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掰红楼 - 桀骜不驯勇晴雯

桀骜不驯勇晴雯 - 丑恶人性的牺牲品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女性形象,其中有如黛玉之灵秀与挚诚,宝钗之温柔与娴美,湘云之直爽与憨厚,妙玉之桀骜与孤僻,熙凤之泼辣与狡猾等等,不胜枚举,她们的命运都令人洒泪,让人同情,但我看红楼梦全书中最值得同情的女子当属晴雯、香菱和尤三姐,因为她们三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她们都是洁身自爱的女性,却都小小年纪就命赴黄泉,而且都是无辜被人害死的。
 
尤三姐不在大观园主线内,暂且不说她,只分上下篇说说晴雯和香菱。
 
这两个女子的性格可以说是完全不同,晴雯是个俏丽骄傲有时还很跋扈的美少女,而香菱却是个逆来顺从不招人惹人极其温柔的姑娘,但这两人有着一个共同的命运,那就是,她俩都是丑恶人性的牺牲品。
 
先说晴雯。曹翁手笔经常是人物成双、性格相像、互相衬托。比如袭人是宝钗的缩影,而晴雯则是黛玉的翻版。在第五回曲演红楼梦中,一共三名丫鬟级人物榜上有名:晴雯、袭人、香菱。晴雯和袭人在又副册(贾府丫鬟和没名份的妾),香菱在副册(薛府明媒正娶的妾),但晴雯虽然在又副册,她却在情榜中起开场的作用,词曰: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心比天高但却出身下贱。晴雯十岁便被贾府管事赖大买来做丫鬟,赖嬷嬷时常带她进府看贾母,因为聪明伶俐,贾母喜欢,赖嬷嬷就把她送给贾母了,十一岁时贾母又将她指派给宝玉。晴雯比宝玉大一岁,是贾宝玉四个主事大丫环之一。曹翁说晴雯“风流灵巧招人怨”,招人妒忌,被人暗算,以致赔了小命。
 
晴雯长得十分美丽,按王夫人的话说,是“水蛇腰,削肩膀儿,眉眼儿有些像你林妹妹”,她不仅漂亮,而且还有一双巧手,针线活儿做得比谁都好,连袭人也不得不服。在第五十二回里“勇晴雯病补孔雀裘”,贾宝玉要出门,贾母见天冷要下雪,就把一件孔雀毛的氅衣让宝玉穿。这氅衣金翠辉煌,碧彩闪灼,是“俄罗斯国拿孔雀毛拈了线织的”,可宝玉出门会客时将这件大衣烧了一个洞。回家后叫悔不迭,生怕贾母知道了责怪,袭人连夜让人送到外面找专业人员缝补,找来找去没一个人敢接这个活,都说不认识这材料,不敢随便乱补。晴雯拿过来一看就知道是孔雀金线,说只要再拿孔雀线界密了就行了,而且只有她才会做这个活。于是带病一夜补到天亮。
 
这个心灵手巧美若天仙的丫环脾气却不大好,十分要强,性格也比较急躁,又不喜欢花言巧语,更不愿意为了攀高枝就牺牲自己的尊严。她也看不惯那些管事媳妇们的阿谀奉承,时不时地和这些女人们言语相撞,又泼辣,嘴还巧,得理不饶人,有时对小丫环们也比较严厉一些,就是在贾宝玉面前也不低三下四。
 
第三十一回“撕扇子做千金一笑”里晴雯失手将一把扇子掉在地上,扇子骨折断了,宝玉叹气说:蠢才,蠢才!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业难道也这么顾前不顾后?俏晴雯不仅不害怕,而且还冷笑宝玉,说二爷你近来脾气大得很,跌了把扇子就这么大气儿,是不是嫌弃我们,要不你就把我们都打发了再挑好的吧。把宝玉气得浑身发抖,袭人相劝,也被晴雯一顿抢白。
 
更难可贵的是,在那种环境下,晴雯仍能守身如玉,尽管对宝玉十分忠诚,但和贾宝玉之间却始终是清清白白的。晴雯和宝玉之间有没有感情?当然有,实际上她还很妒忌袭人,时常明里暗里刻薄一下袭人,但她并没有因为这种感情而牺牲自己的清白女儿身,不愿意像袭人那样不明不白地做宝玉的妾,或者像麝月那样无名无份地和宝玉亲热。她几次三番委婉地拒绝了宝玉肌肤之亲的暗示,比方说给她篦头啦、一起洗澡啦。但这种清清白白的感情给晴雯带来的只是厄运。
 
这么个顶尖儿的人物,连王熙凤也对她有些惺惺相惜、另眼相看,不愿意在王夫人面前说她的坏话,可叹晴雯心高气傲却命比纸薄。贾府抄检,内部整顿,王夫人不说好好管教自己的儿子,却说怕儿子被这些女孩子带坏了,因此要除掉那些个聪明窈窕难管的,俏丽泼辣的晴雯便是第一个遭殃的了,被人在王夫人面前诽谤,就在她病得起不了床的时候,被王夫人赶出大观园,交回到她那个势利下流的嫂子手里,以致发高烧连水也喝不上一口。
 
宝玉在她临死前偷着去看她,晴雯从昏睡中醒来,见到宝玉十分激动,一把拉住宝玉的手,说“我只道不得见你了”,又说我有一句话不说死也不甘心,我和你之间清清白白,为什么一定要说我勾引你,我现在快要死了,早知今日,不如当初就和你真好了,也不用临死前还担戴这个虚名。
 
曹翁是个情节高手,他写到晴雯将自己的两个指甲咬下放在宝玉的手里。这个场景简直太恐怖,我都不知道从生物的角度出发人能不能做到活生生地将自己的指甲咬下来,就像人不能自己掐死自己一样,疼痛反射不会阻止你做这样的事情吗?何况贾宝玉留着两只血糊糊的指甲做什么?!
 
总之,晴雯到死前才明白自己原来是爱宝玉的,她拼着最后的力气和宝玉交换内衣做生离死别的纪念,说“今日(你)这一来,我就死了,也不枉担虚名!” 晴雯和宝玉最后还是只有情爱,没有性爱。
 
晴雯死的时候十六岁,一共与宝玉相处五年又八个月。“恰好这是八月时节,园中池上芙蓉正开。”曹翁说她死后升天,成了芙蓉花神。
 
晴雯不仅是情榜中第一个出场的,她的死更标志着大观园树倒猢狲散的开始,而王夫人所发起的大观园抄检,则是贾府抄家的序幕。
miranda031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南涧采萍' 的评论 : 我认为你从文学角度评论《红楼梦》很赞,这才是研究此旷世杰作的正途。前几十年所谓新红学派把红学界搞得乌烟瘴气,硬将红学变成了探佚学,考据学,胡适是罪魁祸首!
miranda0318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aple2017' 的评论 : 非常同意!关于袭人,我前几年对某作者赞美她的话评过几句:

古代的奴才,是一群可怜的人。一条命全攥在主子手里,指东不敢往西,叫他杀人也得硬着头皮上。不过奴才不是机器,犯错总是免不了的。有些错可恕,有些错不可恕,比如背主,比如背主不算,还要诬告。。。这样的错不叫大错,什么叫大错呢?
《红楼梦》里的袭人原名珍珠,是老太太的丫头,与鸳鸯,琥珀等是一拨的,后来给了宝玉。因为袭人告密有功,王夫人才决定收买她,自己掏银子给她添月例,同时要求她再接再厉,继续打小报告。。。她的告密,间接导致了抄检大观园,害了晴雯的性命!此所以袭人被众多读者蔑视,因为她背叛了原来的主子,为了当姨娘的远大理想,另行投靠他人。她是告密在先,领命在后,告密时,还不是王夫人的眼线。
袭人的主子,第一应该是老太太,第二应该是宝玉,她背着双重主子去王夫人处告密,是为不忠;黛玉是宝玉心之所爱,对她一直尊重,晴雯是与她朝夕相处的同事,她在王夫人处对这二人上眼药,是为不义。如此不忠不义之人,就连“全用白描写法写人”的《红楼梦》作者,也在第五回袭人的判词中,明确表达了他对此人的褒贬,看看那“一领破席”吧!
所以看到 “袭人无疑是个好女孩”,“不能说袭人多么错”这样的文字时,我震惊了。。。
喜欢一个人与否,有些时候是个见仁见智的事。不过还是有一些世所公认的原则在。
南涧采萍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iranda0318' 的评论 : 嘿嘿,有道理。同意这个挑战权威的说法。
四则旧舍 发表评论于
miranda0318 发表评论于 2017-05-13 04:52:13建议你看一下《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后记》所附《红楼梦年表》后之“说明二”(中华文史论丛第一辑),以及《谈新刊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中华文史论丛第五辑)。他并不是临死才放弃高续说的。

多谢提供出处。且容慢慢考证。
maple2017 发表评论于
可笑的王夫人,一直以为是晴雯勾引宝玉,还给袭人涨工资,准备提拔她做通房,其实勾引宝玉的正是袭人自己。
maple2017 发表评论于
晴雯就是被袭人陷害的。晴雯的嘴巴太坏了,什么都敢讲,当着袭人的面就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干的好事”,“连个姑娘都没挣上,就‘我们’起来了”。。

那个时候,“姑娘” 就是通房,王夫人同意了,给袭人开了脸,袭人才能跟宝玉有肉体关系。没有王夫人同意,袭人就是爬了主子的床,勾引主子。

袭人怕晴雯把她跟宝玉的苟且之事讲出来,就先下手为强,向王夫人售奸。书里没有明写,只写了王善保家的讲晴雯坏话,但是后面王夫人说的那些事,都是宝玉院子里的私密事,王善保家的不可能知道。连宝玉都怀疑袭人了,问袭人“为什么你的人都没事”。宝玉是个自私的人,他知道晴雯冤枉,也知道袭人的小动作,但是他没想过为晴雯抱个不平,反而还用晴雯的死写诗作对,enjoy了一番。晴雯真是挺冤的。

可笑的王夫人,一直以为是晴雯勾引宝玉,还给袭人涨工资,其实勾引宝玉的正是袭人自己。

miranda0318 发表评论于
回复“南涧采萍”:关于“如果晴雯真的失身于宝玉,或许她就不会被赶出贾府,而是被王夫人把她看成是儿子的妾而网开一面。” 这个我有异议,王夫人之所以不喜晴雯,是因为她厌恶晴雯这类桀骜不驯的人,因为她无法掌控,不能收买。所以不管晴雯失身宝玉与否,下场都是一样的,说不定死得更惨。而袭人与宝玉之前的偷情,王夫人不知道,所以才会收买她,“钦许”她成为宝玉房里人,如果提前知道这二人的私情,她肯定会大怒,因为这挑战了她的权威。
miranda0318 发表评论于
回复“四则旧舍”的评论:关于俞平伯后来推翻高续说,想较真的话,建议你看一下《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后记》所附《红楼梦年表》后之“说明二”(中华文史论丛第一辑),以及《谈新刊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中华文史论丛第五辑)。他并不是临死才放弃高续说的。

高鹗确实对后四十回做了增补,那是因为原文不全,所以后四十回文字一时好,一时坏。

关于后四十回的精彩处,“占旺相”恰恰不在我所欣赏之列。我喜欢的是九十一,九十七,九十八,一百零九,一百一十三,一百一十七等回,以及最后宝玉毗陵驿拜别老父。当然您如果对后四十回深恶痛绝誓死不看就算了。
南涧采萍 发表评论于
致读者:关于文中我对“咬下”这个词的疑虑,承蒙四则旧舍先生的指点,解释得很清楚。请读者查阅以下四则先生的评论。鉴于目前的普及本上(以讹传讹)写的是咬下,所以文中我就不做修改了。感谢四则先生,也谢谢您的阅读
南涧采萍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四则旧舍' 的评论 : 同意您对高鄂的客观评价,没有程伟元与高鄂的努力,我们今天连残本恐怕都看不到,毕竟是他们在1791年用活字印刷出书,才为后人留下这灿烂的文化遗产。再说,现在连曹雪芹是谁都没有定论。程本是不是说了“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只因为书中有”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句话,才说作者是曹雪芹。后来胡适楞把曹雪芹和曹寅扯在一起,误导几代人。
我的道行实在有限,没法说出一二,连零点一二也说不上来,只能读原文。说到原文,我倒觉得对红楼梦的理解,还是不能离开原文太远,否则就成了海阔天空不着边际了。
胡言乱语,得罪。
谢谢您的鼓励和点评,希望以后多多赐教。
南涧采萍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四则旧舍' 的评论 : 说到占旺相四美钓游鱼,正是这81回一开篇的标题我就看不下去,感觉这句话很俗气,不像曹翁手笔。只是感觉,说不上理由。后四十回我年轻时读完,但基本上没在脑子里留多少深刻的印象,后来几次告诉自己不要去想高鄂续不续书的事情,只管客观地去读它就好了,可是找不到感觉。您说奇怪不奇怪?
南涧采萍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四则旧舍' 的评论 : 羡慕您的收藏并谢谢指正。我只有一本香港广智书局出的普及版,所以羡慕。您这么一说,就很通顺了,这个咬字我也觉得与曹翁风格大相径庭。
南涧采萍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iranda0318' 的评论 : 谢谢您的评论和高见,受教了。我对~后四十回不是续作~这个说法有听说,但说实话没有花时间去深入了解,谢谢您的信息。
我原本只是想从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分享自己的读书心得,从人性的角度去说说自己对书中人物,特别是书中几位女子的悲叹和理解,更多的是敬仰曹翁的人文精神,毕竟这部书陪二十几年,跟着我走过大半个地球。说实话,我更多的只是找个机会刷新一下自己的中文,并不敢以红楼研究者身份自居。
至于当代的红楼研究,众说纷纭,我目前还没有这个能力去判断孰是孰非。不过学习总是需要的。
无论如何,我同意您对胡适的评论。然而,他的学说虽说有很多纰漏,但他也是红学的开先河者。
我有时觉得红楼梦研究的大伽们有点太过执念,很容易~误入歧途,
四则旧舍 发表评论于
回复 'miranda0318' 的评论 : 俞平伯本来是鉴定的高续派,但临死前却说自己“腰斩”《红楼梦》,有罪。

俞平伯的原意是,虽然高鹗糟蹋红楼,但是因为高鹗的续书,红楼梦得以完整,所以才能流传。所以高鹗对红楼的流传是有功劳的。反观俞平伯自己,没有给红楼梦流传于世有功,却写书恶语指责高鹗,比如骂他“才拙文俗”,俞平伯自己心里有愧,所以临死有此言。
四则旧舍 发表评论于
miranda0318 2017-05-12 16:47:47 关于后四十回是否高鹗所续的问题,建议你找些最新成果读一下。

这个和新旧成果无关吧?不才耐着性子把后四十回读过好几遍,感觉前人“才拙文俗”的评论挺靠谱的。除了“占旺相四美钓游鱼”一节,您老还能说出后四十回还有哪些精彩之处吗?
四则旧舍 发表评论于
好文。

特意沐手开箱考证。我珍藏的影印脂砚斋庚辰本里,原文是:晴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指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

铰下的铰字,原文如此。没有咬下。咬下太恐怖,不是曹公做派。建议更正。
miranda0318 发表评论于
笔误,应该是“俞平伯本来是坚定的高续派”。
miranda0318 发表评论于
谢谢分享你的心得。

看到你第一篇帖子提到后四十回,想说几句。关于后四十回是否高鹗所续的问题,建议你找些最新成果读一下。国内自新世纪始,已经基本抛弃了这个观点,最新出版的《红楼梦》,已经不再将高鹗并列为作者。高鹗续书一说最初由胡适提出,但是他的论点建立在极为不严谨的证据之上,违背了他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原则。可悲的是,所谓红学界一边倒的拥抱了他的观点,影响深远。极端的例子有周汝昌,把高鹗骂得狗血淋头。俞平伯本来是鉴定的高续派,但临死前却说自己“腰斩”《红楼梦》,有罪。

有很多文化界名人不相信续书之说,如林语堂,王蒙,白先勇等,他们是从文学角度证《红》之不可续,这些年陆续有很多人从技术上论《红》之不可续。这方面的论文,建议你去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查找。另外,可以看看林语堂的《眼前春色梦中人》,其中详细论证了为什么他认为后四十回不是续作。

喜欢张爱玲的人基本上都读过《红楼梦魇》,我佩服她考证细节的功力,但不同意她对后四十回的观点。

人人都喜欢看“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但是红消香谢时的丑陋,就不是那么可口了。很多人自能独立看《红》起,“高续”已经在脑子里定型了,所以怎么看怎么不堪。果真如此吗?

《红楼梦》的作者,是个深谙佛理之人,借用王蒙的评论,现在的结局(兰桂齐芳)其实比“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更凄凉。
南涧采萍 发表评论于
回复 'Kuku24' 的评论 : 没错,是麝月。袭人家里有丧事回家去了。谢谢指正。看来下次发文章得反复验证才行,呵呵。
Kuku24 发表评论于
同喜欢晴雯。有一点更正,把孔雀裘送出去补的是麝月,不是袭人。
南涧采萍 发表评论于
人性是不会改变的,从前如此,现在也如此。如果晴雯真的失身于宝玉,或许她就不会被赶出贾府,而是被王夫人把她看成是儿子的妾而网开一面。所以说无论什么年代,人格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苟且偷安的还有柴烧,守身如玉的却已命丧黄泉。
谢谢Jun100的点评,我现在感觉好多了,头脑里那血糊糊的指甲形象正在慢慢褪去。呵呵。。。
jun100 发表评论于
咬指甲应该是像剪指甲一样,只是咬了下可以剪掉的部分而已。。。长指甲很脆。。。怎么可能连根啃,得多尖利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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