模态逻辑的不同系统等。但是它们具有一些共同的性质,比如它们不能没有可靠性。这是逻辑的要求,也是逻辑这门科学的要求。逻辑的这种要求来自它的观念。亚里士多德称之为“必然地得出”,今天我们叫“推理的有效性”或“有效推理”,只不过名字不同罢了。所以,我认为不应该看低这个“必然地得出”!
强调一种逻辑观,也就为逻辑划出一个圈子。它把那些不符合这种观念的东西排除在这个圈子之外。一些人批评我的这种观念是“小逻辑观”。他们自称是“大逻辑观”,认为他们划的圈子能够容纳更多的东西,而且包含我所划的这个圈子。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我一直认为,他们所划的与我所划的是两个不同的圈子。我的逻辑观非常明确,这就是“必然地得出”。这个观念把不符合它的东西统统排除在外。正因为如此,它才体现出科学性。人们总说逻辑是科学。但是我觉得非常奇怪,在定义逻辑的时候,有些人总想把它的范围扩大,从而能够容纳更多东西进来。这样做的结果难道不是极大地削弱了它的科学性吗?
逻
逻辑教学和研究是通常的一个说法。我强调逻辑观,因为它是搞好逻辑教学和研究的必要条件。在我看来,它甚至是我们正确认识逻辑教学和研究的必要条件。
众所周知,逻辑是大学里的一门课,而且主要是基础课。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对逻辑的理解,也在根据自己的理解教逻辑。
因此涉及逻辑教学至少有三个问题:一个是逻辑自身,即逻辑是什么;另一个是我们对逻辑的理解,即我们认为逻辑是什么;还有一个是我们对逻辑的理解与逻辑自身是不是相符合。
表面上看,逻辑的观念指的是第二个问题,实际上却牵涉到这三个问题。因此在逻辑教学中,逻辑的观念是非常重要的。
比如以前学界有吸收论和取代论之争。逻辑有从传统到现代的发展,经历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和演变,因此逻辑自身有传统和现代两个形态。取代论的观点其实非常简单,它主张教现代逻辑,这实际上意味着,现在逻辑是什么样子,就教什么。吸收论则要复杂一些,它主张教传统逻辑,再加一些现代逻辑的内容。而我所反对的是建立所谓普通逻辑的教学体系和科学体系。
在我看来,传统逻辑有自身的体系,尽管不科学;现代逻辑则是科学体系。传统逻辑加一些现代逻辑的内容,结果一方面破坏了传统逻辑自身的体系,同时并不能使它科学化,另一方面也肢解了现代逻辑的理论体系,因而破坏了它的科学性。
又比如,近年来在逻辑教学中,似乎主张吸收论的人少了,但是有许多人在主张批判性思维。我认为,批判性思维论比吸收论更差。这里的区别是,不管怎么说,吸收论者毕竟是在逻辑前面加上“普通”二字,因而终归还是离不开逻辑的。
相比之下,批判性思维论者既然连“逻辑”这个名称也没有,因而最终也就可以不要逻辑。对照前面说的三个问题,我们可以就第一个问题非常明确地问:批判性思维是逻辑吗?或者,逻辑是批判性思维吗?这个问题清楚了,其他两个问题也就可以不问了。一个人可以有自己对批判性思维的理解,问题是这种理解与逻辑是什么究竟是不是相符合!
再比如,与批判性思维相关,也有不少人谈论非形式逻辑。所谓非形式逻辑,不过是在“非”字上做一些文章。但是只要对照上面谈到的三个问题想一想,也就可以明白,这里的问题是什么了。
在我看来,谈论普通逻辑、非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等并不是不可以,问题是有没有一个正确的逻辑观。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逻辑观,不是老老实实地教逻辑,而总是谈论一些逻辑之外的东西,总以为通过这些逻辑之外的东西可以进行逻辑教学的“改革”,或在那里“发展”逻辑,甚至试图以这样一些东西来取代逻辑,那么结果只会断送了逻辑。
逻辑发展的历史已经给了我们很好的例证,比如培根和黑格尔,无论他们做出什么样的努力,甚至把自己的著作称之为“新工具论”和“逻辑”,不管他们取得什么样的成就,最终他们都没有发展逻辑;相反,倒是弗雷格发展了逻辑,而他那本薄薄的小册子反而没有以“逻辑”命名。这是为什么呢?
逻辑是成熟的学科,逻辑教学应该是比较规范的事情。我认为,我们应该通过认识逻辑这门学科来思考和决定如何进行逻辑教学,而不应该从自己的逻辑实践出发来谈论逻辑这门学科。二者之间的关系,实在是不该本末倒置的。
逻
与逻辑教学相比,逻辑研究似乎可以不必那么看重逻辑观。理论上说,学术研究是个人的事情,自由度很大。每一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谈论逻辑,谈论逻辑研究,谈论与逻辑和逻辑研究相关的东西。
换句话说,一个人对逻辑的理解以及所做的逻辑研究,不必受学科的严格限制,他或她的研究可以是逻辑,也可以不是逻辑。我曾经说过,归纳不是逻辑,辩证逻辑不是逻辑,但是它们仍然是可以研究的,就是这个意思。一个人能够把这样的东西研究成逻辑,固然很好,但是出不了逻辑的成果也没有什么关系。黑格尔的《逻辑学》不就被称为形而上学或思辨哲学的名篇吗?
尽管如此,在学术研究中,逻辑观还是有意义的。比如在逻辑史的研究中,逻辑观不同,对历史文献的选择和认识就会不同,分析研究和所得结论也会不同。卢卡西维奇认为他以前的逻辑史研究错误百出,这个结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他的逻辑观。我国学者对中国逻辑史有各种不同看法,甚至形成有逻辑和没有逻辑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主要也是出于不同的逻辑观。这里我只想指出一点。在我国,中国逻辑史的研究始终没有脱离比较的问题,即始终是以西方逻辑,尤其是以亚里士多德逻辑为样本来进行研究的,近年来的一些批评也主要是围绕这一点。若是能够有一个正确的逻辑观,并且以此出发来研究逻辑史,那么中国逻辑史也许会摆脱与西方逻辑,特别是与亚里士多德逻辑的比较,这样也许才会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逻辑史研究。否则我们的研究大概永远不会脱离与西方逻辑的比较。
国内学界一些人认为我这些年来所做的不是逻辑研究,而是哲学研究,即使我过去做的那些研究也不是逻辑研究,而是逻辑史或逻辑哲学研究。
在一些人看来,只有通过符号化的方法建立逻辑系统来说明问题,才是逻辑研究。这其实也有逻辑观的问题。我探讨哲学问题的时候会专门讨论逻辑与哲学的关系,我在探讨逻辑问题的时候也会专门讨论逻辑与哲学的关系,因此当我写出《逻辑与哲学》(2007年)一书的时候,肯定更是要讨论逻辑与哲学的关系。
逻辑是一个专门的学科,逻辑的发展使得逻辑可以与许多学科的研究相结合,但是从个人学术背景和知识结构出发,我认为逻辑研究是应该与哲学研究相结合的。亚里士多德既是逻辑的创始人,也是形而上学的奠基人;弗雷格不仅是现代逻辑的创始人,而且被认为是语言哲学的创始人,这就表明,从逻辑的发端上,无论是传统逻辑还是现代逻辑,逻辑与哲学都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我的逻辑观确实非常明确。有人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表明,这样的观念不重要。我不这样认为。在我看来,正由于有这样一个观念,什么是逻辑,什么不是逻辑,在我这里才清清楚楚。既然我们都说逻辑是科学,有一个清楚的逻辑观总是好的,在我看来则是起码的。说到底,它牵涉到为逻辑这门科学划界,因此这是对逻辑的认识的问题。(原载于社会科学报15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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