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1
(这场史无前例的美国总统大选,剧情跌宕反转、冲突激烈。原来想对剧情背景知识多了解,结果居然想出个违反宪法的奇谈怪论。既然脑细胞们不记报酬地劳动一番,也不管功过对错,就此为自己记个备忘录吧。)
特朗普当选总统,是民主选举的危机还是转机?
他赢得美国特色的选举人票当选总统,却是一人一票计票总数上的少数票当选,引很多人置疑其及美国选举制度的合理性。支持与反对他的选民,拥有廻异的社会成份与理念,两极化趋势明显,冲突加剧,近代史上少有。有人指责特朗普造成社会分裂,其实是社会分裂造就特朗普。右派讲个人对社会贡献,主张减少政府干预和福利,左派就指责其反平等人权,倒退到资本主义旧社会。而左派讲各色人平等道德价值观,同时又主张机会福利对弱势群体倾斜,刧富济贫,右派指责其不顾现实与未来责任,误导向社会主义乌托邦。各自认定是国家和社会的代表力量。现在与其争论某个官员或政策法规的优劣,不如审视怎么会选择出这样的官员和政法。就是要审视其根源:选举制度。当前欧美民主选举基于完全平等的一人一票,真那么神圣么?其实美国民众间的理念分歧,与美国民主制度中投票权的历史发展密切相关。
早期民主选举权是有附加权重的特权。
为社会多贡献是贤,善于解决问题是能。早期民主制仍借重社会中有的贤能之士,去带领民众。所以不是所有人都成为平等的选民。选民们有特权,同时也有拥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管理现实和计划未来。人类文明史中早期的民主政体中,只有拥有财产?土地因此交税的人,才被认为对社会有贡献,才是有社会发言权和投票权的选民。基于当时能力和贡献考量,将特定群体一刀切地排除在选民外,是当时粗糙简陋但易行的措施。文明进步使得因性别、阶层、种族、宗教差异的群体之间,能力和贡献的差距大为缩小甚至消除,原来据此排他的选举权,就变得不合理也不合时宜。是很多人权先驱多年努力奋斗,迫使修改宪法以达成现实的合理性。当今民主选举权的一个基本方式,是所有适龄公民都是选民。这基于现代文明中人人平等的价值观和人权法案。现今普世民主标准的所有人一人一票,其实历史并不太久。但这就是最合理且公平而从此不容置疑么?未必。
当今民主制中,一人一票也不是神圣的。
美国国会有参众两院,参院名额各州平等无论大小、人口多少。众院名额按人口比例。两院兼顾人口小州和大州双方利益。美国总统大选採选举人制而非一人一票普选,有多种历史因素,主要一条是以免少数大州垄断全国走向。可见在美式民主制度中,原来很注重兼顾各方责任、权利及利益,且互相制约。即防少数精英独裁,又防多数对少数的忽视侵害。其他美国传统和系统中,不乏类似兼顾不同权责的设计。美国著名上市公司,不少釆用权重股权股份。在董事会和股东投票中,大股东和管理者以远超过股份的权重股权,获得更大发言权,以免广大眼前利益驱动的小股东或少数外来金融大鳄,轻易以多数股票左右公司长远利益和发展方向。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党内选举,全国大会超级代表一票顶几千张普通党员票。联合国五常任国一票否决权重,不合标准民主选举理念,也被认可。许多美国中学的GPA成绩,不仅有各门课程平均打分的标准GPA,还有根据课程难易程度的权重GPA。美式制度的精髓之处就是分权和权重。注重现实主义的灰色妥协,减少理想主义的黑白专一。
当今民主制社会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改善。
丘吉尔说:"民主是个很不好的制度,但是以前试过的所有制度比它更糟。"这一方面说,民主制度是目前为止最少坏处(最好)的政制。另一方面,民主制度仍不是好制度,还需改进。所有人都是选民,一人一票民主政制,纠正了历史上因选举方式简单粗暴。把人群以族群、性别、阶级、宗教等划分来决定选举权权重,是不合时宜的歧视错误。但人的能力贡献差别一直存在,也是任何选择决策要借重的现实和常识,在此就忽略了。应该人权平等,又应兼顾权责的公平。前述一些事例表明,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制,在当今不少投票体制中,并非绝对正确,在很多状态中可能有害。
民主制国家,若选举不合理,也会衰败消亡。
古希腊民主被马其顿王国灭亡,古罗马民主制被独裁帝国取代。近代的德国魏玛共和国亡于敢想敢说敢干的狂人希特勒,中国民国有限的民主制,也不敌愿景美好且高效的专政。若民主选举结果被各利益群体操纵而纷争不休,不是选愿贡献的贤能之士而是散财善人,只顾眼前索取而忽视未来恶果,就必会变成清谈、分裂、短视、负债、虚弱的政体,最终被民众厌弃,被内部或外部的能人强权取代。美欧目前有走向衰落民主制的趋势,向广大民众许愿的强人开始出现。精英斗士们只想预防反对强人,却不正视令广大民众厌恶的乌托邦政经政策与法规,是舍本逐末、治标不治本。没有特狼扑,也会有特虎扑,特熊扑。古罗马参议员们杀了独裁者凯撒,又岀来个渥大维称帝。选举制即要公平一人一票,也需合理,让作贡献的能人有更多发言权,选出的官员和政策对社会未来有益。该改变现有忽视对社会有更多贡献选民的才能的选举制度。
按社会贡献大小加权,重用能人和鼓励责任心。
就从兼顾性的改进上,应该考虑基于个人贡献加计权重。原则是大体上仍一人一票,但贡献多的选民,比接受福利的选民,对有关事务,有多一点发言权。加权但权重不大,以免少数精英专权,破坏民主。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当然各种各样,但因种类繁多,难以客观有效公平公正地计量,就难计权重。加权的方式仍要尽量准确可靠且要简单易行。现在只能考虑税务加权,现实比较容易操作。
交税加权,最可行且影响大。
在这个金钱影响力无处不在的社会,对社会财富贡献多的人,相对财务管理能力高,应有多一点发言权,才公平,且对社会发展有益。但再多贡献换来的权重决不能超过1,以保证两位接受资助的选民,比一位多贡献的选民,仍享有多数优势。这里强调是贡献的财富,而不是拥有的财富。由此来看,似乎最好用个人收入报税中交税等级加权重的一人一票制,尤其是对与社区中财务有关的法规。2016年美国联邦个人收入税率分七级:10%, 15%, 25%, 28%, 33%, 35%, and 39.6%。不交2016年联邦税的选民,在2017年下半年后无附加权重。交税在10%区间的选民有0.1的附加权重,即加权投票权为1.1。依次类推,交最多税的选民有1.4的加权投票权。一个州或市县有不同的个人收入税分级。在州或市县投票中,选民据此获得相应附加权重。各地选民对当地事务的发言选择权,不一定受联邦规则限制。不收个人收入税的州,所有人无附加权重。联合报税的家庭,所有家庭成员分享同级附加权重。每年的个人选举权附加权重,跟前一年报税变化而调整。依个人交税的加权投票权,仍保障人人平等,毕竟交税人最多仅0.4附加权重的联邦选举权,不会垄断话语决策权。此举主要是鼓励对社会财富做出更多贡献的价值观,某种程度上抑制那些只想索取不愿贡献,不讲公民责任(duty)只谈权利(right)的倾向。或许按收入交税额作类似分级加权更合理,对以地税为税源的当地政府,地税分级作为加权也可研究。具体细节和操作方法,有待探索。
现在科技数据网络和个人隐私安全,是交税加权的前提。
美国政治选举,不是不计名的选举。既然是合格选民的登记后选举,每人的信息就可知可计。随着科技的巨大进步,选举机构由税务部门快速获得选民交税层级而决定附加权重,已经在技术成为可能。没有准确可靠且安全的科技支持,是任何税务加权的前提条件。当然要保障合适的个人隐私保护。除本人外,有关部门不得透露私人附加权重信息,以保护个人隐私和尊严。仅选举部门的机算机系统存储各选民的附加权重,在计算选举的标准和加权结果时才起作用。从单一标准选举权上,交税加权,会增加适用复杂性和操作难度。科技水平不高和法律不健全的地方,是不适用的。
交税加权选举权,仅限于影响财务的人和事的选择计票结果。
对不涉财务影响的法案,公民投票以标准的一人一票投票权决定结果。对涉财务影响的法案,尤其影响重大的法案,公民投票以加权的投票权决定结果。甚至必须两种计算结果都获多数,才能通过。联邦、州、市政府民选代表选举中,有财务决策管理权的议员、首长,以加权选举权算结果。其他民选官员象法官检察官等,以标准选举权计结果。民主不仅基于选民人数,也基于选民贡献,才是平等且公平的民主制。这样选举的结果,才能兼顾选民的权利和责任,有益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发展。交税加权有限度,不可滥用。简言之,选举仍然一人一票选票,涉及财务的加权计票。
加权选举权是倒退还是复兴,是个问题。
从人人平等的理想上看,历史上任何加权选举权虽当时有合理性,以后都逐渐脱离现实而取消。违反当今宪法和人权准则,再谈加权的现实意义一定不符合"政治正确"。网上粗略找一下,未找到有学者对其现实可能性的研究。估计在欧美当今难有人敢于提议。在当今47%选民不交联邦税的美国,更别想有任何政客去尝试的可能改变。但这就真得不值一提吗?也许全国被过度借债和福利拖垮的时候,才有意愿一试。一些科技发达但不够民主的国家,也许有可能一试。其实历史上的加权选举权宪法不合理之处,也曾修改过。现在的差异选举权若不再合理,而有更好的方法,宪法照理也可以改。若不拘于即定成规法律禁忌去探索,从各人能力、责任、贡献、理念差别巨大的异质多元化社会现实看,一人一票选举权,加客观量化的权重,才是更合理公平的民主制度,才是更有益未来发展的决策方式。现代科技发展能更可靠准确迅速地检测出个人的财务能力和贡献。几百年、上千年后,加权选举凭借交税和科技结合,再一次能基本上达成选能人良策的选举目的。
是时候重新考虑,加权选举权。
(附图从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