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The Song of Achilles” by Madeline M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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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喜欢读神话故事,高中我就选修了拉丁文,大学又选修了“Classical Civilization”。 荷马史诗Iliad是指定阅读之一。 那句
“Everything is more beautiful because we're doomed. You will never be lovelier than you are now. We will never be here again.”
多经典多叫人回味。

希腊神话中最精彩的当属Troy战争吧,天下第一美女、英雄、爱情、战争、木马屠城。。。浪漫壮观,连天神都忍不住参一脚。 1870年考古学家在土耳其更挖掘出Troy遗址,证实Troy一战不再是虚构的故事而是真实的历史。 无数的小说电影改编早已令大众对这个故事耳熟能详。 那Miller又能写出怎样的新意呢?

在Iliad里,Achilles是天下无敌的勇士,他和希腊军主帅Agamemnon大吵一架后就罢工不肯上战场,导致希腊兵节节败退。 他的至友Patroclus替身上阵,结果死在敌军Hector手下。 Achilles悲痛不已,杀Hector为他报仇。 Patroclus在Iliad的戏份也就这么点而已。

而这本以Achilles作书名的改编小说,却是由Patroclus的视角叙述。

Achilles是半人半神的王子,预言中最强大的勇士,且俊美非凡。 Patroclus虽也贵为王子,但由于母亲弱智,他又从小赢弱,武艺底下,不被父亲所喜;十岁时因为失手杀人,更被流放到国外,由Achilles的父王收留。

两位少年成了挚友,两小无猜,形影不离,终而日久生情。 读到这里,我有点被惊到:没错,这本书竟然是关于男生爱男生!

可是作者Miller的文笔真的太温柔太生动,把这样一对男男爱写得无比纯真美妙。 他们游泳捕鱼、爬树摘果、弹琴咏唱、追逐嬉闹。。。 那种天真浪漫的童真友情,偷偷的暗恋和暧昧,平凡的小幸福,读起来真挚感人。 而后历经各种挑战、十年战事,两人眼里仍然只有彼此。 虽然已经知道两人最终的悲剧结局,我还是读的十分入迷,这颗老心都为他们碎了。

很佩服Miller能以这样一个新鲜漂亮的角度切入一部三千年的经典著作,线条流畅,笔触轻灵细腻,每个角色的喜怒哀乐都栩栩如生。 后半部战争部分有些拖泥带水,但整体而言,还是很吸引人。

也许是因为有原典加持,任何情节都不觉得狗血;又或者是由于古人比较轴,再深情再唯美再琼瑶也合情合理。 古人爱得重,一生一世,生死相随;而现代人,爱得太轻太速食。 就算没读过Iliad,对Troy故事完全不熟,这本书还是会叫你为生死契阔的爱情而感动。

lept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糯米粥' 的评论 : 说实话情节我已经快忘光了。。。可能就是第二本没能打动我,所以挺失望的。希望她下一部更好。
糯米粥 发表评论于
倒数第三段—表达的太好了!嗯,温柔缱绻啊,读着让人觉得“爱”就该如此,从友谊到深爱。
我也很喜欢这本,也是先读了这本,然后去读下一本的。
我的理解是第二本Circe ,女巫从单纯的nymph 成长为一个复杂强大的神 ,是个成长的故事。
lept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为写而写' 的评论 : 感叹大概这番生死契阔的坚贞纯情只属于古人。 当然琼瑶、韩剧也有爱得死去活来的情节,却只被人骂狗血。 蛮好看的,不过不适合青少年。
为写而写 发表评论于
听起来真是一本有趣的书。带着古意的故事的确有独特的意境。“这颗老心都为他们碎了”,哈哈:)
siquangypsy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epton' 的评论 : "shake hands!" :-)
lept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iquangypsy' 的评论 : 總算逮到一個讀過的了。 真的太純情了,感嘆如今難以讀到這樣純純之愛了。
siquangypsy 发表评论于
也好喜欢这本书!温柔动情, 荡气回肠!
lepto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為寫而寫' 的评论 : 奉茶奉茶。 可能這男男愛讀起來有些挑戰。
为写而写 发表评论于
先占个沙发慢慢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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