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川普总统七国穆斯林禁令的是非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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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总统新官上任三把火,基本上一天出一条总统令,把全国的媒体舆论掀了个底朝天,连我这个老百姓也居然写了两篇博文讨论这个话题。他最有争议的是政令是暂停来自七个中东国家的公民入境和无限期停止接受叙利亚难民。这个命令发出来,真真正正地掀起了轩然大波,发展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

吃瓜群众都看傻了

首先是让美国各大国际机场陷入了混乱,由于海关缺乏准备,沟通和培训,不仅把七国的外国公民挡在境外,连绿卡拥有者也不能幸免;然后波士顿和纽约的联邦法官首先发难,指示海关放人;在行政和司法两级政府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总统麾下的司法部本应代表政府去挑战法院的判决,而司法部代理女部长Sally Yates公然抗命,指示手下律师拒绝服从命令;川普出手废掉代理部长,换上一个誓言旦旦维护总统命令的贴心人;一波不平,一波又起,东部的官司还没完,西雅图的另一位联邦法官作出了更加广泛的判决,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停掉这个行政令;川普的国土安全部现在还没胆违抗联邦法院的判决,只好宣布暂缓执行总统令;同时司法部的新掌门也没闲着,把状子递到联邦上诉法院,刚刚遭到拒绝,下一步就是告到最高法院;目前高院左右对比是4:4,如果川普提名的新法官顺利入职,川普就赢定了;所以参院的民主党员们如果想以少胜多把新法官硬拦下来,将面临一场艰苦的战斗…

这是一场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较量。里面的很多环节,让很多人莫衷一是。比如代理司法部长Sally Yates公然抗命,有人说她是玩忽职守,司法部长是行政分支,听命于总统好像很合情合理嘛,如果在公司干活不听领导的,那还不是被炒鱿鱼一条路吗?白宫发言人也骂她“背叛”了自己的职责。我好奇地查了查美国政府官员的入职誓言,原来是这么写的:

I, AB, do solemnly swear (or affirm)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and that I will well and faithfully discharge the duties of the office on which I am about to enter. So help me God.’”

整个誓词没有一处提到政府雇员必须服从上级,相反,他们效忠的是宪法,“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如果接到的命令是非法的,那么违抗这样的命令反而成了司法部长的职责所在了。宪法和良心,是任何一个有操守的官员乃至公民的唯一行为准则。司法独立,不仅仅存在于行政和司法权的相互制约,也依赖于行政权内部司法部门的仗义直行。如果说这位Sally Yates是基于自己的良知和对宪法的信念而作出了抗命的决定,那么她就是值得敬佩的。

川普的命令和法官的判决,到底哪个是对的。这也是众说纷纭。一方面,人家这几个中东国家的访客,辛辛苦苦申请到了美国签证,千里迢迢从地球一边飞到了美国这一边,叫总统一句话就给作废了,不得入境,甚至在机场遭到扣留,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好像真的是非常不近人情。而另一方面,总统所代表的行政部门对管理移民事务上享有有独一无二的权威。比如,任何一个外国人在手持入美签证排队入关的时候,很可能心里惴惴不安,因为在很小的几率下,边检官依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拒绝你的入境,哪怕你有合法签证。比如,去年韩国八位著名的少女偶像组合来美国,因为穿着暴露言谈轻佻被海关怀疑是来从事色情行业的,扣留15小时后被遣返韩国,这基本是在海关人员的职权之内,后来也没听说过什么诉讼,谁让你是外国人呢!

这里不能不提一个思维误区,很多人说,美国宪法保护的是美国公民的权利!实际上,美国宪法保护在美国境内每一个人的基本/自然人权,不可剥夺的人权(un-alienable rights),这就是独立宣言强调的,life, liberty and pursuit of happiness。中东穆斯林依法获得签证,但是由于政府的作为,入境被拒,在美国的机场遭到羁押,他们的人身自由遭到了侵害,法院有权介入,主持公道。同时由于总统对移民事务的独特权威,这样的干涉也具有极大的争议性。

在这个案子里,很多人把权限和合法性混淆了。他们问,既然行政部门有处理移民事务极大自主性,那么法官有什么权力干扰总统的政令?同理,行政内阁听命于总统,那么总统是否有“任意”解雇阁员的自由呢?我们不妨看一看已故的共和党参议员,前参院司法委员会主席Allen Specter对此说过的一段著名的话: 总统可以以任何理由解雇部长,甚至不需要理由,但是不能以非法的理由(the president can fire his subordinate for any reason, or no reason at all. But he can not do it for a BAD reason)。正是由于这个广泛的权限,洛杉矶海关有权依据具体情况把韩国美少女偶像组合遣返回国,川普总统有权把不听话的代理女部长轰出司法部。但是,如果他们的理由是“我不喜欢亚洲人”“我不喜欢女人”,这就是Specter参议员所说的“bad reason”,是禁不起法庭的挑战的。判断川普禁令是否合法,他的真实意图至关重要。

一般来说,如果海关人员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方式拒绝部分人的入境,你就很难在法律上挑战它。但是川普禁令是不讲情面的七国通杀,这就产生了法律的漏洞。在禁令出台前后,川普集团多次强调“这不是针对穆斯林的禁令”。但是法律不能单凭红口白牙而是要讲证据的。川普自己在竞选中多次提议无限期禁止穆斯林入境美国。他的智囊纽约前市长朱里亚尼甚至在电视上说漏了嘴:本次禁令就是要针对穆斯林,但是要有一个合法的外壳。就在几天前,川普还声称对七国的基督徒要政策倾斜网开一面。所以他的意图相当明确,套用一个法律术语“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在移民政策上对于伊斯兰和基督教亲疏有别,对宪法的侵犯可谓罄竹难书,我随便就能找出三个:

首先,宪法14修正案的equal protection clause规定对特定群族宗教的集体歧视和区别对待是违法的。

其次,宪法第一修正案, 也叫establishment clause, 规定国会,也可以引申到整个政府,不得使用公权力颁布偏好或贬低特定宗教的法律。

最后,宪法正文第六款“no religious test shall ever be required as a qualification to any office or public trust under the United States”,连干系重大的联邦政府官员的任免都不得以宗教信仰为标准,那么用宗教为标准筛选移民,就更是和美国宪法的精神背道而驰了。

或许让广大华人痛心的是,一百多年前的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现在居然被川普的支持者拿出来当成中东禁令合法性的先例。这个国会通过,总统签字的法律,虽然在二战末期由于中美的盟友关系而被废除,但是在长达一百年的时间里并没有被法庭正式推翻,在这些人的眼里,《排华法案》虽然不公义,但是并不违反宪法。对于这样的论调,我只能仰天长叹,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排华法案之后的一个世纪,社会公义和民族平等的概念深入人心,最高法院有很多判例都强化了宪法十四修正案的equal protection clause。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国会今天通过《排华法案》,必然会被最高法院推翻。但是如果任川普胡作非为,践踏宪政传统,某些少数民族自以为高枕无忧可做壁上观,四年或者八年之后如何,就很难说了!

为写而写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简宁宁' 的评论 : 谢谢宁宁科普。尤其是这种“hasty manner”,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好处。今早John Kerry 出来为整个事情背黑锅。说都是他自己的错没有“delay”it。
简宁宁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anlandehu' 的评论 :

(1) US district judges usually do not work in panels (except on rare occasions), so it is procedurally OK for a district judge to issue an order by himself.

(2) There are several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2015 Travel Prevention Act and Trump's Travel Ban. If my memory serves me right, (1) the 2015 Act was in reaction to a failed terror attack in the US territory involving two Iraqi refugees; but no such triggering event existed before Trump's Travel Ban; (2) the 2015 Travel Prevention Act targeted on people who had been to those countries where ISIS were the most active, regardless of their country of origin or religion; whereas Trump's Travel Ban prohibited everyone who are citizens of those countries, and by Trump's comments gives certain religion priority to re-enter after the ban expires (the court may, or may not,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of the "comment" in interpreting the intention of the ban); (3) the 2015 Act was travel restriction but not a complete ban like the Trump Ban. All these differences are significant when it comes to determining whether a piece of law is constitutional.

I hope the above clarifies the confusion. It is possible that the Supreme Court may declare Trump's ban constitutional, but it indeed is a very close case, and the hasty manner it was implemented justifiably raised alarm.
lanlandehu 发表评论于
看了美国law professor解释的美国司法系统。美国的court 有三级:

Local court 由一个judge 决定case.

District court 有三judge, 由3比2来决定case.

Supreme court 有9个judge, 由5比4 决定case.

Judge James Robart 只是District court 的法官。Judge Robart 没有通过另外两个judge 以
District court名义来发 block "Trump's temporarily Travel Ban". 而是以他个人的名义来Block川普的行政命令。他的行为本身就是违反美国法律程序的。
lanlandehu 发表评论于
首先是左派们故意歪曲川普的行政命令。川普的行政命令只是temporarily Travel Ban". 是延续奥八的政策。

“知道为什么川普选这7个国家来暂停入境吗?
This was actually started in 2015 under the last administration. He's just continuing it. It was originally called “The Terrorist Travel Prevention Act of 2015”and included those same 7 countries. These 7 Countries were identified by the Obama White House, House and Senate as sponsoring terrorism and threatening U.S. interests. In December 2015, President Obama signed into law a measure placing limited restrictions on certain travelers who had visited Iran, Iraq, Sudan, or Syria on or after March 1, 2011. Two months later,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 added Libya, Somalia, and Yemen to the list, in what it called an effort to address "the growing threat from foreign terrorist fighters." 虽然奥巴马没有全面禁止,但是是他把这7个国家单列出来区别对待。因为他已经 signed into law, 川普就不需要国会批准就可以总统令来加大restrictions. 我个人而言,不觉得伊朗是个严重的恐怖分子输出国,奥巴马加上伊朗有意识形态原因。其他国家的穆斯林,包括欧洲,加拿大的穆斯林,还是可以自由出入美国。我觉得相对而言他们比伊朗更危险。”
c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简宁宁' 的评论 : 谢谢宁宁的评论。不仅仅是”空谈误国“,更是“大嘴”误国。trump竞选中的歧视语言,损害了他这个禁令的合法基础。这显示了选出一个胡说八道之人的危险之处。
c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零不是数' 的评论 : "某些人被禁止入境,不论暂时的或永久的,因为还没有在美国境内,更和楼主所说的"权利"无关“

法官的决定,我认为更多的是基于这个命令宗教歧视的可能,这些外国人被扣押,是次要的原因。但是并不代表不重要,因为法律纠纷必须要有“damage", 这些人和他们的美国公司显然是受害者。
c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大号蚂蚁' 的评论 : “东郭先生们怎么不问问,多数其他穆斯林国家并不在列,又怎么算穆斯林禁令?”

这种逻辑是不对的。照这种说法,奴隶制也不是种族歧视了,因为美国北方的黑人很多都不是奴隶。
c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文取心' 的评论 : “其心可泯”是什么意思?
c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agerty' 的评论 : “很多华人比难民还惨”? 我不了解你是什么情况,但是绝大部分华人不是这么惨吧。
民主党做法本来也有很多问题。但是现在川普/共和党在全部政府机构和中央地方一权独大,所以现在也只好为民主党呐喊了。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简宁宁 发表评论于 2017-02-06 06:10:54
......所以这一次的政策才会招致民主党和共和党两边的批评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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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从开始竞选以来就一直受到两党的批评.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简宁宁: 除伊朗外,这七个国家是ISIS活动最猖狂的地方. 需要更多证据吗?
你觉得应该如何呢?把MSL全禁了,或跟本不许暂停任何国家和地区? 给个建议好不好?
简宁宁 发表评论于
要说“空谈误国”,我认为不顾一切地宣称穆斯林是全世界人民的敌人,这才是空谈误国。这样说不过是过过够嘴瘾,或是让美国人看看我这个总统就是敢讲真话,但是你做好和所有穆斯林国家开战的准备了吗?真的将美国带入宗教战争,这个责任你准备好了承担下去吗?

对于Trump's immigration ban的谨慎态度,和左右派无关。One of the federal judges who stayed the ban is a very outspoken republican. 围绕Trump这一次的政策所产生的争论,并不是停留于理念层面的争执,而是切身关系到美国的国家利益。 这一次的政策与以前大不相同的是,它没有任何的 triggering event, 不是说这几个国家最近在美国实行恐怖活动被抓到,或是事实证明这七个国家是ISIS的参与者。就是这样凭空地突然地宣布这七个国家的人不能入境。The very hasty manner this policy came out of course raises suspicion that it is arbitrary, religion-related and discriminatory. (当然反面的Argument 也同样存在)三权分立是美国政体得以稳定两百多年的基础。在任何一届总统的任下,总统是否超越宪法所赋予的权限,都是最敏感的问题,也是最直接关系到美国的社会稳定的问题。所以这一次的政策才会招致民主党和共和党两边的批评和警惕。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cng 发表评论于 2017-02-05 22:00:08
回复 'bigsea' 的评论 : 宪法规定不得歧视宗教,现在是讲law and order的时代,宪法难道不是最大的law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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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几届美国政府就是以此为借口扶持轮子功的.
武胜 发表评论于
宪法第14修正案不仅禁止针对宗教,也禁止针对国家。7国禁令违宪无疑。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这里不能不提一个思维误区,很多人说,美国宪法保护的是美国公民的权利!实际上,美国宪法保护在美国境内每一个人的基本/自然人权,不可剥夺的人权(un-alienable rights),这就是独立宣言强调的,life, liberty and pursuit of happ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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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有很多模棱两可的地方,所以才要有九人的最高法院来解释宪法. 说美国宪法保护每个境内的人的基本/自然人权,不代表公民和非公民享受同等的权利.某些人被禁止入境,不论暂时的或永久的,因为还没有在美国境内,更和楼主所说的"权利"无关.
hagerty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agerty' 的评论 : 因为担心假设中的华人被禁没人同情,就要笑看别人倒霉,拍手叫好吗?这是一种奇怪的思维
仔细看看,我可没有拍手叫好。我只是感叹,奥巴做了八年,合法华人的地位连难民都不如。可照样还有华人为民主党摇旗呐喊。这是这样的忘我的情怀。
大号蚂蚁 发表评论于
这些国家都是有大量恐怖分子活动的地方。同时也是穆斯林国家。东郭先生们怎么不问问,多数其他穆斯林国家并不在列,又怎么算穆斯林禁令?如果因为都是穆斯林国家,又怎么不问问,为什么只有穆斯林国家恐怖分子猖獗?左派自己不切实际,空谈误国,还不让别人干点实事。
一唯 发表评论于
简单粗暴能把好事也办砸了,更何况出自一个精明的商人。是不是有自闭症?
ahhhh 发表评论于
life, liberty and pursuit of happiness,恰恰是伊斯兰最反对,最不让人自己控制的东西。左派总是要包容最不包容的人,却对自己的同胞恶言,恶行相向。
llarry 发表评论于
法官推翻总统,你让天朝的土工情何以堪
文取心 发表评论于
楼主其心可泯,不过白宫说鼓动抢劫中国人的嘻哈音乐是言论自由,没见您写出大段文章来为民请愿嘛。
c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igsea' 的评论 : 宪法规定不得歧视宗教,现在是讲law and order的时代,宪法难道不是最大的law吗?
cng 发表评论于
to 古龙和tern: 感谢两位支持!
金韦 发表评论于
拒绝宣誓一定不能成为公民。但还是绿卡持有者不会被赶走。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伊斯兰宗教是一个有问题的宗教,它的许多教义与现代文明的基本价值相背离,它反人权反人性反自由。至今左派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指出伊斯兰教的问题。如果一个宗教违反宪法是该遵守宪法还是遵守教规,毫无疑问应该遵守宪法。可穆斯林在美国入籍宣誓上竟然拒绝宣誓,声称只对阿拉宣誓,这样的人是不是该踢出美国,我认为川普是对的。不顾现实一味以人权至上这种乌托邦梦想自己骗自己,迟早被穆斯林吃掉。

----认同。
bigsea 发表评论于
伊斯兰宗教是一个有问题的宗教,它的许多教义与现代文明的基本价值相背离,它反人权反人性反自由。至今左派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指出伊斯兰教的问题。如果一个宗教违反宪法是该遵守宪法还是遵守教规,毫无疑问应该遵守宪法。可穆斯林在美国入籍宣誓上竟然拒绝宣誓,声称只对阿拉宣誓,这样的人是不是该踢出美国,我认为川普是对的。不顾现实一味以人权至上这种乌托邦梦想自己骗自己,迟早被穆斯林吃掉。
古龙 发表评论于
好文章。但是黄脖子们看不懂。
c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hagerty' 的评论 : 因为担心假设中的华人被禁没人同情,就要笑看别人倒霉,拍手叫好吗?这是一种奇怪的思维。
c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playnice' 的评论 : 你还是没明白我的意思。“随意”拒掉恰恰是没有问题的,而根据国家一刀切,就有集体歧视的嫌疑。
seawood 发表评论于
川普发力的动机可以理解,但发力点不对。伊朗是中东地区比较文明的国家,没有恐怖活动的先例。美伊关系缓和对美国在中东地区的影响本有好处。
c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莲盆籽' 的评论 : 是这样,这个案子会到高法。trump可能能够任命三个大法官,到时候高法就是橡皮图章了。
cng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为写而写' 的评论 : 权利制衡现在剩下的不多了。在一个有严重缺陷的宪政体系下,出现一个极有个人魅力有擅长煽动民粹的领导人,形式可能急转直下。
Tern 发表评论于
赞深入分析
hagerty 发表评论于
禁穆令下老中真正应该想的是,如果这是禁中令,美国是否会出现同样风起云涌的各阶层,各种族的声援,示威抗议?反正我不相信。
奥巴执政八年,所有华人以外的人都直起了腰,唯独没有老中。合法老中的地位都不如难民。
就这样还有华人念民主党的好。
playnice 发表评论于
对于非移民签证,如果没有入关,是可以被海关随意据掉的。这部分肯定合法。不要忘了中国旅游签证入关时被拒绝的多了。 更何况,海关是国际领土。美国宪法不适用。
莲盆籽 发表评论于
禁令中针对七国持绿卡的部分肯定是违法的。但对非移民的签证权总统是有很大的掌握空间,这部分要推翻不容易。
为写而写 发表评论于
这一回合让我认识到美国的权力制衡还真不是表面文章。让我又稍感乐观。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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