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年前周末去逛Fleet Market,偶见有农民自养的走地鸡卖。同去的朋友说这种鸡肯定很好吃建议一同买几只。嫌麻烦就问,你会杀吗?回答是”我当过知青,你说会吗?“
还有什么可说的,机会难得,我们一下就买了10只。
拿回家后,就等朋友大显身手了。他也真地就拿出知青杀鸡术。连鸡脖子上的毛也不拔就一刀把鸡头砍下来。然后把脖子往翅膀下一扭就放在厨房地上。
没想到这无头鸡命真大,突然从地上站起来在厨房里就跑起百米来,血从脖子里向外乱喷,居然能冲到厨房顶棚。经过几分钟折腾,我们才把这东西控制住。
见此状,我只得自己出手。说实话到美国太久了,自己也怕见血了(孩子们比我还厉害,问他们为什么不考虑医学院,第一回答就是不想见血)。我拿出“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学来的本领,把剩下的鸡全解决了,汤好,并红烧了一只。饭桌上,大家都赞这鸡真好吃,我却坐在那里,想着那跑百米的无头鸡,满屋的鸡血,汤鸡水的腥味,心里那个翻啊,一口也不想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